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梧桐叶落时-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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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丧失了胸襟和大气。相比于王蒙等作家,余先生对待别人批评的态度着实使人失望,若说有什么“意气之争”,这也是余先生的“意气”,而非金先生的。
(作者单位: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不经一“咬” 范 萍
2003年7月29日《解放日报》头版,刊有王多先生的《何必“逗咬”》一文,虽只有短短几百个字,却出现了一处又一处的“硬伤”。一、金文明、余秋雨之争“引起不少争议,一时煞是风景”。按照现代汉语的习惯,“煞是”后面一般跟形容词,可以说成“煞是热闹”“煞是轰动”,却不能说成“煞是风景”,因为“风景”是名词,两者不能搭配。一定要用“风景”的话,不妨改为“一时成了风景”。
二、“我很少见一位学者将理论著述阐释得如此清晰流畅……”这个句子中的“著述”一词应该删掉,说成“我很少见一位学者将理论阐释得如此清晰流畅”;如果要保留“著述”,则应换一种说法:“我很少见一位学者的理论著述如此清晰流畅”。这是因为,“理论著述”是“阐释”的结果而不是“阐释”的对象。
三、“不要把学术之争上升为意气之争……”“上升为?”这是什么话!难道“意气之争”高于“学术之争”吗?实在闻所未闻。如果一定要分层次的话,我想不是“上升为”,而是“下降为”;或者干脆不作比较,把“上升为”改为“演化为”。
四、“自清代起,中国学术便有了一个考据之风……”“一个考据之风”,多别扭的说法!风者,风气也。你可以说“一种风气”,可是能说“一个风气”吗?作为量词,“个”的适用性很强,但也不能到处乱套啊!够了,够了。王多先生在文章中是反对“咬”的。其实,“咬”是一种修辞说法,指关于文字本身的批评。现在看来,他之所以反对“咬”,是因为知道自己不经一“咬”。心中有鬼,所以害怕别人捉鬼。然而,如此文字,不“咬”行吗?堂堂《解放日报》,刊登如此文字,用王多先生的话来说,“煞是风景”啊!(不对,为对读者负责,我还是改为“大煞风景”吧。) (原载《咬文嚼字》2003年第9期)
7月30日,友人用电子邮件传来7月28日香港《明报》记者潘诗韵对余秋雨的访谈文章,希望我赶在当天下午写成一篇回应其观点的评论,尽快传送《明报》编辑部,争取在我到港签名售书期间发表。我立刻针对该文中余秋雨所谈的两个主要问题动手撰写。当晚七时写成后,通过电子邮件发往香港。同日,香港《明报》发表戴胡子的短评《错要认,打要企定》。转录如下: 错要认 打要企定 戴胡子
文坛起风波无日无之,近来上演最烈的一场是金文明撰写了一本书,将余秋雨作品中的文史错误一一罗列,这事在内地已经闹腾了好一阵子,近日香港《信报》连续四天用大篇幅刊登金文明的有关文章,《明报》星期天也登了金的文章,昨天又访问了余秋雨,给他反驳的机会,这场席卷全国的风波才吹到香港。
第五部 再“战”香港第4节 骂战开始,蔓延全国
戴胡子连李时珍的名字都搞错,连旁观这场风波的入场券也没有,但对于余秋雨的辩驳,则不敢苟同。
金文明是上海《咬文嚼字》杂志编辑委员会的成员,首先在杂志上“咬”了余秋雨一口,骂战开始,蔓延全国,历久不衰,上海一家书店甚至以不卖余秋雨的书为标榜。余表示他是中国文化界过去12年被批判得最厉害的一人,他形容情况跟“文化大革命”造反派用几百条罪名打倒一个名人一样。他又认为,《咬文嚼字》的研究方式,会令文化难以在年轻人当中普及,扼杀了年轻人的创造性,认为新时代的年轻人不必要背那么重的文化包袱。内地正兴起另一场“文化大革命”吗?为什么香港的报纸也会自动加入这场“革命”呢?香港也有造反派吗?其实,余秋雨最令人反感的地方,也就在于对待错误的态度。文史错误,专家也很难避免,更何况是非专家,认错改正不就完了吗?何必要将批评者“定性”为造反派呢?
中国文化知识,对年轻人真的是包袱吗?香港的记者编辑,就是缺乏这方面的知识,犯了错误也没有人指正,他们也无从改正。戴胡子明天去书展,看到有《咬文嚼字》的合订本,一定多买几本送给编辑看。
同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特约作者麦哲伦对我的专访文章《金文明:咬定秋雨不放松》;此外,还据《南方周末》、《深圳商报》等转载了《金文明如是说》、《〈咬文嚼字〉
主编:任何文化消费都是个咬嚼过程》、《非现场的辩论赛》等篇章。现将麦哲伦的专访文章和编者按转录如下:
编者按:本报已于日前报道,蜚声文坛的中国作家余秋雨,最近再次成为新闻焦点。上海《咬文嚼字》杂志编委金文明写了一本名为《石破天惊逗秋雨》的书,对余秋雨散文中的“126处文史差错”进行“咬嚼”。消息经媒体报道后,余秋雨立刻对金文明进行反驳。书未出版时,一场文化大战已经引爆。
一片争议声中,《现在·龙卷风》版特约作者麦哲伦特地前往金文明家中,专访这位吃了一辈子古汉语饭的语文专家。 金文明:咬定秋雨不放松 麦哲伦
余秋雨又一次成了新闻人物,不过这次是被人“咬”了。“咬”余秋雨的是一位68岁的老人金文明。
金文明22万字的专著《石破天惊逗秋雨》引爆了余秋雨散文中126处文史差错。日前,笔者采访了金文明。
书,除了书,还是书。金文明的书房堆满了书,他家的客厅和其它的房间里也见缝插针地做了书架。金家的藏书共计25000册,金文明因此获得1996年上海十大藏书家的称号。这个来自民间的荣誉头衔,也被金文明印在自己的名片上。
从满屋的书堆里钻出来的是一张乐呵呵的笑脸,灵活地穿行在书堆缝隙之间的金文明,这一辈子吃的是古汉语的饭。他曾经参与《辞海》编纂,担任过《汉语大词典》编委、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总编辑,1996年退休后被聘为复旦大学出版社特约编审、《咬文嚼字》月刊编委。金文明有两大爱好:编词典和捉语言文字上的错误。编词典一直编到退休还没有罢手。而捉错至今,金文明已经写了180余篇“咬嚼”的文章,被他“咬”的作家有钱钟书、李国文、邵燕祥、董桥等人。
捉错的想法产生于五六年前
金文明给余秋雨捉错的想法五六年前就有了,开始没有想到成书。第一篇是写“致仕”,发表于1999年第2期《咬文嚼字》。“这个词一错,余秋雨的古文功底一下子露了出来。写这篇文章就是提醒他一下。”此后,金文明关于余秋雨的文章前后共发表了8篇。促使金文明进行全面提醒的还是余秋雨自己。在一封回答读者批评的来信中,余秋雨这样写道:“我认为,年轻人热爱文史知识并不错,但是大量非专业的年轻人没有必要过度地沉溺在浩如烟海又真伪难辨的古代文史细节间。这样做既是个人的不幸,也是中国文化的不幸。”金文明认为,在这封来信中,余秋雨非常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那就是拒绝批评。
余秋雨的“拒谏”让金文明“愤慨之极”。据金文明统计,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重印多次,累计近500余万册,但是最初版本上的错误始终没有改正。一天,一个朋友告诉金文明的一件事,让金文明的神色更加凝重起来。余秋雨有不少散文作品收入中学和大学教材及课外阅读读本。上海大学出版社《余秋雨(文化苦旅)导读》收入的《道士塔》就是其中之一。该书在注解中将余秋雨原文的甘肃学台“叶炽昌”改正为“叶昌炽”,一名中学语文老师将此书拿来辅导学生,当说到“叶昌炽”时,没有想到麻烦来了,学生拿出正版的《文化苦旅》要求改正。老师吃不准了,只得说以原文为准。
此后,金文明开始注意余秋雨著作中文史方面的差错,发现问题,就记在卡片上,日积月累,有了500张之多。 化名批评自己的错误
金文明手中的余秋雨著作,全部都是新华书店买的正版图书。一本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的《山居笔记》,已被翻阅得严重变形,书脊和书页几近脱落。在每一页上都有金文明用红蓝铅笔画下的记号,红蓝铅笔所及之处大多为古代典籍中的人名、地名、年代、官职和诗文的引文。金文明说,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疑问之处,而最后核实下来,没有问题的比例很低。
笔者看到了金文明为写作该书所作的卡片,这些卡片起的是索引卡的作用,每一张卡片上抄录的,都是余秋雨著作中有疑问的段落和词语。
在一本笔记本上,笔者还看到金文明自己动手编写的一份长达数页的王安石年谱简表,这份年表上,有根据王安石出生年月日顺序排下的公元年份、年号,王安石的年龄、官职,以及当年王安石所在的地点。此外还有一份王安石主要诗歌作品的标题汇总,这些诗歌标题后面均标注着有《王安石集》和《王荆文公诗李壁注》的页码。对于每个需要查证的作家诗人,金文明都会如此去做一番案头工作。
金文明的严格和苛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即使对自己也是这样。有一次金文明在《咬文嚼字》上发表了一篇短文,其中涉及元朝修宋史的部分,他想当然地落笔为“作于元朝初年的宋史”。文章发表后,这一错误并没有人发现。在2002年11期的《咬文嚼字》上,金文明化名赵鸣成,发表了《元朝修宋史不在初年》,以教训的口气指出自己前一篇文章的错误。文章结尾这样写道:“古语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这个教训能够引起作者的重视,那么,同样的差错以后就可以避免了。”
《石破天惊逗秋雨》未售先热,但该书出版过程却一波三折。2002年6月,金文明应上海一家出版社之约开始撰写《石破天惊逗秋雨》。花了三个多月写完全书以后,金文明却被告知此书出版计划已被取消。
此后金文明先后与8家出版社联系,但看完书稿后,出版社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其中不乏出版社提出这样的建议:如果能请余秋雨为之写序,我们愿意出版。直到今年6月,《石破天惊逗秋雨》才由山西书海出版社出版。与此同时,该书的台湾版权也已售出。7月31日,《团结报》副刊发表王艾宇的文章《探讨一个词》。转录如下: 探讨一个词 王艾宇
“硬伤”似乎是伴随媒体关于余秋雨先生文字差错之争而出现的一个新词,其实不过假借医用术语,以表示对文字差错的一个形象叫法。但“硬伤”也不尽同于一般性的文字差错,在词义表达上,它显示的差错程度显然是大于一般性文字差错的。它有这样几个特征,其一,它是表示严重常识性文字差错的。比如某报刊有《重建圆明园话题》一文,内云:“八国联军焚烧了我皇家园林。”这当然错误。火烧圆明园的是英法联军而不是八国联军,这对于受过基础教育和看过近代故事影视剧的普通中国人,实在已是常识。像这样常识性的错误就叫“硬伤”。其二,它是相对一定知识背景,表示一种与此背景不相称的文字差错。比如某报刊有一文,题《金石之声,余音绕梁》,内云:“鲜活的语言扑面而来,每每令人大快朵颐。”“朵颐”是个旧词,本意是指人用嘴嚼食物,引申作嘴巴解。显然,这里作者是望文生义,见有“朵”字,即将“朵颐”理解为是人的耳朵了。这不是普通的错误,但如这错误是出现在中学生作文里,则不足为怪,因为中学生的玩弄名词,乱用名词,习以为常。可现在的错误是见之于发表的文章里,犯错误的背景不同,错误的性质也就不同,这自然也该叫“硬伤”。其三,它是一种明显的错误思维倾向。比如近见某报刊有《人就是人的身份证》一文,内云:“中国讲了几千年的儒,人与人之间还是处于儒学创始时的样子,即孔丘先生当年所叹的‘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这里所引孔子的话,全是“想当然”,稍具一点儒学常识的人,都不会把这种意思的话安在孔子名下。引错一句半句名人之言不是大问题,可怕的是拿那样“想当然”思维,凌驾一切,大棒胡抡。什么叫“中国讲了几千年的儒”,到头来还是“儒学创始时的样子”?看不看一下实际?别的不说,就说吃喝拉撒睡,喜怒哀乐忧,今人还与古人一模一样?欺人之谈!自觉是哲人、通人,仿佛参透古今,洞彻宇宙,其实不过是说了些泛浮无聊的大话废话!我看这也是一种文字“硬伤”,并且可能是根深蒂固最难克服的“硬伤”。
前面说到余秋雨先生,这几年真是他的多事(多事未必不幸运)之秋,麻烦很是不少,而首先就是硬伤缠身。根据我上面的意见,现在来清检一下那些纠缠于他身上的“硬伤”,有些根本是算不得数的,比如在余氏著作中,引用有大量的古典诗词之句,转引中出现有错字错句问题,这就算不得是什么“硬伤”。著作人引文出错是常有之事,即使大师一级人物也在所难免,梁启超的《清代学术概论》,引文数百条,经朱维铮教授校订,似乎十之八九都有征引差错,但这并不影响其学术价值。我这样说不是鼓励胡征乱引,而是说“小眚不掩大德”,对于不影响基本学术原则的一般文字差错,可以不必斤斤计较,更不可因瑕弃玉,唯事嘲讽,连很有价值的主体也一概否定。那么摆在余先生面前的所谓“硬伤”,都该一风吹了?不是,凡事总以有分析为宜,不能搞绝对。余氏著作确实是有“硬伤”的,有些还相当典型。比如有人指出的“致仕”一词,本是古代官员退休的专用语,而余先生将其当求官之意使用了,意思满拧。这样的错误发生在一位著名文学教授文章中,自然会骇人听闻。而如余先生能本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承认它的存在,也不是就如何丢面子的事。有道是“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勇于承认错误可能还会博得更大的尊敬。余先生本
人也说过这样的话:即使批评文章用词尖刻,也是“包装粗砺的无价馈赠,谢都谢不过来呢!”可遗憾的是,他的言论和行动是两分家的,具体到别人的批评,他简直是一触即跳,而且文过饰非,几乎不容他人一字置疑。就说他的这个“致仕”的错用,按说称得上是文字丑闻了,可他气壮如牛,偏不认帐,还振振有词地强为辩解说,他是“用现代话语写现代散文,因此必须服从现代规则”,所以他将“致仕”解作求官,并没有错误。可是请问,阁下既称是“用现代话语写现代散文”,那为什么不干脆就用现代话的求官之类词语,偏要用不是现代话的“致仕”?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种强词夺理除只能越描越黑外,还透着一种胡搅蛮缠的霸气。对于胡搅蛮缠的人,大家都是见过的,对那种人就是美如杨贵妃,我想你见着也会只想拔腿快逃。最惨的恐怕还要说是余氏散文的发烧友(不必讳言,鄙人也是《文化苦旅》的喜爱者,却说不上发烧),面对偶像如此地布鼓雷门,他们一定会大为失望,并废然而叹曰:“余先生,余先生,你怎么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