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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大明混世王-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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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廷和听了更是一愣。和正德一样,杨廷和开始的时候还真是琢磨不透江彬的意思。但很快杨廷和便豁然开朗了。

也难怪了,身在官场多年,杨廷和的眼睫毛几乎都是空的了,况且他现在对江彬的情况摸的很清楚,对江彬和秦厉以前之间以前发生的事情也是很了解的。

杨廷和很快便是笑了,他站起身,朝正德微微鞠躬,道,“皇上呐!江大人和微臣真是想到一块去了,微臣以为秦厉是去河间的不二人选。秦厉现在很年轻便是朝廷的正四品官了,他是必须要为大明多做些事情的。

河间府位置偏僻,又是极其穷困,正是让秦厉去发挥他的聪明,尽快让河间富起来才是正理。

秦厉是微臣的女婿,微臣也不能偏袒他,这次让他去河间就是要他治理好河间府。若是治理好了,一切都好,若是治理的不好,哼!微臣要请旨治他的罪哩!”

杨廷和和江彬想到一块去了,这更是让正德纳闷不已,但纳闷归纳闷,他却是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下来。

也难怪了,这两头讨好的事情正德焉有不爽快的道理?

杨廷和拜辞了正德出了豹房。

此时杨廷和心里非常舒畅,呵呵!秦厉年纪尚小必须要多加历练。在京城呆的时间长了必然要生出事端,这样去了河间,一方面锻炼了从政的能力,一方面又是躲开了江彬,让江彬更加肆无忌惮了。同时,秦厉在河间又是发展势力的最佳时机,秦厉在河间真若是弄出点动静,蓄积起点儿势力来,那才是对江彬的最大威胁。

江彬呐,老夫就等着你自投罗网哩!(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三章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长亭外,古道边,荒草凄凄。

此时秦厉一行人正在京城外的官道上,他身后是依依不舍的送行人。

说来真是可笑,林嫣儿和绮梦分别是秦厉的大夫人,二夫人,啥事都是要讲究个先后顺序的,什么时候都不能乱了规矩。林嫣儿既然是老大,自然是要比绮梦早几天有了身孕。这可是把林嫣儿乐坏了,说来她和秦厉相处的时间最长,她最担心的便是其她两位大美女有了身孕,她却没有。

可想不到的是她的肚子该争气的时候是真争气哩。绮梦也是很幸运的,她和慕容冰同时结婚,可慕容冰如今却仍然没有身孕,这便是让慕容冰倍感悲哀。

但心情悲哀了,却是接下来又是有了欣喜。相公秦厉要出门了,而且这次出门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来呐。林嫣儿和绮梦都是有了身孕,自然不能随着相公远行,这便是给慕容冰提供了机会。

当得知秦厉去河间只带着她一个老婆的时候,慕容冰那份欣喜简直是无法形容。

两位姐姐有了身孕很美是吗?你们再美难道有我长期陪在相公身边美吗?这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呐。

“相公,你这一去河间府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相公,嫣儿舍不得你哩!”林嫣儿泣不成声的说道。说来她林嫣儿也是个很坚强的女子了,秦厉去狄道的时候林嫣儿都没像今天这般哭哭啼啼,依依不舍的。

可能这就是有了身孕的女人和没有身孕时候的区别吧。

相比林嫣儿,绮梦倒是显得轻松了很多,她那如水般的双眸凝望着秦厉,似乎有千言万语要说与秦厉听,但此时却只是汇集成了一句话,“相公,我等你回来!”

是呀,河间府和腥风血雨的狄道比起来,确实安全了很多,但河间府却也有它的难处理之处。河间府可谓地广人稀,百姓穷苦不堪,可偏偏地方豪强却是从来都不为百姓考虑一点,他们还疯狂的欺压着百姓。

有很多地方豪强和官府相勾结,霸占百姓们的田产,让很多的百姓沦为了雇农,甚至沦为了豪强的家奴。

其实真若是遇到秦厉这样的主人,做个家奴也是非常好的。然而天底下像秦厉这样的人太少了。大部分都是非常尖酸刻薄,对待家奴像是对待牲畜一样的。

此时的秦厉倒是显得一副云淡风轻,不以为意的模样,他先是看一眼林嫣儿,又是瞥了一眼绮梦,嘻嘻笑道,“你们两个女人家真是婆婆妈妈的,和你们说过多少次,秦府的女人都是坚强的,即使有一天家主我不在了,你们也要顽强的活着,照顾管理好秦府,让秦府在京城耀武扬威,这才是我们应该过的日子哩。

好了,你家相公从来都是鸿运当头照,好运连连,逢凶化吉的,小小的河间有什么大不了的?难道在狄道我秦厉没跌倒,会跌倒在小小的河间府,呵呵!你们都回吧,等着我的好消息。我很希望我回来的时候有两个娃儿喊爹哩!”

秦厉这话一出口,顿时让林嫣儿和绮梦都是破涕为笑,立时羞怯的低下头,心下暗暗欢喜,同时下定决心,一定要达到秦厉的要求,届时让秦厉满意。

不过想来还是要很长时间哩,现在两个人都是刚刚有了身孕,说不准秦厉回来的时候,娃儿还是在她们的肚子里哩。

秦厉飞身上马,马的得胜钩上挂着风火游龙棍,这便是跃马河间。

慕容冰紧随其后,也是跃上马鞍,朝林嫣儿和绮梦一拱手,倒是很有点儿女汉子的味道,说道,“两位姐姐多多保重。”

“冰儿要替我们照顾好相公,冰儿受累了!”林嫣儿和绮梦几乎异口同声的说道。

呵呵!我巴不得能一个人照顾相公呢,独享相公的感觉才是最好的呐!

林嫣儿如是想到。

黄天和周帆是秦厉的贴身保镖,他们的工作基本固定下来,所以秦厉身边是自然少不了他们两个的。

余大猷和十五个特种兵因为都是喜欢打打杀杀,是闲不住的人,总让他们窝在家里是要憋出病来的。尽管说这次去河间并没什么战事,也不一定要打架,但他们还是紧紧跟随秦厉而来。

利玛窦不会武功,所以便是留在了秦府。

此时的利玛窦在秦厉的启发下对火器的研究几乎是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他便是在秦府中整日辛辛苦苦,不知疲倦的按照秦厉提供的想法研究制作先进火器。

河间距离京城五百余里的路程,一行二十个人都是骑着快马,不一日便是来到了保定府。秦厉和保定知府高金算是老朋友了,在保定路过便是去见了高金一面。

高金对秦厉去河间赴任自然是非常赞同,在他看来像秦厉这样的少年才俊,就是应该好好历练历练,只有了资本,有了资历,像秦厉这样的人才升官是不用发愁的。

毕竟大明是需要他这样的人才嘛。

不过,高金毕竟是做了多年的知府,还是毫不吝惜的把当知府的一些经验说给了秦厉。

秦厉自然受益匪浅。

说来穿越大明也有一年多了,现在也是当上了正四品官,但具体管理一个地方,照顾到方方面面,还要让这个地方尽快摆脱贫困,这还是很难的。该学习的时候是必须要学习滴。

在保定,秦厉自然又是扫听了一下族长秦世瑞。据高金讲,那次秦厉给秦世瑞的教训着实不小,秦世瑞是越来越老实了。听说他的两个儿子因为少了江勇的关照,在考试的时候是双双落榜,他们两个最后都是连个举人都没混上。

呵呵!没混上更好,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夹起尾巴做人哩。

从保定府出来,过了旧城,再向东南走,不知不觉便是进入了河间地界。河间这里都是平原,只不过刚进了河间地界,秦厉便是有种荒凉的感觉。

河间和保定是紧挨着的,可河间和保定却是没办法比呀。穷困,萧条,村庄中都是破壁残垣呐。

正好刚刚进了一个不大的村庄,刚刚进来,便是听到村庄外面一阵人喊马嘶,“他们进村了,可千万别让他们跑喽!这是一群肥羊哩!”(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五子登科阵

秦厉等一行二十个人顿时一愣,不过很快大家便是反映过来了。没别的,这是进入河间地界遇到劫匪了。呵呵!说来真是可笑呐,这劫匪也真是有眼力,竟然是劫到了河间知府的头上。

不过这也不能怪人家劫匪,毕竟秦厉脸上没写着知府嘛。再有,秦厉他们一行穿着都是非常不错,而且每人都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像河间这样的穷地方,真正能看到这样健壮的马匹,对于劫匪来说已是非常难得了。有这样健壮的马匹,他们身上还会少得了银子呀?

秦厉他们二十个人都是经过战阵的人,尤其是大家在狄道腥风血雨,共同杀敌,协力合作。此时早已经验丰富,各自立刻选择有利地形,围成了一个圈子,圈子正中便是秦厉。

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是遇到多大的危险,秦老大的安危永远是最让人牵挂的。大家都是有一个念头,自己的性命并不重要,拼了自己的性命保护了秦老大的安全,那自己这辈子就值了,就算是没白活。

秦厉微微对大家这样的关照很是感动。不过,感动归感动,秦厉的眉头还是微微皱起,虎目中射出两道凌厉的光芒,闷哼道,“都管好自己,照顾好自己,你家老大的功夫你们是知道的。呵呵!一群小毛贼还不至于把你家老大怎么样。”

他弯腰从得胜钩上取下风火游龙棍,风火游龙棍的外面包裹着一层黑布。秦厉这件兵器因为金光闪闪,很是吸引人的注意,所以在平时外面是必须要包裹严的,这便是少了不少的麻烦。

外面的黑布退去,立时金光四射,夺人眼目。余大猷和十五个特种兵此时每一个人早已是左手持着冲锋枪,右手则端着一把片刀。因为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也不知道他们的来历,这是必须要做好两个准备的。

对面的劫匪离着远的时候使用冲锋枪先突突一通,离的近了马上便是使用片刀。在很大程度他们虽然清楚冲锋枪的威力大,但总是比不上用片刀来的直接,来的过瘾。所以在很多时候他们还是盼望着劫匪离的近了,他们好用片刀砍瓜切菜哩。

不得不说大家的想法是简单的,包括秦厉在内,大家都是轻视了这群劫匪。因为大家在狄道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劫匪,所以还是大意了。也难怪了,经历了狄道的腥风血雨,有什么样的劫匪还能看在眼里呢?

何况这是穷困的河间府,更是不会有什么重量级的劫匪的。

可是当劫匪慢慢从村外进村,映入大家的眼帘的时候,众人还是不进惊讶了。

多,人太多了,没想到在河间会有这样一群劫匪,足有千人之众。

壮,每一个人长的都是十分彪悍,身材魁伟,脸上好像都是横肉,他们手里有的拿着长枪,有的则是弯刀。

最让众人惊讶的是这群人并不是胡乱的围困过来,他们都是五个人一组的阵型。

前面是一个人,身高体大,这个人左手举着一个特大号的盾牌,盾牌几乎能掩护住后面的三个人,他的右手拿着一把弯刀,弯刀在日光的照射下发射这森森的白光。

这一个领头人的后面是一字排开的三个人,三个人每人都是双手端着一把长枪,长枪的枪尖也是寒光闪闪。

在三个人后面又是一个人,此人和前面一个人的兵器是一样的。

秦厉对队形自然是没有过任何的研究,但看到这样的队形还是不禁一惊。虽然不明白这样队形有什么妙处,但秦厉猜想他们这样排列应该是有道理的。

慕容冰不愧是狄道的劫匪出身,她秀眉微微皱着,很快便是看出了端异。轻声道,“相公,这是五子登科阵呐,最前面和最后两个人其实只是保护中间三个人的。相公请看,他们都是身高体大,力大无穷的人。这样的人手里又是拿着一面特大号的盾牌,把中间那一字排开的三个人便是保护的严严实实,可谓没有半点儿风险呐。

我们用的是冲锋枪,可是冲锋枪的威力是有限的,像是他们那样的盾牌,恐怕我们的冲锋枪是很难穿透了。相公呐,冰儿想来想去,总是感觉这伙劫匪是专门针对我们来的。”

经过慕容冰的这样一解释,秦厉立时明白了这五子登科队形的厉害之处。冰儿分析的可能有道理,这帮劫匪可能就是专门针对我秦厉来的。行呐!既然是想和我秦厉为敌,那便是没办法了,我们就好好的斗上一场呗。

哼!五子登科阵,小名字起的还真是不赖。的确我这些特种兵手里的冲锋枪威力比不得后代,杀伤力很小,可能真的对付不了他们的既大又坚厚的盾牌。我们的冲锋枪可能就用不上了。

但冲锋枪用不上了,我们就没办法了吗?

呵呵!哪有的道理,这是我秦厉的队伍,我秦厉的兄弟,我们二十个人就是用手里的片刀也要杀他们上千人个七进七出。

其实不但是秦厉这样豪气干云,就是连余大猷,以及大虎等十五个特种兵都是一样的感受。他们面对着慢慢推进的劫匪,没有人一个人感到恐惧,相反倒是有些兴奋。

本来以为跟着秦老大来了河间,不会遇到战阵,根本不可能拿刀动枪的。河间是太平地界呐,不成想刚刚进入了河间便是遇到了劫匪。

特种兵们在京城秦府整日就是舞刀弄枪,无休止的操练,操练来操练去却是没有上阵的机会,心里那份沮丧是没办法形容的。

今天终于有机会了,先是余大猷朝秦厉微微笑道,“秦厉师弟呐,保护好你自己,兄弟们这些天太憋闷了,就让我们开开杀戒,痛痛快快的杀上一场呗。”

杀是必须的,但面对的是五子登科阵,是必须要讲究一个方法的。若是迎头直接去碰硬,可能会让弟兄们有所损失呐。

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领兵的将领是至关重要的。一将无能是要累死千军的。秦厉可不想做无能的将军,他微微眯着眼睛想到,不行!必须要抓紧想出一个对付这五子登科阵的办法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五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慕容冰此时也是神情肃穆,正在琢磨着破解劫匪们的五子登科阵之法。慕容冰这样一愣神,浑然忘了她手里的飞爪。平时的时候慕容冰善使单刀,但到了关键时候飞爪才是她的拿手兵器,也是她的绝技。慕容冰的飞爪上是使用了毒药的,正是因为有了这阴毒的飞爪,才让慕容冰在狄道混了个冰美人的称号。

秦厉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慕容冰的飞爪上,顿时豁然开朗,得意的笑了。

也难怪了,本来很容易破解的阵法,却是险些难住秦厉。

五子登科阵,采用的是一寸长一寸强的战略战术。队伍前后两个强力壮的人负责保护中间的三个人,中间三个人才是战斗的主力。他们每人手里一杆长枪,待接近敌人的时候,便是三杆长枪同时刺出,威力很大。

对面的人却是无法碰到他们,一来是因为距离远,二来则是因为前面持盾牌的人早就把盾牌挡在了三人前面,把三人保护起来。

既然是他们是以长取胜,那我们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就用更长的兵器。

更长并且隔着盾牌能很顺利够到中间那三个人的兵器,就目前的条件来看只有飞爪了。

要知道,特种兵身上的装备是十分齐全的,他们每一个人身上都应该带着攀爬的飞爪,今日正好派上用场。特种兵嘛,就要有特种兵的特点,更要有特种兵的牛气之处。

特种兵在平时训练攀爬是很用心的,飞爪发出去是很有准头的。

此时对面的劫匪叫嚣着越来越是接近了,秦厉等人能清晰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呵呵,军师真是厉害呐,听说他们带着火器,并且火器很厉害呐,咋看不见他们使用火器了呢?

就让他们朝我们射击吧,哼,有军师设计出来的这特大号的盾牌,更有军师的这五子登科阵,他们想逃走是没有一点儿希望的,就让我们慢慢的碾碎了他们吧!”

秦厉听的很清楚,乖乖隆地咚,看来这是一群高素质的劫匪呐,他们中竟然有军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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