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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给爱一个机会-第16章

小说: 给爱一个机会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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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设计师,成为捕捉这些信息的先锋。    
      这个春天,蝶衣园的衣服也布满了波西米亚的褶皱和花边,质地大多为棉、麻,或二者混纺,颜色偏向于木青,麻黄,或者,是纹理混乱的暗绿印花。许多裙子的腰部或者胸口,还配有绳结。    
      店里有一件红色的连衣裙,保有着简单的裁剪风格,算是蝴蝶的一点儿坚持。    
      每天都有许多人在蝶衣园进进出出,那些棉麻质地的阔袖衣裙一件件被人买走,起初也有人在红裙子面前徘徊过,还有人试穿过,终于还是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把它挂回原处。红裙子象个寂寞的女子,眼睁睁地看着一场场热闹,仿佛是身在其中的,到最后全与自己无关。    
      黄昏的时候,店里来了一个年轻人,十八九岁的样子。站在玻璃门口,怯怯地不敢内进。    
      蝴蝶和缓的招呼他:你好。随便看看吧。    
      年轻人摇摇头,脸有些红了:我是想要买衣服的。    
      蝴蝶笑笑:那就认真看看吧。是送给女朋友吗?或许我可以给你提供些意见。    
      年轻人在红裙子面前站住,说:我想买这条裙子。可是,不知道尺寸合不合适。    
      蝴蝶说:哦,这样,你大致描述一下她的外表,我可以帮你判断一下。    
      年轻人脸更红了:她,她很漂亮,扎着两条小辫子,脸上有酒窝,两个酒窝。    
      蝴蝶笑笑,说:这些特征,倒也适合这条裙子,关键看尺寸大小了。她多高呢?胖还是瘦?    
      年轻人有些茫然,看看蝴蝶,回答说:应该,应该和你差不多的。    
      店里陆续来了些客人,听见年轻人的话,都怂恿蝴蝶替他试那件红裙子。她们说,这条裙子应该很挑人的,好多人试过,都不好看,要不早卖出去了。    
      蝴蝶点点头,从橱窗里取下红裙子,进了试衣间。    
     


第六部分反波西米亚的红裙子(2)

     不一会儿,蝴蝶出来了。红色的连衣裙,无袖,樽领,蝴蝶的头发随意地挽着,显得脖子格外颀长,优美。裙子含莱卡材质,略有弹性,很合身,摆长到膝盖以下几厘米的样子,膝盖若隐若现。    
      背上还有一个小小的火车头,喷着蒸汽的火车头。    
      年轻人满脸放光:太好了,她穿着一定合适。    
      红裙子终于被人买走。    
      后来还有人问起蝴蝶,说怎么没见有人穿过那条红裙子。    
      也许是那孩子的女朋友在外地。蝴蝶想。也不是每一个设计师都能看到他设计的衣服怎样在普通人的身上一展风采。    
      春天即将过去,蝶衣园里开始陆陆续续挂上夏装。原来挂红裙子的那个位置,现在放上了一个镂空的黑色小背心。    
      也是一个黄昏,那个买红裙子的年轻人出现在蝴蝶面前。    
      女孩不要他的礼物,有人给她买了当季流行的波西米亚长裙。有着许多的花边,阔摆阔袖。为了搭配长裙,她剪掉辫子,烫成凌乱的卷发,还染成了酒红色。    
      蝴蝶于是知道年轻人是附近一所高校的一年级学生,他喜欢的女孩子比他高一年级,是学校里的活跃人物,经常主持各类大型活动。    
      也许她并不适合这条红裙子。蝴蝶说。很多人喜欢红色,其实红色非常危险,轻易穿不出那种人比花艳的娇媚和夺目。尤其是在这个复古的春天,红色,淹没在一堆波西米亚花边里,稍不注意就成了村妇。    
      不是的,她适合,但是她自己不知道。年轻人说。    
      算了,追求流行毕竟是安全的。这条裙子,我给你退掉吧。    
      年轻人摇头。    
      蝴蝶很奇怪,却不追问,等着他继续说。    
      我想,我想把这条裙子送给你。    
      他说。    
    


第六部分口哨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从客厅操练到厨房,又拐进卫生间和卧室,噼啪地关门开门,吹着口哨,踏步,121。    
      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几个人记得体育老师的口哨。也许现在上体育课,早已经不用口哨了。我说的口哨,不锈钢的,用红色的绸带吊着,挂在脖子上,像某种象征意味的标志。那时候一声哨响,大家赶紧集合,好像如临大敌一样脚步纷乱,神色紧张。    
         
      队伍排好了,老师用口哨吹着节奏,大家整齐地踏步:121,121……    
      大约7岁时我一直想拥有一把口哨,始终无法如愿。独自一人的时候,我在空地上憋着嗓子模拟口哨的声音,喊121,边喊边踏步,十分认真,比上体育课还认真。    
      有一天,跟着母亲去舅父家做客,我看见窗台上放着一只口哨,不锈钢的口哨,垂着红色的绸带。舅父也是体育老师,只不过在另外一所学校。    
      母亲跟舅母说了些什么,他们问了我什么,我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满脑子想着如何把那只口哨据为己有。    
      终于熬到午饭时间,舅母做了许多好吃的,因为天气比较热,要大家坐到院子里去吃。    
      我磨蹭着,最后一个离开房间,终于找到机会将那只口哨放进衣服口袋里。    
      吃饭的时候我显得异常沉默,舅母给我夹了很多菜,我连谢谢都不会说。    
      好容易把饭吃完,母亲领着我告辞回家。一路上,母亲责备我不够礼貌,不叫人,吃人家的东西也不会谢谢,告别的时候也不说再见……我都无从解释,任由她自言自语。    
      母亲终于说得有些不耐烦,一门心思赶路,我磨蹭着,落在她身后大约10来步的样子,我的手一直紧紧攥着那只口哨;又落下10来步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把口哨放在嘴里,使劲吹了一下。    
      母亲吃了一惊,站住,回头看我。    
      我也有些吃惊,下意识地想逃,腿却怎么也挪不动。母亲拎着我回到舅父家,那只口哨经由母亲的手到舅母的手,又回到了窗台上,母亲当着舅母和表兄弟姐妹的面,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通:小小偷针,大来偷金。    
      从离开舅父家,往回走的路上,母亲给我讲了很多关于偷窃不得好下场的例子,我无话可说,一路哭着回到家中。    
      父亲得知我的“罪行”,非常生气,把我暴打了一顿,说我们家祖宗八代都是老实人,从来没有出现过偷盗抢夺的坏人,到底是哪件事做得不对,出了我这样的一个报应;父亲还警告我下次再偷别人的东西,就砍掉我的手。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反复做一个恶梦,在梦里我因为偷东西而被人追杀,砍掉手脚,惊醒以后分不清今昔何夕……    
      那是我唯一一次行窃,后来再也没有偷过任何东西,多年以后去郊外露营时吃了农民的甘蔗,我还在旁边的甘蔗上绑了现钞。    
      除了我,已经没有人再记得那个口哨的故事,舅父退休后成了老年活动中心的负责人,每天早上,他会在老年活动中心的操场上吆喝着他的队友们锻炼身体,打太极拳,舞剑,但不再踏步。他们家的那只不锈钢口哨,早已不知所踪。    
      我一直没有放弃儿时的梦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想着,要给自己买一个口哨,不锈钢的,吊着红色的绸带。    
      但是,好像从我可以给自己买东西的时候开始,那种口哨已差不多消失了,街上的孩子们开始吹各种各样的花哨子,有机材质的笛哨,颜色鲜艳,声音悠扬。我从来没有看见一个小姑娘,躲在院子的一角,憋着嗓子模拟口哨的声音喊“121”,边喊边踏步。    
      物质的极大丰裕,让每一个孩子都变得格外开朗。    
      后来我在北方的一个小镇上买到了儿时梦寐以求的东西:不锈钢的口哨。没有红绸带吊着,我买了很多红丝线,卖东西的小伙子笨拙地将那些丝线攒成一根丝带,穿过口哨末端的小铁环,帮我拴好。    
      我把这来之不易的宝贝带回家中,引起了侄儿的好奇。侄儿三岁,精力旺盛而富于想象力,他把口哨挂在脖子上,断断续续地吹着,仿佛是121的节奏,又仿佛不是,但无论如何,他跟着自己的口哨声卖力地踏步,121,121,露出快乐的神情。有时候甚至激动得尖叫一声,举着那口哨在屋里疯跑。    
      他的母亲被不知疲倦的口哨声惹火,叫他停下来。他不肯,越发地吹得有劲,踏步更加有力了,疯跑的次数也跟着增加。他的母亲追上前,劈手夺过口哨交到我手里,将他带进房里训斥,我拿着口哨站在厅里,像多年前刚刚将它偷在手中。    
      我本来是有神经衰弱的,却不觉得他吵。他母亲不在的时候,我们重新开演,我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从客厅操练到厨房,又拐进卫生间和卧室,噼啪地关门开门,吹着口哨,踏步,121。    
      那便是幸福。我在心里默祷它永远,不停地重演。    
    


第六部分前香在(1)

    他现在辞职在家休息,我也不用上班,每到他妻子出了门,他就打电话给我,引领着我花样百出地恋爱。    
      到今天为止,我和李木相识已经56天,从第50天开始,阳光美女作家一一成了彻头彻尾的怨妇。    
         
      是的,我就是一一,今年22岁,在报纸期刊上开着每周每月周期不等的几个专栏,讲述都市爱情故事。随便在GOOGLE或者BAIDU上面键入“一一”三个字,会搜索到上千条相关信息,我爱吃什么水果,用什么洗发水,早上吃不吃早餐,网上一应俱全。    
      在我的爱情故事里,女主角就叫一一,无论故事发生在台北、台中、高雄还是香港或者别的城市,无论故事最后的结局如何。许多人都以为那些故事是我的经历,我笑,22岁,就算不睡觉,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完成如此丰富的阅历。    
      我和李木的相识,也跟爱情故事有关。    
      小区门口的网吧叫WINDFLOWER,经年累月地放着朱哲琴的阿姐鼓。据说主人是个背包客,对西藏的着迷程度堪比达赖喇嘛。    
      我喜欢去那里写东西,在线写。因为知道要付钱,才不会说那些没有用的废话。    
      一家时尚杂志的小编给我发了N个MAIL追问一一的爱情故事发生了没有。    
      “3000字以内,注意情节要离奇。”    
      每次他们都不忘记加上这条要求,每次看见这条要求我都想笑。其实3000已经够多。这是个读图时代,生老病死的过程如果能在800字内交代完毕,兴许大家能有兴趣看完。    
      中午时间,外间阳光普照。WINDFLOWER空荡荡的,朱哲琴在唱《六世达赖喇嘛情歌》,魔咒一样的呓语在屋内流淌。    
      我照例到柜台前面去要求放自己带来的CD。我喜欢听一些尖利的声音,仿佛利器滑过布匹,带来逃跑的欲望,在这样的欲望里编造一一的爱情适合3000字以内的表达。朱哲琴的声音太缓慢,应该作为长篇的背景。    
      “请放这张。”    
      我说完定在原地。    
      有人跟我同声要求,且手里拿的也是SAVAGEGARDEN的《认定》。    
      “你们俩的碟一样,放谁的?”老板一脸坏笑。    
      “放她的吧。女士优先。”拿着《认定》CD的男人穿着墨绿色的马球T恤,牙齿很白,笑起来很迷人。    
      “放他的吧,减少磨损。”我一遇到帅哥就才思敏捷嘴尖牙利。    
      三个人一齐哈哈笑。    
      我拿回自己的CD,走到惯常霸占的座位上坐好。    
      咖啡厅、麦当劳餐厅、地铁站、机场、D厅,一一都去过,都有过爱情,剩下来该怎么办呢?东京、曼谷、新加坡……我漫无目的地在GOOGLE里输入这些异邦城市名,打算让自己出境旅游,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同人种的爱情。    
      奇怪的是,我发现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听话,不看屏幕不看窗外,没事就往不远处扫描。那个白牙齿的男人,在不停地抽烟。    
      “你不要抽烟,影响我了。”我理直气壮地站到他面前去。    
    


第六部分前香在(2)

        
      男人抬眼看看我,有些轻蔑似的,仿佛又只是没有来由的漫不经心。他把烟掐灭,突然问:“你为什么喜欢SAVAGEGARDEN?”    
      “有活力啊。唱CRASHANDBURN也可以兴致勃勃。还有就是又帅啊,一点儿也不像野人。”    
      “伍佰才应该是野人吧,唱情歌就像挖地一样,喀嚓喀嚓的。”    
      我哈哈笑,问他:“你呢?你为什么喜欢他们?”    
      “他们讲我长得和主唱DARRENHAYES有点儿像。”    
      我差点笑得抽筋,脚底板随着笑声蠢蠢欲动。他始终没有咧嘴,只是认真地看着我,认真地说着每一句话,好像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值得我笑成这样。    
      3000字的爱情故事被忘记得一干二净,离开网吧时唯一的收获是,我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做李木,当然,他也知道我叫一一。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过李木。也没有太感慨,每天擦肩而过的人千千万万,有什么理由苛求每一次的偶遇都成为美好故事的开端?我才22岁,有的是时间等待,等待一场爱情的袭击。    
      如果生活跟我写的爱情故事没有任何差别,谁还有耐心去读我的小说?    
      可是,李木仿佛就是为了要成为美好故事的开端的,竟然再次出现了。    
      我被朋友叫去参加一个沙龙活动。香烟缭绕的沙龙现场,许多人畅谈人生与理想,发起人鼓动李木说点什么的时候,他缓缓站起来,似乎很难于开口。    
      有人体谅地说:“坐下说坐下说,平时我们都难得有这样的机会畅所欲言,可是我们的心是热的……”    
      李木打断那人的话:“我听说活动结束后有个饭局,就来了。”    
      我坐在李木的对面,也一直没有说话,听了他的发言差点喷了一地。紧接着脑子里蹦出一个念头:这话是说给我听的。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而已。    
      我盯着李木,暗示他我想逃走。    
      李木点点头,我们趁着饭局开始的时候偷偷溜了出来。    
      我和李木漫无目的地在黄昏的长安街上走了很久,没有说什么话。    
      经过一家麦当劳餐厅的时候,我打包了两份香芋派,李木要了一只巨无霸。餐厅里空荡荡的,我们俩谁也不想坐下来。迎着风,吃着热乎乎的香芋派,非常刺激。    
    


第六部分前香在(3)

    我嘴里含着东西大喊:喂!我们两个像不像农民?    
      李木站住,仿佛很生气的样子,盯着我,半天不说话。    
      我正想再说点什么,他突然开口:怎么能像呢?根本就是。    
         
      李木说完狠狠地啃了一口巨无霸,满脸愤青表情。    
      我再一次笑得差点儿晕过去。    
      我和李木道别,他突然问:“你真的和男人在教室里做那件事?”    
      “没有。我还是个处女……”说完我有些后悔。    
      理论上说,碰巧有一片草地没有羊经过,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但是,几乎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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