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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妃色十分-第9章

小说: 妃色十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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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都一成不变?也许是因为没有自家工厂以外的工作造成的吧,不能接触什么人,于是就没什么新的生活或者话题。小雨好像不喜欢辣椒但却说喜欢,几乎每天都会跟着金子去吃水煮鱼或者是辣火锅,当金子不吃的时候她也就吃饱了,金子说什么她说什么,她不喜欢也不欣赏金子,她比较冷漠,她们在一起仿佛形影相吊,金子也搞不清到底谁是谁的影子,但这并不重要,至少小雨符合了一个好朋友的标准,只要金子要求,她就会来,填补了金子在大部分老虎夜不归宿的空白时间。虽然,她们也聊起情人这个话题,但总是三言两语,小雨至少想帮金子找个情人好让她不总那么难过。总的来说,小雨是个不错的朋友。  小雨知道关于金子的种种,其实也就是她和老虎的离婚以前的一些故事,但不知道金子已经没有婚姻了。


第一部爱情竟然是一道伤(1)

  金子借故离开了他们,重新走进夜色中去了,带着满心的萧索和无聊。  “……  爱情竟然是一道伤  我心以为地久天长  爱到最深处  心如火烫  ……”  一路上,金子脑海里都是这首歌的旋律。  金子仍然不敢回到她和老虎的那个一分两半的家里去,她知道老虎是在赶她走了,她原本是有另一个家的不是吗?因为她害怕回那个家又无力变卖它,或者说还抱有一丝期待。她只是不明不白地住在老虎的家里,不是吗?这个夜是难熬的啊。  金子又回到了公司。她是怀着满心的矛盾绕过她和老虎的家的楼下的,她故意磨蹭到天黑,想看看她从各个角度都十分熟悉的家的灯光是否亮着。可是没有,她应该知道,老虎本就不恋家的。但至少说明了一点,老虎没回家,家里就没有陌生人。即使这样,她的眼睛还是瞪大了,仔细搜索着老虎的车,也许还有她记忆里那个女人的车,京E牌照的蓝色富康。但即使没有,也不能说明老虎没去别人家。老虎对她一夜未归的行为有什么反应呢?会有什么反应呢?应该还是像从前一样漠不关心吧,然后,整夜整夜地不回。可是,金子需要时刻提醒自己,老虎已经不是她的爱人了。  和昨天相比,她变得不太爱哭了,只是心里的酸痛感挥之不去,其实,和老虎一起的日子,这种感觉就时常出现,只是,现在没有间断罢了。她怀疑自己的心脏出了毛病,心总是会扭曲成一团,让自己浑身发冷。  公司里还有别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向人解释自己来做什么,好在没人问她,现在的社会就是如此冷漠。金子的结婚是秘密的,离婚也是秘密的,她让公司的领导替她保密,不知道是不是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只有她一个人还蒙在鼓里。她让领导保密的理由很简单也很冷酷,她说我怕热闹地结婚了以后突然离婚的结局会让人议论。她仿佛天生的不言不语,一切在她看来都该是不能见光的,而她的行为,在别人看来也是冷漠而神秘的。在公司可以干什么呢?除了上网。  公司的门铃叮叮咚咚地响个不停,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看见了匆匆走过的小麦———麦青晓,是个身材比较魁梧的男子。初期的时候,大家总管他叫麦晓青,无论在哪个公司都是如此,金子和他曾在一个公司任职,后来金子到了这里不久就推荐了他,他们不在同一个部门。  女生们看他憨态可掬的样子,喜欢调侃地叫他小青或者小倩,都很长时间了,他每次听到后都会有脸红想打人的冲动,再长一点时间以后他学会了以牙还牙。他是那种不爱说笑而且常常语出惊人的人。确切地说,他是个粗人,所以,金子更喜欢叫他小麦或者麦茬什么的。除了从外形上看,他方头方脸而且愈加有横向发展的势头以外,好在他的星眼剑眉还透出一副朝气蓬勃的学生样,不过,因为不爱说话的缘故,看上去有些内向和沉闷,通常刚开始接触的时候会让人以为他会拒人于千里之外。不过,不能不承认的是,他算是公司里长得不错的一个男子,当然,在金子见过的男人里也算是可以让女生动心的那一种。不过,不过,他在某些方面来说可不算是普通人。  金子认为她一向对人有客观的评价,她之所以推荐麦,并且在他到这个公司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金子都给别人和自己一个理由,就是小麦干活不惜力,比较憨厚朴实,虽然不爱说话,但干活踏实。虽然,金子并不喜欢他,这里所说的喜欢是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欣赏而不是女人对男人的倾慕。  不喜欢他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说,他什么时候都是一副冷酷的样子,但只冷不酷。比如说,金子的直接领导在招聘麦的时候几乎只面试了一次就聘用了他,这完全是给金子面子。否则,就凭他的简历:  麦青晓  男  25岁  政治面目:群众  家庭关系:  父亲:皮鞋厂退休工人  母亲:无业  姐姐:待业  经历:1997…2000北京青山制药有限公司  学历:1998…2000高教自考商业经济管理学  1994…1997武汉大学生物系专科  金子看过简历,还是一张发黄的仿佛油墨印刷的纸,字迹和表格的边框都粗细不均,小麦解释说因为通知得比较急就让别人传真了一个空表然后复印了一下,他不会用计算机,而且家里也没有计算机,他的表情很不耐烦,大有一副我在原来的地儿干得好好的,瞎换什么单位的样子。  金子决心自己给他的简历润一下色,但领导要简历要得很急,金子最后补充了一句,您要看着不行就算了吧,无所谓。  没过五分钟,领导来对她说,你让他明天上午十点以前到我办公室面试一下。  见到小麦的时候,金子顿时充满了羞涩,因为,小麦穿了一条棕色的磨毛的膝盖上站直了还有俩鼓包的裤子,看上去风尘仆仆的皮鞋和黑色网眼的T恤,肩头上还有晾衣架留下的俩鼓包,左胸前还印着一只红色的小青蛙。黑色的T恤有些发灰,更是留下些汗渍的痕迹,飘荡在腰部以下。  面试什么时候结束的金子并不知道,因为小麦没再找过她或者电话通知她。只是她的领导面无表情地告诉金子他似乎还懂一点发酵,他是那个什么技校毕业的来着,好像和小吴的老婆一个学校出来的嘛。金子赶紧解释说,他是上海大学生物系的。但仿佛领导目光很游移地走开了。顺便说一句,金子所说的领导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李副经理。  金子拨通了小麦的手机。  “喂?”他仿佛很不耐烦,他总不耐烦。  “怎么样了?”  “他让我下个星期来上班。”  “工资多少?”  “三千。”  “还行啊?”金子自认为已经比他目前一千七的工资多多了。不过,本来是想招部门负责人的,要不是那样的简历或者形象恐怕工资至少要多一倍啊。  “一般吧,我要是不走,那儿也涨工资了,什么都加起来也差不多了。”  “你怎么穿成这样?”  “我哪样了?咳,差不多就行了,哪儿那么多事啊。”他恶声恶气地说。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外企啊。”金子就是要多说一句。这就是他们的全部对话,以至于在以后金子和小麦共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金子都不敢给小麦打手机,她不知道他的不耐烦是来自于对她的不屑还是对手机费的珍惜。  金子觉得不管怎么说小麦也应该感谢她一下嘛,至少表面不感激心里也该感激嘛。金子不自觉地就把自己的工作多少分担给了小麦一些,因为,金子是个漂亮姑娘,也是个被人宠过的姑娘,再说,和小麦又很熟悉,再说,小麦也比她小。所以,至少像配液啊去酸缸(一种装有比硫酸还强的腐蚀性液体的缸子)里捞瓶子之类的危险而又复杂的事情总是说一下就该小麦去做了。金子开始是胆怯地让他做,他没什么意见。于是,金子就开始夸他,你还是不错的,总是不辞辛苦地,让干啥就干啥……正说着,小麦的脸色就很难看,当金子支使他帮她配液的时候,小麦突然结结巴巴气愤之极地说道,你自己不会配啊我还有别的事要忙,然后梗着脖子摔门而去。金子可能也因为肾上腺素分泌的突然激增而脸红了。  不过,看来不是小麦对金子一个人有意见,他的冷漠和不耐烦的表情常常激怒金子的领导,金子常常看见领导动不动也脸红红地走来走去,看来是被小麦气坏了。领导什么也说不出来,然后反复和金子说一句话,你推荐的那个人不行,你推荐的那个人不行。金子只好用上述那些理由来解释,比如埋头苦干之类的。金子不愿意背后说人坏话的行为竟然激怒了她的领导,于是在后来的一次项目奖金分成上竟没有提金子的名字,这一切足以让细心敬业的金子名誉扫地。虽然没人告诉她,可金子还是不小心知道了,这个打击是非常的,金子的脸当下就白了,这不光叫她在公司乃至更大的领导面前都不能抬头。但她不想去理论,理论如果没有结果就只能被炒鱿鱼。于是,她便忍了。有道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金子也终于用一种让人致命,听了当场会休克的方式报了仇。不过,小麦不知道金子成了他的替罪羊,而且至今也不知道他的到来让金子最终成了一个复仇者。  金子本该知道一个最简单的道理的,在新的单位要重新做人,当引入了过多知道你过去的人难免会生出许多枝节,况且,她和麦的关系本就那么回事。其实,金子自己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想到了麦。其实,在她潜意识里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就是麦曾经是她过去的男友皮皮的直接手下,闲暇的时候他们常在一起交杯换盏称兄道弟,在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冷漠的今天,你只好自己保有你自己的回忆了。麦这样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有些天然的忘恩负义以及缺乏对是非正确的认知的态度,金子不是不知道,可是,她似乎认为这样的方式总可以让她想起从前,想起从前的青春、快乐、美好和伤痛,只有这样,似乎才可以和过去的一切保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然后用接受惩罚的心来承受现在的折磨。否则,她不认为她还有什么理由活下去,活下去的惟一理由就是惩罚还没完,即使和老虎复合,也只说明新的惩罚又再度开始。一晃,麦已经在这里工作两年了。  小麦正在金子前方的椅子里痛快地吃着盒饭,他不知道看没看见金子,他在公司一贯是独来独往,不给看上他的女同事留一点遐想的空间,他总是在早上第一个到,然后默默地做这做那,都是皱着眉头而急速的,在某次和金子的交流当中他还以为他那是雷厉风行呢。远看的时候以为浓眉大眼,近看的时候眉毛其实是纷乱的,是眉心连成片的鬼眉,眼睛不大,只是睫毛黑而已。听说,对眉毛相连的人是应该保持距离的,因为这种人都是小心眼儿或者报复心重,这不是金子说的,这是一部叫《狼人》的恐怖片里说的。金子相信,他即使看见了她也不会问她吃没吃饭一类的话,他看见金子的时候只是会那么瞟一眼然后又埋头吃。要想让他说话,每次都得金子先说个四五句。  “好吃吗?”金子问他。  “不好吃。”他头也没抬,他也不问问金子为什么会来或者为什么不走的话。  “不好吃还吃那么香。”  “凑合吃呗。”  “怎么样?还忙着那?”金子知道他已经接到昼夜加班的通知了。  “不忙怎么着?”  “那咱俩打乒乓球吧。”  “等我吃完了的。”  “让我吃两口。”  麦就让开。可金子并没吃,她这么做仿佛是要证明什么似的。  因为麦想得少,所以,金子说什么通常他还是答应的,算是比较好说话。金子和麦的关系很特殊,至少同事之间是这么认为的,至于他们怎么想,金子不得而知,但金子想,要是大家都了解麦的话至少不会想他们是男女之间的关系了,但麦除了在单位和金子说些话以外几乎没任何可以说话的可能,用他自己的话说,只有和洗刷工说话好像显得很轻松说什么都没障碍似的。  其实,金子是不会打乒乓球的,因为,那时当乒乓球运动开始在北京的大地上方兴未艾的时候,金子还小,大概还在上小学一年级,因为这样的缘故,金子打球的水平几乎为零。  从金子往下加上麦和另外两个年纪更轻的女同事,除了一个老在业余时间练乒乓球的,大家的水平都差不多。但金子不常去打,她也总是独来独往的,所以,刚开始练球时的热情就逐渐减低了,于是水平也就回退了。金子想,要不是生活上的变化,人总是习惯一成不变的,也许,她就会那样上班回家然后中午和大家一起吃午饭然后一起玩耍?她甚至还想到在老虎新盖的厂房里安一个乒乓球案子,然后在业余时间练习,然后把他们打个落花流水,但这一切都好像不曾发生过似的。  金子重新拿起球拍的时候,是不是多少可以证明金子可以正视过去了呢?也许吧,至少,金子想起小雨的时候或者想起麦的时候她还勉强算是有朋友的,可每每遇到困苦,她常常苦思冥想也想不起她有什么朋友的。由此,金子得到了结论:朋友也就那么回事。其实,她忘了,她忘了她有过朋友的滋味。  麦还是那样,比如,经常在金子面前炫耀他的球技,一边还大叫着:正手、反手、高抛球、削球……看得出,那些都是他自己发明的。比如他在发他所谓的反手球的时候吧,他先用正手的姿态,然后突然就用了反手,球就一路蹦跳着越过球网朝边上飞去,然后麦的眼睛在眼镜片后面闪烁着带些阴森的仿佛有些见不得人的目光,他似乎认为这样的表情搭配这样的发球简直太一致了,然后在金子惊讶和迁怒的表情中发出爽朗的大笑。之后,他就频繁地扣球,不是经常出界,就是经常扣在金子脸上,在金子惊恐的目光下发出爽朗的笑声,脸也兴奋地红了起来。金子打得本来不好,只能打些和平球之类的,现在就更加有点儿破罐破摔的意味了,她也使劲儿回击,麦也一个劲儿地拣球,有时甚至是落在金子这边的球,金子不拣,一直踢到麦那边去,麦也没有介意,只是后来金子一个完美的扣球,麦用了一个骑马蹲裆的姿势大力挽回,结果却使得球反弹到了麦的眼镜上发出清脆的“呸”的声音,金子笑了起来,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以至于蹲在了地上,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麦的脸又红了,氤氲着吓人的气氛,拣了球,疾步而发狠地走了过来,趁金子蹲在地上的工夫,发了个高抛球,球跃过网的这边又旋转着回到了网的那边,金子费力地爬在案子上去接,大概是走光了吧,麦又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得意之外还夹杂了些许邪恶的味道。只有这样,金子和麦之间的交流才能进行下去。  麦有时候也会莫名其妙地生气,但金子要是看出他生气了,就会用别的方式岔开去,主动找到别的话题,几句以后,麦就又不计前嫌了。金子和麦之间的默契缘自于一种天然的含混不清的方式。  什么都有结束的时候,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打球也是如此,打球的结束是伴随着金子一阵阵袭来的胃痛和明显慢下了的脚步和语速,她真的感到了一种疲累,那种一直下坠的疲惫感正从她的四肢蔓延到她的心里。就好像怀着心事喝酒的人容易喝醉一样。  “你看你老跳,我都不动。”金子面无表情地说着,每每发球,麦总习惯在使劲的时候扬起右脚,然后就是夸张地跳着蹿过去接打在左边或者右边的球,看上去有点儿像跳远似的。  “那你也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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