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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秋雨梧桐叶落时-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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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文明还介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台湾版即将问世,“里面除了恢复一万六千字的长序原文,还将在正文后附上几篇文章,一是媒体对我的采访,二是余秋雨的回应文章,三是我回答余秋雨的长文。此外,书海出版社再版时也将增加这段时间以来围绕这本书的争论文章。”    
    为了澄清余秋雨对自己的《汉语大词典》编委资格的质疑,金文明特地请南京的朋友用快递送来了任命文件给记者过目,任命原文也被引用在《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中。有关《对余秋雨“回答”的回答》全文详见本报A10…A11版。    
      金按:余秋雨在6月25日《深圳商报》的访谈中,用了《辞海》“外援编纂”这个创造性词语,影射、攻击我是“欺世盗名”的骗子,想借《辞海》这块金字招牌自抬身价,谋名图利。我在回应文章中漏写了一个重要的情节,现在这里补充一下。上个世纪90年代,当《辞海》1999年修订版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时,辞书出版社社长、辞海编辑委员会副主编巢峰同志在一次见面时对我说,想请我担任《辞海》新版的特约编审,主要参加语词条目的审读工作。当时,《辞海》作为一部综合性的权威工具书,早已驰名中外,能够厕身于特约编审的行列,这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事情。巢峰又是我的老领导,历来待我不错。他亲自出马请我,肯定是经过认真考虑的,无非是看上我这个人做事从不马虎,一经承诺,绝不会敷衍了事,辜负领导的重托。但当时我已担任了三个出版社的特约编审,怕无法分身,所以回答他:让我考虑一下,到时候再说吧。待到新版《辞海》即将进入决审阶段,巢峰同志又委托语词编辑室主任杨蓉蓉打电话给我,正式聘请我担任《辞海》的特约编审。然而此时我的心情已经发生了变化。我听说有个过去曾利用职权阴损过我,而且喜欢夸夸其谈,实际上不学无术的人,也凭资格被聘为特约编审,心里不由来了火。本来,我跟他分科不同,各审各的稿子,即使他审得再差劲,管我屁事!但我平生嫉恶如仇,哪怕《辞海》“特约编审”的待遇再优厚,名声再诱人,我也“羞与哙伍”。我既然无权让他退出,自己不要这顶桂冠总可以吧!于是我便以“太忙”为由,婉言谢绝了巢峰同志的美意。因此,今天人们翻开1999年新版《辞海》“特约编审”的名录,在26个人名中便找不到“金文明”的名字了。这个底细,如果我不说,那么除了巢峰和杨蓉蓉,不会有其他人知道。今天交代出来,无非想表明,一个人的真才实学,不是光靠排行榜上列名不列名或者名列第几来决定的。“特约编审”的身价总要比“编纂”或“编辑”高吧,我照样可以弃若敝屣。至于借所谓“榜上无名”为由,对批评者进行恶意的贬损和嘲弄,以达到拒绝批评的目的,这种手法,除了暴露自己黔驴技穷以外,还能说明什么呢?    
       同日,《新民晚报》发表曾子墨撰写的《“咬文”莫“咬人”》。7月9日,《每周广播电视报》发表祥梓撰写的《夏日秋雨》。    
    7月10日,《新民晚报》发表该报编辑杨展业的评论《“开涮”精英不足取》。按:此人据说是余秋雨在上海戏剧学院的学生。余秋雨在6月26日《新民晚报》上发表整版攻击金文明先生的文章《被“咬”者的回答》,就是这个丑角策划的。现在他又利用职权把余秋雨捧为“精英”,拉来跟深受人民群众尊敬的抗“非典”英雄钟南山同志攀比,实在可笑之至!钟南山同志是我国医学战线上坚持严谨科学精神的专家,长年以来默默无闻地守着自己的岗位,从来没有想到要获取什么非分的名利,隔行的人们过去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未曾听见过。在抗击“非典”的日日夜夜里,他不顾个人的安危,奋战在临床和科研的第一线,为祖国和人民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余秋雨算什么?不过是写了两本错误百出的所谓“历史大散文”,尝到了名利双收的甜头,马上甩掉岗位,跳出“苦海”,乐旅神州,遍游列国,在文化商场里玩得得心应手,成了万众瞩目的“海上明星”。他靠着自己的作秀和别人的疯炒,获取了滚滚滔滔的财源,仅台湾一地的版税收入,便达到了2800万台币(合人民币近700万元)!这样的文坛暴发户,跟钟南山同志的精神境界相比,何止差了十万八千里!杨展业这样暗捧臭脚,主要是为了借题发挥,恶意指责和贬损其他媒体对“金余之争“的客观报道。他在文章的下半段说:    
       在此,不想论证钟南山的是非,只想讨论新闻媒体该不该介入这种事情。名人,哪怕名声大到气贯长虹,也是可以批评的。问题在于,有些事情属于科学研究和方法论上的分歧,这就应该让科学家们自己通过辩论寻求真理,媒体不宜插进去说三道四,轻率地下结论,更不应当成炒作的题材。诚然,学术上有争议是很正常的事,无须新闻媒体去妄加置喙,充当什么裁判员。    
    


第三部 初“战”上海第15节 社会精英拿来“开涮”

    同样应该警惕的,是那种动辄把社会精英拿来“开涮”的风气。谁也否认不了,各个领域的钟南山们是我们民族的智者和仁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应该得到尊重和爱护。任何人都会有缺点,精英也不例外,批评当该与人为善,然而现在的情况常常是,明明可以探讨的学术问题,却偏要扯到为人的品质,本可以好好提意见的,却非要弄到媒体上连篇累牍地渲染不可。这种风气,真的是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当天的《新民晚报》一上市,立即就有网友在东方网上对杨展业提出尖锐批评。现转录一篇,以飨读者。    
     杨展业有违记者职业道德 东方网:网友 123    
     杨展业的大名常在《新民晚报》上见,故知道了他是《新民晚报》的一个记者或编辑,而且可能是资深的。可是作为一个晚报的记者,在昨天晚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似乎有违记者的职业道德。我们且不论贬谁褒谁。不反对你策划余秋雨“咬”人的文章,可问题在于你既是一方的策划者,怎么能转身又去充当评论员作评价了呢?这就好像在赛场上,一方的运动员或教练员冲上场去做裁判,这有公正可言吗!我觉得晚报应该重视此事,否则将失信于民。    
     (原载7月11日“东方网”。作者:网友 123)    
     同日,东方网发表郜元宝、赵志伟、陈光磊、赵丽宏四位学者、作家对“金余之争”的评论文章。分别转录如下:    
     历史题材文学必须尊重历史 郜元宝    
     涉及历史的文学写作———小说、戏剧、诗歌、散文等等———都必须以尊重历史为前提,这似乎用不着多说。    
    但有的作者并不服气,他们自以为有比历史真实更重要的思想要表达,而表达这样的思想,是可以一定程度地牺牲历史甚至捏造历史的,他们忘记了,他们那些重要思想为什么非得和历史绑在一起不可呢?为什么不可以避开他们不熟悉的历史而通过别的题材来表达呢?这说明他们的思想实际上有赖于一定的历史记忆,他们不得不借助一定的历史叙事为他们自己的思想表达张目。    
    问题就出在这里:历史记忆、历史叙事,不同于文学虚构,它有一定的史实供参照,而这些有一定史实供参照的历史记忆与历史叙事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不是任何人的私有物,任何人都无权因为自己的方便而随意涂抹历史。    
    人与人之间在述说历史、想象历史的能力上有高下之分(作家和一般历史爱好者的区别就在这里),至于评判历史叙事或历史想象,作家的权威性并不必然高于一般的历史爱好者,有没有这方面的权威性,不在于你是否善于述说历史,想象历史,而在于你是否具有确凿的历史知识,是否善于利用你所占有的确凿的历史知识来对照别人或自己的历史叙事因此,一方面,评判历史题材文学作品的读者必须谨慎,必须真正懂得历史,也懂得文学,必须抱着既尊重历史也尊重文学的态度发言;另一方面,我觉得对于作者来说,他唯一要做的就是虚心聆听来自别人的批评,并把这种批评当作自己难得的学习良机,而不能用任何理由拒绝批评,更不能随意对别人的批评加以诛心之论。作者的傲慢与不诚实,将和批评者的草率与意气用事一样,都会伤害到写与读之间健康良好的关系。当这种关系被破坏之后,一切争论都不再会有什么建设性的成果,充其量只能留给爱找热闹的媒体以一些可怜的“看头”与“卖点”。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觉得诚实、聪明、有自尊的做法,就是把该说的话说出去之后,立即保持沉默。    
     (作者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文艺评论家)    
     “咬嚼”与历史散文 赵志伟    
     我觉得余秋雨的“咬嚼派于文化无补”判断下得太武断,有失分寸。社会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咬文嚼字即其一也。你可以写你的大散文,别人也可以搞他的“小标点”。术业有专攻。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但没有听说过桐城派作家批评乾嘉学派是没有大文化观的。做游戏就得讲游戏规则。譬如,你一方面要编历史剧,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一方面却发生了“唐人戴宋冠”一类常识性错误。当有人向你指正时,你却辩解说:这是戏说,不必拘泥于细节,因为“冠”“袜”之类是没有多少文化含量的,重要的是要搞清文化形态。你说这能服人吗?文史知识不是一件衣服,需要打扮自己时就穿上,不需要就又脱掉它。余先生的散文是以文史见长的,别人当然要求你在文史知识方面没有硬伤。《文化苦旅》可以说影响到了整整一代人,我的学生中大部分都读过余先生的大作,他们即将走上教师岗位,假如因为文史常识上有“硬伤”,他们教给学生,一代代传下去,难道这与“文化”无关吗?有文史常识不一定有文化,但有文史常识错误则一定会影响文化。近年来,北大教授吴小如先生写了不少订讹纠错的文章,结果被人讽为“学术警察”、“文化警察”,但是吴老乐此不疲,因为他做的事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有关,他说:社会上有人称别人的父亲为“家父”,称自己的父亲为“乃父”,将情书、朋友间通信归入“家书”一类,将悼念朋友之诗称为“悼亡诗”说起来看似小事,却恰恰暴露出社会群体文化素质的严重欠缺。    
    如今青年一代文史知识欠缺,有的人在数典忘祖,有的人在郢书燕说。正有待余先生一类大名家正确引导,正缺少像吴先生、金文明先生一类的“文化警察”时时纠谬匡误。《文化苦旅》在当代散文史上占一席之地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别人的毁誉根本无损余先生的声誉。假如余先生能“念及童蒙”,那就是两全其美了。惜乎许多事情一说便俗,再说三说便有损形象了。有一次我同几个大学生谈起余秋雨的散文。一个学生说“我本来是‘余迷’,几乎买全了他的书。如不迷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余先生好像什么都懂,又好像一贯正确,对这样的人,我只能敬而远之。”  (作者为华东师大中文系副教授、语文教育专家) 史料的应用论说要实在可靠 陈光磊    
     用散文艺术谈历史问题作文化思考,这样的作品,被称为历史散文或文化散文。我想,不妨也可以称为文史散文。“文章合为时而著”,这种谈历史论文化的散文,旨在对民族文化的历史问题进行现代的思考,具体的表现就是对众多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用新的眼光加以追究、反思甚至拷问,以期为今天民族精神的塑造和社会文化的建设提供启发和借鉴。这种文化散文,人们理所当然地期望它或者要求它能够具有历史叙说的真实性、散文写作的艺术性和文化思考的哲理性。质言之,它应当是学术与艺术的结晶。文史散文,其文本构造所应用的题材自然就是这样或那样的历史材料。这有关的材料,如人物、事件、年代时序、地域风情等等一般都会有社会公认的历史记载和文史学界的学术共识作依据;倘有新发现和新看法,也必得作充分的考据和论证。也就是说,对史料的应用和论述要实在可靠,因为这些历史材料是用来立论和思考的基础,是散文创作中组合话语进行修辞的事实根据和艺术凭借。“修辞立其诚”,对于文史散文的创作来说,首先就是要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历史资料,尊重历史事实,记叙历史活动和观照历史进程。历史记叙的可靠性,是文史散文这种文体应有的一种学术品格,也是广大读者希望从中获得正确的文史教育的合理要求。    
    文史散文的创作过程中,当然需要运用形象思维和积极修辞,也就是驰骋想象,追求超脱寻常文法乃至寻常逻辑的新的话语组合和新的形式建构,造成动人的魅力。否则,就会缺乏散文应有的艺术性,也就没有了吸引力。当然这种想象思维和积极修辞的运用不应该也不会妨碍对人物、事件叙述的历史真实性;而历史叙述的真实性本身也决不会妨碍形象思维和积极修辞的展开。诚如欧阳修所说:“事信言文,乃能表见于后世。”    
     (作者为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授、修辞学专家) 张冠李戴会让作家“很狼狈” 赵丽宏    
     我写了几十年散文,出版了数十本散文集,涉及的题材很广泛,其中也有一部分谈到历史典故和传说。这些文章大多谈不上严谨,只是面对历史发一些感慨,对熟悉的人物和事件,也会有一点叙述性的描绘,对不太熟悉的散文中的历史真实的事情,只能抒发一点感想,作一点猜测和联想,如此而已,决不敢斩钉截铁地下什么结论。我想,不管作者是什么身份,如果文章客观地提及曾经发生过的事件,那当然要探知究竟,尽量弄清楚来龙去脉,然后再落笔写。要在文章中引经据典,必须准确,如果发生张冠李戴的现象,对作家来说肯定会很狼狈。    
    我也有过这样的狼狈。譬如,我曾在一篇散文中写到古人的瓷枕,小而硬的瓷枕,作为枕头极不舒服,这引发出我的很多联想。我以为今人见到的那些瓷枕,其实多为墓葬物,是给死人枕头的,所以无所谓舒服不舒服,活人不会喜欢这样的枕头。文章发表后,有一个读者来信,对瓷枕发表了长篇大论,彻底否定了我的用联想得出的结论。那读者确实有学问,信中引用了很多古人用瓷枕的典故。读这样的信,令我汗颜,觉得自己的知识欠缺。想象的艺术真实和历史的真实,两者当然不是一回事。抒情的散文和学术文章,两者也不是一回事。    
    写抒情的散文,和写历史考据的文章情况不一样,作者的准备和心态是不同的,前者可以天马行空,可以自由想象,作家的主观意志可以主导一切。    
    譬如罗伯特·莱希曼的《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作者在他的文章中以访谈的形式和莎士比亚、马克·吐温、伦勃郎和瓦格纳交流,一个现代人,绝无可能访问过去的逝者,所以这样的访谈自由不羁,海阔天空,怎么谈都可以。没有人会计较被访问的那几位大师说的话是否真实。毫无疑问,作者对他的“访谈”对象以及他们所处的时代了解得非常深刻,这是他发挥想象的基础。    
    前不久读迟子建的一篇散文,文中写她梦见周瑜,有奇妙而荒诞的交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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