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爱一个机会-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七夕那天,小武打了半年工的薪水,买了一条银链子,将贤贤遗失宝石的戒指串成项链,而贤贤正巧把那只带了三年的破戒指,送给小武当情人节礼物。
这种酷似电影般的情节发生在他们身上,彼此有多么感动!于是贤贤偷偷把小武带回自己卧房,全家都睡了,只有两人急促的呼吸声……
他们接吻,从床上滚落到地板,两人都惊醒了:不可以呀,我们还未成年!
贤贤马上躲进浴室,留下小武一个人呆坐抽烟。
小武低头不发一语,本以为他不开心,没想到居然在哭。
“你……怎么啦?”
“贤贤,我真的好爱好爱你……我好想……好想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
小武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同样两行热泪的贤贤。
她心想,自己何其幸运,这么年轻就遇上了Mr RIGHT,那个值得为他赌上一切的好男人。
上大学前,他们约出去环岛,几天下来,更能深刻了解对方的心。
他们偷偷在台东星空下私订终身,月光、微风、萤火虫都是他俩的见证。
小武乐得喝醉了,还是打电话回家告诉最亲的姊姊这个喜讯,姊姊说他疯了,但小武和贤贤都晓得,他们绝对认真。
次日,小俩口手牵手到海边戏水,小武将贤贤扛在肩上,笑得哇哇大叫。
也许隔夜酒未醒,小武有些体力不继,一个大浪打来,贤贤摔得一身湿,转眼被卷到海中央。
一切发生得太快,小武慌了,立刻潜水去救。
第一次,不见人影,第二次,没抓到,再往下潜,还差一点……
第一部分部分(2)
岸边终于有人发现这对溺水的男女,纷纷大喊救命,七手八脚,好不容易捞出两具冰冷的身躯……
贤贤在医院醒来时漆黑一片,她的双眼遭受暗礁严重的创击,加上小武尚未脱离险境的消息,让她在病房中大声哀嚎,针镇定剂,迫使她再度沉静于无光的恶梦中。
这样过了一个月,终日以泪洗面的贤贤延误了伤口复原的进度,大家都在安慰她,但她心里明白,小武走了。
拆开纱布当天,贤贤在镜前看见久违的自己,双眼浮肿得厉害,有些破相,至少恢复视力了。
无论医生亲友如何交代,贤贤还是哭,她的心被撕成碎片,而她的家人不会明白,贤贤等于是在“新婚”第二天就丧失新郎的。
回家休养的贤贤失去求生意志,选择了一个没有人陪的下午,偷偷把自己反锁在浴室,一次又一次检视了无生趣的自己,下了一个决定:她要跟小武一起走。
这个时候,电话来了,铃铃地响着,贤贤不理会,她在计画用什么方法结束人生的剧本。
但这电话也响得太古怪,一声催促一声,好像根本不愿挂掉似地……
贤贤接起了闹了将近十分钟的电话,那头回应着不舍的哭声,句句血泪:
“贤贤,我一定要告诉你一件事……”原来是小武他姊。
“以后再说吧……”
“不行!大家都不让我说,但再不说,我就要被我自己给憋死了!……贤贤,小武很爱很爱你,你的眼睛……是他捐给你的!……我知道我作的这个决定是不会错的,因为他曾经告诉我,很爱很爱你……”
贤贤愣住了,若有所谓的“时间暂停”,必定就是此刻吧……
不知过了多久,贤贤重新走回浴室,望着镜中那个濒临崩溃的女孩:“不许哭了,小武。”
贤贤的心可能一辈子难以愈合,但为了小武,她要好好保护双眼,代替他,多看看这个世界。
第一部分醋海生波(1)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之间究竟怎么了?
阿芳居然决定一声不响地离开,我也忍不住鼻酸起来。
当阿芳把所有的情书都退给我时,我才知道,这次她下了猛药。
相处三年,阿芳始终以“分手”作为要胁的藉口,起初我不明白,只当她是阴晴不定、难以伺候的大小姐脾气,所以我们经常争吵。
后来我懂了,这是她要我多关心她的招数,我开始哄她,保证情有独钟。
最近,她又重施故技,正巧我比较忙,没力气应付她,索性她也不跟我联络了,就这样过了两个礼拜。
直到今天,我收到之前写给阿芳的信件,包里厚厚一大叠,让我决定一探究竟。
计程车停在她家巷口,我看见她楼下停了一辆小货车,除了搬货工人外,还有一名身着西服的男子……
等我看清楚是怎么回事时,我立刻躲起来。
原来,阿芳要搬家?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若,那位穿着西装、满身大汗的男人,正是“传说中的男人”!
传说中?
是谁曾经告诉过我有这么一个男人?
阿芳本人吗?她是不是曾说过有个经理一直缠着她?……
还是阿芳的姐妹滔?上个月聚会,有谁暗示过我什么吗?……
还是……还是我老嫣?她是看过、听过、或只是单纯警告我阿芳会被人追走?……
我乱了,根本想不起来。
第一部分醋海生波(2)
阿芳将家具整齐归类,上了车的都是一些大型笨重的,放在地上的台灯、电脑,应该是不要的……
等一下!台灯?那是我花的钱!阿芳说床头灯照明不够,我才帮她买了这座台灯……
那电脑!是我送的生日礼物!
还有懒人沙发!那是我们一起挑的!一起挑的她也丢啊?
而倒在一旁的玩具熊,是每天陪她睡觉的宝贝呀!!
阿芳说过,就算熊熊脏了、破了,她也会珍惜它一辈子,因为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雄”字呀……
莫非……莫非阿芳要把与我有关的一切全都彻底清除干净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之间究竟怎么了?
阿芳居然决定一声不响地离开,我也忍不住鼻酸起来。
三年来,再大的困难我们都熬过了——那一次阿芳食物中毒,我真以为就要失去她了,没想到只是虚惊一场,当时我们都哭得好伤心,我们发誓,一定要为对方珍惜自己。
还有我被派去台中上班那半年,一个礼拜才见一次面,最后还不是靠着彼此的信念撑到我调回台北。
其间无数的口角,也曾用过非常激烈的言语伤害对方,毕竟走过来了,这次到底为了什么闹到此刻的不可开交呢?
愈想愈难过,胸闷混和着心中一把火,我冲了过去破口大骂:
“阿芳!你为什么……”
“你终于来了。”
阿芳面无表情更教我生气,继续搬东西,当我不存在似地。
“为什么!这次又为了什么?我究竟又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你不觉得太过份了吗!”
“太过份?”
“我问你,这个男的是谁?”
“……我表哥呀。”
“你太夸张了,竟然和表哥在一起!”
“不然谁帮我打包啊?”
“你和表哥私通,明目张胆收行李,还怪我不帮忙!!”
“ㄟ,我留了几次话给你,你都不理我,我只好求我表哥帮我搬家呀!人家还在上班都请假帮我搬,你呢?你算哪门子男朋友呀!……房东把房子要回去这一个月,你有没有帮我一点忙?你有没有帮我找过房子!我看就算我流落街头,你也不会在乎啦!!”
阿芳凶完了,指挥搬家工人,把剩下的台灯、电脑那些全装上车。
搬家工人奸笑地看着一脸狼狈的我,如果有个地洞,我一定钻下去。
“那……那你退给我……的那些信呢……”
“寄放一下会死喔!你不知道我搬的新家很小吗!!……司机,开车啦。”
连表哥都在偷笑,我真想掐死他。
“……我……我想跟你一起去看一看……”
“废话,当然跟我一起去帮忙,你还想跑啊!?……跟那只烂熊坐到后面去啦!!”
第一部分绝配(1)
女的抢着过马路,头也不回,形同陌路。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们还能再见面吗?喂~~~
(一)
上捷运的时候,一对男女坐在正对面,他们目中无人,因为太甜蜜。
女的抱着一只玩具狗,连同男人的头卡在她胸前,一边闻着男人的发味,一付“好吃、好吃”的神色,男的则钻空隙看报纸的分类广告,表情自是一脸幸福。
对于我这种比他们“大一轮”的单身汉而言,铁定看不惯,巴不得他们早点下车!
果然,他们滚下车了……
我也不得不跟上去,因为,捷运当机停驶。
趁着一连串兵荒马乱,我决定不等下一班,回到平面陆地,搭乘外面免费的接驳公车。
好死不死,公车上的最后一个座位,碰巧又在那对狗男……我是说抱着狗的男女后面。
他们的一举一动,不只我,整车乘客都看得清楚,因为太夸张。
索性,车内拥挤的空间,就在他们四周空出一个圆,好让我们一边观赏限制级的画面,边摇头漫骂时下年轻人不知羞耻。
而我是这整出戏看得最完整的观众,因为他们两人在我前一站下车。
(他们只差没脱光,其余能露出来的皮肤与器官,全都放进嘴巴里嚐。)
说也奇怪,那对男女一下车也没牵手,反而有种闪躲的味道?
然后我听见男的指着手上的报纸嚷着问:
“你确定这个地址往这边走吗?”
“对啦对啦!”
女的抢着过马路,头也不回,形同陌路。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还能再见面吗?喂~~~~~~”
第一部分绝配(2)
(二)
尚伦和巧音都戴了一副深遂的眼镜,前者大远视,后者大近视。
不晓得为什么,他们统统没配隐形眼镜,看起来有些“矬”,也算有默契。
那天他们刚看完电影,决定到对面百货公司逛逛。
尚伦到了休闲用品区,巧音停在女装部,一个B1,一个三楼。
也就是说,各走各的。
尚伦shopping完,巧音还在试内衣。上伦等得无聊,手提袋往巧音的更衣室一丢,就往四楼家具店走。
买内衣的女店员冷眼旁观拎着大包小包一身汗的巧音,心想,长得像外劳的女人穿名牌,恰当吗?
而尚伦正在品味精油,优雅的姿态,和丢三落四的巧音形成强烈的对比。
巧音一看到尚伦就伸手要钱,然后慌张地跑到隔壁咖啡厅点了一大客冰淇淋,尚伦则继续颇有气质地选购香皂。
一旁的男店员们交头接耳,嘲讽巧音说,现代年轻人真不像话,向爸爸要钱,一句谢谢也不说,吃东西还自己一个人吃!
以上是友人们在席间取笑尚伦和巧音刚认识时的笑话,可以想像,他俩若听到,一定一脸无辜,不明白有什么不对,大家不都说他们很配吗?
此时身着白西装、手戴白手套的尚伦,独坐沙发喝着高贵的红酒,如老爷爷般温吞地催促着巧音:
“动作要快,时间不早了,别忘了把那四大本相簿扛下去。”
换上第三套低胸礼服的巧音,一脸狼狈,手上还抓着两大袋糖果,四处寻找遗失的眼镜。
张尚伦四十三岁,王巧音二十八岁,两人认识三个月,今天是他们大喜的日子。
再入席送客时,仍是一前一后,各走各的。
第一部分绝配(3)
(三)
听说老赵谈恋爱了。
几次和他擦身而过,没聊两句话就走了,根本没机会证实传闻,更没见过他女朋友本
人,只知道他愈来愈瘦了。
哥儿们都在挖苦他,王老五过久了,一日有了对象,要“捞本”的心态可想而知,希望他别“精尽人亡”才好。
半年后我在“网咖”碰到他,要不是当时灯光昏暗,我想我会更惊讶一点。
他的体重只剩一半吧,两大坨黑眼圈,削下去如吸血鬼般的脸颊,外罩一件黑夹克,不知情的人,一定以为他染上重病。
“老赵,你还好吧?”
“好呀好呀。”
他的烟吸得又深又猛,即使晓得此刻发问并不恰当,但我还是想搞清楚,这跟他的新恋情有没有关系?
“外面传说你有……”
“没错,是真的啦!”
我尽可能不想歪,但嘴角已微微抽动。
“……唉呦,我哪知道路上不能乱捡东西,还是个大红包!好啦,一捡就出问题,人家父母要我对她女儿负责,说一定要娶过门!我的老天爷,二十一世纪还流行这种玩意儿!”
老赵在说什么呀?……。冥婚吗?!
“日也操夜也操,快折腾死我了!妈的,好不容易今晚出来透透气!”
“你是说……你……还看得到她本人!!”
“废话!要不是看在她颇有姿色的份上,就算她娘家出两千万我也不愿立忌!”
第二部分感受(1)
万一爸或妈没出席我的婚礼,我也不会大在意,我不要他们两个不幸的婚姻为我的婚礼祝福。
我实在不喜欢回到这个家。
小学的时候,父母离了婚,我那个爸爸不久之后成了家,我那个妈妈倒是一生未再嫁。
虽然他们说,“还是维持朋友关系”,我觉得很虚伪,明明不讲话了,还算好朋友吗?
最假的一次莫过于我结婚那一天!
我二十岁就结婚了,爸妈两人硬凑在一起招呼客人,不熟的亲友还称赞他们好命,未来可以“手牵手一块出国旅行享清福”,害得他们尴尬地赔着笑脸。
我也笑,笑他们真惨,干嘛硬ㄍ一ㄣ呢?
万一爸或妈没出席我的婚礼,我也不会太在意,我不要他们两个不幸的婚姻为我的婚礼祝福。
当年他们晚婚,是要对对方有个透彻的了解,如今仍以离婚收场呀!
我很幸运,这么年轻就找到了值得托付终身的人,所以我当然开心地笑。
也是在这一天和哥闹翻的,哥怪我在拜别父母时没有哭,他说我“那个样子”,好像巴不得赶快嫁掉似地。
高兴不行吗?愉快不可以吗?何况我一直是个乐观的人。
哥只差没说我“不孝”,但他有什么资格跟我谈“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