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难逑-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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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试过了,这避兽丸是极有效的,家中原本极喜她的猫儿也不肯近身了,哥哥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条凶猛的狗,那狗竟也不敢近身。
安知容感觉心头满满,朝云爬面,“宗政世子对我,真好。”
定伯侯世子绝美无双,气势逼人,还有他从不近女色,再加上他的凌厉手段和皇上对他的宠爱,这几样是所有南渊女子的心爱,包括……她。
……
可是,对于世子的心爱,却不包括……她。
叶琉璃看着在眼前的风光霁月的身影,心脏都跳到嗓子眼了,“世子爷,您有事就让杨焱过来支会一声就好了,不必劳您大驾。”
说实在的,她真的不想见到这个男人,尤其是在闻安知容身上她亲手制的药丸之后,她就更不想见了。
没有为什么。
她的脸上继而换上一张绝对的狗腿笑容。
不过,脸上是笑的,可是却不达眼底,眼底的深处慢慢的凝结出一道冰,将心封死,没错,她只有活着的资格,却没有心动的资格。
叶琉璃是一个很快找到自己定位的人,就算有一瞬间的跑偏,她也会有办法将它给拉回来。
宗政九越发的不喜,这个女人就是这样,能隐忍,极度甚至变态隐忍,能霸气,极度甚至变态的霸气,这两种极端在别人身上根本不可能有,可是她的身上却完美体现。
“野有蔓草,零露薄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叶琉璃:?
什么意思啥也不说就光念诗?
“世子,这是考验吗,是不是我翻译过来,你就将那好马给我牵来?”
“叶琉璃,你脑子里能不能想点别的,或者说,你就不想是什么人用了这里面的诗句赞美过你?”
“不能。不过,我还是要多谢那个赞美的,算他有眼光。”
这是一首赞美美人的诗句,同时也是一首非常浪漫而自由的爱情,良辰美景,邂逅丽人,一见钟情,便携手入藏芳林深处……
呃?
等等。
芳林深处?
“世子,该不会是有人想要……?那个吧?”
叶琉璃嘴抽得不行,那个赞美她的男人不只是称赞她的美貌而已,而是想做最后一件事,那就是拉她入深林之中,而后行那不轨之事。
卧了个槽的,叶琉璃瞬间骂娘,到底是谁那么无耻,想要对她做这样的事情?
宗政九冷哼,“还不算笨。”
“我怎么可能笨?这种事情要是笨,那我就真的可以去死了,特么的,到底是谁这么用心恶毒?”
她才不过十三岁,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葵水还没来,哪人禽兽想要对她下手?
“到时你就知道了。”
说罢,宗政九就要起身离开,看来,他是多心了,根本就不必为这个女人担心什么,她虽无小姐之德,可有虐人之心,再加上她对向天原本就不喜,应该不会轻易的让他得手。
“等等。”
叶琉璃手疾眼快的拉住他,笑容越发的明媚了。
宗政九看着紧拉着他衣摆的纤长小手,心头那层黑去瞬间消失不见,在叶琉璃看不到的角落,唇角轻勾,“何事?”
“其实也没什么,此次秋猎一定危险重重,我又是个娇弱的女子,怎能敌得过那山间在野兽,世子可否赐贴身武器给奴婢一用?”
“贴身武器?”
宗政九认真的打量了一下叶琉璃,头上六枚尖锐的银簪,耳环中藏毒,腰间腰间插满了金针,甚至连她的绣花鞋里都藏着软筋散。
这样的全副武装,她竟好意思说自己是个娇弱的女子?
他脸色微黑,想也没想的扔了一句:“没有。”
有也不给。
他要让这个女人接受接受教训,这十年来,她受的磨难还不够多,趁此机会,让她吃吃苦头。
只不过宗政九没想到的是,叶琉璃吃的苦头会这么严重,险些便丢了性命。
说罢,宗政九便飞出马车,转眼消失有叶琉璃的视线里。
叶琉璃万分无语,还以为自己隐藏得够深了,却没想到一下子便被这个男人看穿了,果然比想像中的厉害啊。
叶琉璃抬手看了看手指,手指纤长,指甲透明,再仔细一看,里面也有几一些粉沫,与当初她制的避兽丸同出一系,不过,粉状的药效力比方才药丸更好。
“人呢,还得靠自己。”
不能靠男人。
不是有句话么: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除非宗政九就是那头会上树的猪……
只是,她却将那诗句的下半部给填完了,
“野有蔓草,堆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
第九十三章 烈马
秋高气爽,西山一派秋日之景,众府按照规矩分别带着自己的东西住在帐下,顿时,这里的景像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叶府带来之人极少,除了庄姑之外就只有一个春草。
春草只不过是一个三等丫鬟,再加上又是罗氏拔过来的,庄姑对其自然有所防备,只让她收拾一些外头的东西,贴身之物还是由她亲自负责。
“你们在这里收拾着,我出去欣赏一下这西山的风光。”
“可是小姐?”
“不必担心,我不是小孩子,不会走丢的,晚饭之前,我一定回来,哦对了,要是有人问起,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回答吧?”
叶琉璃知道自己在从小姐面前不算什么,可也保不齐有什么人心思比较奇特的过来寻她,比如,罗如烟,比如,蔡如丝,又比如那个安知容。
她笑了,只不过是一个秋猎,而她却又不知不觉中给自己拉了三个仇恨,这速度,只怕也没谁了。
“是,小姐,那小姐小心。”
庄姑自然知道小姐要去哪里,主子答应给小姐好马,只不过是要让她自己去降。
西山是秋猎场,马儿是必不可少的,不过,好马却不是那么容易弄到的,一般的好马,得去降,由野马降服成自己的马,马越烈,那么越是难降服,不过只要降服了,那就是绝对的好马,而且是一生认主的马。
所以……叶琉璃来到马场。
马场位于一个开阔地带,里面马儿个个矫健,声声马嘶,竟真的让人有一种来到了大草原的感觉。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京中之府精美绝伦,须于山上野味十足,西山猎场也有其独特的风景,或许是因为环境的关系,她的心情也变得美好了起来,责怪宗政九小气的情绪也慢慢消失。
也许那个男人不是真的想要整她,只不过是想让她领会一下不同的生活,不同的风光而已。
嘶……
一声马鸣。
叶琉璃目光看去,只见一匹黑色大马在前蹄翻飞。马身高大,四脚健壮,尤其是马眼,眼晴比其他的马更加的光亮,更加的有神。
叶琉璃勾唇一笑,眼中发着比马儿更加光亮的眼神。
“就你了。”
而后翻身入场,快速朝着黑马飞奔过去,而后抓起缰绳,利落的飞坐了上去。那马极有灵性,感觉有人坐上意图降服,便本能的再踏飞前蹄,想要将背上的人儿给甩飞出去。
越是这样的马,就截止能激起人的征服欲,叶琉璃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气质。
马儿嘶叫声越发的大了,甚至开始狂奔起来,其余之马见此纷纷躲避,不仅是因为此马具有烈性,或许更因为这马儿的性子不讨其他马儿的喜欢有,所以避之不及。
叶琉璃更加的喜欢了,因为,她与这马儿一样,也是不讨众小姐喜欢的。
“公子,你有看,那烈风竟有人上去了,而且,还是个女子?”一个小厮指着马场惊道。
年轻的男子早就看到了,那烈风岂是人人都可以靠近的?先前一个小马倌上前想要驯马,人还未靠近便先被马踢翻在地,现在还躺在床上起不来呢。
男子勾唇轻笑,“她的胆子可真大。”
“公子说得是,不仅大胆,而且不怕死,那烈风公子您都降了三日了还没降住,就凭这个小小的女子又岂能降住?可真不要以为自己艺高就人胆大了。”
小厮讽刺。
男子看了看小厮,他说得没错,烈风是西漠的马,是纳兰王子送来给宗政九的烈马,原本就是想看宗政九笑话的,这种马,又岂是一般的马儿能比的?
再抬眼一看那降马之人,男子不禁眼前发亮,堪称绝色的清冷美人。
“嘶……”
就在此时,烈风声音嘶叫了起来,声音比方才的还要大,还要强,更甚至者,有怒极之势。
与此同时,那道浅青色的身影也从马背上被甩飞出去。
男子倒抽口气,心间一提,若是就这样摔下去,只怕不好。驯马之人的死通常不是被马踩死的,而是跌落马背摔死的。
他没想到,一个绝色的清冷美人就这样死掉,当真是可惜。
可是,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子接下来的动作。
叶琉璃从马背上甩飞出去,可是在掉下去的一瞬间手紧紧的拉住马尾,而后以马尾为绳,身子一跃而起又飞坐了上去。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而且配合得恰到好处,尤其是拉马尾的那一个动作,简直就是……帅呆了?
安知宴不知为何,想到这三个字。
可是,他也只有这三个字来形容了,除了宗政九之前驯踏雪时用了纠马耳时的动作能叫人记忆深刻之外,这个小姐的拉马尾的动作也会让他永不相忘的。
“……想要甩了我,那还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清冷的声音响起,手掌紧纠缰绳,脚下一紧,大喝一声“驾”。
烈风竟真的就这样飞奔出去,一人一马,就这样消失在他的眼前。
“小六,你这此守着。”
“公子不可。”
说罢,安知宴随手拉了一匹马,准备翻身而上,可是刚坐上去,却被那马无情的甩了下来。
砰的一声重重落地,背部着地,顿时五内翻腾了起来,他的老背啊,痛死了。
小六赶紧上前,扶起公子,“公子,您也太着急了一些,小的刚开口你就上去了,那马,不是我们能碰的。”
安知宴这才发现,这是一匹与烈风颜色完全相反的马,通体雪白,就跟它的主子一样,高傲,华贵,却又生人勿近。
“原来是踏雪,呵呵,我怎的一下子就挑中了他的马?”
踏雪,宗政世子的战马,也是他的最爱,七年前,这位宗政世子就是骑着它上的边疆制服的西漠,若说这显赫军功,也应该分这踏雪一半。
安知宴无奈一笑。
“安公子,你对本世子的马儿很有兴趣?”
声音冰冷中带着浓浓的威胁。
安知宴轻声一笑,这南渊的众公子之中,有谁能将声音说得这般有杀伤力,除了宗政九,还会有谁?
抬眸,那个比女人还要美的脸便映入他的眼睑,光是这绝色姿容便叫人移不开眼……
第九十四章 春风吹,战鼓雷
叶琉璃驾马而行,马烈,她愈烈,不论这马儿如何的狂,如何的想要将她从马背上甩下来,她依旧粘马背上,丝毫不为其行为所动。
这世间有许多动物都有灵性,在现代认识最多的是狗,狗被称为人类的朋友,而在这里也是一样,在这古代,马就跟现代的狗一样,也被称为好朋友,俗话说得好,老马识途。
所以,叶琉璃遇到一匹好马,她怎会放过?更何况,这可是那个小气的男人送她的,她更不会放过来。
坚定的目光再起,“春风吹,战鼓雷,这个世界谁怕谁,来吧,今儿个要是不制服你,我叶琉璃三个字就倒过来写。”
驾。
马鞭毫不客气的打在马腚之上,那马儿一个吃痛,往林子深处跑了进去。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还有另一匹枣红大马也跟着进入林子里。
……
另一处。
一个俏丽的丫鬟急急的穿过人群,没人发现她的不对,因为这里有好多个焦急的丫鬟,全都是给自己的小姐安置物品。
司琴小心的看了看周边,发现没人注意,这才进帐。
帐下美人早就端坐在那处,神情略有焦躁,见司琴一来,脸上的立即换上喜色。
“怎么样?可有探到他在哪儿?”罗如烟眼睛发亮。
“小姐不必着急,奴婢打听过了,他在马场,好像是在骑马,极有可能是想在此次秋猎之中占得头拔。”
罗如烟喜上眉梢,嘴角的笑容也越发的深了,“我就知道我没有看错人,他是一个有志向的男子。”
司琴担心,“可是小姐,那个人他,他不是良人啊,奴婢早就听说过,他与郡主是早有婚约的,否则,青缨长公主也不会如此看中了,小姐,你可不要糊涂啊。”
罗如烟不以为然,“我糊涂?呵,司琴,他的事我又怎会不懂?你也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他便愿意为他做一切,哪怕是要用我的命去换。再者说了,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向大公子那般优秀的男子,总不可能让郡主一个人全占了吧。”
更重要的是,她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在妻之下弄个平妻或贵妾,她聪明,她手段厉害,光是这两点,她就足够资格站在那个男人身边,为他出谋划策。
罗如烟笑容扩大,退一万步说了,正妻又算什么,只不过是个名头而已,这世间的男人又有几个是真正的喜欢自己的正妻的,还不是因为正妻的名头才娶的她?
所以,她更加有理由相信,向天也是因为郡主的名头才会与那个女人扯上关系的。
“……还有,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就不信,以我的能力摘不下这颗月来。”
司琴看着小姐这般表情,依旧放心不下,“小姐,你虽说得没错,可是老爷不会答应的。”
“他不答应?他有什么权利不答应?他不是很早就将我抛弃了吗?”
“可是老爷那是为了你好,这叶府在京都,而且姑奶奶你也十分看中,你与安小姐的线还不是通过她来安排的?”
小姐能与安小姐成为好友,还能得个“绝色双娇”的名头,甚至就是这五年来的秋猎名额,都是罗氏一手促成,她也慕阁老的嫡小姐是手帕之交,不,现在应该叫慕贵妃了,要不是有慕贵妃几次的宫宴安排,小姐不可能有如今的名头的。
说实在的,这姑奶奶对小姐好得没话说,就算是亲生的女儿也不过如此吧。
“够了,你不要再说了,我不需要她的任何帮助,难道我罗如烟就没有那个本事要靠一个平妻来为我铺路吗?她只知道给我安排这个安排那个,那她有没有问过我,到底什么才是我喜欢的?”
罗如烟手指紧,眼内怒光分明。
五岁之时便被人送过来,罗府中人没有对她有一句交代,只一句安心休养为借口将她打发了,而罗春芳呢,更是可笑了,自己在叶府是个什么光景她不知道吗?还硬生重的要接她来?
暗地里她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多少人的闲话,她不知道吧,叶老夫人在无人之时又给了她多少压力,她也不知道吧,她有多思想曲州有多想回罗府,她更不知道吧。
罗春芳她只知道给自己铺路,只知道暗中将叶府的主权紧握在手,她可有考虑过她的感受?所以,她不需要她,以前不需要,现在就更不需要了。
“小,小姐?”司琴万分心疼。
“好了,你不要再说了,你若是真的帮我就给我好好的盯住向大公子的动静。”
“是,小姐,奴婢会的。”
……
叶琉璃怎么也没想到,狂马进林子会遇到一个很不喜欢的男人。
平视过去,向天一袭锦色衣袍,琼花玉树在,远远望去就是个动人心魄的翩翩佳公子,再加上身下那匹枣红大马,更将他的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