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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双螺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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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清楚,因为他不想被那些尚未毕业的学生不必要的光顾加重他的负担。另外,他的笑声也是一个原因,假使对这种轰鸣的笑声每周不止听一次的话,许多学监肯定要反对的。

    我确信,这一点偶尔也使克里克感到烦恼,尽管他也清楚地知道“高桌吃饭的生活”“都被一些学究式的中年人所把持,而这些人不会使他感到愉快,也不会使他受到任何启发。历史悠久的国王学院,不受古板的传统所羁绊,吸收了他,对他或这所学院来说,都相得益彰。有些朋友知道他是一位讨人喜欢的午餐伙伴。尽管他们小心翼翼,仍然要发生这样的事情,酒多失言会惹得克里克大发雷霆。

2

    我到剑桥以前,克里克只是偶尔想过DNA和它在遗传中的作用。这并不是因为他认为这没有什么趣昧。恰恰相反,他舍弃物理学而对生物学发生兴趣的主要原因是,他在1946年读了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薛定谔(Erwin Schrodinger)写的《生命是什么·》一书。这本书非常清楚地提出一个信念。即基因是活细胞的关键组成部分,以及懂得什么是生命,必须知道基因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薛定谔写这本书时(1944年),人们普遍认为基因是特殊类型的蛋白质分子。但是,几乎与此同时,细菌学家艾弗里(O。T。Avery)正在纽约洛克菲勒研究所进行实验,实验表明,遗传的特性能够被纯化的DNA分子由一种细菌传递给另一种细菌。

    如果考虑到人们都知道DNA存在于所有细胞的染色体之中,艾弗里的实验强有力地显示出将来的实验能说明所有的基因都是由DNA组成的。果真如此的话,对克里克来说,这就意味着蛋白质并不是真正解开生命之谜的罗塞达石碑。相反地,DNA却能提供一把钥匙。使用这把钥匙,我们就能找出基因是如何决定生物性状的,其中包括我们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很可能也决定了我们相对的智力,或许也决定我们使别人感到愉快的能力。

    当然,有些科学家认为DNA决定遗传性状的证据没有说服力,因而宁愿相信基因是蛋白质分子。克里克对这些怀疑并不担扰。许多人是脾气坏的笨蛋,他们总是押错了赌注。如果没有意识到与报界和科学家的母亲所支持的一般观念相反,相当多的科学家不仅器量小,反应慢,而且简直是愚蠢的,你就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科学家。

    当时,克里克并不打算马上跳进DNA世界。DNA的重要意义看来并不足以使他离开蛋白质的领域。他在这个领域工作只有两年,而且刚刚开始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况且,在卡文迪什,他的同事们对核酸的兴趣也不很大。即使有最充裕的经费,要建立一个主要用X射线观察DNA结构的新研究小组也需要两到三年时间。

    而且,作出这样的决定将会造成一种牵涉到私人财产、使人感到尴尬的局面。那时候,尽管在英国对DNA进行分子研究工作具有各种实际目的,但这项工作全然是威尔金斯的私人财产。威尔金斯当时还是一个学士,在伦敦金氏学院工作。和克里克一样,威尔金斯本来也是一个物理学家,也曾用X射线衍射作为他的主要研究手段。如果克里克在威尔金斯已经工作了多年的领域里插一手,看来是很不妥当的。而且,情况甚至更糟,因为这两个人年龄相近,彼此认识,克里克再婚以前他们经常同桌进餐,一起讨论科学问题。 如果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国家,事情要好办得多。英格兰式的友善——所有显要的人物即使不是沾亲带故似乎也彼此认识——以及英国人的费厄泼赖观念,都不允许克里克染指威尔金斯的课题。在法国,显然并不存在费厄泼赖,就不会发生这类问题。在美国,也不会允许这种局面的发展。你不要希望伯克利的人仅仅因为这个第一流的工作首先在加州哩工学院已经有人开始做了,而会有所忽视。可是,在英国这简直不会被看做是对的。

    甚至更糟的是,克里克一直由于威尔金斯对DNA似乎从来也没表现出足够的热情而感到灰心。威尔金斯显得特别喜欢从容不迫过分谨慎地阐述重要的论点。这并不是因为他缺乏智慧和常识,很明显,他两者都有。只要看他抓住了DNA比任何人都早,这一点就可以作证。威尔金斯觉得他有一种想法不能告诉克里克。那就是你手里拿着象DNA这样具有爆炸性的东西就不是在小心行事了。而且,要让威尔金斯不想着他的助手罗莎琳德·富兰克林也越来越困难了。

    他并非爱上了罗西(我们常称罗莎琳德。富兰克林为罗西)。恰恰相反,几乎从她刚到威尔金斯实验室起他们就闹别扭了。威尔金斯还是一个做X射线衍射工作的新手。他很需要一些业务上的帮助,并且希望罗西作为一个受过训练的结晶学家能够促进他的研究工作。但是,罗西可不是这样想的。她明确表示,她已把DNA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并不认为她是威尔金斯的助手。

    我猜想,开始时威尔金斯希望罗西能平静下来。然而,仅仅旁观也就可以判断她是不肯轻易屈服的。不以闺秀自居,这是她的秉性。她虽然相貌坚毅,但不是没有诱惑力的。如果她在衣着上那伯有一星点兴趣就足以使人倾倒。但她并不这样做。从来不涂口红与她的黑色直发相映衬。虽然已经31岁了,她的衣着却仍然显示着英国女青年学者的形象。这样就很容易使人觉得她是一个事事不如意的母亲的女儿。这样的母亲过分强调选择职业生涯的重要性,使聪明的女儿不致于嫁给蠢汉。但事情并非如此。她那乐于献身的严肃生活不能这样来解释。她正是一个博学的银行家的女儿,家庭生活非常舒适。

    很清楚,罗西要么走,要么服从。当然,由于她倔强的脾气; 走更适合些。如果她走了,威尔金斯要保持在研究DNA问题上占领先地位就会非常困难。不是他看不见她抱怨的某些原因——金氏学院有两间餐后休息室,一间男用,另一间女用。这当然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女休息室依然简陋失修。而钱都化在另一间上,使威尔金斯和他的朋友们在早晨喝咖啡的时候感到心情愉快。这件事虽然象扎入肉里的芒刺一样使威尔金斯感到不愉快,但这事并不由他负责。

    很不幸,威尔金斯还找不到任何体面的办法解雇罗西。开始,据说她可以在那里工作几年。而且,也不否认她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假若她的情绪有所克制,那么就会有助他一臂之力的大好时机。但是仅仅抱有一种想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的愿望只不过是碰碰运气而已。因为加州理工学院了不起的化学家鲍林决不会受英国费厄泼赖观念的禁锢。刚过50岁的鲍林早晚要试图夺取所有科学奖中的这顶王冠的。毫无疑问,他对这些项目很感兴趣。我们的本能告诉我们,鲍林如果不了解DNA是所有分子中最重要的王牌,他就不配是个最伟大的化学家。而且,有明显的证据说明鲍林是认识到了这一点的。威尔金斯曾经收到过鲍林索取结晶DNA的X射线照片复本的一封信。在犹豫了一阵以后,他写了封回信说,在他发表这些照片以前,还得更仔细地看看这些资料。

    这一切对威尔金斯说来都是令人心烦的。他躲到生物学领域里却发现生物学正象物理学一样由于其原子能方面的后果,引起了他的反感。现在,鲍林和克里克两人合起来紧紧盯在他后面,常使他夜不成寐。但是,至少鲍林远隔重洋,克里克离他也有两小时的火车路程。真正棘手的还是罗西。象她这样一个女权运动分子,最好还是另找去处。这样的想法看来是不能避免的。

3

    威尔金斯首先激励了我关心DNA的X射线工作。这件事发生在那不勒斯。当时在那里举行了一个关于活细胞大分子结构的小型科学会议。那是1951年春天,在我知道有克里克这么一个人以前。其实,自从我在欧洲以博士研究员身份学习生物化学以来,我就更多地关注DNA的工作了。我对DNA的兴趣渊源于想了解基因是什么,在我还是大学高年级学生时就有了这种想法。后来,在印第安纳大学研究院时,我希望不必学习任何化学就能解决基因问题。这种想法部分地是由于我懒惰。因为作为芝加哥大学的一个学生,我的兴趣主要在鸟类,并且设法免修任何看来是中等难度的化学或物理学课程。说实话,印第安纳的生物化学家们倒是鼓励我学习有机化学的,但当我用一只煤气灯直接加热苯以后,从此化学与我就再也无缘了。辞退一个无知的博士,比冒另一次爆炸的危险要安全一些。

    这样,直至我去哥本哈根与生物化学家卡尔喀(HermanKalckar)一起做我在得到博士学位后的研究工作之前,我就再也没有学习过化学了。出国留学最初看来可以圆满地解决我对化学的无知。指导我做博士论文的导师是在意大利受教育的微生物学家卢里亚(Salvador Luria)。他有时怂恿我对化学的无知状况。他明确地表示厌恶大部分化学家,尤其是纽约闹市区那些形形色色的竞争者。显然卡尔喀是个例外。卢里亚具有文明的欧洲大陆人的特点,希望我同他在一起能学到做化学研究的必要知识,而不必提防那些唯利是图的有机化学家。 卢里亚那时大部分实验是研究细菌病毒(噬菌体)的增殖。多年以来,在一些很有灵感的遗传学家中间存在着这样的猜测,即病毒就是赤膊基因的一种形式。果真如此,则解释什么是基因以及它如何复制的最好方法乃是研究病毒的性质。这样,鉴于最简单的病毒是噬菌体,在1940—1950年之间涌现出一大批科学家(即噬菌体研究小组),他们希望研究噬菌体最终将会弄清楚基因是怎样控制细胞遗传的。领导这个小组的是卢里亚和他的德国出生的朋友,理论物理学家德尔布吕克(Max Delbruck)。德氏当时是加州理工学院的教授。他希望单单用遗传学方法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而卢里亚却常常考虑是否只有当一个病毒(基因)的化学结构完全搞清楚以后,才能得到真正的答案。他深深懂得,当你不清楚一种东西是什么的时候,要去描述这件东西的行为是不可能的。那时,卢里亚知道他已不可能重新学习化学了,他觉得最聪明的办法是把我——他的第一个治学严谨的学生送到一个化学家那里去。

    究竟把我送到蛋白质化学家那里去,还是核酸化学家那里去,这件事由他决定并不困难。虽然细菌病毒只有一半重量是DNA(另一半是蛋白质),但艾弗里的实验说明DNA似乎是基本的遗传物质。因此,搞清楚DNA的化学结构可能是了解基因如何增殖的重要一步。然而与蛋白质相比,对于DNA的化学知识了解得还寥寥无几,那时仅仅有少数几个化学家在做这方面的工作。除了知道核酸是由较小的构件——核苷酸——组成的大分子以外,遗传学家对它的化学知识掌握得甚少。而且,做DNA工作的化学家几乎都是有机化学家,他们对遗传学没有兴趣。但是,卡尔喀显然是一个例外。1945年夏天,他曾去纽约冷泉港实验室听德尔布吕克的细菌病毒课。这样,卢里亚和德尔布吕克两人都希望哥本哈根实验室是个合适的地方,在那里,化学与遗传学中技术的结合,最终会产生真正的生物学上的好处。’然而他们的计划完全落空了。卡尔喀一点也不能激起我的兴趣。我发觉我在他的实验室里对核酸化学并不感兴趣,正象我在美国时一样。部分原因是由于我看不出他当时研究的那种课题(核苷酸代谢)会怎样直接与遗传学联系起来;另外,卡尔喀虽然很有教养,但使人觉得很难理解。

    不管怎样,我还是听得懂卡尔喀的至交马勒(Ole Maale)的英语的。马勒刚从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回来。在美国时,他对我做学位论文时研究过的噬菌体很感兴趣。他回来以后,放弃了他先前研究的课题,把全部时间都化在噬菌体上了。当时,他是研究噬菌体的唯一丹麦人。因此,他对于我和斯坦特(一位从德尔布吕克实验室去的噬菌体工作者)来同卡尔喀一起做研究工作感到十分愉快。不久,斯坦特和我都意识到我们两个都喜欢访问马勒的实验室。他的实验室离卡尔喀的实验室有几英里远。有好几个星期,我们两人都积极地同马勒一道做实验。

    开头,我偶尔觉得与马勒一起做常规的噬菌体工作有点不大自在,因为我的奖学金明确规定让我跟卡尔喀学生物化学。从严格的字面意义上说,我正在违反着这一条。而且,我到哥本哈根不到三个月就要我提出下一年的计划。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我并没有计划。唯一的妥善办法是再申请跟卡尔喀一起工作一年的奖学金。如果实说我不愿学习生物化学是不妥的。另外,我也看不出当局有什么理由既然同意我延期而又不允许我改变学习计划。于是,我写信给华盛顿,说我希望留在哥本哈根这个富有激励气氛的环境里。如愿以偿,当局终于批准了延期我的奖学金。还是让卡尔喀另外去培养一个生物化学家比较合适。美国奖学金授予团的许多成员是了解卡尔喀的。

    这里还有一个卡尔喀本人的感情问题。也许,他对于我难得在场这一事实甚为介意。的确,他看来对很多事情都是漠不关心的。可能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不在场。幸运的是这种局面并没有变得严重起来。由于一桩完全料想不到的事件,我就觉得问心无愧了。事情是这样的,十月初的一天,我骑自行车去卡尔喀实验室,准备同他进行一次迷人而又难以理解的谈话。但是,这次我倒觉得卡尔喀容易被人了解了。他透露了一些重要的事情:他的婚姻完了,希望离婚。这件事很快就不是秘密了,实验室中的其他人也都被告知了,几天之内,事情就很清楚了,有一段时间卡尔喀的心思不在科学研究上。这段时间也许与我呆在哥本哈根的时间一样长。因此,他不必教我核酸生物化学,这显然是上帝安排的大好事!我每天可以骑自行车到马勒的实验室去。我觉得对奖学金授予团瞒一下我的工作地点,显然比勉强卡尔喀教我生物化学更好些。

    再者,有时我对我当时从事的细菌病毒实验也感到十分满意。在三个月内马勒和我完成了一组实验,证明细菌病毒在细菌体内繁衍成好几百新的病毒颗粒。要发表一篇相当不错的论文,数据是足够了。按照通常的标准衡量,这一年余下来的时间不做工作,我想也不会被人看作是没有成果的了。但从另一方面看,我并没有做出任何工作来说明基因是什么东西或者它们是如何繁殖的。除非我成为一个化学家,否则,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后来,卡尔喀建议我在那年春天到那不勒斯动物实验站去。我欣然接受了。他决定在那里度过四月和五月。到那不勒斯去是很有意义的,因为哥本哈根没有春天,呆在那里什么事也不干是没有道理的。另一方面,那不勒斯的阳光倒可能有助于学习海洋动物胚胎发育生物化学。那里也可能是一个我能安静地阅读遗传学的好地方。如果我对它厌倦了,还可以随便翻翻生物化学教科书。于是,我就毫不犹豫地写信到美国去,要求允许我陪卡尔喀去一趟那不勒斯。华盛顿发回了一封令人愉快的允许信,祝愿我一路顺风。信中还附有一张两百美元的支票作为我的旅费。当我朝着阳光明媚的那不勒斯出发时,这使我多少有点感到自己不大诚实。

4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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