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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秋雨梧桐叶落时-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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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6月,困扰人们的“非典”疫情刚刚过去。随着拙著《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出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又在华夏大地骤然兴起。    
        其实所谓“战争”,纯属夸张的文学语言,不过是文化领域里的学术是非之争。由于涉及对象是一位红遍九州、蜚声海外的“文化明星”,加上他回应批评的态度和手段异乎寻常,因而使得这场论争波澜起伏、热浪滚滚,成了近年来文场书市中一派引人瞩目的景观。从6月到8月,短短两个多月内,《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大陆版就重印了五次,印数达四万五千册;在7月末8月初的香港图书展销会上,此书的台湾版共售出了一千余册。作为一本“咬文嚼字”的学术类书籍,出现这样热销的情况是相当罕见的。随着争论的逐步展开和深入,全国有近百家报刊先后作了报道和评述;东方、人民、新浪、搜狐等网站,据说有上万网友各抒己见,踊跃参加评点和讨论。其间,我跟余秋雨有过两次正面的交锋,一次是在6月下旬和7月上旬的《新民晚报》上,一次是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的香港《明报》、《信报》上。据大陆和港、台众多的学者反映,只要认真读过金、余双方的论辩文章的,是非不难立即判明。余秋雨拒绝批评、坚持错误的态度,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谴责。    
        本来,作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文化公众人物”,理应像许多具有大家风范的学者一样,在平心静气地反思以后,作出比较明智的选择,对正确的批评意见显示一点采纳的诚意;或者也可暂不公开表态,先把自己文集中无法否认的差错在重版时改掉一些。只要出现这种迹象,作为批评者的我,就会立即撰文加以肯定、鼓励和表彰。这样,不但余秋雨有了可下的台阶,而且文化学术界也会如释重负地为他松一口气,感到宽慰和高兴。余秋雨应当相信大多数学者都是通情达理、与人为善的。过去人家揪住他不放,主要是他那一触即跳、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傲慢态度造成的。古贤有云: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话对余秋雨来说应该也是适用的。他只要肯主动迈出这一步,这场看似波翻浪涌的论争和辩驳,也许会很快变成和风细雨的探讨和切磋,以求同存异,纠谬正误,最终获得圆满的结局。    
        然而,半年过去了,人们希望看到的情景并没有出现。作为“文化公众人物”的强势地位,加上某些媒体的偏袒和纵容,使得余秋雨有恃无恐,频频亮相,始终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傲视着来自学术界的一切善意和正确的批评。他可以随时随地在上海的报纸上发表自己想要发表的任何言论,而我的回应文章却在8月以后遭到了全面的封杀。12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余秋雨状告萧夏林名誉侵权案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宣告了他“法律苦旅”的彻底破产。这个急火攻心的“文化名人”,为了发泄不满和怨恨,竟然连续在报上大放厥辞,把跟这些官司毫不相干的我拉扯进去,进行肆意的攻击和谩骂,说我借着对他“‘咬文嚼字’而牟取暴利”,是“以文化判官的形象出现的文化盗贼”。还声称十年来凡是批评他的人,从诬陷他的历史到啃咬他的文字,无所不用其极,扬言要跟批评者“再搏斗十年、二十年”。这种完全丧失了理性的作派,不能不使所有善良的人们感到深深的失望和痛心。    
        余秋雨先生曾经告诫过我:“不要走得太邪门了。”“邪门”是和“歪道”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俗语有“邪门歪道”的说法。蛮横地拒绝一些善意的批评,扬言要跟别人“再搏斗十年、二十年”;撇开学术上的是非之争,动不动就用打官司来封住对手之口的行径,走的显然属于邪门歪道,不是一个正派的文化人应有的明智之举。我真不懂,“聪慧特达”、“漠视纷争”,一再声称要追求历史“大宁静”的余先生,为什么偏偏要一意孤行地在这条不可能达到“圆满结束”的绝路上越走越远呢?    
        2004年1月8日的《文学报》上,刊载了一则“2003年度中华文学人物揭晓”的消息,余秋雨先生被评为“最富争议的作家”。有“争议”不一定是坏事,但“最富争议的作家”可不是一顶美丽绝伦的桂冠。人生苦短,余先生今年已59岁,充满创造活力的日子不会太多了,如果跟人家“再搏斗十年、二十年”,那还有什么时间和心思去从事“大文化思考”和重现“秦汉雄魂、唐宋风范”的伟大创造呢?    
        面对余秋雨的失常反应,我已别无选择。学术上的是非问题,总要通过也只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解决。在这场“金余之争”中,我坚持的就是这一条,余秋雨最怕的也正是这一条。公道自在人心。真理总是愈辩愈明,而不会越搅越浑。既然我在过去的几年中,能够运用确凿的史料和无可辩驳的事实,把余秋雨的文史差错逐一论证考定,使他无所遁形,无法狡赖,从而赢得了绝大多数学术界有识之士和包括众多“秋雨迷”在内的读者的理解和支持,那么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也仍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明辨学术是非”的正确方向,进一步联合同志,抓住余秋雨的全部作品(包括所谓的“理论学术专著”),就文谈文,就事论事,把其中所有的知识差错(不限于文史,还将扩及政治、哲学以及自然科学等领域;也不限于中国古代,还将扩及现当代和世界各国)统统挖掘出来,并逐一加以考定。我坚信,通过这场广泛持久、有越来越多专家学者参与的学术论争,究竟谁是谁非,谁有理谁没理,历史终将作出公正的裁决!    
        由于《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出版和媒体的广泛传播,我跟海内外的许多旧朋新友恢复并开始了联系。短短几个月内,我收到了一百七十多封热情真挚的来信。他们除了从道义上向我表示坚决支持和声援以外,还随函寄来了当地媒体发表的报道和评论,数量多达一百九十余篇。这是开始于2003年的这场“金余之争”的全面而详尽的历史记录。不少专家学者都一再敦促我把它们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编纂起来,适当加以点评,尽快成书出版,给当代的文化学术研究留下一份完整的史料。    
        对于这个建议,我曾犹豫再三。因为自己已年近古稀,手头杂事又多,深感精力不济,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幸亏学生丘  君自告奋勇,表示愿意帮我整理全部原始资料,并选录编目,再交我审阅定稿。因此,本书之所以能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克底于成,没有他全身心的投入和超常的努力是不能想象的。实际的编者是他,至少应当两人共同署名。但他出于尊师之礼,坚决不肯同意。我只好在此特作说明。    
        最后,我用一则征联的趣闻来为这篇“前言”作结。    
        2003年11月,《咬文嚼字》编辑部曾经出过一条语含双关的上联,准备向全国读者征答下联。其句云:    
         火车失火,救火车救火车    
         这里的“救火车”和“火车”是两种不同的车辆。“火车”失了火,需要“救火车”去救“火车”,于是后半部分便成了“救火车救火车”这样奇怪的句式,对起来难度较大。征联公告还没有刊出,编辑部同仁们便自己动足脑筋进行试对。一个月过去了,试对的下联都不太理想。年末的一天,我因事去那里,编辑小黄兴奋地告诉我,他对出了一条绝妙的下联,还是从我的《石破天惊逗秋雨》书名中得到的启发。接着,他的妙对便脱口而出: 秋雨悲秋,《逗秋雨》逗秋雨 金文明    
        2004年8月    
         以匡谬正俗为己任的“咬嚼派”(序) 张 斌    
         据说如今是散文盛行的时代,正如唐代盛行诗、宋代盛行词、元代盛行曲一样。既然是盛行,必定有流传广、读者多、影响大的作品。毫无疑问,列入其中的首先是余秋雨先生的著述。可是忽然出现了一本《石破天惊逗秋雨》,内容并不在逗趣儿,而是指出余先生书中的许多错误。这就像人们吃完津津有味的佳肴,忽然听到有人指出菜中混有苍蝇,真有说不出的难受。这当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于是展开了一场争论。要我对这场争论发表意见,判    
    断是非,实在没有资格,因为余先生的大作,我一本也未读过。有人说,这并不妨碍参与评论,文坛的争辩是用不着正本溯源的。余先生没有看过上边讲的那本指出他的126处谬误的著作,不是断言全是不实之词吗?这种情况出于大散文家、大理论家则可,出于我辈“咬嚼派”则不宜,因为我们缺乏大师们那样的想象力。    
        这“咬嚼派”是余先生封的,含义如何,有待考证。“派”本来不含感情色彩,如清代散文有桐城派、阳湖派,指的是文风各异。到了近代,一讲到新月派、鸳鸯蝴蝶派之类,多少带有贬斥意味。在“文革”时期,岂止有派,而且有帮,即帮中有派。一些依附于帮派的知识分子善于寻章摘句,混淆黑白,更长于“影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难道是批海瑞?现在我们还能在旧书摊上找到批孔子、批宋江的论著,从中可以体会到什么叫“诬陷”,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无论如何,写这些论著的人不能称之为咬嚼派,因为他们是借推敲文字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连“夜航船文化的末流”也够不上。    
        我以为真正的咬嚼派有两种:一种是为己的咬嚼派,一种是为人的咬嚼派。前者如唐代的卢延让,“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即使把胡须拔光,仍不妨碍他为诗人。后者包括广大的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尽力的人群,其中有一些是以匡谬正俗为己任的学者。    
        讲到匡谬正俗,当然不止是语言文字的问题。因为文字是载体,它必然表达一定的内容。抒情散文须有真实的感受,历史散文当叙述客观的事实,既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牵强附会。这些已经是人们的共识了。《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面世之后,许多读者就此发表了意见,既涉及材料的真实性问题,也涉及对待谬误的态度的问题。把这些议论收为一集,可以代表广大读者的倾向性的看法。不同的意见也是有的,可惜在这里没有全部收入。我希望读到另一本持不同意见的文集,真理愈辩愈明嘛!2004年春时年八十又五


第一部 “金余之争”缘起第1节 波澜迭起的“金余之争”

    (1998年10月…2002年末)    
           2003年6月以来高潮突发、波澜迭起的“金余之争”,其实早在五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1998年10月初,《咬文嚼字》月刊读者徐如顾寄来稿件《〈秋雨散文〉中的一处小疏忽》,请求发表。经我审读后,建议编辑部先送余秋雨一阅,征求其意见。来稿原文如下:    
         《秋雨散文》中的一处小疏忽 徐如顾    
         在《秋雨散文》的《西湖梦》第三部分中,余秋雨先生涉及历史上三位名人,即在西湖“兴修水利,浚湖筑堤”的白居易、苏东坡和隐居孤山“以梅为妻,以鹤为子,远避官场与市嚣”的林和靖。苏东坡与林和靖虽均为北宋时人,但在其间谁影响了谁的问题上,却出现了一处小小的疏忽。    
        不妨将部分原文照录如次:    
        但是,就白居易、苏东坡的整体情怀而言,这两道物化了的长堤还是太狭小的存在。他们有他们比较完整的天下意识、宇宙感悟,他们有他们比较硬朗的主体精神、理性思考,在文化品位上,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峰巅和精英。他们本该在更大的意义上统领一代民族精神,但却仅仅因辞章而入选为一架僵硬机体中的零件,被随处装上拆下,东奔西颠,极偶然地调配到了这个湖边,搞了一下别人也能搞的水利……    
        也许正是对这类结果的大彻大悟,西湖边又悠悠然站出来一个林和靖。……    
        读上述录文,从“西湖边又悠悠然站出来一个林和靖”,对白居易、苏东坡的“不幸”“大彻大悟”观之,是苏东坡先于林和靖。然而究其实,却远非如此。白居易唐代人,无庸赘述。苏东坡与林和靖二位,虽为同时代人,但只稍翻翻有关辞书和史料,极易觅到确凿无疑的依据:苏东坡生于1037年,卒于1101年,林和靖的生卒年略有出入,《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和1979年版《辞海》为967年至1028年,1989年版《辞海》则是937年至1029年,后者恐怕有误。由此看来,林和靖生卒年要早苏东坡70来年。    
        再者,余秋雨先生在该文中还说到:“梅妻鹤子有点烦难,其实也很宽松,林和靖本人也是有妻子和小孩的。”此说与《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的“少时多病,未婚娶”,与《辞海》(1989年新版)“终身不仕,也不婚娶”也相左。    
        智者千虑,偶有一失,不足为怪。    
        10月25日,余秋雨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写了“答徐如顾先生”的信,寄给《咬文嚼字》编辑部。信的开头写道: 答徐如顾先生 余秋雨 徐如顾先生:您好!    
        《咬文嚼字》编辑部转来的大文《一处小疏忽》,指出拙作《西湖梦》有一个时间性的疏忽,多谢关心。收到来信后因为要赴澳大利亚演讲,就把来信往行李里一塞启程了。此刻,我在墨尔本的世袭大酒店(Heritage Hotel)里给您回信。    
        接下来,余秋雨便在两个问题上对徐如顾的批评作了回答: (一)苏东坡和林和靖是谁影响了谁? 余秋雨说:    
        我把西湖边上的生命化遗迹分为四类典型,白居易、苏东坡算第一类,林和靖是第二类,苏小小是第三类,白娘子是第四类,每一类都是对其他类的彻悟和超越,但最后也都走不出自身的局限。这里所说的“类”是整体文化意义上的横向并列,而不是时间顺序上谁和谁的纵向承袭。以林和靖为代表的隐士类典型,是对以白居易、苏东坡为代表的入世类典型的反拨,这里并不存在林和靖和苏东坡年长年幼、谁影响谁的问题;同样,苏小小又反拨了他们,而苏小小的时间就更早了,若要算时间顺序就成了一种倒逆性的反拨;几个典型中我最重视的是白娘子,但她是神话人物,连生卒年代也没有。因此,如果要求这样的散文按照他们个人的生卒时间顺序来写,那就等于取消全文构思基点。    
          金按:在提到历史人物时搞错时间的顺序,这是余秋雨常犯的毛病。论述两个历史人物究竟谁影响了谁,怎么能不考虑他们时代的先后呢?余秋雨在这里所作的辩解,是说服不了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读者的。例如他在《文化苦旅·道士塔》中,说死于1883年的法国画家马奈正在艺术上酝酿着跨世纪的突破;还在《山居笔记·脆弱的都城》中,说生于1802年的作家雨果参加了上个世纪的法国大革命。这又何以为解呢?此外,他又在后书的《乡关何处》中写道:“曹操、唐明皇、武则天的盘盏,王羲之、陶渊明、李白的酒杯,都有可能烧成于上林湖边。”后一组三个人,是按照时代先后排列的,前一组就打乱了:武则天是唐明皇(玄宗)的祖母,怎么能排在后面呢?这样排列应当改一改,千万不要强辩。因为越辩只能越往自己脸上抹黑。至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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