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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z千里命稿-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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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主强,官杀多,取伤食为用。
(五)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取财为用。
(六)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无财,以官杀为用。
(七)日主强,财多,取官杀为用。
(八)日主强,财多,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九) 日主强,财多,无官杀,无伤食,取财为用。
(十)日主强,印多,取财秋用。
(十一)日主强,印多,无财,取官杀为用。
(十二)日主强,印多,无财,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十三)日主强,比劫多,取官杀为用。
(十四)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取伤食为用。
(十五)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无伤食,取财为用。
(十六)日主弱,伤食多,取印为用。
(十七)日主弱,伤食多,无印,取财为用。
(十八)日主弱,伤食多,无印,无财,取比劫为用。
(十九)日主弱,官杀多,取印为用。
(二十)日主弱,官杀多,无印,取伤为用。
(二十一)日主弱,官杀多,无印,无伤食,取比劫为用。
(二十二)日主弱,财多,取比劫为用。
(二十三)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取官杀为用。
(二十四)日主弱,财多,无比劫,无官杀,以印为用。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取财为用。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无财,取比劫为用。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无比劫,无财,取官杀为用。
女命取用解释
(一)日主强,伤食多,身主既健,子星亦美,取财为用。盖赖财生官杀,则夫亦荣矣。
(二)日主强,伤食多,无财,身主子星虽美,官杀直接受伤食之克。夫星有缺,取印为用。盖赖印制伤食,以保官杀之夫星耳。
(三)日主强,伤食多,无财,无印。只身与子星之佳,官杀受伤食之克而无救,夫不可靠。取伤食为用,盖唯有鞠养爱子,恃以终老耳。
(四)日主强,官杀我,身主与夫星皆健。取伤食为用,盖冀子星亦成立也。且官杀多而用伤食制之,亦帮夫之道耳。
(五)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仅身主与夫星之健,取财为用,盖赖财帮夫耳。
(六)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无财,只身主与夫星两健,以官杀为用。盖从夫管束,亦妇道之顺也。
(七)日主强,财多,身主健,帮夫重,取官杀为用,则夫得财助,大有可造矣。
(八)日主强,财多,无官杀,身主虽健,帮夫虽重,奈无夫星可助,则取伤食为用,夫既不可靠,唯恃乎子矣。
(九)日主强,财多,无官杀,无伤食,如人之无子无夫可靠。幸有财,尚可度生,则不用财星,将归诸谁耶。
(十)日主强,印多,身既健,复得父母旺气,惟太强则趋刚,非妇道之宜。取财为用,盖赖财制印,稍杀其盛,并以帮夫。或曰何勿用官杀拘身,殊不知有多印之泄官杀而生身,官杀岂能制身,如妻不受夫制,用财则尚能助夫也。
(十一)日主强,印多,无财制印,身旺已极,取官杀为用。虽不能拘身,官杀究属夫星,如健妇虽不受夫制,但终须嫁夫从夫也。
(十二)日主强,印多,无财,无官杀,身既太旺,夫又无靠,则唯子之是恃,故以伤食为用也。且是言得印生,而生伤食,辗转相生,则灵秀之气,亦可吐发矣。
(十三)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是旺而无制,且无夫星可恃,则用伤食以泄气,并为子星宜矣。
(十四)日主强,比劫多,无官杀,是旺而无制,且无夫星可恃,则用伤食以泄气,并为子星宜矣。
(十五)日主强,比劫多,无伤食,无官杀,是旺而无泄克,且夫子不可靠,取财为用,盖财分我力,亦可稍杀我势,且赖以为养命之源也。
(十六)日主弱,伤食多,取印为用。盖印能制伤食,保官杀,帮弱主,所谓夫子、自身三合者,皆印之功也。
(十七)日主弱,伤食多,无印,身既弱极,夫星亦危(官杀多伤食之克,无印之救),取财为用。盖财能泄伤食而生官杀,夫子仍保两全,仍自身较弱而已。
(十八)日主弱,伤食多,无印,无财,夫危不可靠。子息亦艰(伤食多,身弱必无子),则唯保身为尚。故以比劫帮身为用也。
(十九)日主弱,官杀多,夫重身轻,取印为用,盖印能泄官杀而生我身,与夫得平匀之妙矣。
(二十)日主弱,官杀多,无印夫太重,身太轻,取伤食为用。盖赖以制官杀自身虽愈弱,夫子得两平,亦计之善也。
(二十一)日主弱,官杀多,无印,无伤食,则既夫子两不可靠(无伤食,则子星为不及;官杀重,则夫星为太过),唯强身是尚,故取比劫帮身为用也。
(二十二)日主弱,财多,取比劫为用,盖赖制财则保身,生伤食,则全子也。
(二十三)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则身弱子难(财多则伤食受盗泄,身弱则伤食欠生助,子自难矣),取官杀为用。盖官杀泄财,既可稍杀财势,亦全夫星之美也。
(二十四)日主弱,财多无比劫,己身弱子艰,又无官杀,则夫星亦不可靠,其唯强身是尚,故取印生身为用也。
(二十五)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主弱则身不足,印多,克伤食,则子不足,印多泄官杀,则夫不足),取财为用,盖财能坏印生官杀,三者之病尽去矣。
(二十六)日主弱,印多,夫子身皆不足,又无财之生官杀,并去印,则用比劫,帮身而生伤食,庶身与子得两全也。
(二十七)日主弱,印多,无比劫,无财,取官杀为用,盖求夫星之成立也。
富贵吉寿篇


财星生官,官星卫财,
忌印而财能坏印。
喜印而财能生官。
伤食重,而财神流通。
财神重而伤食有限。
无财而暗成财局。
财露而伤食亦露。
身旺财旺,有伤食,或有官杀。
身旺印旺,食伤轻,而财星得局。
身旺官衰,印绶重,而财星当令。
身旺劫旺,无财印,而有伤食。
身弱财重,无官印,而有比劫。
为用神而不遭克破,财助用神而有力。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富也。

官旺身旺,印绶卫官。
忌比劫而官能去比劫。
喜比劫,而官能生印。
财神旺,而官星通达。
官星旺,而财神有节。
无官而暗成官局。
官星藏,而财亦藏。
身旺官弱,财能生财。
官旺身弱,官能生印。
印旺官衰,财能坏印。
印衰官旺,财星不现。
劫重财轻,官能去劫。
财星坏印,官能生印。
印露官亦露,官为用神而遭克破。
官助用神而有力。
(以上所言之官,偏官正官并指)。
用正官而无偏官混杂。
用偏官而无正官混杂。
偏官旺过于身,而有食神制住。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贵也。

吉者,善也,利也。虽非富贵,一生少险恶风波。得稳就永之妙。论命断吉,全以标本平均,用神安顿为主。兹举例如下。
身旺用神,有食之生财,或有官杀之卫财。
身旺用官,有财之生官,或有印之卫官。
身旺用杀,杀重有伤食之制,杀轻,有财之生。
身旺用伤食有财之流通。
身旺用印,有官杀之助印。
身弱用比劫,官星重,有印之生身泄官,财星重,有官之泄财生印。
身弱用印,有官星生印,或比劫卫印。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吉也。
寿
五行停匀。
四柱无冲无克。
所合者皆闲神(无关紧要之字,曰闲神)。
冲去者,皆忌神(妨害用神之字,或造成偏枯之字,皆曰忌神)。
留存者,皆相神(帮助用神者,曰相神)。
日主旺,而得气(地支为日干之长生沐浴、冠带、临官等,谓之日主得气)。
但不趋于太过。
身旺官弱而逢财,
身旺财轻而遇食。
身旺而食伤吐秀。
身弱而印绶当权。
月令无冲无破。
行运皆与用神相神不悖。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寿也。
贫贱凶夭篇

伤轻财重。
财轻官重。
伤重,印轻,身弱。
财重,劫轻,身弱。
财轻喜食,伤而印旺。
财轻劫重,食伤不现。
财多喜劫,官星制劫。
喜印而财星坏印。
忌印而财星生官。
喜财而财神被合。
官杀旺而喜印,财星得局。
财为忌神。
用财而被冲破。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贫也。
贫之区别
(一)财轻官衰,逢食伤而见印绶,贫而贵。
(二)喜印,财星坏印,而得官星解救,贫而贵。
(三)官杀旺而身弱,财星生助官杀。有印,则一格易得,亦贫而贵也。无印,则老于儒冠,乃清贫之格。
(四)财多身难任,有帮身而不能取用,以不能从财,既贫且贱。
(五)年月财星极美,而日地尽量冲之破之,乃先富后贫,或败尽祖产,而致贫困。

财者,思想龊龌,操行卑鄙之谓也。非阶级低下之称也。上级人未必无贱,下级人未必皆贱。所以贱之一字,如伪君子、假小人,最不易辩。亦衡命所最难看耳。
官轻印重而身旺。
官重印轻而身弱。
官印两平而日主休囚。
官轻,劫重,无财。
官杀重,无印。
财轻,劫重,官藏。
官旺喜印,财星坏印。
官杀重,无印,食伤强制。
官多忌财,财星得局。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贱也。

凶者,逆也,咎也。贫苦而易遭刑伤破败,多险恶风波,大抵偏枯无救之命局皆凶。
财旺身弱无劫印。
杀重身轻,无伤食,印绶。
用官多伤而无财。
官多身弱而无印。
印劫并重而官轻杀轻制重而无财。
满局比劫而无官杀。
用食而多枭。
忌杀而多财。
喜财而多劫刃。
满局伤食而无印。
喜印而多财。
官轻而印重。
喜官而杀混。
外格既成而又破。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凶也。

印绶太旺,日主无着落。
财杀太旺,日主无依倚。
忌神与用神,杂而战。
喜冲而不冲。
忌合而反合。
忌冲而反冲。
喜合而不合。
日主失令,用神浅薄,而忌神深重。
行运与用神相神无情,反与忌神结党。
身旺而克泄全无。
重用印而财星坏印。
身弱逢印,而重叠食伤。
金寒水冷而土湿。
火炎土燥而木枯。
凡命局,有如上述情形,皆主夭也。
补充篇

上辑四卷述焉未详,致从学诸君,或病简短,或竟质疑。特作补充篇,以济不逮。
天干
十干阴阳之异,不过阳刚阴柔,阳健阴顺。阳不甚,受阴克;阴不甚,畏阳克。阴易于他从,阳难于他从。阳干气旺,阴干质坚而已。而命家作为歌赋,比喻失伦。如称,甲为栋梁,乙为萝藤,丙为太阳,丁为灯烛,戊为城墙,己为田园,庚为顽铁,辛为珠玉,壬为江河,癸为雨露,不可信也。
阳干主刚,威武不屈,而有恻隐之心,其处世不苟且。阴干主柔,见势忘义,而有鄙吝之心,其处世多骄谄。大都趋利忘义之徒,皆阴气之为戾。豪侠慷慨之人,皆阳气之独钟。然阴阳停匀,不偏不倚,尤属顺正之命,自无损人利己之心也。
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物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而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也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这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杀,以辛为官,而乙则反是也,庚官而辛杀也。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煞,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煞,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地支
地支所藏,非仅一干。故生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气为主。寅必先甲而后及丙,申必先庚而后及壬,余支皆然。阳支性动而强,吉凶之验恒速;阴支性静而弱,福祸之应较迟。在局在运,均以此意消息之。
寅卯者又舆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子午卯酉,秉气最专;寅甲巳亥,容积最广;辰戌丑未,收敛最宜。
子午未属阳因子中藏癸水,午中藏丁火,所谓体阳而有阴故作阴论。巳亥本属阴、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水,所为体且则用阳,故作阳论。
阴阳生死
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地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成功者去、等用者进。故每干流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这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必尽而无余也;墓得,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而后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胎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帝旺盛极,盛极将衰,不若长生沐浴冠带之方兴未艾。绝,为衰极,衰极将盛,远胜衰病死之全无生气。
干克
十干代表五行,分为两金、两木、两水、两火、两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水,故戊己克壬癸;水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干之相克,即代表五行之战斗也。
干克之影响
 (一)如庚见甲。庚为主克,甲为受克。受克者败尽无余,主克者虽胜亦劳,所谓两败俱伤是也。
(二)日干本身,逢克我或我克,不作两败俱伤论。盖克我者为官,我克者为财。是我之财官,何为两败耶。
(三)如庚年甲月相克。既两败俱伤。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为局中喜神,相克固凶,若为局中忌神,则因克而反和解凶也。
干克之区别
(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为贴近,克为亦为最重。
(二)如庚载申。甲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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