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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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他们吃喝,更特别的是不让异性看见他们吃喝。“我可以给钱让一个男人允许我看他喝水,可是我没法使一个男人让另一个女人看他喝水。”当人们请他们喝杯水时,他们总要求用一块布遮住不要看见他们在喝水。
如果这些只是普通人的一般防护措施,那么,国王们的防卫自当更为特殊了。卢安戈的国王进饮食时不能让即将被处死的人或动物看见。国王正在饮宴时,他所喜爱的狗闯了进去,国王便下令立即就地处死。一次,国王自己的儿子,才12岁的孩子,无意中看见了国王饮酒。国王马上下令让他穿上美好服装,吃上一顿酒食,然后将他砍为几段,在全城各处示众,宣布他看了国王饮酒。国王想要饮酒时,侍者送上酒来,放到国王面前,便转身背向国王,手里摇着铃铛,所有在场的人全都匍匐在地,不得仰视,直到国王饮毕。国王用饭时也是这样。还专门有一座屋子供他进膳之用,他的食物全部在饭桌上摆好,他走进屋来,关上屋门就餐。食毕,他敲门走出。这样从来没有人见过国王饮酒用膳。他们相信如果有人见到,国王就会立即死亡。国王吃过的残羹剩饭都要掩埋,这无疑是为了防止落入巫师手里,以免他们借此对国王施加致命的符咒魔法。邻国卡刚果的国王也遵行同类的规矩,人们也都相信如果臣民看到国王饮酒,国王就将死亡。看到达荷美国王用膳的人,都是死罪。当他在特殊场合下公开饮酒的时候,便藏在布幕后面,或者用手帕遮住头部,所有在场的人都俯身在地,面部朝下,不得仰视。中非布尼奥罗'即今之乌干达'的国王到牛奶场去喝牛奶时,每个男人都得离开王驾所在的场地,全体妇女都得遮住头部,直到国王离去。任何人不得见国王喝奶。一位妇人陪同国王走进奶场,递上奶罐便转过脸去,等候国王喝完牛奶。
禁忌的行为:禁忌露出面孔
前面所说事例,饮食之时绝对不让人见的目的也许更多的是为了防止邪恶进入体内,而不只在于防止本人的灵魂逃离体外。刚果地区土人恪守这些饮食习惯的动机肯定正是为此。我们听说:“这些土人在饮酒之前没有不先驱赶鬼灵的。有人在饮酒时一直摇着铃;有人则蹲在地上左手按地;也有人用面纱盖在头上;还有人在头发上插一根草或一片树叶,或用泥土在前额画一线条作记号。这种盲目迷信的风俗,表现形式各种各样。其解释的理由是黑人认为这是驱灵的有力方式,并且为此感到满意。”酋长每喝一口啤酒,一般总要摇一回铃,与此同时,站在他面前的一位少年就挥动枪矛“阻止在旁觊觎的鬼灵不得乘机随着啤酒钻进老酋长的腹内”。一些非洲的苏丹习惯用面纱遮脸大概也是出于阻挡邪恶鬼灵的目的。达耳福尔的苏丹用一块白布包缠面孔,只剩下一双眼睛可看东西。在中非其他地区,据说国王也都遵此风俗,用纱布遮面,以为最高统治者的标志。瓦代的苏丹总是在布幕后面说话,除了少数亲信以外,任何人不得看国王脸容。
禁忌的行为:禁忌离开王宫
上述禁忌的范围略微扩大,国王有时就被圈禁,不得离开王宫,如离开王宫,则其臣民都不得在宫外见到他。贝宁的国王被自己臣民奉若神明,不得离开王宫。卢安戈的国王一经加冕之后,必须幽居王宫之内,不得离开。奥尼沙'今属尼日尔'的国王,“除非以人为牲向神祭祀求得神的宠眷之后,决不肯走出王宫到市区里去,为此,他从来不走出自己住宅区的范围。”我们真的听说过这样的情况:国王不得擅自离开王宫,违者即予处死或将他的一个乃至几个奴隶处死以代之。由于国家的财富系按拥有奴隶人数的多寡来定,所以国王就必须特别注意不能犯这一法规。可是每逢欢庆一年一度的雅姆人的节日时,国王是可以允许出来的,而且按照惯例国王必须出来,在王宫高大土墙的外面,当着众臣民的面舞蹈。舞蹈时他还必须身背重负,一般都是背上一袋沙土,借以证明他仍然有能力肩负国事重任。假如他不能胜任,就立即被废黜,甚至被投石击毙。埃塞俄比亚的国王被自己的臣民当作神一样崇奉,大多数都是被关在王宫之内不得外出。蓬特斯'小亚细亚东北古代一个王国,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66年为罗马帝国的一个省。'的多山的海岸上,曾经有野蛮好战的莫锡尼(或叫莫锡诺西)民族在那里住过。那著名的从亚洲到欧洲的万人撤迁便是经过这个崎岖的地区的。那些野蛮人就是把他们的国王禁闭在一座高楼之上,一旦他当选国王住进之后,便永远不许走下楼来。他住在这里为人民执法;但是,假如他触怒了人民,人民便整天不送饭给他吃,甚至把他饿死。阿拉伯古香料之国沙巴或示巴'古国名,在阿拉伯南部,即今也门地方,以做香料、宝石生意出名。'的国王,都被禁止走出王宫,如果走出,群聚的民众便投石把他们砸死。但是在王宫顶上有一扇窗子用链子连着拖在外面地上,任何人如果觉得有什么委屈,可以拉此链条,国王便召他入内觐见,予以审处。
禁忌的人:酋长和国王的禁忌
我们发现日本天皇的饮食每天都换用新的器皿烹饪,用新的盘碟进御。这些盘碟器皿都是普通的陶土制品,为的是只用一次就把它们摔碎或弃置不再用了。而通常总是把它们摔碎。因为据信除天皇本人外任何人如使用这些神圣餐具进食,其咽喉和嘴巴就一定要发炎肿大。凡未经天皇允许而私自穿了天皇穿过的衣服的人,也必将遭受遍身肿胀疼痛的恶果。在斐济,有一个专门名词叫做卡纳拉玛(kanalama),指的是吃了酋长盘碟的饭莱、穿了酋长衣服而得的病。那不虔敬的人咽喉和全身隆肿,终于死亡。有一个人给了我一条精致的垫席,据说瑟康波'斐济群岛一个最强大部落的酋长,1805年前后曾统辖全境大部地区,1874年在殖民者压力下将斐岛交英国统治。'的长子曾经出生在上面,所以他不敢使用。但是普通人民中总有一户人家或某个家族可能免遭这种危险。一次我同瑟康波本人谈起此事。“哦,是的!”他说,“来,某某!来给我背上搔搔痒!那人遵命地搔了痒,那是获得赦免可以接触禁忌的少数人中的一个。”获得这样特权的人们有一个尊称叫做楠都卡尼(Nanduka ni),意思是酋长的污垢。
从上述设想出的穿着或使用日本天皇及斐济酋长器皿服装带来的恶果,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神人”特质的另一方面。对此我们已经提请过读者加以注意了。这种神人既是造福也是降祸的根源。对他不仅要加以保护,同时也要予以防卫。他的神圣肌体如此纤巧,稍一触及,便致混乱,好像充电似的具有强大的巫术的或神性的力量,凡与之接触,便会放射出来,造成严重后果。相反地,如将这样的人神隔离起来,对于别人和对他本人的安全都是相当必要的。他的巫术性的特质,就极严格的意义说来,是触染;他的神性是火,在恰当的控制下可以造福无穷,如果掉以轻心,不加局限,便将烧毁与之相遇的一切。因此,对其禁忌稍有违犯便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凡违犯者,如同把自己的手插入圣火之中一样,当即枯萎毁灭。
新西兰的土人对于酋长神性的敬畏,至少同通加人一样。酋长具有鬼神的能力,是从其祖先继承来的,凡他所触及的一切东西都可沾染,人若漫不经心地无意中触动了它,便会突然死亡。例如,有一次,一位具有广大神性的高级酋长吃剩下的食物留在路旁,一个健壮的奴隶路过那里,肚子饿了,不问缘由拿了就吃。他正在吃着,旁边一个人见了吓得呆了,连忙告诉他说那是酋长吃剩的饭食。“我熟识这个不幸犯了错误的人。他是出名勇敢的人,在本族历次战斗中表现非常突出”,可是“一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他马上就感到腹内绞肠刮肚似的剧疼不已,到当天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便死了。他是个结实的人,年轻力壮,假如哪个欧洲自由思想者说此人不是死于酋长的‘大普’(神力),人们就会认为这是无知,连这样明白的直接的见证也不能理解”。这并不是唯一的例子。新西兰的毛利土人中有一个妇女也同样吃了酋长吃剩下的水果,后来别人告诉她那是从禁忌的地方拿来的,她便惊呼起来,说那受亵渎的酋长的神性一定要置她于死命。事情原来发生在下午,到了第二天中午,这个女人果真死了。
禁忌的人:悼亡人的禁忌
未开化的原始人认为自己的酋长和国王具有一种神秘的神灵力量,一触即发,因此很自然地把他们列入社会危险的阶级,从而把对于杀人者、来月经的妇女以及自己畏惧害怕的人同样的限制也加于酋长和国王的身上。例如,波利尼西亚的神圣国王和祭师就不许用自己的手触摸食物,因此必须由别人侍奉,而且,像我们刚才了解到了那样,他们用过的器皿,穿过的服装,以及其他用品别人都不得使用,否则必将遭受疾病或死亡的惩罚。如今有些未开化的原始人对于月经初潮的女孩、产后的妇女、杀人者、悼亡者以及所有接触过死人的人,都遵守与这些完全相同的禁忌。例如,从后一类人说起吧,毛利人中任何处理过尸体并帮助送至坟地,或抚摸过死人骨头的人,几乎要同所有人断绝一切交往联系。他不得进入任何人家,不得同任何人或任何东西接触,否则他所接触的人或物都将受阴魂困扰。他甚至不能用手接触食物,食物只要被他的手碰着就立即成为不洁,别人不得再去碰它。给他吃的食物必须放在地上,他坐着或跪着,两手小心翼翼地背在身后,尽量匍匐地上用嘴啃那食物。也有时候有别人喂他。喂他的人也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臂,注意不碰到他这个不可接近的人身上,并且也要受到许多禁忌,几乎不亚于他本人。几乎每个人口稠密的村子里都有一个低贱的人,卑贱者中的最卑贱者,专门靠侍候这样的禁忌者得一点少得可怜的钱过活。这往往总是孤独、缄默、形容枯槁、干瘪的老人,他遍身褴褛,从头到脚都沾满了赭土和腥臭的鲨鱼油,像是半疯了似的,整天坐在离村庄通道很远的僻静地方,一动也不动,用呆滞的目光注视着他永远不能参与的纷繁的事物。每天两次靠人们布施一点食物扔在他面前地上由他不用手只用嘴啃嚼。夜间,他收起身边破破烂烂的东西,爬进落满枯叶的垃圾堆里,又脏又冷又饿,在断续的鬼魅萦绕的梦寐中度过凄凉的长夜,然后又开始另一个苦恼的明天。这就是那个被认为适合做向死者致最后友好敬意的人的唯一近侍。当悼亡人独居守丧的期限将满,快要回到亲友中去时,所有他在独居时期用过的碗碟都要细心地予以捣碎,穿过的服装都要慎重地扔掉,以免它们所沾的不洁在人群中传播。这些做法正如神圣国王的酋长用过的衣服器皿,由于同一原因,必须毁弃一样。原始人或野蛮民族在这些方面对于神和鬼所具的神灵力量以及神圣的和腐朽的气味之间的类比是非常周密的。
凡接触过死人的人不得用手接触食物,这一点在波利尼西亚是普遍的。在萨摩亚群岛,凡处理过死者的人都特别注意不拿食物,若是婴儿,则由别人喂食很长一段日子。如有违反,必受家神惩罚,变成秃顶或牙齿尽落。在汤加,任何接触已死酋长的人,都得守禁忌十个月,而酋长们也须分别守禁忌三个月、四个月或五个月不等,视刚逝去的酋长的地位高低而定。如果逝者是最高的神职酋长,那么最高的行政酋长也得守禁忌十个月……任何人在守禁忌期间,都不得自己用手取食,必须由别人喂食,他自己甚至连牙签也不得使用,必须叫别人帮他拿着。假如他饿了,而身边无人帮忙,他必须双膝跪下,两手着地,用嘴叼起食物来吃。如果违犯了这些规矩,必将身躯肿胀而死。
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舒什瓦普人中,新死了丈夫或妻子的寡妇鳏夫必须离人独居,不得用手触及自己的身首,所用杯盏和烹饪器皿别人都不得使用。他们必须在溪流附近搭起一座汗浴小室,整夜躺在那里出汗,经常洗浴,浴后必须用云杉树枝揩擦身体。这些树枝只能使用一次,用后便插在小屋四周的地上。任何猎人不得走近这些悼亡人,如果这样,便会带来不幸。如果这些悼亡人影子落在谁的身上,谁便要立刻得病。他们用带刺的灌木作床和枕头,为了使死者的鬼魂不得接近;同时他们还把卧铺四周也都放了带刺灌木。这种防犯做法,明显地表明使得这些悼亡人与一般人隔绝的究竟是什么样的鬼魂的危险了。其实只不过是害怕那依恋他们不肯离去的死者鬼魂而已。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墨克奥地区,死了妻子的男人丧失了一切公民权利,成了被社会遗弃的人,是人们害怕、恐惧的对象,人人都回避他,不敢接近他。他不得栽种花草,不得在公众场所露面,不得在村里走过,也不得在大路或小道上行走,而必须像一头野兽那样潜行于草莽灌木丛中,如果看见或听到有人(特别是妇女)走近,就得躲到树后或潜伏在深草中。他如想钓鱼或打猎,必须独自在夜间进行。如果想找任何人商量什么事,甚至找传教士,也必须夜间偷偷地前去,他好像嗓门嘶哑,只能低声悄语。他如果加入渔人或猎人一起渔猎,必将给那些人带来危害,他亡妻的鬼魂准要吓走那些被渔猎的鱼群和野兽。他到处转悠,总是随身带着一把战斧作为防身武器:不仅防范丛林中的野熊,而且防范他亡妻的可怕的鬼魂可能加害于他,因为所有死者的鬼魂都很邪恶,专以加害生人为乐。
禁忌的人:妇女月经和分娩期间的禁忌
一般地讲,我们可以说禁止使用某些人(无论其人是神圣的,还是所谓污秽不洁的)用过的器皿和服装等物,以及违反这一禁忌的严重后果,都完全一样。就像有神性的酋长接触过的服装会使后来拿它的人死去一样,那些被月经期中妇女触摸过的东西也会致人死亡。一个澳大利亚的黑人发现他妻子月经期间躺在他的毯子上,便杀了他的妻子,他自己在半个月内也因害怕而死了。因此,澳大利亚的妇女在月经期间不许接触男人用的东西,甚至不得走在男人们经常走过的道路上,否则就要死亡。在分娩期间,也得隔离,期满以后,所用器皿全部销毁。在乌干达,妇女分娩或月经期间接触过的壶盆等物都得毁掉;枪盾等物被亵渎的,虽不毁掉,也需加以洗涤净化。“在德内(美洲)和大多数其他美洲氏族部落中,几乎没有任何人像来月经期间的妇女那样为人们所畏惧。一个少女只要一有出现这种情况的征兆,就立刻被谨慎地同一切异性人们隔开,独自住在为本村男人或来往行人中的男子看不见的偏僻小屋里。在这样很不愉快的境况下,她甚至还不得触及任何属于男人用过的东西或任何猎获的鸟兽与其他动物的皮肉,以免因此玷污了这些东西,使猎人们下次行猎时无所猎获(因为这样被轻蔑的鸟兽非常忿怒)。她的唯一食谱只能是干鱼,唯一饮料是通过饮水管吸吮的凉水。此外,她的形象的出现对人们也是一种危险。因此,即使月经过后恢复了正常状态,她也得戴上一种镶有边饰的薄皮软帽,从头上一直蒙到胸口,不让人们看见她的面孔。”在哥斯达黎加的布赖印第安人中,把月经期间的妇女都看作是不洁净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