洗沉烟-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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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妆镜有些昏黄,杜若急得用袖子擦了又擦,然后侧过头去看自己的右耳。果然,在耳垂侧边不引人注意的位置,长着一颗红痣。艳丽夺目,像是镶了块红宝石似的。
杜若手一软,妆镜啪的落到了妆台上。
她记得这颗痣的形状,这就是她几次三番在梦里见到的那颗痣。只是,她在梦里所见是长在别人的耳上,而现实中却是长在自己的身上。杜若慢慢把手伸到自己的右耳垂上,摸来摸去,怎么都是柔软一团,丝毫感觉不出那颗痣的存在,仿佛那颗红痣已经彻底和她的血肉融在了一起,无分彼此。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杜若一阵恍惚,无意中又瞟见妆镜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唇无血色,额头上又青又紫又肿又破,当真像只鬼一样,还是那种倒霉鬼。
是鬼附了我的身,还是我附了鬼的身?
杜若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她正自这里发呆,那边胡喜儿已经把汤端了过来,还是碗鸡汤。杜若恍恍惚惚的被她拉了过去,又恍恍惚惚的把那碗汤喝完了。胡喜儿又端了碗菜粥给她,她接过,同样不知滋味的吃了下去。
胡喜儿边收拾碗筷边道:“姑娘身体不好,在屋里多坐坐。大哥说,他们下午回来以后,再派人送姑娘回去。”她这句话倒让杜若清醒了些,杜若一怔,猛然想起昨夜偷听到那两个王八蛋的对话。
那两个家伙,是打算劫法场去!
“他带着多少人走的?”杜若问道。
胡喜儿想了想,笑嘻嘻的道,“哥哥们都跟着去了。我也想去呢,大哥没让,他说回来给我带根银簪子,上面镶珠子的那种。”
不带你去,是担心你去了就回不来。杜若心道,然后又想到跟着甘老大和林牧远过去拼命的一百多条汉子,最后也不知能有几人留下性命,不觉又有些叹息。
胡喜儿把碗筷收拾好,坐到杜若身边,托着腮看着她,过了半天,突然问道:“你是林二哥的娘子吗?”
“我不是。”杜若立即警觉的答道。
“那你为什么不给大哥做娘子?”胡喜儿又问道,“大哥说你是林二哥的娘子,所以才不能嫁给她。你既然不是,那为什么不嫁给大哥?”
这丫头,昨天还精得跟狐狸似的,今天就问这种愚问题。杜若看了看她,发现她眼神里闪了一丝狡黠之色。
又和我玩心眼呢。杜若心里哼了一声,转过一个话题:“你多大了?怎么会在这里呢?我看甘老大他也不像你亲哥哥。”
“我十二了。”胡喜儿笑咪咪地道,“大哥就是我哥啊。”
“一个姓甘,一个姓胡,怎么可能是一家,你别是姓甘的拐来的吧。他知道自己长得难看,所以拐个小萝莉回来养着以后当老婆。”杜若撇撇嘴。
胡喜儿的脸顿时涨红了:“我不姓罗,也不是大哥拐来的,大哥长得才不丑呢!”
终于把这个小丫头激得跳脚了。杜若第一次感觉占了上风,笑咪咪地道:“不丑?哎呀,我可看不出来,他那一脸的大胡子,连眼睛在哪儿都找不到了,谁知道胡子下面长得啥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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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这个,算今天的基本更。
东风努力加更。汗。
但是,因为,还要码吕汉那边的周更。只能尽量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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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28000分加更)
更新时间2009…1…12 0:38:55 字数:2408
“大哥明明长得很好看的!”胡喜儿火了,攥着拳头道。
“哎呀,反正也没人见过,你说他长得赛天仙,我也得信啊。”杜若吃吃笑道。逗这个小丫头突然让她感觉很好。
“我当然见过!”
“那你说是什么样儿?”
“反正,很好看就是了!”胡喜儿胀红了脸叫道。
“你什么时候见过的?”杜若继续笑。
“就是前年啊,大哥把我从路边捡回来的时候,他那时候还没留胡子呢,长得可好看了。”胡喜儿终究还是个孩子,到底还是被杜若激出老底来。
那个土匪?杜若在心里嗤笑了一声,笑道:“他怎么把你捡回来的?嗯,肯定是看你长得可爱,准备捡来养大点再卖掉。”那个言而无信的王八蛋难道还能做出好事不成?
“才不是呢。我那时候又瘦又小,身上还长满了疮,要不是大哥捡我回来,我肯定就躺在路边死掉了。”胡喜儿月牙儿般的眼睛里眼泪汪汪,很是委屈。
杜若愣了一下,看小丫头含泪的模样,倒不好再逗她了,便问道:“那你爹娘呢?”
“前年我爹娘带我往南边走,一路都没吃的,他俩都饿死了,我也饿得在路边躺了三天,胳膊上、腿上、背上长满了毒疮,要不是大哥抱我回来,又替我医病,我早两三天就死掉了。”胡喜儿带着哭音道。
杜若有些窘,就那个说话不算数的土匪,也做过这种好事?八百年发一次善心吧。
“大哥是难得的大好人,你出去问问,咱们村子里,男女老少谁不受过大哥的恩惠?要不然谁会真心真意的喊他一声大哥?”小丫头更加委屈。杜若倒被她问得无话可说了。只是,胡喜儿说的甘老大和她见到的那个,当真是同一个人?
“你为什么不肯嫁给大哥?大哥多难得才喜欢一个人啊,村子里几个姐姐要嫁给他,他都不要。昨天却把你抱了回来,大伙儿热热闹闹的帮他成了亲,哪知道你……你……”胡喜儿说着说着倒恼火起来,“你说,我大哥哪儿不好了?你不肯嫁他?”
杜若被问得一头黑线,觉得这孩子的逻辑真是不可理喻:“就算他好得赛神仙,也不是天下的女人都该嫁给他啊。”她忍不住道,“嫁一个人,总要自己喜欢才行,不喜欢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嫁了?”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大哥?”胡喜儿气势逼人的又问。
“凭什么我就该喜欢他。他抢了我的庄子,打伤了我的人,又逼得我撞树,我发神经病才会喜欢他!”杜若也火了。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僵在了那里。
过了半晌,胡喜儿哼了一声,一甩头,小丫头气咻咻的跑了出去。
杜若坐在那里,头一阵阵的发晕,心里苦笑,我和一个小丫头争个什么劲,她看着有点小狡猾,其实还是一个孩子,那甘老大救过她,自然她看着这个土匪头子哪儿都是好的。
又想着是不是趁着人都不在赶紧离开,可这会儿头晕腿软,昨晚那一阵的匹夫之勇都没了。心道,就算人都走光了,还有那么多狗呢,估计也不是她能对付得了的。反正姓甘的已经答应派人送她回去,这回中间夹着个林二,他大概不好再失言了。
她也没力气出屋,便蜷缩在圈椅里,闭着眼晴,渐渐的又睡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屋外突然嘈杂了起来,杜若惊醒过来,便出门去看究竟。此时日已过午,本是村子里最安静的时候,下地的下地,午憩的午憩。但这会儿村子里却鸡飞狗叫乱作了一团。
杜若一惊,猛然想到那两个王八蛋今天去劫法场,莫非是出了什么状况不成?
却见胡喜儿背着只包袱跑了过来,气喘吁吁的道:“杜姑娘,快……快跟我走。”说着,拉着杜若的手便往村外跑去。
“哎,出了什么事了?”胡喜儿力气还挺大,杜若身不由已的被她扯着跑了起来。
“九哥回来了。”胡喜儿边跑边道。
“那又怎么样?”杜若心想,难道又是一个连土匪都怕的凶神恶煞?
“大哥昨晚走的时候说,要是九哥回来了,肯定就是他们在外面出了事,让我们赶紧跑。”
“出事了?”杜若心一沉,知道林牧远和甘老大这次估计是凶多吉少,却也不及多问,便被胡喜儿拉着跑出了庄子。
她这才发现甘老大的这个村子位于一个山窝窝里。江南的山都不算高大,这里也是一样,但胜在山陵密集,零零落落集中在一个区域里,竟也颇为隐蔽。果然是名副其实的贼窝。杜若不由得庆幸昨晚没有逃出去,否则肯定要被困死在山林之间。
胡喜儿拉着杜若沿着山路狂奔。她是走惯山路的,倒不觉得辛苦,杜若原本体弱,再加上受了伤,只跑了一里多路便头晕眼花,脚步踉跄,心脏像撕裂了一般生生的疼。胡喜儿急道,“杜姑娘,快点走,若不是紧事的事情,九哥不会回来的,再不快走,怕就来不及逃了。”
杜若捂着胸口,半晌才觉得那种撕裂般的疼痛好了一些,“你……你九哥在哪里,我能不能问问他发生什么事了?”
胡喜儿跺足急道:“赶紧走吧,九哥已经飞走了。”
飞……飞走了?杜若眼睛有些发直。难道这位九哥竟是位踏雪无痕的高手?
“大哥吩咐过,一见到九哥回来,就赶紧放它走,它会自己飞到大哥那里的,大哥看到了,就知道咱们这边已经没事了。”胡喜儿匆匆道,拉着杜若沿着山路继续跑。
“你九哥会飞?”杜若终于忍不住问道。
“鸽子当然会飞了。”胡喜儿不以为意。
九哥是鸽子?杜若呆了一下,实在是她听到这帮人一直互相称呼什么五哥、七哥的,便想当然的认为九哥是他们当中排行第九的谁谁谁,哪知道竟是只鸟。
不过当土匪的养鸽子传递消息,这信息通讯系统还真够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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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28000分加更送上。东风现在只欠大伙儿一章了。泪,终于快熬到头了。
快上架了,大伙儿再把粉红色的票票留几天吧。等东风上架了,使劲的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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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29000分加更)
更新时间2009…1…12 18:32:20 字数:2399
胡喜儿拉着杜若在山路上飞跑。杜若虽然自清醒以来一直注意锻炼身体,却从未有过如此的剧烈运动,再加上脑震荡的后遗症还没消除,跑不了多久,她的脸便由红变青再变白,终于腿一软摔倒在地上。
“杜姑娘……”胡喜儿惊叫了一声,见杜若脸色灰白,知道她是再无余力了。急得围着杜若转了两圈,一咬牙,把她背了起来,一步步往山里走。
“喜儿……别……别管我了。”杜若喘息着,勉强道。胡喜儿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就算杜若再轻,也不是她能轻易背得动的。这一刻杜若伏在她的背上,只觉得这孩子的肩背窄得可怜。
“大哥说,说让我照顾你……”胡喜儿脸胀得通红,咬着牙一步步走着。
“你别听他……的话,把我放下来。”
“不行,”胡喜儿喘着气道,“大哥让我照顾你,我就要把你管好。”
“你这个不听话的小丫头!”杜若鼻子发酸,觉得眼里有些热热的。
胡喜儿走的路与村民太不相同,走着走着便拐到一条偏僻的小道上去了,到尽头是一片山崖,杜若正自惊异,却见胡喜儿把她放到一边,自己蹲下把山道边的一大从杂草搬开,露出一条窄窄的土梯,当真是绝处逢生的所在。
两人小心翼翼的攀着崖壁走了下去,也不过十多级罢了,路径开始变阔,眼前是块只有一亩方圆的平台。平台尽头凹进了山壁,有人依山势贴着崖壁建了三间草屋。
胡喜儿待杜若在平台上站定,自己跑回去把杂草丛依旧堆好,这才回来喘着气对杜若道:“这地方是我发现的,后来甘大哥见了,也说是个好地方,就自己在这里盖了几间屋子,说将来保不准要借这里藏身呢。这次果然用上了。”
杜若环顾四周,见这平台纯是天然形成,外围杂乱的生着低矮的灌木和高大的乔木,恰恰遮住了那几间屋子。只要不生烟火,就算在对面山上也未必能发现这里。甘老大一边带着人马到处抢掠,一边悄悄修了这么个避难所,也算是心思细密、未雨绸缪了。
进了草屋,见一间灶房,米粮齐备,两间睡房,卧具俱全,至少也够三四个人住上几天的。胡喜儿忙着进灶间烧火,道:“先做好,要是外面真出了事,只怕咱们这几天就不好动火了。”
“天这么热,煮好也放不了多久吧。”杜若皱眉道。
“不做饭,炕干饼。吃的时候撕碎了泡点水就行。”胡喜儿随口道。随即便快手快脚的从屋外一缕山泉里取了水,和面烙饼,不到小半个时辰,二十多张干面饼就烙了出来。杜若撕了一小块尝了尝,很硬,只是略略有点咸味而已,估计若是冷以后会硬得和石头一样。
“这饼越干越硬越能耐久。我当年随爹娘南来的时候,娘就烙了一大背包的干面饼,原以为能撑一段时间,哪知道半路上有人捉了我去,我爹追的时候,把那包饼给丢了……”胡喜儿坐在灶台前有些发呆。
杜若想起她说过爹娘是饿死的,不由心下恻然,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两个人随便吃了些饼子,眼着外面天渐渐黑了,又不敢点灯,便摸黑挤在一间屋子里睡了。
胡喜儿睡在床上翻来覆去,终于道:“杜姑娘,你知道大哥他们去做什么事吗?我问过大哥,他没说,就让我好好在家呆着。”
杜若沉默了片刻,想到这百来号人杀进诸暨府劫法场,必是一场血战,这其中的惨烈倒也不必和这个孩子多说,便道:“我也不知道。”
胡喜儿唉声叹气:“我的心跳得慌呢。”
杜若转开话题,问道:“村子里其他人都跑哪儿去了?”
“不知道。”胡喜儿道,“大伙儿各有各的躲藏地方,大哥说,万一有事,不要都藏在一处,免得被人一锅端了。”
还真是具有开展游击战的天赋啊,杜若心想。耳里听到胡喜儿还在那边把自己像饼一样的反复的烙,忍不住道:“你也别太担心了,应该不会出大事的。”胡喜儿嗯了一声,继续翻来覆去。杜若又累又倦,不知不觉便睡了过去。
也不知是不是脑震荡的后遗症,这一夜,杜若虽然极其疲倦,却睡得很浅,半夜时分便被屋外的各种异声给惊醒了。她知道这是山林里那里深夜出没的动物发出的鸣叫和低吼,但夹杂在呜咽的山风之中,别有一种渗人的感觉。
越是心里忐忑,便越是睡不着。恍惚间似乎听到了脚步声,踢踢踏踏的走过来。她心里猛的一抽,又想,这种鬼地方,哪有人会来,定然是幻听了。但是念头还没转完,就听到有人低声问了一句:“丫头?”
胡喜儿前一刻还在熟睡,听到这句话,突然就从木床上弹了起来,尖叫到:“大哥!”也顾不得只穿了件内衣,打开屋门就冲了出去,慌得杜若忙把外衣穿上了,摸索着下床出了屋子。
屋外的半明半晦的月光之下,胡喜儿扑到一个人的怀里,哭着:“大哥,你可回来了,吓死我了……”那个人大半个身子都歪在旁边人的身上,显然是站都站不住了,却还伸手摸了摸胡喜儿的头,沙哑着嗓子道:“丫头,别哭,大哥不是回来了吗?”
扶着他的那人低声道:“别哭了,快扶他进去吧,你没见他都撑不住了吗?”
说话的是林牧远。
那两个王八蛋竟然活着逃回来了。
杜若转身进屋点燃了油灯,举着回到了门前,“喜儿,别哭了,赶紧扶你大哥进屋!”
甘老大猛咳了一声,哑着嗓着道:“别……别点灯,会被人看见。”
“不点灯,你的伤口怎么处理?流血都流死你!”杜若没好气地道。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