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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金枝-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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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用箭射死了那只小鸟,便也杀死了国王,登上了空出来的王位。南非的巴龙加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人家把他们全家人的生命都寄存在一只猫的身上。这家的小女儿名叫泰蒂珊后来结婚了,要求父母让她把那只宝贵的猫带到她的新家去。父母不肯答应,说:“你该知道我们的生命都和它联系在一起的。”他们许诺给她一只羚羊,甚至给她一只大象,来代替这猫。可是任凭给什么别的东西姑娘都不满足,最后还是让她把猫带走了。姑娘把猫关在一个地方,任何人都不知道,连她的丈夫也一无所知。一天,她下地干活去了,那猫跑了出来,进入屋内,戴上姑娘丈夫练武的饰品,又跳舞又歌唱。有些孩子被它弄出的声响所吸引,赶来观看,发现猫这怪样,非常惊异。那猫跳闹得更欢,还伤了孩子。孩子们便跑开去告诉屋主人说:“你家屋里有人在跳舞,还伤着了我们。”“住口!”屋主人说,“我马上就拆穿你们的谎话。”说完他就回到家中藏在门后向屋内窥视,果然是那猫在折腾、歌唱。于是他便对准猫开了一枪,那猫应声倒地而死。他的妻子在地里干活也同时跌倒在地。“有人在家里杀害我了。”她说。她还剩下一口气未断,要求她丈夫同她一起回她父母的村里,把死猫用席包着一齐带去。她的所有亲属都来看望,都痛切地责备她不该坚持把那猫带到她丈夫的村里去。当解开席子露出死猫时,在场的人一个一个地相继倒地,失去了生命。猫族就这样绝灭了。悲痛的丈夫用树枝封上了村子的大门,回到自己家里,告诉他的亲友说他怎样杀死了那猫,从而杀死了他妻子家的整个家族,因为他们的生命都寄托在那只猫的身上。


灵魂寄附于无生命的物体


  民间习俗中灵魂寄存于体外的观念
  许多民族的民间故事里都有这样一种思想,以为灵魂可以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寄存于体外某一安全的地方,至少可以藏在头发中。这种思想并非为渲染故事情节而虚构的,而是原始人信念中真实的内涵,并由此产生了相应的一整套习俗。我们已经看到,在那些民间故事里,英雄在战斗前进行准备时,往往先把自己的灵魂从体内移出,使自己的身体在战斗中不会受到伤害、不会死亡。出于同样的目的,未开化的人们面临各种真实的或想像的危险的时刻,总是先把自己的灵魂移出体外。例如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人,如果哪家人家要迁入新居,便请一个祭司把那一家人的灵魂都收集在一个袋子里,等他们搬定后再一一还回本人。其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迁入新房之际充满着超自然的危险。在西里伯斯南方,妇女临蓐时,派去请大夫或收生婆的人总要随身带一点铁器,譬如一把砍刀,交给大夫。大夫便把这铁器好好收藏在自己家里直到产妇满月以后再交回原主,这时原主还要酬谢他一笔钱作为报答。那把砍刀或其他这类的东西,寄附着产妇的灵魂。据说,在此紧要时刻把灵魂拿出体外收藏比在自己体内要安全得多。所以,大夫必须特别小心把它收藏好,如果丢失了这铁器,人们便认为那位产妇的灵魂肯定也就随之亡失了。
  另外,在好些民间故事里我们看到有人有时把自己的灵魂或力量系在自己的头发里,当他的头发剪掉时就会死去或变得虚弱。安博伊拉'摩唐加群岛的一个岛屿,在塞兰岛的西南,属印度尼西亚领土。'的土人认为自己的有生力量在自己的头发中,如剃去头发,力量也就消失了。一名罪犯在该岛荷兰人的法庭上受刑时坚决否认他的罪行,可是一旦要剃去他的头发,便马上承认了。有一个人因谋杀而受审讯,忍受一切严刑毫无畏缩,一见行刑人拿来一把大剪刀,便问拿这大剪刀来干什么,听说是要剪掉他的头发的,便乞求不要剪掉他的头发,他宁愿坦白招认。后来荷兰殖民当局每逢囚犯忍受刑讯拒不招供时,便剪掉该犯的头发。
  在欧洲,人们也常常以为男女巫觋的邪恶力量在于他们的头发,如果不剪除他们的头发,便无法制服这帮歹徒。因此,在法国,习惯做法是将被控告为使用巫术的人全身毛发统统剃光,然后交付拷问。米莱厄斯先生曾在图卢兹'法国南部城市,位于加龙河上。'看见过这种拷问,那些被拷问的人坚决不肯招认,直到后来把他们衣服完全脱光,把他们身上毛发彻底剃光,他们才供认不讳。一个妇人显然虔奉巫术,因而受到怀疑,加以拷问,备受捶楚,却抵死不认,后来也是把她全身毛发完全剃光,才迫使她招认了罪恶。著名的宗教法庭审问官斯朴仁格剃去了巫觋嫌疑犯的头发,为此感到满意。可是他的同僚库曼纳斯比他做得更为彻底,把47个妇女赤身露体剃去全身毛发,然后扔进火中烧死。他因这种严厉审讯而享有很高权威,因为撒旦曾经在北贝里克教堂的讲坛上布道时安慰他的许多奴仆,向他们保证说,“只要他们的头发在头上,一根也不要脱落”,就任何东西也伤害不了他们。同样,在印度巴斯塔地区“如果有人被判为犯有施行巫术罪,群众就会揍他,剃去他的头发(因为人们认为头发构成他的危害力量),敲掉他的门牙(据说这是为了防止他念诵妖术咒语)……妇女如果犯有妖术的罪嫌,也必须经历与此相同的严峻考验;如果发现有罪,便给予同样的惩罚,把她们身上毛发全都剃光之后,再把她们的头发拴在公共场所的一棵树上”。印度的比尔人对于一个经证实犯有行使巫术罪的妇女进行各种形式的惩治,如“脚朝上头朝下地吊在树上,把胡椒粉放进眼睛里,最后采取的办法是从她头上剪下一绺头发埋在土里,以斩断她同她原来的邪恶法力的最终联系”。墨西哥的阿兹台克人在处死犯了恶行的男女巫觋之前,也采取类似的做法,即捉住他们,割去他们盘在头顶的头发,以除去他们全部妖术魔法,从而置他们于死地,了结其腐恶的残生。


灵魂寄附于草木


  在民间故事里我们还见到人的性命有时同草木的生命联系在一起,随着草木的枯谢,人的生命也因之凋萎。西非加蓬的姆班加人若在同一天生下两个孩子,便种下两棵同类的树,并且围着这两棵树跳舞。他们认为这两个孩子的生命各与其中的一棵联系在一起。当此树倾倒或死亡,则孩子很快也将死亡。喀麦隆的人们也相信一个人的生命同某棵树的生命交感地密切联系在一起。卡拉巴尔'尼日利亚南方的城市'旧镇的酋长把自己的灵魂藏在某泉水附近的圣林中。有些欧洲人由于不了解情况或者是开玩笑砍倒了圣林中一些树木,这位人物极为愤怒并且根据国王旨意用一切严厉方式威胁冒犯了他的那些欧洲人。
  有些巴布亚人把刚生下来的婴儿的生命按交感原则同一株树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其做法是将一颗小卵石嵌进树皮内,认为这样就把婴儿的生命完全置于树的生命保护之中了;如果这棵树被砍倒,则这孩子就会死亡。毛利人生下婴儿后惯常把脐带埋在一个神圣的地方,在上面种一棵树苗。随着树苗的长大,也象征着幼儿生命的成长(atohu oranga);树若繁茂,则此儿也一定富贵荣华;树若枯凋,则此儿父母就可预卜其最舛的命运。斐济岛上有些地方把男婴儿的脐带同一棵椰子树或面包果树的一根树枝种在一起,认为婴儿的生命就这样同树的生命密切联在一起了。荷属婆罗洲兰达克和塔扬两个地区的达雅克人习俗为婴儿种果树一株,民间信念以为孩子的命运便这样同树的生命紧密相联。如果树长得很快,孩子就健康幸福;如长得矮小或枯萎,则与它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人也必然遭遇厄运和不幸。
  欧洲其他地方如德国、法国、丹麦、瑞典也用这同样的方法医治好多种疾病,特别是医治疝病和佝偻病。不过这些地方选用的不是树,而是橡树;有时也可以用杨树代替,甚至指定必用杨树。在麦克伦堡,同在英格兰一样,人们认为孩子同树这样建立的生命交感关系非常密切,只要树被砍倒,孩子就马上死亡。


灵魂寄附于动物(1)


  像民间传说故事里说的那样,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不仅把自己的生命同无生命的物体以及植物互相交感地联系在一起。据说这同样的联系也存在于人和动物之间,病者祸福与共,动物如死,人也偕亡。习俗与传说故事所说情况更为接近,因为两者中所说从人体移到动物体内的灵魂,都是由男女巫师运用特殊法力进行的。譬如,西伯利亚的雅库特人相信每个巫师或男巫都把自己的灵魂或自己几个灵魂中的一个附在一个动物身上,并把这个动物小心地隐藏着,不给世人知道。一个知名的巫师说过:“没有人能够找到我的体外灵魂,我把它藏在遥远的埃兹干斯克多岩石的丛山里。”仅仅一年一次当山间冰雪融化、大地转青的时候,这些巫师寄放在体外的灵魂才化作动物的形象在人们的住处出现。它们到处漫游,除巫师之外,谁也看不见它们。那些强有力的灵魂喧嚣着疾驰而过,其弱者则悄然来去。它们有时相互殴斗,如某巫师之体外灵魂被打败者,则该巫师本人便卧病或死亡。最懦弱的巫师,其灵魂幻化为狗形,它使其人形之身不得安宁,总是挠他的心神,撕碎他的躯体。最强悍的巫师,其灵魂则幻化为雄马、角鹿、黑熊、老鹰或野猪。此外, 图鲁金斯克地区的萨莫耶德人认为每个巫师都有一个自己熟悉的幻化为野猪形象的鬼魂,用一根魔带拴着牵了到处走动。野猪一死,巫师本人也就死亡。有些故事说到巫师们之间的争斗,他们先将自己精灵遣出战斗,最后才亲自出马相搏。马来人相信“人的灵魂可以进入别人身上或动物身上,或者更确切些说,认为二者之间可以形成一种神秘关系,即一方的命运完全依赖于另一方的命运”。
  新赫布里底群岛中莫塔岛上的美拉尼西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体现出灵魂存在于体外的概念。在莫塔语里,“塔曼纽”(tamauiu)一词意思是“某种有生命或无生命的东西,有人以为自己和这件东西之间有着亲密关系……并非每个莫塔人都有自己的‘塔曼纽’;只是有些人想像自己跟蜥蜴、蛇,也可能某块石头有这种关系。有时这件东西要经过寻找才能发现,其法是喝下某种树叶的浸液,把浸过的树叶堆在一起,在该堆上或堆内最新发现的任何活的东西,便是喝那浸制叶液的人的‘塔曼纽’。对‘塔曼纽’只是观察,并不要喂养或敬奉它;当地土人相信只要召唤,它就会来,与它有此种关系的人,生命就同这东西的生命(如是活物,便同它的生命;如是无生命的东西,便同它的安全)紧密连在一起:若该活物死了,或该无生命之物受损坏或丢失了,其人也就死亡。因此,若某人患病,就要查看那‘塔曼纽’是否安全无恙”。
  把灵魂拿出体外存放在某一动物身上这种理论,在西非似乎非常流行,尤其在尼日利亚。那里的人们相信巫师带头把他的生命同某种特殊的野兽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其做法是进行一种歃血为盟结为兄弟的仪式,从野兽耳朵、从自己臂上各抽出少许血来,把自己的血注入野兽体内,把野兽的血注入自己体内。于是这一对人兽之间的血的联盟便确立起来,一方的死亡便要导致其盟方也要死亡。据说这种同盟可大大增长巫师的法力,以多种方式为自己的利益效劳。首先,像神话故事中的妖巫把自己的性命从体内取出藏在某个安全的地方一样,他也可自诩为不会被伤害致死的。尤其那头与他歃过血的野兽成了他的血肉相连的兄弟,能听从他的一切役使,他可以指使它去杀伤自己的敌人。从这点看来,可以想像凡他选择与之建立这样关系的动物,决不是温驯的野兽或家养的牲畜,而总是凶残的猛兽如斑豹、黑蟒、鳄鱼、河马、野猪或秃鹫。在所有这些野兽中,河马是最常为优先选择的,其次是黑蟒,鹫是最少选用的。女巫同男巫一样,也有这样经过歃血供她们役使的野兽,不过选择的野兽不同。她们从来不选黑豹,却经常选用分泌毒液的蟒蛇,有时选带触角的毒蛇、黑蟒或栖息在香蕉树上的青蟒,或者也选秃鹫、猫头鹰及其他夜间出没的鸟类。凡男巫女巫所选禽兽总是单独个别的兽或禽,决不选整个种属。这血盟的单个禽兽一死,这种血盟关系也就自然终结,因为兽死,人也就亡了。
  喀麦隆境内的十字河流域土人也有类似的信念。成群的人,一般都是同一村庄的人,选定各种动物作为他们歃血为盟的亲密友谊和性命与共的关系。这些动物有河马、大象、斑豹、鳄鱼、猩猩、鱼、蟒等,所有这些动物都是要么非常强大有力、要么极易潜藏水底或丛林。据说选择这类动物时不可或缺的条件是该动物必须具有隐藏自己的能力。因为选择这类动物为友或作帮手,是期望靠它悄悄地伤害敌人,例如,如果选择河马,河马可以突然跃出水面倾覆敌人的乘舟。由于人兽之间的这种交相感应的关系,如兽一死,其人也亡;其人如亡,该兽即死。因此,对这类亲缘野兽决不容射猎侵扰,恐怕株连杀伤与这些野兽性命相连的人。不过这却并不妨碍村里以象为盟友的人猎象,因为他只选某个别的动物(如象),并不尊奉象的全体种属,他们以为自己任何时候都能认出与自己结盟的象兄象弟,而其他的象都只不过是一般的象,仅此而已,更无其他。这种认识据说是相互的。如某猎人以象为盟友,一旦遇见这只象友(我们可以这样称呼它)时,这只高尚的动物就举起自己的前爪伸到他面前,好像是说:“别射。”假如该猎人竟无人性地开枪射击打伤了这只同自己性命相连的象,自己也要病倒。
  喀麦隆的巴隆人想像每人都有几个灵魂,其中一个在自己身上,一个在某个动物身上,如大象、野猪、斑豹,等等。如果某人回到家中,感觉有病,说:“我快要死了。”便真个死去,人们断言是此人在野猪或斑豹身上的那个灵魂已被杀死,是体外灵魂的死亡导致他体内灵魂的死亡。尼日尔三角洲一个重要部落伊博人,也同样相信活人的灵魂可存在于体外。他们以为人活着在世时自己的灵魂可以有一段时间离开自己的身体住进一只动物的体内。有一个人想获得这种能力,从巫医那里讨得一种药剂,同自己的血混合在一起。从那以后,他的灵魂便脱离了他的身体而进入一只动物体内。如果那头动物被杀而这人的灵魂正好还寄住在它体内,这人也就要随之而死;如果这动物受了伤,这人身上立即就布满了疖疮。这种信念扇起了许多阴贼的行为:狡诈的无赖有时偷偷地把巫药放进敌人的食物里面,使敌人吃后灵魂转入某动物体内,然后就设法杀死这头动物从而也就杀死了这位敌人。
  尼日尔河口卡拉巴'在南尼日利亚,是尼日尔河出口处,这一段河流名叫卡拉巴河,其城市亦名卡拉巴。'的黑人相信一个人有四个灵魂,其中一个灵魂总是脱离自己的身体以野兽的形态寄居在森林中。这个体外灵魂,或林中灵魂(像金斯莱小姐'金斯莱(1862~1900),英国旅行家,人类学家。')所称呼的那样)几乎可以是任何一种动物,如斑豹、鱼、乌龟,但从来不是家畜,也不是任何植物。如果没有超人的法眼,人是看不见自己的林中灵魂的。只有占卜者能够告诉人们他的林中的灵魂是什么动物,并要人们注意切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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