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女主-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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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用处的。而且也不需要多说什么,因为自己也已经决定好了,即便是再多的劫难。自己也不会离开。
“既然不想走,那就留下吧。这里很清净,到也算是个不错的地方。只是阴冷了一些,你该多走动下。”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了,术葬便也不在多劝说什么,反倒是扯起了不相干的东西“朝凤。这个名字很好听,比文君还还好。以后我可以这么叫吗?”
看术葬的表情,倒不像是在开玩笑,可是就是太过认真了,才会叫朝凤觉得无措:“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不过这到底是在宫里。我虽是不在意名声这样的身外之物。可是我却讨厌麻烦。对了,小四的身份,大司命怕也是知道的吧。这孩子想必在您的手里受过不少的苦,就是现在回忆起一些东西,还会头痛难忍。还请大司命可怜朝凤身边可用之人不多。饶过他吧。”
“他能活到现在,本来就已经是一件神乎其技的事情了。其实现在困住狼奴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法术,而是他自己。”见狼奴虎视眈眈的眼神,术葬的神色依然平静异常。
听见术葬这样说,朝凤倒是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自己倒是不需要怀疑术葬会欺骗自己,因为完全没有必要。不过自己已经叫清露上上下下都验过了,这绝对不是什么毒。若不是蛊术,还会有什么。
“朝凤知道吗。匈奴人训练大象很有一套。在大象还是小象的时候,训象人就把它绑在一根大的木柱上,好动的小象一开始会想挣脱木柱,挣扎了许多次,小象就发现自己无法挣脱那根木柱。这时候,给小象换一根比较小的木柱,仍然是它无法挣脱的。再过一阵子,又给象换一根更小的,依然无法挣脱的木柱。久而久之,在小象的思维系统里。它会自己下一个结论:‘凡是木柱形状的东西,都是我不能挣脱的,再挣扎也没有用。’”
说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很是平静,也没有表现出丝毫要攻击的意思。可是狼奴却依旧紧张的望着他,就连眼睛都不敢多眨巴一下。若是平时狼奴遇见了危险,他会第一时间上前解决掉这个所谓的危险。可是现在,他却只是护着自己,紧紧地盯着术葬,就像是一个爱逞能的孩子。
一边听着术葬的话,朝凤一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狼奴的反应。他跟在自己的身边也有些日子了,性子自己也是了解的。一般他露出这种表情,就是说明他遇见了什么强敌,可是术葬的蛊术自己就不说了。他的功夫却是不如狼奴的,若是狼奴要硬攻,他不一定抗的住。可是狼奴却丝毫没有要进攻的意思,连护住自己的动作,都是往逃跑的方向考量。
“当小象的结论养成后,即使用一根最小的木柱系住它,小象也不会想跑走了。当它长成大象,力量足以挣开木柱的束缚,自由的企图也失去了。这时候,即使形状像木柱的小木棒,也能使大象臣服,就可以用小木棒来做各种的训练了。这是为什么马戏团的大象都是系在一根小木柱上,也不会挣脱跑走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驯兽人只要以一根小木棒,就可以指挥数吨重的大象的原因。 ”
说完了故事,术葬看着狼奴,慢慢的解开了最后的谜团“狼奴都是从孩提时期就被掳来训练的,所以现在他就好像那只象,人格就像木桩,被束缚其中,不敢去挣脱,因为觉得自己无能为力,甚至害怕挣脱中和挣脱后面临的的困境,于是只能一辈子被绑在木桩上。不过他很与众不同,他有自己的意识,所以没有被完全的同化成狼。我想,这是因为他是比较年长的时候才被送来的,还保留有作为人的记忆。不过因为时间久远,和后来的巨大冲击淡化了。”
“狼奴的训练有多久了?小四这一波,在被捕获时,已经有了明确的团队分工,和集体意识,甚至还会协调作战。可是狼奴参战的频率并不高,就是出现也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你不是最反对逆天而行吗?怎么还强行改变天意,弄出这样的事情?”说这话的时候,朝凤的语气有些刻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既然狼奴叫了自己一声主人,那他就是自己的人了,哪里还能这样的任人欺凌。而且对于狼奴,自己总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对于朝凤的提问,术葬沉默了许久:“培训狼奴这件事已经发生很久了,不管是那一代的匈奴王,他们的野心都是一样,那就是渴望统治。这大抵也是天下君主的通病,大司命虽是不完全收到皇权控制的,可是大多数时候,却也不会拒绝匈奴王的要求。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见过神杖,而匈奴王的手里又有刀子。但是为了不激起民愤,选用的都是大夏人的孩子,就连混血都极少用。所以也没有太强烈的抗议声。”
“哼,到真的是好算盘。”听见这样的解释,朝凤冷笑了一下。匈奴与大夏的关系并不好,而且大夏崇尚儒家文化,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所以一般会涉险跑到匈奴来的,都是逼不得已的可怜人,就连孩子被抢了,怕是也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倒是便宜了这些家伙。
看朝凤的脸色,术葬便知道她不悦了,想了想便开口说道:“狼奴的战斗力虽然强悍,可是却大多早夭。便是活到他这个年岁的,也是少之又少。若是你想要亲眼看看,占星楼中到还有一批狼奴。”
“看就不必,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又是一些可怜人罢了。”见狼奴的脸色越来越不好,朝凤便也就就此打住了这个话题“好了,天色也暗了,孤男寡女的,指不定会传出什么东西来。我现在本就是被他们当做眼中钉的,又何苦叫你陪我下水?你先回去吧,若是有需要你帮助的地方,我会派人来的。”
见朝凤的脸上有了疲倦之色,术葬便也不再停留,点点头便转身离开。目送了术葬离去,朝凤伸手指了指清露:“把她送到我房里吧,若是真的冻死了她,想必一下子还真的找不到一个替代的人。”
“主人,我不喜欢那个人。”第一次的,狼奴没有并没有站在朝凤的角度,去为朝凤谋划,而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个冷漠的人,甚至比那些刽子手,还要可怕。”
说这话的时候,狼奴的眼中闪过了很多的东西,看来真的像术葬说的那样。他不是遗忘了,而是刻意的,把这些不好的东西封藏了。就像自己以前,只要遇见不喜欢的东西,就会躲避开,好像只要自己眼不见,它就不会存在。可是有很多东西,却是不得不见的。
“和我说说话吧,我们很久都没有说过话了,不是吗?”示意狼奴把清露放在小榻上,朝凤并没有示意狼奴出去,而是让他留了下来。
和清露不同,狼奴虽然保护自己的心要强烈一些,可是他的不善言辞,却实在叫自己没有与他沟通的愿望。想来自己把他收在身边这么久了,和他谈话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这想来却是极其不应该。其实自己还是很喜欢狼奴的,因为他给了自己一种熟悉感,就像是看见了一个比较小的自己。不过这个自己,好像也挺不走运的。
第一百四十五章:狼奴的过去
虽说是说说话,可是和清露的就是没人也能说足一个时辰不同,狼奴还真的是一只没了嘴的葫芦,就是八竿子打下去,都不能见得叫他吱一声。好在朝凤今日也还算得空,居然也没有烦心;反倒自己先说了起来。
“那些事情你还记得是吗?”朝凤看看狼奴轻轻地问道,见对方那紧锁着眉头,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朝凤便也没有急着追问,而是慢慢地开口“你先不用着急,先听我说说看吧。这从小到大,我经历过的事情可以说太多了,有富贵到十指不沾阳春水,也有艰苦到连水都喝不上。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一下子我也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讲,而且这么久过去了,我记下的,也真的不算多了。不过即使是这样,我也还记得那个味道。”
说话的时候,朝凤的声音很轻柔。并没有死死的盯着狼奴看,而是淡淡的目视着远方,就好像是在回忆以前一样。见朝凤的认真的表情,狼奴也总算是放松了一些,不再焦躁的回忆,而是静静的看着朝凤。
“你闻过木头腐朽的味道吗,那种味道我至今难忘。细雨霏霏,朦胧中仿佛看到淡紫色的丁香花在雨中轻轻摇曳,细雨在丁香丛中淅淅吟咏,如烟似雾,凄婉净美。雨雾在紫色的丁香花上聚凝莹露,清亮如玉。缄结不开的丁香雨愁,缄结不开的如水情怀。不过那时,我可没有这样的闲心,因为一下雨,那些老式的家具,就会散发出古怪的气味。”说到这里,朝凤才回过头,看着狼奴笑了笑。
若是被刻意埋藏的记忆;越是逼问。就越是埋藏的深沉。而这个时候,自己不放示弱一番,人最灵敏的便是嗅觉了,能被轻易掳走的不会是什么富家子弟,现在自己说的便是清苦人家最常见的情况,若是狼奴真的在大夏生活过,他应该会记得。
“最是叫人难受的。就是雨水洒在瓦砾上的声音。‘刷拉拉’。‘刷拉拉’很像是沙子打在瓦上的声音,不过却更加的清脆。若是在这样的天气里面,风就吹的极其的急促,就像是哭嚎。那时的我年纪小。也很害怕,只敢躲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虽然现在说出来并不是举足轻重的事情,可是那时的自己的确是害怕的不得了。
短暂的沉默后,朝凤看向桌角,仿佛还可以看见小小的自己。若是说一开始,自己说这些话是为了吸引狼奴的注意。可是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单纯的分享回忆。那时候自己眼中的幸福很简单,只要窝在母妃的怀里,听着桂嬷嬷讲故事。就好像有了全世界。可是现在。简单或许才是一件真正幸福的事情吧。可是自己却注定不能得到了。
“那时晚上我害怕的哭了,便会死死的闭上双眸,母妃便会携一双温暖的手,卷走红尘中所有可怕黑暗的东西。”朝凤笑笑,伸手轻轻地抚摸过自己的脸颊。就像是母妃当时做的一样。
即便现在,那温暖已经悄然的消逝在人世的花海,在梦的馨香里。不过那些过往的疼惜,却是舞出欣喜的舞姿,延伸梦的阑珊,斑斓出远隔时空的对望,一丝远古的情愫,在意境的花开里滑落成一滴晨露,冻结在昨日今夕的梦里,冬眠。现在的自己,早就不是那个害怕雷雨,需要人保护的小姑娘了,不知不觉中,自己居然已经成长成了记忆中的母妃了。
“温暖的手。。。。。。”就在朝凤以为不会得到任何回应的时候,狼奴突然开口了。虽然他的声音很轻,可是却很坚定,可见这件事请是真正的的触及了他的内心了“以前好像也有人这么对我做过,真的很温暖。陪伴在我的身边,就好像不会再有什么可怕的事情。”
看着狼奴的表情,朝凤知道他是回忆起来了。凡事开头难,但是若是他想起了一些,那顺藤摸瓜,在去寻找就简单了。朝凤也不打断狼奴的叙述,只是在一边慢慢地引导道:“是吗,真是美好的回忆。牵着我的人是我的母妃,那牵着你的人,你还记得是谁吗,你还记得你们一起去做过什么事情吗?”
“恩,那张脸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不过她的头发也是黑色的。声音听起来很温柔,和桂嬷嬷的声音很是相似。”一开始狼奴的话说的还不是很流利,每说一句,就要停顿很长时间。可是说着,说着狼奴的语言慢慢的流利了起来。就像他学会说话后,已经能够正常的交流了。
一边在心里飞快的记下特征,朝凤一边温柔的凝视着狼奴,示意他继续往下说,自己不会伤害他。冷宫的房间自然是要狭小很多的,可是就是这样狭小的环境,却给了狼奴一种很安全的感觉“记忆里面的地方很特别,树,真是满山满坡的。松树翠得滴绿,枫树红得似火;苹果从褐绿色的叶儿中间探出头来,娃娃脸蛋儿似的红。柿子可多了,有‘火顶‘,有‘水花‘,还有‘牛心‘……颜色也杂样儿,有的朱红,有的深黄,有的清亮……无论哪一种,都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缀满了枝头,压弯了枝干。”
“草,也是满山满坡的,密密匝匝,郁郁葱葱。羊儿‘咩咩‘地叫着,在山坡上蠕动,团团簇簇,恍惚是天上掉下的朵朵白云。假使你躺在草地上或花丛中,吸一口空气,会觉得凉凉的,甜甜的;摘一片草叶含在嘴里,也是清香清香的。”有些东西,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你怎么逼迫都逼迫不出来,可是时机成熟了,就像是水渠里面的水,不需要你催促,便勃勃的流了出来。
匈奴的口音和大夏相差的还是很大的,是断断不会觉得相似的。而且他刚刚说,那个牵着他的人,说话和桂嬷嬷很像,也是黑发。那便说明狼奴并不是拐卖,或是收养来的,而是真真正正的大夏人。匈奴降水少,兰度已经算是降水丰沛的地方了,可是还是没有什么树木,那就说明狼奴并不生活在匈奴,或者并不是一直生活在匈奴的。
“雨量够充沛的时候,风儿一吹,云儿即起,雨立马就到,三天两头下,未免有点腻,可蔬菜庄稼是需要的。屋側的田地种着菜,白菜绿油油,水汪汪;萝卜的叶子嫩生生的,根儿直往上窜;玉米棒一天天地长了,粗了,最后裂开嘴吧笑了;高粱胀红了脸庞,像是醉酒的大汉,又像是擎起的一把把火炬;稻香随着风儿,到处飞,到处流,浓浓的,沁人心脾;谷子垂着头,沉得像灌了铅,大有少女怕羞的样儿。”说来也奇怪,狼奴可以忘记自己是谁,可以忘记和那个陪伴自己成长,给予自己温暖的人,却诡异的记得这些。
不过也就是这几句话,又推翻了朝凤之前的推测。高粱,玉米这样的东西,大夏是没有的。自己虽是尝过,可也是那也是图一个新鲜,平常的外邦贡品,哪里能是这样随随便便就种的呢。莫非狼奴在的,是匈奴和大夏的边境。若是在这样的地方,那就好解释他为什么会被掳走了。
“山里的小溪也变了样儿。夏天,它们穿峡激石,忽而从这里钻进去,忽而从那里蹦出来,弹琴鼓瑟,一路轻歌,一路欢笑,曲曲折折,蜿蜒而去,美则美矣,可惜缺少气魄。秋季里却不同了,霪雨霏霏,山里到处都是流泉,叮叮咚咚,蹦蹦跳跳,从四面八方聚拢,然后汇成一股急流,奔腾着、呼啸着冲出山口,从几十米高的悬崖峭壁上摔下去,跌碎在墨绿色的深潭里,浪花层层,雪白雪白的,清凉清凉的。绿尾巴的水鸟,振翅奋翼,在飞溅的浪花间回旋翻腾。 树叶儿黄了,一片一片地飘落;草也衰了,再不是那么翠绿;西风紧了,送来阵阵寒意。可田野里是极热闹的。那时家家户户,老老少少,都忙起来了。即便是老头儿,老太婆也闲不住了,他们蹒跚着走出家门,来到地里掰玉米棒。”说道这里,狼奴笑了笑,朝凤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笑。
“在季节的交替下,田野开始出现淡淡的黄色,尤其是路边的树叶,黄的可爱。远山却是绿色的,因为山上种的全是苍翠的松树。路边,花依然开得娇艳,小河里的鱼儿和往常一样畅快的游动,丝毫没有感觉到冬的气息。街上有光滑的石板,远处悠扬的漂着什么歌,围着篝火,阳光真的很灿烂。若是有机会,真想带你也去看看。”狼奴抬起头,轻轻地笑了笑看着朝凤说道。
若是刚刚,朝凤还想要去计算些什么,可是听见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却最终只是笑笑“好啊,想必你的家一定极美;你想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