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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心之色-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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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短篇小说集《传奇》

  她背着我坐。 
  穿的衣服没有什么特别,闪光的钉亮片晚服,人各一件,没有什么了不起。发型也普通,垂至肩膀的直发,连发夹也没有。 
  直至有人叫她:“吉永,吉永。” 
  她转过头来。她并没有连肩膀一起转动,只是缓缓的把面孔作四十五度角的倾斜转过来—— 
  哗,看到她的五官,我便屏息。 
  天底下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我一向不喜白皮肤,偏偏她的肌肤胜雪,一双眼睛黑瞳瞳,似冒出灵精,长睫,浓眉,鼻子很小很挺,嘴唇是肿肿的,象征感情丰富。 
  不过她的神色是冷漠的,一副不起劲,叫她的人趋向前去同她说话,她亦没有什么表情。 
  我拉住同学会主席问:“吉永是谁?” 
  “陈吉永?”主席反问:“你住在亚拉斯加?连陈吉永都不知道?陈吉永就是陈吉永。” 
  “愿闻其详。” 
  主席笑说:“这就是在外国一住十五年的结局,明天看报纸吧,明天她的摄影展览开始。” 
  我问:“她是摄影师?” 
  “不是,是那么简单就不是陈吉永了。”主席拍拍我肩膀走开。 
  我顿时心痒难搔。 
  这时候吉永站起来,我看清楚她一身装扮,丝织的短窄裙,黑色鱼网袜,掠皮高跟鞋,都不是我喜欢的打扮,但在她身上,看上去就觉得华贵熨贴。衣服要配合场地,这是种礼貌。 
  我最喜欢女人穿男朋友的大毛衣,与贴身牛仔裤,俏皮中带性感,挑逗中又不失天真纯朴,那才真的有味道。浓妆的女人一向给我恐怖的感觉。 
  但是此刻的吉永正是蓄意打扮过的,又该怎么说呢。 
  我拉住同学甲,“帮我介绍一下,我想认识陈吉永。” 
  同学乙诧异,“你不认识她,快来。” 
  [吉永!” 
  吉永抬起眼睛,向我一扫描,我顿时慑住。 
  “这是林秋里。”他们介绍,“林是六八年的,是你的学长,吉永。” 
  她向我点点头,并没有太在意。 
  [吉永,这么快走了?” 
  她歉意的说:“我有点累,先走一刻。” 
  “有没有人送你?” 
  “我自己有车子。” 
  她竟没有再向我看一眼,便扬起衣袂走了。 
  我目送她的背影。 
  拉住旧时的同学,“来,告诉我,关于吉永的故事。” 
  “背后说人?”他们笑。 
  “谁背后不说人?别假撇清了。”我推他们一下。 
  “吉永是艺术家。摄影绘画音乐无一不精。” 
  “她最擅长是什么?”我问:“一个人总有他一门技艺,这往往是他的职业。” 
  他们困惑,“可是吉永没有职业,是不是?她什么都不做,又什么都做,但是她从来没有上过班。” 
  “那么她何以为生?” 
  “她丈夫剩给她一大笔款子。” 
  “剩?”我的心一紧,“怎么,他过了身?” 
  “是的,很不幸,三年前过身,他们极之恩爱,世事往往如此,打打杀杀反而可以做一辈子的夫妻,以他们相敬如宾的一对璧人,就不得长久。” 
  “他做什么?”我问。 
  “是个医生,家里很有名望。” 
  “有没有孩子?”我继续追问。 
  “没有。” 
  “那么她目前的时间如何打发?”我很担心。 
  “开展览呀,一个接着一个……她有朋友吧,总可以消磨。”渐渐声音弱了下来。 
  大家都觉得很乏味,很惋惜。牡丹忽然不见了绿叶,多么难堪,以后的日子便寂寞下来。 
  那么美丽的女人,忽然失去了伴侣,一个人守在间屋子里,滋味如何?不过已经三年了,最坏的时刻已经过去,真亏她熬下来的。 
  “她先生是怎么过的身?”我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他们苦笑,“癌。” 
  我缄默。 
  第二天看早报,看到文艺版大页刊登著有关陈吉永的摄影展,题材非常特别,是世界各地的孩子。我极有兴趣,跑去看了。 
  成绩平平,一般摄影师用好相机好底片,选个专门题材,都可以使观众略为惊喜一下,开开眼界。手法也还细腻,把孩子们拍得活泼可爱。 
  她特别喜欢孩子哭的一刹那,猎取不少宝贵的镜头。 
  正当我在欣赏的当儿,一抬头,发觉她站在门口招呼客人,今天她的打扮完全不同。 
  平跟鞋,球衣胡乱加外套,一条粗布裤,头发用一条橡筋东起,面孔素净,忽然年轻了,少了那种沧桑,一双眼睛仍然闪亮有神。 
  我身不由主的走过去,“吉永。”我叫她。 
  她看着我,展览厅中的光线柔和而充足,我连她的眉毛都可以数清楚。我那一见锺清的神采必然一览无遗,声音温柔得连自己都不置信。 
  她一霎时没把我想起来,但是她礼貌且矜持地看牢我,一边努力思索。 
  “林秋里。”我提醒她,“昨夜同学会才认识的。” 
  “哦。”她应了一声。 
  我搭讪,“很精彩,要跑遍大江南北才能得到这些照片。” 
  大概有点陈腔滥调,她没有作答。 
  我忽然觉得自己站在她面前是多馀的,但仍然鼓起勇气问:“吉永,可要喝杯咖啡?” 
  “我走不开。”她说。 
  “我买上来。”我说。 
  她很犹疑,“不用客气。” 
  “我这就去。”我匆匆下楼。 
  买了两杯咖啡,像是干什么神圣的任务,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真是神经兮兮的。 
  匆匆再上展览厅,把饮料递她手中。 
  她坐在窗口,缓缓喝一口,说:“正想喝热东西。” 
  听在我耳中,真是比任何赞美之词都管用。在这个上午,忽然之间,我发觉我在恋爱了,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迅雷不及掩耳,连自己都震惊得呆呆的,行为举止没有平时一半水准。 
  我终于放下纸杯子,跟她说:“我要走了。” 
  她轻快的抬起头,“再见。” 
  她并没有告诉我她的电话的意思。我逼得老起面皮,同她说:“我怎么跟你联络?” 
  她几乎有点讶异,像是想不出有什么跟我联络的必要。 
  我屏住了呼吸。 
  终于她说了一个号码。 
  我拚死把它记住,发誓一辈子不会忘记。 
  “再见。”我说。 
  我像个傻子似的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忽然站住,抬头一看,唉呀,停车场在另一头哪,走错路啦。 
  我又往回走。心里面有大大的忧虑,小小的喜悦。 
  我爱上了陈吉永,但是她不觉我的存在。我怎样唤醒她?我如何开口? 
  我到同学会去商量请吃饭。 
  主席说:“阿林,一共三百多个会员,试问你怎么请?就算全体人马出席,你也没有时间与吉永说话。” 
  我怔住,“为什么要这样说?谁说我专请陈吉永?” 
  “唉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瞒谁呢?爱情与咳嗽,忍都忍不住,那天你初次惊艳,那神情谁看不出来?” 
  我涨红面孔。 
  “为什么看上吉永?”主席问。 
  “你不觉得她美?”我很神往的问。 
  “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笑“美是非常主观的一回事。” 
  “可是她是那么美,”我悠然地说:“任何不相干的人都会发觉。” 
  他还是单笑不说话。 
  我吁出一口气。 
  “我教你一个法子,好教你有藉口接近她,她打算将是次摄影作品出一本集子,你与她联络,说你可以承办这件事,不就得了。” 
  “可是,”我急说:“我并不会设计呀。” 
  “说你老实,真的老实,你可以帮她介绍给设计公司呀。”他笑。 
  “她自己为什么不同设计公司联络?”我问。 
  他答得理直气壮,“你太不明白女人,事事亲力亲为,女人要男朋友来干什么?” 
  我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做这么琐碎的事?” 
  “这算琐碎?这简直是大前提呢,我认识一位仁兄,每星期买冰淇淋到女友家去,就得开二十公里的车!那家冰店在乡下,可是她女友非那家不吃,你瞧瞧。” 
  我目瞪口呆的坐在那里。 
  难怪这么多年我还做着王老五。这些女人真会作贱男人。 
  随即心平气和起来,如果吉永叫我去买一毛线小吃,我也同她去,只要她高兴,只要她扬一扬嘴角,我已经得到应得的报酬。 
  真的,我不会介意她差使我做些什么。 
  我跳起来,“一于如此!” 
  主席笑着摇头,“恋爱的滋味不好受,苦乐参半。” 
  我哪里还听得进去,别说参半,参百分一,千分一,也只好这样子,谁叫我爱上了她? 
  我拨电话上她家,她又一次忘了我是谁。但当我提起那本摄影集的时候,她的兴趣渐渐来了,她不太爱说话,措辞往往非常简洁,只有三五个字,不过我已经非常满足。 
  我们约好周末见面,在她家里,进行选择相片及文字工作。 
  事先我做足功夫,先找到杂志社中的朋友,商量一番,免得届时一点头绪都没有,然后才更衣沐浴,专程上她家去。 
  选衣服的时候挑了又挑,选了又选,终于穿一件掠皮夹克,我不想大隆重,也不想太轻佻。 
  她前来应门,穿着一件旧的丝棉袍子,抱只热水袋,热水袋上还有只碎花巾套子,我见了她这种打扮,先是惊喜,一阵温暖跟着缓缓袭上心头。 
  这是我母亲年轻时代的打扮哩,松松的袍子,滚两道边,因室内热水汀不敷用,都抱一只胖嘟嘟的热水袋。 
  我一直在微笑,掩不住心中的喜悦。 
  吉永一定在想:这个人好不奇怪,怎么这样爱笑? 
  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我与她坐下,佣人斟上热茶。 
  屋子是半新旧西式洋房,家具亦半新旧,大方整洁朴素,像她的人。 
  她取出底片与我研究,我把我那自朋友恶补来的三道班斧施展出来: 
  “——照片一概放一个尺寸,文字我去找专人来写,以访问记的形式最好,写一万字足够,说明就得由你自己负责。本人照片要不要登?” 
  她考虑很久,“不必吧,我怕人家认得我的样子。印多少本呢?又要卖多少钱呢?出书之前,要不要先发一些新闻稿?我当然想有人买,筹得现款,捐给保护儿童基金。” 
  “太好了。”我说:“我会安排的。” 
  “个人宣传越少越好……” 
  “艺术是很私人的,不宣传个人,难道宣传群众?” 
  她笑出来,我看到她笑,整个人便如沐浴在春风里,暖洋洋地,有说不出的舒服,单是盯着她的一颦一笑,已经心满意足。 
  她说:“也不必假撇清了,就这么办吧,选照片恐怕要一段时间,我手头上有一万多张照片。” 
  “我们一起挑选。”我道出了醉翁之意。 
  她竟不拒绝,“那太好了,多一双眼睛会客观些。” 
  我如饮了醍酬似的,浑身飘飘然。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她前去接听。 
  她没有说什么,但是在眉梢眼角中可以看得出,这个人是时常打电话给她的,她的双目中有期待的喜悦,无法抑止,我看得呆了。 
  这是她的男朋友,一定的。 
  她背着我,“嗯,嗯,我有客人在这里,好,一会儿见。”放下了话筒。 
  就这么简单的几句话,但声音是轻绵绵的,直到回到原来的座位,嘴角仍然荡漾着笑意。 
  我为之销魂,这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人? 
  我是否来迟了一步? 
  不行,在这个阶段,仍然不知道鹿死谁手,我不能气馁,不能放弃,一定要斗到底,何况我已经得到这样好的机会,可以与她一起工作。 
  吉永跟我说:“那么大概什么钟数你比较方便?” 
  我说:“下了班比较好,我一天来两个小时,恐怕一星期之后,便可以把照片选出来。” 
  “太感激了。”她说。 
  “不算什么,大家做善事耳。”我说。 
  她送我出门,看样子她是约好了人,就要赴约。 
  我到门口,才发觉自己有多么可笑,我竟也恨不得廿四小时与她在一起——这就是人们结婚的原因吧,相爱甚深,以便一有馀暇便聚在一间屋子里。 
  林秋里,我同自己说:别太贪心,明天你就可以见到她了,你也算得是个幸运的人,一星期下来,恐怕有所进展也说不定。 
  我把好消息报告主席。 
  他说:“这就看你的了,你这个人傻呼呼的,唉,早三五十年,还有出路,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有点邪气的男人。” 
  “不是吧,”我为自己抱不平,“不会吧?哪有自讨苦吃的道理?”我张大了嘴。 
  “唉,女人是很愚蠢兼天真的,她们要把一个邪气的男人训练成一个好男人,以证明她们的魅力,你想想,有这个可能吗?前仆后继,女人!” 
  “不是吧,不会吧?” 
  “不会?你怎么解释那种绰号叫大嘴巴、粗口王的男人也找得到情妇?”他笑。 
  我无言。 
  “秋里,拿点劲出来。” 
  “是是是,”我又问:“什么叫劲?” 
  “真拿你没折。”他摇头。 
  其实只要给我机会看见她,已经很满足了。只要踏上她的门槛,已经心跳,更何况她在屋内等我。 
  在以后的那个星期,是我人生中最满足的一段日子。每天下了班准时到她家,先喝杯热茶松弛,随即工作,她准备了清淡的小菜叫我留下吃饭,饭后说几句才告辞。 
  照片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多,我不想对她不起,把我的审美眼光尽情施展出来,真的不能下决断,便带回去问我的出版社朋友,渐渐我成了半个专家。 
  唯一的荆棘便是那个神秘客人一到七八点,便会打电话来。 
  吉永扑到电话机那头去的神情,像一种小动物,轻快活泼,与平时的举止完全不同。 
  我会竖起了耳朵来听,通常他们的谈话不会超过三分钟,通常以“一会儿见”为结束,我的心很受刺激,快速地跳动,这到底是谁?竟与我分享了她的时光。 
  吉永的话随着时间渐渐增多。 
  说到以前的感情生活,她告诉我:“……其实他在生的时间,我们的感情并不见得特别好,他女朋友很多,我常常为这个生气——” 
  什么?有了她还要女朋友? 
  她说下去,“那些女人简直离谱,猖狂得厉害,他去世前,我已立意要同他离婚,他竟要跟一个什么才女去同居!我发觉的时候,他们往来已经有五年了。” 
  我觉得不可思议之至。 
  “但是他不肯离婚,嬉皮笑脸的同我拖,结果一直到去世,那个女人还到医院去看他。” 
  “这件事很多人知道?” 
  “怎么不知道?同学会里传为佳话,”她苦笑,“就你一个人不知道而已,不过人都死了,给我留个面子。” 
  停了一会儿,她说下去:“不过他没有留给她什么,他没有遗嘱,太自信了,一切东西便属于我,结婚十年,吵吵闹闹,没想到他去世之后,我着实安静了几年。” 
  我黯然,我想法错了,我以为他们是神仙眷属。 
  “哪来那么多神仙,一家不知另一家的事,最好是像你,秋里,抱定独身主义,多么清爽高贵。” 
  “我?不不不。”我连忙否认。 
  她笑了,“哪个女孩子嫁你,真是几生修到。”她说。 
  我大着胆子,“他们说老实人不吃香了。” 
  吉永活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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