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定额问题解答1000列-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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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公用管线、
园林、房修、水利、民防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93”预算定额费用标准,是
根据不同的专业预算定额,并设有相应的专业费用标准。
2、 问:如何理解“2000费用计算规则”中“人工单价”的含义?
答:“93”定额中“人工单价”是指工资性的单价,内容包括工资和劳防福
利费,含有政府定价行为;“2000费用计算规则”中“人工单价”内容组成与
“93”相比较,内涵了作扩大和调整。“人工单价”是指直接从事建筑施工的生
产工人在单位工作日内所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国家劳动、社会保障政策的规定
所有要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
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
他。随着政府有关规定的陆续出台和市场实际情况的变化,人工单价内容也可不
断调整和完善。
3、 问:劳务市场价格是否包括劳务企业的管理费?
答:“劳务市场价格”除包括工人的劳务费用外,还包括劳务企业的管理费
用和其他费用,均综合在劳务单价内。
4、 问:如何理解“2000费用计算规则”中“材料单价”的含义?
答:“材料单价”是指单位材料价格和从供货单位运至工地耗费的所有费用
的总和。内容一般包括:材料的原价(供应价)、市内运输费、运输损耗等。
5、 问:如何理解“2000费用计算规则”中“综合费用”的含义?
答:综合费用由施工管理费和利润组成。施工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
理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其内容包括了“93”定额费用标准中的其他直
接费和综合间接费。利润指施工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计入工程费用中的期望
获利。
6、 问:上级(行业)管理费收取有何变动?
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物价局,沪财综(1999)63号、沪价行(1999)
336号《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本市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的规定,上级(行业)管理费已于 2000年底停止收取(也适用于使用“93”定
额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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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问:成型钢筋的价格如何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要约的要求,由发承包双方以成型钢筋的单价所包括的内容
为基础,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合同形式确定成型钢筋单价,
其费用按约定单价乘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成型钢筋的单价,一般有三种形式组成:(1)型钢筋单价=成型钢筋的市场
价格(工厂制品)。(2)型钢筋单价=成型钢筋的材料费用+施工现场成型的费
用(施工现场加工)。(3)成型钢筋单价=成型钢筋的材料费用+委托加工企业
成型的费用+成型钢筋的市内运输费(工厂来料加工)。
8、 问:工程质量监督费收取有何变动?
答:根据上海市计委、市建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沪建建(95)第 0580
号'《关于核定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及沪价行(1996)
第 333号、沪财综(1996)第 071号《关于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对已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按建安工作量的1‰收取质量
监督费(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对未实施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仍按建
安工作量的1。5‰收取质量监督费的原规定施行。
工程质量监督费属代收代缴的费用项目,如建设单位在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报监时,直接支付了工程质量监督费的,则在工程费用预(结)算时不再列入。
(也适用于使用“93”定额的工程)
9、 问“2000费用计算规则”有哪些特点?
答:“2000费用计算规则”与“93”预算定额费用标准相比较,其特点如下:
(1)由统一的费用计算规则取代了“93”费用标准,改变了“取费固定”的计
价方式,初步形成了以市场定价新的计价模式,在工程造价领域里是一个新的突
破。(2)取消了按类别工程取费方法,不分专业,如:建筑工程中的土建、打桩、
吊装专业,实行统一计费规则,为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3)直接费由静
态定额基价变为动态市场价格,计费基数由静态值变为动态值,由指令性费率变
为指导性费率(参考性费率),体现了量、价分离的原则,符合了市场经济条件
下的工程计价要求。
10、 问:市标准定额站发布劳务市场价格信息有何作用?
答:根据“2000费用计算规则”的计算要求,人工单价可参照工程造价管
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格,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更好地做好信息服
务和引导工作,市标准定额站每月在网站和网刊上发布劳务市场价格,供使用方
参考。
11、问: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是否已包括送到工地的运输费?
答:市标准定额站每月在网站和网刊上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已包括了送到工
地的运输费、运输损耗等因素,除另有说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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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问:如何理解“2000费用计算规则”的管理方式为“统一规则,专业
管理”?
答:鉴于各专业工程施工费用内容,除了综合费用和施工措施费稍有专业区
别以外,其他部分基本相同,为了方便使用,有利于造价管理,实行适用于各个
专业的统一的费用计算规则,以确保新定额顺利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专业工
程造价管理部门可根据市场行情,结合专业工程的特点,对“费用计算规则”予
以补充说明,需报市标准定额站审定。
13、 问:哪些施工机械可以计算停滞费?
答:除发承包双方合同有明确约定外,一般指难以转移大型施工机械,例:
柴油打桩机。静力压桩机(压力在 900kN以上)、塔式起重机、自升式起重机、
施工电梯等施工机械。
14、 问:人工费、综合费用中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哪些内容?
答:社会保险基金的内容,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1)本市施工企业按《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施行。
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内容。
(2)进沪施工企业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施行。一般包
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内容。(3)人工费中社
会保险基金是指施工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综合费用中的社会保险基金是指施工
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
15、 问: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综合费用参考率是否设有上下限规定?
答: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综合费用参考率形式是区间浮动费率,不设上下限,
主要是为发承包双方确定综合费用时提供参考。
16、 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的配备费用,归入哪类费用中计取?
答: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的配备,根据施工现场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按市主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施工现场工程所需的消防、通讯报警等装置,其费
用归在综合费用内,在报价时一并考虑。
17、 问:塔吊、人货电梯的检测费,归入哪类费用中计取?
答:塔吊、人货电梯的检测费,凭市主管部门开具的收费凭证,归在施工措
施费内列支。
18、 问:定额管理研究费的费率有何变动?
答:根据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沪价商(2002)009号'、'沪财预(2002)
024号'《关于本市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规定,
对涉及住房建设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为按现行收费标准 70%计收,即住宅工程
项目定额管理研究费的费率为 0。35‰,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定额管理研究费的费
率仍按原标准计收。本规定自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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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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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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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问: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
2、 问: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3、问: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
例一中第 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 问: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
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
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
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
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
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 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 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
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
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
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问: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
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 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
知第 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
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 问: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
定额测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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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问: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
“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
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
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
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由各省级工程造
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 问: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
理办法》的第九条“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
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
范》第 3。1。1条所指“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 问: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
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 问: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
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
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问: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
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
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
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问: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
第几项的内容)?
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
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问: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为(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还是(2)措施
项目清单?
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问: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
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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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问: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
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
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
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
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
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17、问: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
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 7000平方
米工程量。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
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
均为 7000平方米(或暂定一个数量)?
答:不可以。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
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18、问: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
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子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
则?
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
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
定执行。
19、问: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
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
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
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
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
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
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0、问: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
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
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
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