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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一世倾城:冷宫弃妃-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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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那铜锤就要飞到那个人的身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那个人突然从马背上一翻身,整个人吊在了马匹的右侧,大铜锤一下子从他坐的地方斜斜的落下去,而在这同时,他的左手猛地朝着身后的常庆一扬。
    一个东西从他的袖中“嗖”的一声飞了出来,快如闪电,还没看清楚,那大铜锤落在地上轰的一声砸了一个大坑,顿时烟尘四起,将他们淹没起来。
    在那滚滚烟尘中,就听见常庆“啊”的一声惨叫,一下子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怎么回事?!
    顿时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杨云晖也变了脸色,急忙探头去看,只见常庆一手捂着脸,痛得在地上打了个滚,满身尘土,但他也硬气,硬生生的撑着站了起来,只见鲜红的血从指缝中汩汩流出,很快便染红了铠甲!
    “糟了,将军受伤了!”
    “快去救将军!”
    这边的人一见常庆见了血,急忙慌了手脚,立刻有几个将士飞快的策马跑上去,在接近那个人的时候,小心翼翼的下了马,过去搀扶着常庆。
    常庆咬着牙恶狠狠的看着那个人,道:“你——你是谁!”
    那人立在马上没动。
    “你到底要干什么?”
    那个人露出斗篷的刚毅下巴微微的一抬,那张棱角分明的嘴唇挑起了一抹冷笑,然后他伸出手,慢慢的撩开了头顶的斗篷。
    一张英俊的脸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这个男人大概二十多三十岁,黝黑健康的皮肤带着风沙磨砺后的粗糙感,五官显得俊朗而硬气,鼻梁高挺,微微带着一点鹰钩,更显得眉眼深如刀刻一般,那双眼睛微微眯着,抬起头来往城楼上看过来。
    他整个人都有一种倨傲的气息,就算是在我们脚下仰望着我们,可那神情却像是威风凛凛的战神在俯视脚下的芸芸众生一般。
    这人,是谁?
    袁易初也看着他,那张凝重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只是深黑的眼睛里透出了一点针尖般的刺。
    那个人只朝城楼上看了一眼,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们,又将目光收回去,看向了站在他面前,鲜血流个不停的常庆,冷笑道:“我知道,你们来了一个‘贵客’。”
    常庆和周围的人都微微一怔,瞪着他。
    “今天这一场,就算是给他看的,让他听清楚。”
    他的声音好像铁器撞击一样,远远的传来也听得一清二楚:“一个月之后,要么,把我要的给我;否则,我屠尽东州城!”
    这话一出,周围的人全都倒吸了口冷气。
    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绝对不是开玩笑,也一定有这样的实力。
    说完那句话之后,他骑在马上,一只手拿起铁戟慢慢的指向了城楼上,我们所站的位置,一点,我心中一震——他正是指向的袁易初。
    袁易初的脸色铁青,而那个人已经冷笑了一声,调转马头走了。
    。
    常庆被人从城门外带回来之后,立刻叫来了军医,这个时候他那张凶悍的脸已经被鲜血染红,军医小心翼翼的忙了许久,从他的眼窝中摘出了一颗小石头,又是上药,又是包扎,忙完的时候天都黑了。
    我一直站在屋子的外间,隔着一层纱幔看着里面,听到常庆咬牙不肯呼痛,心里也有些敬意。
    而袁易初一直坐在桌边,扑闪的烛光照在他阴晴不定的脸上,显出了几分阴鸷。
    过了好一会儿,杨云晖才从里面走出来,轻轻道:“三哥,已经弄完了。”
    “如何?”
    “常将军——有一只眼睛保不住了。”
    话音一落,袁易初的脸色更阴沉了,杨云晖一挥手,背后的军医捧着一只铜盘哆哆嗦嗦的走上来,铜盘上放着刚刚从常庆眼窝里取出的石头,袁易初伸手拿起来,捻在指尖看着,半晌,慢慢道:“飞蝗石。”
    杨云晖立刻道:“三哥,那个人是——”
    袁易初从牙缝里蹦出了两个字:“洛——什。”
    “洛什?”杨云晖皱了皱眉头:“他是——”
    “铁戟王子,他的父亲就是当初威震八方的‘铁箭王’。”
    杨云晖一震,脸上流露出了一丝惊愕之意。
    “曾经在草原上驰骋纵横的八大天王,如今都已经老了,新一辈的人,大多不成器,唯有他,武艺强悍,骑射高超,一手飞蝗石百发百中。”袁易初一边说,一边低头看着指尖的那枚飞蝗石,冷冷道:“如今,胜京的掌事者,只怕就推他了。”
    杨云晖的脸色越发凝重了起来:“如果是这样的话,只怕云岭那边来的人,就不止这些了。”
    之前云岭屯兵四十万,而这个洛什还一直没出现,显然只是探探路,而现在袁易初出现在了东州,他就立刻出现了,这就是正对正的碰上,而且那个洛什放话一个月后要屠尽东州城,那胜京只怕还有人马要来!
    这场仗,恐怕难打。
    草原的骑兵原本就十分的强悍,否则当初中原也不会被从胜京南下的皇族统治,可现在,皇族在中原已经汉化了许多年,行军作战多用汉军,要再对上胜京的铁骑,胜负仍旧显见,否则也不会之前那么久都被压着打。
    而且今天这一战,那个洛什强悍的武艺,连常庆都伤了,别的人只怕也难敌,要找什么样的将领才能与他分庭抗礼呢?
    我在一旁也愁得眉头紧锁,袁易初看了我一眼,道:“你回去休息。”
    “呃?”我愕然抬起头,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云晖:“那,你呢——?”
    “我还有事,要去书房处理。”
    对了,这些天每次在书房都看到他在写折子,只怕这边的事必须随时向皇帝禀报,今天这场仗关系重大,也必须得上报才行,还要想对策,想到这里,我轻轻道:“那我先回去了。”
    想了想,又道:“你别太累,小心身体。”
    他们两原本都要准备往外走了,听到这句话,袁易初顿了一下,回头看了我一眼,连杨云晖也回头看着我,目光显得有些戏谑,我被他们看得不舒服,皱了一下眉头,转身拂袖离开了。
    。
    这一夜,整个东州都显得那么不平静。
    书房的灯也亮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起床远远的看到那里,还有一些副将进进出出,每个人脸色凝重,连带着整个府衙内都有些压抑了起来。
    我叹了口气,梳洗完毕之后,就有下人送来了膳食,我看了看桌上的白粥小菜,便问道:“书房那边送了东西没有?”
    来人回道:“大人吩咐了不准打扰,所以没敢送过去。”
    我皱了皱眉头——不吃饭怎么行?便吩咐下人立刻去做一些热汤饭,配上人参鸡汤,自己拿着往书房那边走去。
    刚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杨云晖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三哥,现在看来,只有他,才能和洛什一较高下。”

  ☆、442。第442章 与他同眠

他?哪个他?
    难道他们已经找到了可以跟那个洛什一较高下的人了?
    虽然只是一句话,但我心里也稍稍的放下了一些来,便拎着食盒走过去,轻轻的推开门,书房里的两个男人都回过头来看着我,我小声的道:“你们还没用早饭吧。”
    杨云晖看了看我,又转头看了看袁易初,我已经自顾自的走了进去,把盒子里的汤饭小心翼翼的放到了桌上,他们两起身走了过来,看着桌上的碗碟,默然无语,我一边摆着碗筷一边道:“事虽急,也要吃饭,别把身子拖垮了。”
    两个人站在我身后,还是没吱声,我把碗筷都摆好了,然后回头对他们说:“先吃饭吧,再急也不会急在这一会儿。”
    他们对视了一眼,杨云晖没说话,等袁易初坐下之后,他才告了个罪,坐在了下手。
    等他们举筷了,我便转身往外走,袁易初道:“你去哪儿?”
    “出去走走。”
    “这两天外面乱,别出去,就在府里呆着。”
    我皱了皱眉头,回头看着他,他也没理我,自顾自的端着碗小口的吃起来,我想了想,终究还是没和他争辩,转身走了出去。
    不能出府,我能去的地方就有限,而且东州和扬州不同,这里地处边境,环境本就比较恶劣,也没有像扬州府内的精致亭台和雅致风景,空气中带着沙尘的味道,天也是灰蒙蒙的,随时会有北风卷着风沙吹来。
    我在院子里百无聊赖的逛了一会儿,突然听见天空中传来一声嘹亮的长鸣。
    抬头一看,却是那边院子里腾起了一只鹰,扑闪着巨大的翅膀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之后,便朝着南方飞去,很快便消失在了苍茫的天际。
    我站在原地看着,不知为什么,心里却有一点隐隐的不安。
    。
    从那天开始,东州便乱了起来,之前洛什在城楼下的那句话不知什么时候传开了,老百姓一听说有屠城的危险,顿时全都乱了手脚,有钱人家为了保命,都要搬家离开东州,车牛骡马的在集市上走过,更引得人人自危起来。
    只一墙之隔,我也能听出外面的慌乱和惊恐。
    这样一来,袁易初更不允许我出去了,刚开始两天我也忍着只在屋子里看看书,可四周都有些兵荒马乱的,我的心也难静下来。
    这天晚上,一个人在床上躺着,正百无聊赖,卧房的门被推开了。
    我皱了下眉头。
    能这样连招呼都不打一下就进我的房间的,自然也没有别人,我披着衣服坐起身来,就看见他带着一脸疲惫的神情走了进来,一看见我,道:“还没睡?”
    “你来做什么?”
    他听到这句话,却是挑了挑眉毛,走到床边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你说我来做什么?”
    看着他一脸理所应当的表情,我不由的蹙了蹙眉,而他也不再开口,索性开始解身上的扣子,我顿时有些不悦的:“喂!”
    “嗯?”他低头看着我,手上的动作仍旧不停。
    “你不是有自己的卧房吗?”
    这些天除了在书房,他也有自己的卧房,我们见面的时间也少,不知道他今晚又怎么了,会到我的房间来。回想起之前那些夜晚,我的心里仍旧还有些愤懑不平,只是现在大事要紧,没有与他计较而已。
    他却是有些好笑的,已经脱下了外衣,顺手一抛,丢到了床边的木架上,道:“哪又如何?这里,也是我的卧房,我想来就来。”
    “……”我咬着下唇没说话。
    他也不动了,站在我面前道:“来给我宽衣。”
    “你——”
    我气得脸都红了,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男人,可真要跟他吵,心里到底有些不忍,还在僵持着,他却已经伸手抓住了我的手牵向他的胸口,道:“快啊。”
    “……”我正要开口骂人,可一抬头,就看到他脸上掩饰不住的倦怠的神色,眼角微微发红,眼圈也是黑黑的,看得出来这几天都没有休息好,已经疲惫到极致了。
    咬了咬牙,终究没说什么,给他解扣子。
    他微笑着低头看着我,我带着愤愤的心情,给他把扣子都解了,衣服也脱下来,只剩一件贴身的白色内衣,指尖不经意的划过,也能感觉到一衣之隔的下面,壮硕的胸膛微微起伏,和滚烫的体温。
    “继续啊。”
    继续?难道他还要我把他脱/光了不成!
    想到这里我便甩开了手,瞪了他一眼:“要脱你自己脱,我要睡了。”
    说完便自己上了床,翻身朝着里面,也不理他,拉着被子便蒙头睡。
    他还站在床边,半晌没有动静,我都以为他在生气了,却听见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一双大手从背后伸过来,环住了我的腰,我正要挣扎,他轻轻一用力,我便被拉进了一具熟悉的,滚烫的怀里。
    感觉到他的体温隔着衣服熨帖上来,烫得我微微的战栗,那双手也带着熟悉的温度抚着我的腰,带来阵阵酥麻的感觉,我心里有些不安,正要说什么,他的脸已经埋进了我的颈项。
    忍不住轻轻的回头去看。
    那张带着疲惫的脸就在眼前,眼睛闭了起来,倦怠的神色一览无遗,连呼吸,都显得有些沉重。
    我叹了口气,终究没再说什么,就在他怀里这样闭上了眼。
    。
    接下来的日子,白天他在书房忙他的事,有的时候晚上他会来我房间里搂着我睡,他不做什么,我也不与他说什么,安安静静的睡过一夜,早上起来他已经不在枕边,外面一片兵荒马乱,我和他之间,反倒安静了下来。
    这天,我在屋子里,手里拿着一本诗经,可怎么也看不进去,外面吵吵嚷嚷的声音一直没有停下,而且这府里的藏书不多,许多都是我能倒背如流的,看来看去也没意思,索性放下书出去走走。
    出了门,就看见了漫天的昏黄,其实这个时候刚过巳时,但东州地处边境,环境十分恶劣,时常有草原上卷着沙尘的北风呼啸而来,洒下漫天的黄沙,让人窒息。
    而府衙在这样的环境下,自然也不会太美,这里没有扬州府内的精致楼台和雅致风景,亮丽的花草在这儿不容易存活,只有放置一些嶙峋的假山石在院中充数,反倒更增添了一种干涩的气息。
    我在院子里来回走了一会儿,也觉得无聊,便沿着长亭朝外走,不一会儿到了侧门。
    这里也是吵吵嚷嚷的,正有一户人家驾着骡车要搬走,那家的小女儿哭闹着要回去跟邻居的哥哥道别,却被母亲狠狠的打了一巴掌,骂道:“死丫头,命都快没了,还有你哥哥妹妹的,还不快跟我走,好多着呢!”
    那个小姑娘才十来岁,嘤嘤的哭着被放上了骡车,一家人就这么离开了。
    不一会儿,就看见长街的另一头,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气喘吁吁的跑来,手里还捏着一只风车,一见这里什么人都没了,顿时眼眶都红了,傻傻的站在长街上看着大路的尽头,不知过了多久,才慢慢的转过身,颓然离开。
    我看到这里,眼睛也有些红。
    这样的小儿女,自然是青梅竹马情深意浓,可到了生死攸关,连命都没了,又何来谈儿女情长呢?
    那男孩子走了一段路,已经泪流满面,他用袖子擦了一把眼睛,将风车丢在地上,狠狠的跑开了。
    我慢慢的走过去,捡起了那只有些破损的风车,抬头看时,那个小小的身影已经湮没在了东州慌乱的人群中,大街上许多人都在驾车搬家,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不安和惶恐,一时间眼前的喧闹迷了眼。
    回顾四望,才发现自己已经离开州府很远了。
    看着眼前这一片的慌乱,我叹了口气,正准备转身离开,就在这时,一阵很清越的琴声传入耳中。
    琴声铮铮入耳,如清泉淌过石隙,如也风吹过松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干净和轻渺。
    好美的琴声!
    我一下子走不动了,就这么站在那长巷里高高的灰墙下,驻足听着,这曲子很清幽,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调子,给人的感觉那么干净,好像置身在一个宁静的地方,有温暖的阳光和笔墨书香,没有这样的漫天黄沙,也没有人世间的疾苦,有的,只是一个人最清净的灵魂。
    听着听着,我也忍不住跟着哼唱了起来。
    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却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我的哼唱与琴声融合着,竟也丝丝入扣。
    就在这时,琴声停了,不远处的一扇木门打开,一个仆人装扮的年轻人走了出来,朝着我一揖:“姑娘,刚刚是你在与我家主人唱和吗?”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抱歉,是我打扰了。”
    “无妨,主人请你进去一叙。”
    请我进去?我抬起头看向了里面,琴声已经住了,却有一声一声若有若无的拨弄,好像在拨着人的心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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