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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监狱-我的大学-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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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少风景秀美的明信片,就是那时的战利品);我浑然不觉地接受着犯人们投给我的或尊敬或敬畏总之诚惶记恐的眼光而在院子里颐指气使。
    当我在厨房吃完德智留给我的饭,来到十四号库房我的工作间,随意地听听半导体,翻翻英语书,在纸上恣意涂鸦时,我不禁要想:现在,我怎么就混成四监的老大了呢?
                                                                    
   二 十 七     接触过的其他跑号的
   
    当我在四监逐步确立了明面上的大拿地位(暗的是德智,不过我也并非傀儡、完全由他操纵,我俩应该算是利益共享)时,曾做过一个梦:在梦中,我被从跑号的打回号子中,每日无所事事趴在窗户上看外面其他跑号的走来走去,央求他们给我倒杯开水,居然没人搭理我!我从梦中惊醒,大汗淋漓,这个梦带给我的启迪太大了:我,一个无钱无关系的外地人,偶然混成个跑号的,但万一哪天风云突变我重新回到号子后怎么办?怎样才能确保我在被分到任何一个号子后还能被人尊重最起码不被人轻视?怎样才能使其他跑号的在我落难后还能对我照顾有加?……经过苦苦思索,我开始慢慢地精心地对自己的各方面做出微调:在六号内部,在坚定不移地唯德智马首是瞻的基础上,更加尊重其他任何一位跑号的,不因自己暂时受宠而小看任何一人(在我落难后,跑号的不一定都帮我,但每个人都能带给我致命的打击);在四监内,在稳定同自己关系不错的几个大油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同其他号子里二铺的关系(当然这也得观察头、二铺之间的关系有无裂痕);对干部方面,我实在是无能为力。小刘对我最好,鲁、孙、阎、陈也认可我,但毕竟说话算数的是老田,他是个很实际的人,而我的经济条件满足不了他的实际要求,我目前得到重用也只是因为德智在背后撑着。唉!人心叵测啊!听天由命吧!
    十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此梦境仍历历在目,它总是在我春风得意略显得意忘形之际便跳将出来,警醒我要居安思危。它还影响现我的处世态度和行为方式,告诫我为人处事须低调,无论何时都要有退路。
    六号的人员也在不断变化着。自我以后成为跑号的是几个年轻人。
    其一名为王响珍。年轻帅气,剑眉和不断滚动的喉结显示出相当的男性气概。但他的缺点是太懒,其袜子一周最多洗一次,还是臭味太呛熏得大家食不下咽夜不能寐硬逼着他才去洗的,衣服就更不必说了,衣领处的油污结了痂,且发亮,能一块块抠起来。他还蛮讲究,只穿千层底的布鞋。鞋子脏了臭了也不洗,扔了再换一双。操!这狗日的有钱。王性格开朗嗜酒,出手大方看不惯老头们的斤斤计较并且敢于明着同老刘吵架。王在社会上是二道贩子,低买高卖就关系好挣钱。王自称曾用美色迷住不少富婆为之效劳。对其外貌我完全肯定他有这实力,但我很怀疑富婆们会不会嫌弃他身上的馊味(就算在社会上有人打理,但个人卫生方面表现出的素质实在让我难以置信他在外面身上会没有馊味)。
    

其一为李卫。他母亲怀他时曾摔了一跤,生下他后才发现那一跤导致他左臂畸形:等于把左大臂顶回身体里了,左肩膀上只长着细细一截小臂,前端有个约三厘米长的小肉勾,上面依稀能看到有几道缝,应该算是没发育全的手掌吧。他在社会上绰号“小胳膊”就由此而来。虽然身体畸形而从小便得到家庭的溺爱,但他很自立自强,说话办事能看出是个有质量的人。他捕前在本市乌龙口香烟市场上批发假烟。他说一盒红塔山,有用一块钱的君子烟丝假冒的,也有用五块钱的红梅烟丝假冒的,口感不一样当然批发价也不同。他说本市的真红塔山很少,根本运不过来。而市面上的烟绝大多数是从乌龙口批的假烟。李会骑摩托车还会开汽车,挂铛时用小肉勾勾着方向盘,右手挂铛,很是熟练。李此次入狱是盗窃,他参与偷了一辆现代(就是他开走的),其他同案偷了点茶叶,价值二十多万。李说其实这茶叶只有一点点,不过都是大酒店、度假村等高档场所里用的一两数百元的极品茶叶。李虽说在乌龙口和社会上也是个混混,但肢体残疾的他能混出名堂全靠他的姐夫:林二伟。林乃本市黑道老大之一,俗称“二伟一跺脚,南城抖三抖”者也,手下马仔众多,平日深居简出,半军事化管理,集中居住于某小区,接到通知便倾巢出动,黑西装、白衬衫。到达目的地后几辆面包车一停下,车后门敞开,几十号人举着砍刀蜂涌而出,冲进夜总会或某酒店见人就砍(我惊讶得合不拢嘴。操!这不是香港警匪片里才会出现的镜头嘛!)。李卫入狱已是1995年,我他口中我得知此时的省城已是繁荣娼盛,歌厅的总量和密度已闻名全国。歌厅的主要消费群体除用公款者外,就是他这种烟贩子,及油贩子、煤贩子、车贩子、药贩子及赌鬼们。李说歌厅里经常有几伙傻逼们为了某高米而抬杠点歌而一掷千金,反正对他们而言钱去得快来得更易。李说他每日上午出门时钱包里必须是三千块崭新的连号票子,晚上回家后不管剩几块全交给老婆,次日上午再装三千连号票子……操!
    李和我关系最好,从尚马街去劳改队时也是前后脚,我在西太堡的日子里还颇受他的照顾。李在尚马街号子里也抽三唑仑片:用烟盒约卷个吸管,把药片压碎后放在锡纸叠的小槽上,用打火机在下面烤成液体状后吸入。看他吸食后摇头晃脑如醉如痴的样子我们都很惊奇。他说感觉来了以后快感无比强烈想啥来啥,但我们没人敢沾那东西。李后来判了几年我忘了,但他分在气压机厂(能分到那儿的全是某长公子之类的绝对关系户),他利用出外工的机会买来海洛因(四号),回到监舍后分成小份再卖给别人,从中谋利以毒养毒供自己吸毒。
    其一为段什么我忘了。小段家里很有关系也很有钱,为他在某银行找了份会计的工作。可惜小段迷上了老虎机和跑马机,把自己的工资和家里给的零花钱搭进去后,不够,又把自己经手的钱挪了几十万砸到那上面,可惜连个声儿都没听到,小段就进来了。
    其一为宋东,搞证券的。宋入狱及跑号已是96年初。宋带给我很大震憾:社会发展真快!股票这些资本主义的东西,居然光明正大地在交易所里买卖!证券,好抽象好高不可攀的一个词啊!居然在社会上如此普及以至于连尚马街都有了搞证券的犯人并为我们讲解资本市场的初步知识!操!
                                                                    
  二 十 八    丰 收 的 上 马 街
  
    1995年3月22号,市中院为我送达起诉书。
    与南城的起诉书相比,中院的有了质的变化:一、定罪由原来的“故意伤害(防卫过当)”变更为“故意伤害致死人命”;二、否认了我的自首情节。其他基本没动,仍旧承认我是在下自习途中,突遇几人围攻殴打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抵抗时致死一人,重伤一人。
    对此变化,虽出乎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原告既然能把我转到这儿意欲重判,那么在公检法系统内部肯定是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的,在起诉书上若不做出上述改变,法院如何能随他心愿地对我重判呀!只不过,起诉书中认定的事实,活脱脱就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案例注解,但定罪仍定为故意伤害,实在滑尚马街之大稽。对此我只能苦笑,而没必要惊慌失措。今天的我已深知是关系决定一切而非法律,也深信父亲一定早已得知起诉书中的内容,一定在外面积极地为我奔走(也是找关系)以仅求得一个公正。于是我仍旧潇洒地跑号,仅明信片告知父亲我已收到起诉书,看律师何时来见我等。
    95年的夏天,对市公安局是丰收的充满喜悦的季节,他们连着侦破了几起轰动全国的大案,也为尚马街的补充进来新鲜的上档次的血液。
    其一,某日夜,突然给四监送进三、四名新人,年长者五、六十岁左右,满头银发,年轻者三十出差,西装革履。有的戴金丝边眼镜,都是温文尔雅的学问人模样。当时他们由上级领导亲自送来,监督着由干部登记、搜身、安排号子(这些平时都是我的工作),足见这几人的案情之重。次日我找他们谈话以补干部的记录时才得知,他们系某出版社和某印刷厂的工作人员,为某作者出版印刷了《奇异的性风俗》一书(这本书我出狱后到今天也没见到过,可能全销毁了),里面好象有对伊斯兰教的侮辱性的话,据听说引起了宁夏及河南等地回民的聚众闹事。中央领导对此极为重视,一个指示便将他们一干涉案人员全逮进来了,共十多人,女监也有。我对这些因政治因素导致的重案犯不感兴趣,草草登记了事。两、三天后,他们一干人便被荷枪实弹地押送至北京去了。后来,听说主犯判了19年。
    其二,某日,转来小安。他瘦瘦的的身材,文静的脸上惊恐地睁着两个大眼睛。小安从派出所直接转入尚马街时也比较隆重:戴着脚镣手铐(普通铐子,镣也是上锁的那种)。分到四监后,警察才把铐和镣取下带回去。原来小安是当时轰动一时的邮包炸弹案的主角。他原来在某小医院工作,后辞职和父亲合伙开了个小诊所。由于离原单位近且生意兴隆,很是惹院长不高兴,便到卫生局去告发安氏父子无行医证开黑诊所。于是诊所被查封,(以下为官方说法)断了财路的安氏父子怀恨在心,买来雷管炸药装入一小纸箱,再在箱口处埋好电线使箱盖一拆开后便会形成短路引发爆炸。邮包送至此医院时,恰逢院长夫人在场而院长本人不在,一声巨响后夫人当场毙命,旁边一职工也受重伤。嗟夫!人到中年最大快事便是升官发财死老婆。于是,心中窃喜的院长便向警方指认出最有嫌疑的安氏父子,于是二人便来到了我们身边。
    小安眉清目秀,知书达理。他向我们露出身上的伤痕累累:“真不是我们干的呀,真不是我们干的呀!我们哪做得了那种东西呀!我和我爸只念过卫校,只会看个小病哪敢杀人呀!实在是打得我没办法了呀!我最后也没承认可是他们抓着我的手摁了指头印了呀!……”我们为之动容,但我和德智仅是跑号的犯人,肩负有帮助干部维护监管秩序之重任,所以只能叹息:“唉!下了判你再上诉吧,但你现在在号子里不能闹事,胆敢搞些自杀、绝食这一套老子让你死都死不舒服!”小安很听话,绝对服从我们的管理。但不幸的是他只服从了一周左右就被我俩无情地砸上脚镣戴上土铐。过了十天的上诉期匆匆下了裁定上路了。据听说院长在外面扬言:就算花二十万也要砍下安氏父子的人头。小安临走时无奈地两眼含泪地握住我的后:“真不是我们干的呀,真不是我们干的呀!……”我也无奈地拍着小安的肩:“唉!啥也不说了,早去早回吧!”小安之所以被如此迅速地枪毙,实在是在这起罕见的邮包炸弹案的同时又有一起更为罕见的抢劫运钞车案。两案的几名当事人需要一起公处后一起枪毙以彰显我公安无比强大的破案能力。
    再次祈祷小安能在九泉下安息,并早日托生成人,与我相聚(安父未判死刑)。
                                                                    
白发意,捕前在市化工厂工作,平日里就很看不惯厂里领导及周围有权有势者的贪污腐败作风,对目前的社会制度很是不满(我个人认为其并非受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影响,他是无党派人士)。许文科从部队转业回到地方后,眼看着身边业务水平和个人素质远不如自己的纷纷靠拉关系或溜须拍马得到提拔重用,每天香车美女潇洒人生,而自己多年由于个性耿直做事坦率得罪了不少上级,至今还蜗居斗室,事业上仅混了个小中队长,由此也对社会满腹怨言。许文吉和卢玉山平时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丑恶现象也是颇有微词(由此可见俗话说出名要趁早,出事也要趁早啊!你看我出事时仅十七周岁,住了几年出来后便能很快适应现在的社会,把所有丑恶的看成自然的,把所有不正常的看成正常的,哪里会做出他们这种事!所以我私下里认为很有必要把社会上所有愤青都弄尚马街培训一番,对稳定社会秩序、防患于未燃有莫大的好处)。四人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时间长了,由白发意提议并且得到大家一致发自内心的赞同:成立个“爱国主义阵线”(原名我记不清了,不过和这差不多),专杀贪官污吏。而要想有所做为,先得有活动经费,于是他们想到了抢运钞车,想抢车就得先有枪……
    他们几人先于某日夜间闯入某厂保卫科(忘了是哪个厂,反正挺大个厂),杀了人并抢走枪支及弹药若干;又于某日偷了一辆吉普车备用(是偷的,没杀人);又于某日抢了一辆东风大汽车备用(有没有杀司机我忘了);又抢了一辆桑塔纳备用(就是前几天在太原日报上所载的寻车寻人启事及认尸启事中的人和车),并把吉普车的牌照安在桑塔纳上。然后,他们选择了某较偏僻的储蓄所,踩好了运钞车每天来送包的时间及路线。经过三个多月的充足准备后的一天,他们动手了。他们先将桑塔纳停在一拐弯处的一侧待命,等运钞车驶过来减慢速度准备超车并拐弯时,对面的东风车风驰电掣驰来与之相撞。趁押钞员们下车察看发生了什么事并与东风司机理论时,东风和桑塔纳上各下来两人,黑洞洞的枪口已顶到了各人脑门上。社会确实在进步呀!没人傻到为了保护国家财产而与自己的小命过不去。押钞员们乖乖把装着三十万多几千元现金的箱递给四人,四人坐上桑塔纳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场好戏经过漫长的铺陈后就这样骤然登场、戛然而止,让我听得意犹未尽,啧啧有声。
    从撞车到逃逸,过程没超过三分钟。虽经过长时间的物质准备和心理准备,但他们四人还是很慌张,毕竟抢运钞车比抢出租车规格高多了,用当地话说就是:五毛耍成一块了!所以,在过程中,押钞员们没人敢开枪,倒是他们自己不知谁走了火,子弹从小卢腰部左侧后面打进、前面穿出。弹头留在现场。专家判断出这是一支半自动步枪(就是前几天五处和重案组警察拿进号子里让犯人们看的那种。但小卢说他们没长枪,只有买的和抢的几支手枪。对枪的型号我也不懂)。四人得手后在晋阳湖畔砸开箱子取了钱,弃车而逃。回到家后发现小芦腰部中弹,怕子弹留在体内危及生命(当时不知道子弹穿胸而过,弹头已不在体内),但他们又不敢去医院,便在家里自个儿动手为小卢抠子弹:用镊子在伤口里面搅啊搅。小卢咬着毛巾疼得死去活来多次仍找不到弹头,此时身为防暴中队长的许文科的传呼收到信息:发生大案,速归队布点!于是他只能回到队里,带领手下兄弟按领导布置到达规定地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细致地检查(当时已有专家根据当事人和旁观者的描述画出了模拟像)。小卢说前几次做案后他们回到家,许中队长也总是接到命令归队布点,兢兢业业地盘查可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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