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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秋雨梧桐叶落时-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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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尽管表达的也许是你的真实想法,读者仍会留下这样的印象:这都因为《咬文嚼字》“咬”了你的差错。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你的气度似乎小了一点。秋雨兄,我在读你访谈中这段话时联想到了一则寓言,有个女人要把镜子藏起来,不,要把镜子砸碎掉,总之,她确实不喜欢镜子,她怕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我们何必用自己的行为来一再验证这类寓言的生命力呢?你的那篇“访谈”,其实一眼便能看出是你自己的手笔。飞流直下,气势如虹,激情四溢,文采斐然。我一面看一面击节赞赏:秋雨兄的文字就是好看!然而全部读完之后,不由为你捏一把冷汗。因为在你“强硬”的背后,我看到了你的虚弱。你有点反应过度,有点情绪失控,你想用气势来证明真理,想用嘲弄来转移压力。俗话说:言为心声。你如此疾言厉色,露出了内心的烦躁不安。你说中华文化的根本问题,是要摆脱身上的陈腐、无聊的包袱;我说秋雨兄的根本问题,倒是要摆脱身上的名人、大师的包袱。不要动不动就想到给别人开书目,给年轻人写指导书,不要一看到别人指出几个差错,便担心自己的地位会发生动摇,从而闹得方寸大乱。 不能如此“刀枪不入”    
     你那篇“访谈”问题出在哪里,作为朋友,还是可以帮你分析一下的。第一,你不该还没有看金文明的书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不认账。你一口气反驳了九条差错,然后轻轻宕开一笔,把其他所有差错都归之于“出书模式快速转型”而导致的“手民误植”,于是金文明指出的“126处”似乎全部化为乌有。这也未免太低估了读者的判断力了吧?难道“雨果参加法国大革命”是手民误植?难道“刘半农托名王敬轩”是手民误植?难道“娥皇、女英是舜的女儿”是手民误植?……一个写东西的人,弄错一些文史知识,其实算不得什么洋相。鲁迅、钱钟书这些大家不都出过差错?可是明知错了还不认账,甚至让编校人员背黑锅,如此“刀枪不入”,倒让人有点不好理解。    
    第二,你完全有权利反批评,作为论战也应该讲究技巧,但不能用“障眼法”来蒙人。你在反驳九条差错时,几乎每一条都耍弄了一点“小动作”,和全国读者开了个名副其实的“大玩笑”。说心里话,我不忍心充当拆穿“西洋景”的角色,这里只谈金圣叹一条吧。你先引用自己的原文:“你看大明亡后,唯有苏州才子金圣叹哭声震天,他因痛哭而被杀。”然后引用《辞海》:金圣叹“入清后,以哭庙案被杀”。再后便是厉声责问:“我和《辞海》,错在哪里?”真是振振有词。我想,不少不明底细的读者,一定会被你问得一愣一愣的。不过,秋雨兄,请小点声,这种事何必闹得尽人皆知呢?《辞海》没错,可你错啦!作为一个大学者,你不会不知道“哭庙案”是怎么回事吧?《辞海》说的是“哭庙案”,而你说的是哭大明亡,因为都有一个“哭”字,你便误导读者把两者视为一回事,这不是有点近乎儿戏了吗?    
    第三,最让我感到吃惊的是,你居然有一错到底的勇气,而且错也要错出理论家的架势来。“致仕”便是一例。其实从论战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是应该避开的。像这样的词用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呀!而你偏要争这口气。别人指出了差错,你赶快查找资料,现在又拿出来卖弄,这本身已经有失风度;还要搬出胡适来助阵,大谈什么“死文字”和“活文字”,真不知让人说什么才好。其实只要想一想,在现代生活中,有这样用“致仕”的吗?即使这样,我还是认为这个词是可以讨论的,只是兄表现得过于聪明,明眼人不是已经在说不要和三八二十五的人争论了吗?赵忠祥先生曾发誓要把“宁馨”进行到底,这我可以理解;秋雨兄要把“致仕”进行到底,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记得鲁迅先生写过一篇《说“面子”》,兄在吃饭之余,不妨随手翻翻。    
     “咬嚼派”任重道远    
     关于“咬嚼派”,还想谈几句。兄如把我归为“咬嚼派”,我一定乐于接受,还有一种修成正果的感觉。文化吸收的过程,说到底是一个咬嚼的过程,只有经过咬嚼,别人的智慧才能转化为自己的营养。除了咬、嚼,恩格斯还用过一个词:啃。我想秋雨兄也不会提倡囫囵吞枣吧。在咬嚼的过程中发现石子,那当然要吐出来。因为是你秋雨兄烧的菜,便要别人把石子也咽下去,而且还声称这是“大补”,与其说是自信,不如说是自恋。重视咬嚼、追求善本,本是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咬嚼精神在鲁迅、郭沫若、邹韬奋、叶圣陶等文化人身上,曾得到生动的体现和鲜明的宏扬。在当代出版史上,吕叔湘、胡乔木、于光远等人,都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精彩的咬嚼实例。秋雨兄因为被“咬”了一口,便与“咬嚼派”反目成仇,对此我深表遗憾。其实当我知道兄的著作中有文史差错时,根本没有想到笑话你,相反心    
    头只有自责。这些书虽不是我经手编的,作为一个出版人,我仍然为此感到汗颜。要求作者的原稿没有差错,这是不现实的;编校人员在出版过程中不能发现差错,消灭差错,却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在此,我愿意以一个出版人的身份向你表示道歉。在“访谈”中,秋雨兄又一次谈到要招回秦汉雄魂、唐宋风范,我深表赞同,而且我认为“招魂”的重任非君莫属。但是“招魂”与“咬嚼”似乎并不矛盾;非但不矛盾,而且还可以互补。记得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过:“心既托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秦汉雄魂、唐宋风范也是要靠具体的文字来表达的。一旦雄魂归来,如果文字不过关,试问魂系何处?所以在我看来,中国文化建设,大文化也好,小文化也好,既需要余秋雨,也需要金文明。“招魂派”革命尚未成功,“咬嚼派”同志仍须努力。秋雨兄在访谈中警告“咬嚼派”不要走得太邪门,这一点似乎不必担心:差错在哪里,咬嚼就到哪里,说句开玩笑的话,余秋雨到哪里,金文明就到哪里,如响随声,如影随形。我想,秋雨兄还不至于走得太邪门吧。 相逢一笑泯恩仇    
     写到这里,自觉有点离题。我写这封信的本意,是想劝秋雨兄冷静点。凭兄现在的成就、影响,决不是金文明查出几条差错所能动摇的。金文明确实动作大了一点,弄得“石破天惊”,还故意挑出一个“逗”字,可谓“宅心不仁”;在金文明的挑逗面前,兄如不说话,那是气度,说一声感谢,更是境界,但没想到的是,兄修炼这么多年,还是定力不足,一触即发,反唇相讥,而且还惊动了罗竹风先生的在天之灵,似乎也有失厚道。顺便说一句,若论和罗竹风先生的关系,我也许比兄更近一点。当年我曾听罗老谈起过金文明,他说这个人还是有学问的。    
    


第三部 初“战”上海第19节 出尔反尔攻击“咬嚼派”的言论

    最后,秋雨兄说读金文明的书恐怕没有时间,可以肯定是一句气话,或者说是一种姿态。实不相瞒,金文明写这本书我不知情,直到现在还没见到书。我倒希望我们都读一读,并能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君子和而不同,大家可以坚持“不同”,但应以“和”为贵。兄返沪时,是否可由我做东,把金文明也找来,在我们都熟悉的“雨花”聚一次?但愿到时相逢一笑、握手言欢,给当代文坛留一段佳话。兄是搞过戏剧的,在激烈的冲突之后,理应有一个圆满的收场。你说是吗?    
      金按:此文一出,立即传遍士林,在文化学术界和《新民晚报》百万读者中产生了巨大反响。在这封别具一格的公开信中,郝铭鉴兄怀着深深的惋惜和无奈,对余秋雨这位昔日的朋友作了语重心长的规诫;同时也以记录在案的事实,对其出尔反尔攻击“咬嚼派”的言论,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拷问”。处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耳提面命,煞费苦衷,君子风度,仁者襟怀,不卑不亢,亦柔亦刚,指陈得失,剖析利弊,体贴入微,深中肯綮,且复走笔遣词,文采斐然,取譬引喻,曲尽其妙,读来波澜起伏,可圈可点,如饮醇醪,回味无穷,诚当今文场难得之佳作也!    
    听友人说起,由于郝总在信末提到,拟请余、金二人在雨花酒家聚首,“相逢一笑,握手言欢,给当代文坛留一段佳话”。雨花酒家经理表示,东道主一角,非其莫属,届时必将以佳酿美食,倾心款待。可惜至今未见秋雨先生那里有任何响动。看来“佳话”云云,只是一厢情愿,难免要终成泡影了。      
     又,《新民晚报》发表此文时,特地在文前的“导读”中作了如下说明:由金文明《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引起的争论,本报已先后发表了余秋雨的《被“咬“者的回答》和金文明的《我答余秋雨》两篇长文。今天,再发表郝铭鉴的文章。本报版面上有关此事的争议和讨论,就此告一段落。    
    文化领域的批评和反批评,是很正常的。显然,与人为善和从善如流,都是批评者和被批评者应该采取的正确态度。这场争论,如果能引起大家在这方面的思考,并有所获益,我们将感到十分欣慰。  编 者    
     铭鉴兄大作发表后不久,我收到了清华大学长沙校友会李萍荪先生来函。萍老已85岁高龄,与我素昧平生,因于书肆偶读拙著《石破天惊逗秋雨》,即通过复旦大学出版社与我取得了联系。应其要求,我将有关报刊发表的报道及论争文章邮寄长沙。数日后即获萍老赐书,笔走龙蛇,直抒胸臆,点化顽石,情真意挚,于我心有戚戚焉。兹将原信摘录如下:文明先生阁下:    
    月之五日,奉读华笺一叶,大张复印七,小张复印五,○三年第廿五期《新民周刊》一册,直如贫儿暴富,的是雀跃三百,乐不可支!挑灯夜读,恍如身入黄山,处处是景,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使秋雨能翻然悔悟,顿觉前非,立定足根,一揖到地,以从读于文明函丈之前,重整根基,则以其慧黠灵巧,妙绪泉涌,必当突飞猛晋,造化无穷,又岂独止一己之身于至善,抑且流芳文苑,遗惠青年学子而已哉!细读郝铭鉴先生《致余秋雨的公开信》,妙如一杂五彩玫瑰,绚丽已极!惟以手触之,则又其刺无处不在,宛如金庸(查良镛)笔下侠士之内功,直指笑穴,既令人忍俊不禁,又通体舒畅,不可名状。秋节过后,家兄将自台北来沪,弟拟聚首之余,捉暇专程趋候,并烦引见铭鉴先生,未识可诸?    
    秋雨以四六年生,尚弱我长子文成一岁,是则我若为文,不可以嬉笑怒骂也甚明,如之何则可?真个煞费周章!拟俟杀青之后,先行就正于阁下及铭鉴先生,示我周行,以匡不逮,以为如何?……  金按:读此信可知,萍老对7月14日《新民晚报》发表的铭鉴兄《“咬嚼派”与大文化———致余秋雨的公开信》一文推崇备至,同时自己也在“煞费周章”地构思一篇告诫后生小子余秋雨的文章。大约过了三个月,萍老的大作终于杀青,并立即函寄给我。此文指点迷津,意在规劝,长者之风,跃然纸上,与铭鉴兄公开信有异曲同工之妙。爰将全文照录如下,以飨读者。为余秋雨三叹 八五叟李萍荪 秋雨贤棣:你我缘悭一面,但由于你是1946年出生,比我的大儿子小一岁,我这样称呼你,不以为过否?    
    首先我得向你厚申谢忱,因为你使我幸得了一位益友:金文明。爰我闲中爱逛书市,偶在新华见一新书,颜曰《石破天惊逗秋雨》,此非世称“郊寒岛瘦李怪”中李贺之句乎?作者竟以之颜其书,有趣!有趣!便信手翻翻,殊不知一翻便不可收拾,直到有位小小女服务员大概是见我满头白发,站得太久,便端了把椅子来,轻声唤道:“爷爷!您坐着看!”我这才惊觉,连忙道了谢,并立刻掏钱把书买了。灯下细读,越读越觉得著者根底扎实,严谨缜密。我素重以文会友,博学多闻如此公,焉可失之交臂?前人曾有“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故事,乃不揣冒渎,破题儿第一遭函达此意,幸蒙不弃见复,使我雀跃三百。行见莫逆忘年,金兰丽泽,惠我晚岁良多,贤棣之德存焉,安可不谢?    
    书读竟,乃悉秋雨者贤棣之名讳也。所谓《石破天惊逗秋雨》者,不过金氏巧用古人名句,其中了无可资穿凿之深意,而其成书之动机,亦光明磊落,既无哗众取宠之心,亦乏文人相轻之意。于兹既知金余早有一段公案,乃函索有关资料,承一一复印检寄;为求深入了解,嗣又自网上下载正反两类有关资料数十件,一一细读,其中见仁见智,归墨归杨,不可一概而论,惟深以为你的朋友郝铭鉴的《致余秋雨的公开信》为金玉良言,想此文早邀青及;又深以为你的《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书》实大有悖于“满招损谦受益”之明训。为窥全豹,乃购贤棣所著各书,一一读罢。不禁扼腕为贤棣深叹:    
    一叹:灵巧慧黠如贤棣,妙绪泉涌如贤棣,何“一叶蔽目,不见天下;两豆塞耳,不闻雷霆”若此!我的老师陈寅恪、闻一多、林语堂、刘文典、罗庸、罗常培、朱自清、沈从文、吴宓、钱钟书诸位老夫子,其道德文章,何莫非如日中天,却没有一个不是闻过则喜的,“学,然后知不足”啊!即四千年前的禹,也能“闻善言则拜”,而四千年后的我们,反而“闻善言则跳”,不怕别人笑话我们违反了“由猿到人”的社会发展规律,居然由人到猿了么?二叹:贤棣宿具慧根,聪悟过人,诸般书都读了,独不遑读点佛学。苟能从中参悟点“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类明心见性的禅理,又何至摆不脱世俗烦恼因果,跳不出名利场,致为盛名所累,写出既违心、又欠明智、且足为天下士林侧目齿冷的《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书》这类有玷贤棣清誉的败笔来?三国中,吴诸葛子瑾脸长,有人牵驴过堂,驴头挂一小木牌,上书“诸葛子瑾”四字以戏谑之,其子随侍在侧,在众人哄笑当中不慌不忙,索笔在木牌上续写“之驴”二字,不仅慧解父厄、惊倒四座,且因其机敏可人而使吴主孙权当场将这头驴赏了他。这小小孩儿,不是教授,他尚可续“之驴”二字,贤棣又何尝不可在《……敬告全国读者书》之后续写《兼谢天下不吝为我勘误的各位师友》十五字?佛曰:“一粒粟见大千世界”。这十五粒么,能见多少世界,不去说它,反正“余秋雨高风亮节,从善如流,虚怀若谷,严谨可风”这十九个字是可以勒石燕然,无人说个“不”字的。三叹:你太不惜时。你生不逢辰,正当你长身体、要营养的时候,你碰上了饿死三千万人的所谓“自然灾害”;正当是你读书的时候,你又碰上了“上山下乡”的英明决策,而且祸不单行,还上当受骗做了“红司令”的红卫兵,是否充当了把不符合阶级斗争嗜好的中华民族优美文化和智慧结晶以及中外优秀典籍一概视为封、资、修而付之一炬的打手,不得而知(我想你不会)。但受骗的红卫兵当中,多少处于花样年华和萌芽时代的英才,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毁掉了,则是历史上的一大悲剧,这可是如山铁案,先生再左,也是翻不了的。所幸苍天有眼,庆父们死的死、关的关、上吊的上吊,彻底完蛋,不仅留下了你这活口,还给予你充分发挥天才的时机与环境,你功成名就了,真是来之不易啊!有心人谁不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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