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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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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关系,主要是为了“娱神”,而非为了“泄欲”,当然也不收费,所以很难说就是后世娼妓之起源。 

  

进入奴隶社会后,“娱神”的歌舞变成了“娱人”的玩意,而作为歌舞演员的“倡伎”,也成了贵族们的奴隶。贵族奴隶主们在观赏音乐歌舞之后,要求她们再进行性服务,是完全可能的。因为一则远古原本有与巫女(同时也是舞女)性交的传统,二则舞女们现在也成了奴隶,成了玩物,当然无权拒绝。于是,“倡伎”的任务和性质便开始发生了变化。以前只是“献艺”,现在则增加了“献身”;以前只需要掌握台上的技艺,现在则也许还需要床上的技艺。包括男性的倡,也要为有同性恋嗜好者提供服务。直到民国期间,达官贵人们的玩相公、狎娈童,也仍以男戏子为对象,即其遗风。 

  

倡伎向娼妓的转变,大约发生得很早,至少在夏桀时代就开始了。后来,就发展为“宫妓”和“家妓”。 

  

宫妓就是皇宫里的倡伎,系由夏商周三代的“国家歌舞团”直接演变而来,主要从事音乐舞蹈的表演,以供祭祀、宴会等礼仪活动之需。其中极个别的,大约也要提供性服务,不过多半是“业余”的。在春秋战国时期,她们也常常被当做礼品和奖品,赠送给诸侯或赏赐给大夫。这种赠送和赏赐,大多带有明显的政治军事目的,可以算得上是历史上最早的“色情间谍”和“糖衣炮弹”。比如,秦穆公向西戎国赠送“女乐二列”,结果戎王耽于声色,不理政事,致使一个名叫由余的“圣人”愤而离去。秦国立马将由余作为特殊人才引进,派公子郊迎,拜为上卿,于是秦国国力大增,“并国十二,辟地千里。”女乐之“功”,真不可磨灭。 

  

家妓是畜养在家中的倡伎,又称侍姬、歌姬、声妓、美人之类,也从上古的女乐演变而来。周制,王称“天下”,诸侯称“国”,大夫称“家”。周王和诸侯的倡伎后来演化为“宫妓”,大夫的倡伎便演变为“家妓”。汉代即有畜养家妓之风,至南北发展为极盛。因为汉代地主是贵族地主,六朝地主为士族地主,他们的“家”,规模决非今之“家庭”可比,当然也就有财力可以供养一个小型的歌舞班了。 

  

家妓的主要任务,仍是以乐曲歌舞提供艺术和娱乐服务。比如晋之宋武因“不解声”(不懂音乐),便不畜家妓;而石崇的家妓,从十来岁起,就在他的亲自督导下学习歌舞,接受严格基本功训练,在身材、舞姿和发音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其水平堪与“国家歌舞团”比美。曹操的一名家妓,因为歌喉最好,所以尽管曹操十分讨厌她,也一直等到找着可替换者,才把她杀掉。 

  

在历史上,家妓也常被称为妾。所谓“美妾换名马”,指的就是家妓。其实,严格说来,家妓既非妓,也非妾,而是界乎妓与妾之间的一种被奴役者。妾有“夫”,而家妓没有,家妓只有“主”。主虽有可能与家妓发生性关系,但这种关系没有任何“名分”。所以,如果主人高兴,也可以指令家妓陪侍客人,而妾则决无此事。家妓要成为妾,也要办一定的手续,比如后魏有个叫高聪的,便曾把他的十多个家妓统统注册为妾。另方面,家妓不一定都得和主人睡觉,也有“献艺不献身”的。即便献身,也非“人尽可夫”,而且也不收费,并非“卖淫”。所以,家妓也不是“妓”,而是“伎”。 

  

严格意义上的“娼妓”,即以出卖肉体和色相为职业,为了金钱而向不同的人提供性服务者,最早可能出现在春秋初期。在这个时期,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批准开设了有史记载的第一家“国家妓院”,当时称作“女闾”。闾是门的意思。这家妓院就设立在桓公的宫门口,配备了妓女700人,由桓公任“董事长”,而“总经理”就是大政治家齐相管仲。 

  

管仲开设妓院,有四个目的,一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二是缓解社会供需矛盾(让宫内怨女宫外旷夫得以苟合),三是吸引国外人才,四是充当色情间谍。当时,各国争雄,谋士与使节,常常奔走于道路,游说于诸侯。齐国的国宾馆有“三陪小姐”,自然较之他国,更有吸引力。孔子曾极力称赞管仲的“仁”,说他辅佐桓公“九合诸侯而不以兵车”,不知他老先生是否知道,管仲的“和平手段”,也包括以肉弹代炮弹的伎俩在内? 

  

管仲设“女闾”,一箭而四雕,其他各国,自然“见贤思齐”,争相仿效。比如越王勾践伐吴,将士思家,军心不稳,勾践便组织了妓女慰问团送往前线,谓之“游军士”,这大概就是中国最早的军妓。 

  

军妓到了汉武帝时,就成了一种制度,叫“营妓”。起先,军妓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难免有些“不够稳定”。后来,采取了“抑配”制度,将罪人之妻女强制性地许配给军士。但这种“随军家属”,人多了会导致军队臃肿,人少了又难免“苦乐不均”,徒起矛盾。所以,干脆实行营妓制度,三军将士,一律“自由平等”,就不怕“不患寡而患不均”了。 

  

营妓的制度,始于汉,兴于魏,至唐、宋两朝仍不衰。不过其性质,已不止于“劳军”。因为唐、宋两朝,毕竟是承平时期多,但为居安思危见,军营并不可少,而营妓自然也是常规配制。于是一些“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的官吏,便纷纷进入军营,大嫖特嫖,而营妓的作用也就从“鼓舞士气”,一变而为“孝敬官僚”。这就难免弄出许多“不像话”的事情来。比如地方官离任办交接时,不但交割文书档案、公物钱粮、风土人情、下属情况、遗留问题等等,还交割妓女,真正荒谬之极。唐代有个叫李曜的,在歙州任上与一位名咄咄怪事韶光的营妓感情甚好。但因营妓是“公物”,不好随身带走,只好在离任时交割,并作诗云:“经年理郡少欢娱,为习干戈问酒徒。今日临行尽交割,分明收取媚川珠。”谁知继任吴国并不领情,答诗云:“曳屐优容日日叹,须言达德倍仇澜。韶光今已输先着,领得宾珠掌内看”(叹、看二字应读作平声),意思是还想要更好的。还有一位杜晦更不像话,临行时竟与营妓朱娘抱头大哭,结果郡守李瞻很不以为然地说,这种贱人,想要就直说,哭什么嘛!便让杜晦把朱娘带离了常州。 

  

封缰大吏、方面之员,如此地嫖娼恋妓,实在是不成体统。更不成体统的是,不少官员将佐,还会因某位名妓而争风吃醋,或者大打出手,或者诉之长官,有的还闹出人命案来。这种种劣迹弊端,既影响“政府形象”,又影响“安定团结”。所以到了宋,就开始进行限制,规定地方军政长官,只许以官妓“歌舞佐酒”,不准“私侍枕席”。这样一来,官妓就成了纯粹的“陪酒女郎”,最关键的一陪被定为非法。由此,还闹出许多案子,比如王安石指控杭州太守祖无择与官妓薛希涛私通,朱熹诬陷天台郡守唐仲友与营妓严蕊有染,一时闹得沸反盈天。这两个案子,终因妓女们至死不招,祖、唐二人才免于处分,但事态之严重,也可见一斑。 

  

然而,“花为茶博士,酒是色媒人”,官妓营妓既可陪酒,后面的事就不大说得清了。所以,到了明初,太祖朱元璋虽然也曾开设官办妓院于乾道桥和武定桥两处,但不久,便下令严禁官吏宿娼,违者重罚,据说定律为“罪亚杀人一等”,处分是相当重了。 

  

朱元璋此举,一则是为了总结前朝覆亡教训,励新图治,二则也是为了维持政府和“父母官”的形象。因为妓女地位等同贱民,官吏岂可与之“通同”?国家鼎鼎,子民父母,如果也与“下三滥”苟且奸宿,则尊严何在,体统何存?自然非禁不可。 

  

不过,这种事情,从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比方说,公然走进富乐院之类的妓馆是不行的,但却可以把妓女叫到酒楼饭店的“雅座”里来陪酒;又比方说,可以借口到朋友家讨论学术问题,然后在密室中与妓女幽会;再比方说,借口调查案情,要“保密”把妓女叫到后堂,苟且一番。这些事情,明代发生不少。连史学界公认的名相“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都有挟妓侑酒的故事(故事见下节),其余可想而知。 

  

当然,皇上的禁令,谁也不敢公开违背。至少是,由于严禁官吏宿娼,则政府开办的妓院,为维持生计、保证收入起见,从此便不再仅仅服务于官僚阶层,也向商贾市民们开放了。这样一来,再设官妓,既无必要,也多风险。何况官民同嫖,极其不成体统。所以,到清初,政府便下令停办国营妓院。到康熙十二年以后,维持了两千多年的官妓便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了。 

  

于是,娼妓便只剩下了一种——私妓。 

  

私妓是个体民营的妓业,其存在不靠“政府计划”,而靠“市场需求”,所以又叫“市妓”。当然,严格说来,只有向政府正式登记注册“有照营业”者,才叫“市妓”;未向政府注册登记的“无照营业”者,则叫“私妓”。后者其实是“暗娼”。但不论有照无照,都是“私营”,也都要按“市场规律”来运作。所以,我们把凡是私营和上市的娼妓,都称之为“私妓”和“市妓”。 

  

私妓在先秦时期便已有存在,但那时是真正的“个体户”,往往是妓女们单干独来,并不形成规模。真正形成规模,是在唐代。唐代的娼妓事业,颇为发达。在宫中,有规模盛大的国家歌舞团,有的还由皇上(如唐玄宗李隆基、前蜀王衍、南唐李煜等)亲任艺术总监;在都市,则有难以尽数的行院、章台、青楼。唐代还有一个规矩:进士及第,必从中挑选两个英俊少年,使之游遍全城,采摘“名花”,号称“两街探花使”,又叫“探花郎”。探花郎所到之处,万人空巷,妓女们纷纷依在青楼窗前,向他们秋波频送。“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真是何等潇洒乃尔! 

  

宋的民营妓女业也十分发达,而且开始有了民间组织的妓女选美比赛,叫“评花榜”。所谓“评花榜”,就是品评妓女的等次。主持人和评委,都由经常出入妓院的名士才子担任。这些名士才子,不是落第举子,就是失意文人,再不然就是鄙视功名、号称“千首诗傲万户侯”的“隐于市者”。他们游戏人生,笑傲江湖,寄情于红粉知己,嘲弄着富贵功名,所以封赠妓女的头衔,居然是状元榜眼之类。这就几乎是把妓院等同于朝廷,甚或把妓女选美,等同于国家的“抡才大典”——科举了。 

  

明代除照旧“选美”外,还有了专门研究妓女问题的“学术专著”——《嫖经》。“经”本是极神圣的字眼。儒学中,唯诗、书、礼、乐、易、春秋可以称为“经”,其余只能叫“传”;佛学中,也只有佛祖所言可以称“经”,唯一的例外是《六祖坛经》。现在,嫖妓居然有《经》,士人的堕落,也真可谓至极。 

  

清初和明初一样,也曾“禁娼”。但乾隆以后,又死灰复燃,更加不可收拾。这时,官妓已废,市妓渐无,而私妓则遍于天下。等到太平天国出来禁娼时,妓女们便都跑到上海,在十里洋场开始了她们“现代化”的历程。1864年前后,上海租界人口50万,妓院就有668家,端的生意兴隆,十分红火。 

 从管仲设“女闾”收费卖淫,到新中国成立取缔妓院,中国娼妓有着二千六百多年的历史,其中的问题是难以尽说的,而我们最关心的一个首先是:男人为什么要逛妓院?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娼妓之(二)青楼的功能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娼妓之(二)青楼的功能(0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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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04724513  不颜草 发表于:2007…3…30 9:45:55   
恩格斯说:“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娼妓的产生,可以说是一种世界性的历史现象。 

  

不过,中国的娼妓问题,似乎还多少有一些自己的“特色”。比方说,不少人逛妓院,目的不一定是要和妓女睡觉。有的人不过只是在那里坐一坐,喝一杯清茶,吃两块点心就走;也有的经常来和妓女聊天,无话不谈,亲密无间,却并不发生性的关系,好像两个知己的异性朋友。此似乎匪夷所思,然而又却是事实。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在性以外,又有什么吸引着男人们呢?这就必须略说一下中国古代妓女和妓院的情况了。 

  

中国古代的妓女,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即“艺妓”和“色妓”。“艺妓”系由“艺伎”演化而来,主要提供艺术娱乐服务;“色妓”则是比较纯粹的“卖淫者”,靠出卖色相和肉体过日子。从娼妓的发展史看,先秦至六朝,大约以艺妓为主;唐宋两代,大约是两妓并存;到了明清,艺妓已属凤毛麟角,基本上是色妓的“一统天下”。总之,艺妓和色妓,是两类不同的妓女。 

  

艺妓和色妓,不但服务内容不同,而且她们本身也有雅俗之别。一般地说,有资格当艺妓的,不但有貌美,还要有才华;不但要有天赋,还要受训练,有的简直就堪称“艺术家”。比如北魏妓女徐月华,是一个箜篌演奏艺术家。有一次,她“徐鼓箜篌而歌,哀声人云,”街上的行人听了,都停下脚步来欣赏,一会儿功夫,门前就挤满了人。又如南齐钱塘名妓苏小小,是个诗人,曾写过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首出自妓女的诗——《西陵歌》。《西陵歌》云:“妾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这首诗,描写了一个妓女和她心中“白马王子”的恋情,含蓄隽永,朴直优美。正因为苏小小有些诗才,所以后世不断有人写诗怀念她。直到清朝,苏小小墓也还是有名的古迹,有些文人还对她低徊不尽、凭吊不已,可见其影响与魅力之大。 

  

色妓当然没有这样的“档次”和“魅力”。好一点的,凭着年轻貌美,或许还能坐门宰客。差一点的,便只好鹄立街头,翘首拉客。这些妓女,一到傍晚,就徘徊在茶馆酒楼门前,勾引嫖客,兜售自己,谓之“站关”。拉到了客人,讲好价钱,就回去上床。来无情,去无意,纯粹的金钱与肉体的交易。明清以后,所谓“娼妓满步天下”,便主要是这一类的色妓。 

  

妓女有色艺之别,妓院也有高下之分。 

  

最高级的妓院叫“青楼”。“青楼”这个词,原本指豪华精致的楼房,有时则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比如“南开朱门,北望青楼”既是。朱门是红漆大门,青楼是青漆高楼,朱门外把守着家丁,青楼内大约就蓄养着倡伎吧?所以到了南梁时,就有了“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刘邈)的诗句。不过这里说的“倡妾”,估计也还只是家妓而已。 

  

到了唐代,“青楼”就渐渐成了烟花之地的专指。所谓“对舞青楼妓,双鬟白玉童”(李白),所谓“黄叶仍风雨,青楼自管弦”(李商隐),以及“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杜牧),指的都是妓院。当然,也只有达到“星级”标准的妓院,才好叫做青楼。不过中国人的本事,是从来不怕自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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