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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千金罗刹女-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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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地夺了过来。随即哐啷一声,掷于地下。
    简直是奇耻大辱,幸而方巧珍不曾亲见!黄旭勃然作色,盛怒之下,理智全失,竟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除了鞘,立时朝顾承手腕上削去。
    这样斗法子,像是不出人命誓不罢休。方氏兄弟对视一眼,终于按捺不住。方家大爷慌忙奔至二人身侧,一连声的叫道,“快住手,大爷,您先停下来,这样打下去是要出事的。”
    黄旭自顾不暇,满眼愠怒,斥道,“我是替你们家出口恶气,你倒好,不说帮手,却来阻我。你们一家子胆小怕事,任由人家欺辱。哼,方姑娘有你们这样的兄弟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听话里的意思,还是不叫顾承稳妥离开。方家大爷是个有决断的,眼见着得罪顾承不要紧,黄旭的面子是一定要保住。万一真这么打下去,黄旭占不上便宜,等下还不知会气成什么样。
    思来想去,也不过瞬息间的事。方家大爷将心一横,眼望落在地上的长剑,弯腰拾起。瞅准时机,待顾承侧身向着自己时,剑尖蓦地往前一送。
    凌厉的剑锋嗤地一声,刺入顾承右腹。方家大爷也怕出事,不敢使力,饶是如此,剑锋也还是扎入了一寸有余。
    这回是真的止战罢斗了。顾承微一踉跄,向后退了两步。肇事者一把扔下长剑,做出战战兢兢仓惶之态。
    “三爷……我,我只是劝架,不晓得您这会儿转过身来,这,这是失手,我真不是故意的……”
    方济琛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顾承身畔。一面扶他,一面只在他耳边轻声道,“快走罢,我们是在帮你脱困。”
    顾承咬牙忍痛,眼看面前之人。突然起手揪住他的衣领,险些将他人带翻。
    对方惊慌失措,满脸畏惧。如此宵小鼠辈,可恨自己就被他们这样暗算。
    他扯过方济琛,盯着他一字一句道,“我欠你妹妹的东西,今天还了。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否则,我一定报这一剑之仇。”
    说罢,用力一掼,将方济琛狠狠推出。
    顾承身上淌血,臂上殷红一片,看样子颇为骇人。此时冷冷环视一道,终于无人再敢近前。
    “三爷,您……我们着人送您回去,您得看伤呐……”
    顾承哼笑一声,“不必,死不了。”
    返身跃出大门,自此将身后那一群无信无义的人远远丢弃开去。
    扯出汗巾堵住伤口,不多时,鲜血业已将白绫染红。所幸路途并不远,他也理会不得路人的惊诧驻足,勉力走得稳当些,直到拐进自家巷口,方才跌跌撞撞起来。
    推开门的一瞬,整个人身上一软,延捱着走回房,翻身跌坐在床上。喘气良久,这才扯出干净衣裳,撕破成条包扎伤口。
    臂上的血早就干了,伤口也不算太疼,倒是右腹的剑伤铮铮作痛。包裹好,人已一身淋漓的汗,他挨不下去,一头躺倒在床上。
    这点伤死不了人,他心里清楚,自然不会惧怕,只是终究要靠自己打熬过去。意识渐生模糊,他在一片迷离中,有些茫然的想到,自从沈寰离开,他竟然连一滴眼泪都没有落下过。
    这是他平日自持惯了的结果,可这样一来,不免有些辜负她对自己的情意。
    那么就用这些血来还罢,就当是补偿她,就当是对自己的惩罚,惩罚他抛下她,让她孤零零一个人远走天涯。

☆、第61章


    天边挂着一钩疏月,干枯的柳条随风乱摆,摇曳出万千黑影。
    野地里只剩沈寰一人,像是个无主的寂寞孤魂。慢慢走到齐腰粗的柳树下,倚着树干立了一会儿,身子就一寸寸的滑了下去。
    深秋时节的风吹在脸上,涩涩的疼。眼睛里迷了一粒沙,她伸手去拈,指尖瞬时沾染上一层水雾。
    多久没有哭过了?她自己也有些模糊。上一次好像还是听闻爹爹遇害时,因为早有准备,且恨比思念来得强烈,所以也不过只是落下无数不多的,几滴泪而已。
    那就痛快的哭一哭罢。迎风落泪,对月长吟,都是为着人生中的至痛至伤。她已永失所爱,正应该轰轰烈烈的凭吊一回。
    她是个女人,女人该有这样肆意宣泄情绪的权利。何况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心念和欲望。想骑最快的马,想学最霸道的武功,想要活得畅快嚣张。
    那么今夜之后,她又能做回昂然独立的沈寰,孑然一身,无挂无牵。
    可今夜流满双颊的眼泪,却是为着一个并不浓烈的人。温雅恬淡如春风,徐徐拂过,润物细无声,会让她在以后每个春草萌发的静夜,生出无限怀恋。
    痛过之后,日子还得照旧。
    杨轲的话回荡在耳边,他不是毫无目的的跟上她。从前说过的事,现下已彻底没了踯躅的理由。她不必仔细掂量,也知道自己并不适合混迹江湖。到底是富贵官宦人家的底子,她和那些武行中人格格不入。
    一个不合时宜的人,江湖融不进,庙堂回不去。要活得潇洒,又想有作为,投奔起义军是个不错的出路。
    八百里秦川怡人,汉水洛水跌宕缠绵。明朝伤逝过后,她会毫不犹豫,踏上属于自己的西去征程。
    清早洗漱完毕,沈寰吃了几口小店寡淡的菜粥。白音对镜贴花黄的时间颇长,走出来时已变身一个面皮青黑的少年。细眉细眼,是扔在人堆里过目就忘,压根记不住的长相。
    沈寰看着她,笑着点头。她也歪着脖子打量沈寰,半晌毫无征兆的冒出一句,“大爷,您眼皮怎么肿了?是昨儿没歇好?”
    她不由暗恨,怎么这妮子的观察力这么好,“一夜无梦,睡得不能再好,想必是睡多了的缘故。”
    白音细长的双眸里有明显的质疑,长长的哦了一声,“我还以为您哭过了呢,别是想起了您的未婚夫婿,又觉得舍不得就好。”
    心口还是微有一酸,她换上调笑口吻,“你对他倒挺感兴趣,有事没事总挂在嘴边。赶明儿带你回京里,把你卖到他府上做丫头,兴许他瞧着你颜色动人,一高兴抬举了你也未可知。”
    白音不害臊,因为打小就知道,自己这样人存在的意义就是让大户人家收做妾室。讪讪笑笑,“我可不敢,那是您的人。我要是蹬鼻子上脸,您还不活剐了我。”
    幽幽笑过一阵,才问起,“咱们今儿得从这儿走了罢,您想好接下来去哪儿了么?”
    掰了一半胡饼扔给她,沈寰回答,“去潼关。”
    白音小嘴张的老大,“潼关?那得多远呐……少说,少说,”掐着手指头算了一阵,惊呼道,“也得有两千里路罢?”
    “怎么着,爷带着你,和你共乘一骑,你还嫌弃山长水远了?”沈寰挑眉看她,“会骑马么?要不自己来?虽说你也没个四两肉,到底也是有大活人,我还怕没得再累坏了马。”
    白音抿嘴一笑,讨好道,“别,我还不是怕您辛苦。那咱们一路上,打尖住店,可得省俭着来了。这一走怕是得用上两个月,等到了那儿都入冬了。”揪了一小块饼子,放在嘴里慢慢嚼着,“话说怎么想起去那儿,有您的亲戚在?”
    沈寰笑笑,故作神秘,“甭问,到了地儿,自然就知道了。”
    当真是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到达潼关卫城门下,已是隆冬时节。眼前是雄关漫道,身后是西风猎猎。白音一介江南碧玉,却很懂得欣赏北地风光,“真有意思,顶雄浑的意境,也像是一幅画,只不过有点苍凉。”
    沈寰听过一笑,回眸逗她,“可惜已被贼人占了。”扬起马鞭,遥指守城兵士,“隆庆十一年,十八寨七十二营的起义军在襄阳会师,分路分兵,拿下甘陕数十座重镇。如今三年过去了,朝廷仍然没能收回全部失地。这里还是顺天王高凤翔的地盘,看见那城墙上迎风招展的旗子,上头那个硕大的顺字就是明证。”
    她回身,马鞭倒转,轻轻挑起白音尖尖下颌,“所以,咱们要去的地方,是朝廷反叛的老巢,我是要带你去做贼人了。怎么样,怕不怕?”
    白音痴痴愣愣,一脸迷茫,半日反应过来,啊了一声,“反贼……”
    沈寰笑而不语,没想到她下一句,已拍着手做欢喜状,“好啊,这才像话嘛。我就说您这么有本事的人,不远千里跑来这个地方,肯定是有大事要做,绝不会只是投奔亲戚那么无聊。怪不得一路之上咱们一个贪官也不杀,原来是心里有更大的图谋。嗯,可不是嘛,一个个的杀过去,费事又不起作用。倒不如起兵造反,真刀真枪的和朝廷拼。说不准赢了天下,您将来就是大将军,大丞相。”
    “我做大将军?”沈寰哑然失笑,“古往今来,你见有几个女子可以位极人臣的?”
    “怎么没有,花木兰要是不主动辞官,想必也能封侯拜将。别说人臣了,女人连皇帝都做得。武则天是前无古人,却也未必一定后无来者。”
    沈寰不由刮目相看,“瞧不出啊,人长得娇小,志向倒不小,还一点都不怕做朝廷反叛。可我去做了大将军,你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跟着我鞍前马后的,当个跟屁虫罢。”
    白音怔了会子,有些抱憾的一叹,“说的也是,我又不会骑马射箭的。”顿了顿,眼睛忽地一亮,“不过我会缝缝补补,还会烧菜做饭。行军打仗,总缺不了后方补给。我就是这样的人才啊,一人能当俩人使,既能干又划算。”
    沈寰听得直乐,还真是吹牛不上税。转念想想,这个把月相处下来,她也确实把自己的生活起居打理得有模有样。一路之上,有许多自己想不到的细致地方,她也能一一照顾到。
    回味片刻,终是给了一句极大的肯定,“你也算是个心细能干的,要是生在大户人家,只怕会是个温婉贤惠的媳妇。”
    白音嘻嘻笑着,一脸得意,“那当然了,所谓宜室宜家说的就是我这样人。论贤良淑德,我可是深谙个中滋味的一把好手。”
    再好的人也禁不住三句话就自夸,沈寰懒得再看她,回过身,嗯了一声,“还真是,粪叉子挠痒痒——正经也是一把好手。”
    说完俩人都笑了出来,伏在马背上平着气息。突然间,身后响起一片乱哄哄的声音,有哭喊叫嚷,有马蹄急骤,像是一阵狂风呼啸,又像是暴雨忽至,纷乱且让人悚然。
    俩人忙回头去看,远处烟尘滚滚,一队官兵正赶着一群流民。一路边砍边杀,马群随风而来,喊杀震天,再杂以惨号,听着十分凄厉可怖。
    瞭望一道,白音看不下去,恨声道,“这些官军也太没王法了,青天白日的,就敢屠杀老百姓。”
    沈寰眯着双目,冷笑道,“他们觉着自己就是王法。那些人多半是逃难的灾民,听说潼关城收留饥民,开仓赈灾,这才投奔过来的。”
    “那,那岂不是还没进城就被官军杀光了?”白音不忍再看,想当初她自己也做过饥民,要不是父母实在养活不下,也不至只为五两银子,就将她卖给牙婆。
    想到伤心处,更是同仇敌忾,“大爷,咱们就这么看着么?您去管管罢,杀他几个狗官兵,再把灾民引到潼关城下,让守城的开门放行。”
    沈寰正有此意,笑着颔首,吩咐她,“你先下马,在这儿等着,我去去就回。”
    白音利落的翻身下来,脆生生道了句是。看着沈寰催马向前,朝着那群官军驰去。
    其时官兵追赶流民不过距离城门二三十里,为防城内人出击,他们不敢太过靠近。城内人为防官军趁乱混入城中,也不敢贸然打开门。于是这样小心僵持着,苦的就是一众逃难流离的百姓。
    果然越到近前,官军便停住不再上前。这一队人马打着旌旗,沈寰一见上面的耿字,便知是甘州总督耿天酬的兵马。左不过百十来人,瞧阵仗倒也称得上彪悍。
    官军也早瞧见了她,见她一人一骑,打斜刺里窜出,知道来者不善。双方相隔十米开外,只听刷刷几道风声,先头几个官兵的坐骑突然长嘶一声,跟着双腿前驱倒在地上。马上之人猝不及防,纷纷跌落,再细看时,却见自己的马已被不知什么物事打瞎了双眼。
    风沙之下,官军挥舞刀枪向敌人袭来。翻腾跳跃,马疾枪长。可惜竟敌不过一个手上没有兵器的细腰男子,也不知他用的什么暗器,接连打中马腿、马眼、人眼,虽不伤性命,却迫得人滚落马下。不多时,空旷的沙地上已是哀嚎一片,血沙交溅。
    沈寰不恋战,大有见好就收的架势。一勒缰绳掉转马头,仍旧向城下白音站立的地方奔去。
    流民此时已跌跌撞撞,叫嚷着拍打起城门。宏伟的樵楼城门缓缓开启,沈寰慢悠悠打马,随着诸多衣衫褴褛的流民涌进了潼关城。
    守城兵士负责盘查引领,沈寰在当中自是颇为引人注目,好在她方才一番举动,业已被城楼上的人看在眼里。
    兵士验过她的路引,挥手放行。趁人多眼杂,她一个转弯拐进了小巷子,在里头七兜八绕的,确定没有人跟上来,才又转向大路。
    “大爷,您才刚那手可俊得很。飒爽英姿,于千万人中取上将首级,也不过如此。”
    白音的马屁精脾性时不常就要发作,沈寰无动于衷,像是没听见一样。
    “可他们怎么也不拦下咱们,就这样放一个大英雄跑掉,真是有眼无珠。”啧啧不平之后,白音问起,“大爷,咱们接下来,要去哪儿啊?”
    沈寰说得简明扼要,“进城,找个地方歇下。”
    收拾停当用过饭,两人小憩了一刻,醒过来不多时,客栈的楼梯间蓦地响起一阵脚步声。
    所谓有眼无珠的人,到底还是找上了门。来人是个相貌魁伟的男子,身上的铠甲铮铮发亮。官话说得不大利索,带着关中口音。说的内容,禁不住让人想要喷饭。
    “这位壮士……”
    噗地一声,是白音没忍住。连忙搁下茶杯,因晃得狠了,茶汤都飞溅出来。
    沈寰好整以暇的瞟了她一眼,她甚为会意,对一脸诧异的汉子数落开来,“这位军爷,您哪只眼睛瞧出我们家大爷是壮士了?这称谓,您再仔细瞅瞅,觉着合适么?”
    对方声音娇嫩清脆,怎么听上去有点雌雄莫辩的意思?魁伟男子一阵纳罕。
    潼关城内的起义军,大多数都是苦出身。沈寰听杨轲说起过,自己也大略能猜想得出。这些人,行军打仗可能在行,但见识谈吐却不能和官宦子弟相较。一声壮士,倒是透着几分憨直,也带出那么点子乡土气息。
    魁伟男子果然红了脸,觑着沈寰那搁在茶杯上的纤细手指,更觉汗颜,“是我瞧得不仔细,不过,我也没有别的意思。这壮士嘛,本来就是形容好汉的,要不我叫你一声好汉,这总算合适了罢?”
    说完直看白音,大概觉得这个牙尖嘴利的小厮更不好对付。后者望着地下,根本不和他的目光有交集。
    沈寰一笑,拱手道,“好说,军爷太客气了,其实怎么称呼都无所谓。我这个小厮平日里被我宠坏了,说话不讲究,还请海涵。”
    魁伟男子点头,也拱手回礼,“冒昧前来,是因为今天听说了好汉在城外的义举,听得人心里直呼畅快。这样,我先自报家门,方便好汉知晓。想必你也清楚,这潼关城是归顺天王管辖。不才在下,是天王麾下一名校尉,姓蒋,单名一个铎字。平日喜好舞枪弄棒,看到武艺好的朋友总想结交一道,所以才会打听了好汉的行踪下落,特地来拜会。”
    顿了顿,方才问起,“好汉尊姓大名,可否通传告知?”
    沈寰含笑道,“在下姓沈,表字纯钧。”
    “原来是沈兄。”蒋铎热络一笑,“听口音,沈兄像是北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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