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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秋雨梧桐叶落时-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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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还要上升到“个人不幸、中国文化不幸”这样的高度来奚落人?    
        而紧接着发生的一件事情,不仅再次激起了我的怒火,甚至惹火了文化圈子里的不少人,因为他的《霜冷长河》未及上市便遭盗版,使他十分生气,便公开发表了《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书,在这篇“战斗檄文”中他写道:“一个人在大街上遇到抢劫,正要奋力追抓盗贼,突然横向里冲出来两个蒙面人,拦住被盗者说有重要的历史问题需要盘问。”这可是什么话?难道“胆敢批评、胆敢质疑”你余秋雨的人都成了妨碍你打击盗版的绊脚石?都是盗版者的盟友?在《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书中,他还说:“……你说我拒绝你们的批评,这好像很没有风度,但我要坦诚地宣布:当然不能接受,因为如果接受了,我就再也搞不成任何像样的学术,写不成任何能读的文章,那如何对得起广大读者!”    
        看看,余秋雨的拒谏状态已经狂躁失态到这样的程度了。我生平讨厌死不认错的人,至此,我对他的好感已经荡然无存,但是还没有到想在文字上和他“拉清单”的程度。 鲁鱼亥豕害后生 客厅里的空气一度比较沉闷。    
        因为记者对金文明先生的说法并不全然赞同,余秋雨如同萨特“拒绝一切来自官方荣誉”地拒绝一切来自民间的批评,固然使他訾议如沸,但是假如站在他的角度想想,中国文史谜团甚多,生涩的掌故不说,包括“善射之羿有几位”?“《左传》作者究竟谁”?“王国维何故自沉昆明湖”在内的熟典而至今尚无定论的就有二百多个,诸多谜团往往有“二说”、“三说”甚至“四五说”的,余秋雨乃才子,写作时灵感涌来,信手取其一说完全是可能的,而且应该还是允许的。在这样的前提下,批评者如果是一孔之见甚或失之苛求,他该听谁的?为什么就不能沉默或者反驳呢?    
        金文明先生沉着地笑笑,说,先说说我为什么会出这本书吧。历史上没有定论之说,自然不能强令人只取一说,比如西施自吴亡之后的去向一向有沉江说、泛五湖说、还乡说等,你写散文可以自由发挥,但是余秋雨最大的毛病却是滥用他的名望,好做翻案之论,却又拿不出信证,这样可就扰乱了视听,贻害后人,其名望越大,危害也就越深。    
        我本来不想对他怎么样的,记录余秋雨文史差错的小卡片一放就是五六年,权当自己的资料保存着,从没有想到结集出版,但是一件事使我改变了想法———“有朋友告诉我,上海大学出版社出过一本《余秋雨〈文化苦旅〉导读》,其中选了《文化苦旅·道士塔》一文,该书在注解中将余秋雨原文的甘肃学台‘叶炽昌’改正为‘叶昌炽’,但编者大约“为名人讳”,没有标明这是纠正余秋雨错写的“叶炽昌”,于是,一位中学语文老师将此书拿来辅导学生,当说到“叶昌炽”时,学生齐齐擎出正版的《文化苦旅》对老师加以“斧正”,老师慑于余秋雨的名头,只好尴尬地回答:“当然,以余先生的原作为准。”如此一来,原本已被纠正的错误就这样再次回炉,继续误人子弟。而与此同时,他还在用“不屑一顾”的态度来宣告他的文章不存在一切“史料差错”。    
        你说,这样的谬误,流毒广不广?危害大不大?为了“验明正身”,我特意将2003年1月新版的《文化苦旅》和2003年3月新版的《山居笔记》等全都买回家来,将所有曾经提请余秋雨注意的差错仔细比对,结果令我非常失望,所有的错误依然故我:唐代的吕洞宾,还是坐享着道家始祖的至尊;元末明初的沈万三,还是住在大清乾隆七年落成的“沈厅”里;终身未婚的林和靖先生,仍然有妻子和小孩,当然,金圣叹还在做他大明皇朝的忠臣,敦煌的三危山前,还响过舜伐三苗的号角声,而且,雨果既然可以荒唐到参加法国大革命,吴越王钱 ,当然也可以被他想当然地改为“钱 常”……都是有定论的事,他却还继续以他的大名头大面积传播着他的谬误,继续指鹿为马,长此以往,很多文史知识就这样以讹传讹,到时候“约定俗成”了怎么办?一代人造的文史孽,往往要几代人来偿还,这样的教训还少吗?你刚才说到《尚书》作伪案,我们的先人花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才澄清它,本来就芜杂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硬盘”里现在又平添了这么多的“垃圾邮件”,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不再迟疑,重新梳理自己五六年积累的小卡片,只花了三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这本《石破天惊逗秋雨》,逗者,引也,我是期望反驳的。      
         “石破天惊逗秋雨”出自李贺诗《李凭箜篌引》,它的上句似乎是“女娲炼石补天处”,你这样的裁处就不怕别人说你事实上把余秋雨捧得过高?    
        记者嬉笑地诘问金文明先生,金先生却坦荡地一笑:比喻都是跛脚的嘛。不错,我至今还认为他是散文大家,但炼石有余而补天倘或不逮,原因就是他的“拒谏”,误了他自己。    
        “文人行文,大抵限时交卷,无从核校,错讹难免,我有一次就将杜甫的‘尔曹身与名俱灭’错写成‘尔曹名与命俱灭’,想想有点不对劲,杜甫得句哪有如此俗骨,但是催卷催得紧,不及查考,就这么过去了。况且,你文史考证标准和文艺批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有人评点‘江枫渔火对愁眠’,说枫树畏湿,江边何来枫树?疑为乌桕,应该改枫为桕;又有人点评,说,霜,怎么个‘满天’法?应该是‘月落乌啼霜满地’,说得都有道理,但是这么一评还有诗吗?”见金文明博学而鲠直,记者故意这样问他。    
        “我基本不在修辞上和他过不去,”他认真地说,你那错,是懒,不负责任,其实不难查它。但是余秋雨的差错和你性质不同。我把他的文史错误分成了几种“致病原因”,有无知无畏类、粗心大意类、穿凿附会类、不懂装懂类以及刻意作伪类,毫无疑问,其中以“刻意作伪”类最为可恶。    
        且看他《文化苦旅》中很有名的一篇《寂寞天柱山》———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亦即李白、苏轼、王安石都与天柱山(古称潜山)有缘,不惜在地名、情节、想法、诗句上强拗硬扯,李白明明以待罪之身,筑室司空山栖息,却被他强扭到天柱山“静静读书”;苏轼曾想买田舒州而不果,就被他武断地认定“分明早已把它(天柱山)看成了家”;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王安石,他有一首短诗《代陈景元书于太一宫道院壁》:官身有吏责,触事遇嫌猜。野性岂堪此,庐山归去来。但是,在余秋雨的文章中,为了“强征”王安石加入归老天柱山一派,竟然生生地将原诗中的“庐山”改为“潜山”!    
        这分明是一种刻意的窜改,金文明愤愤地说,行文太不诚实了,而且贻害后人。还有,林逋(和靖先生)究竟有没有妻儿,所有的权威典籍都说他“梅妻鹤子”,但是余秋雨偏要为他翻案,说他有妻有子。翻案好啊,古来大学者以扛鼎之力翻案成功的不少,但是,你余秋雨的翻案依据就仅仅因为曹聚仁先生有此一说,那怎么行呢?因为曹聚仁也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考释过呀,凭什么推翻千年定论呢?你好做惊人之语,也得有本钱,一遇到读者诘问就抬出曹先生来挡箭,太有失大家风范了。    
    


第三部 初“战”上海第6节 再说范仲淹的《岳阳楼记》

    再说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是不是他在岳阳楼上所写,学术界的看法已经完全一致,那就是不在岳阳楼上,而在千里外的邓州,对此余秋雨也想翻案,可是证据呢?照例是没有的,又一次“生动地”扰乱了青少年的视听。    
        你说,对这种胡来,你该不该管?    
        “问题是,你这本被称为‘手电筒’的著作是否光照别人,不照自己?你的书有没有差错?”记者问他。    
        “有呀!”他童稚般天真地对记者作了一揖,反倒使记者吃了一惊,“我已经发现了,我那一字之师是一个年轻工人,现在不妨借你们杂志的宝地更正一下:我的《石破天惊逗秋雨》,把作家倪匡错为‘任匡’了,把‘卫斯理’错为‘卫理斯’了,那是我知识结构的盲点。”“你的考辨也有点问题”,记者试图继续为余秋雨辩白:余秋雨在文中曾将“洛西”解释成为“洛水之西”。你说,错了,理由是,洛水东西流向,只能有南北岸之称,你的论据还有:黄浦江南北流向,所以只有浦东、浦西之称,没有浦南、浦北之称。    
        “你错了,”记者说,上海有浦南路,也有浦北路,更有浦南的称谓。他想了一想,坦诚地说,是了,河流虽有总的流向,但是某些拐弯处却会阶段性地改变河流的流向,比如黄河在陕西境内、宁夏境内都有走向改变,故而东西流向的黄河,在某地会有河东河西之说。我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的考辨都是不刊之论,是人都会犯错误,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一文中论及嵇康之死,说是被司马懿所杀,其实是被司马昭所杀,鲁迅记错了;钱钟书也曾把“卿士”这个官名断为“卿”、“士”,这也是理解错了,后学者发现了还是可以议论的,根本无损于前贤的光辉,更何况,校读者因为看出了前贤的差错就自认为比前贤高明,那可真是夜郎比汉了,比如我,找出了余秋雨著作的一百三十余处毛病,我就自认为高余秋雨一头了吗?不,我只是认为我有些地方比他严谨并且诚实而已。所以,问题还得回到老地方———历史上有他那样错漏百出而又坚决拒绝一切批评,并且还把批评者一概讥为“记忆性文化族群”的“大师”吗?    
        我要声讨、要剥离并且不饶不放的就是他的这一点!    
        文以载道,文章还是千古事。后之视今犹如今之视昔,什么人都逃不过后人的审判啊!    
         金文明其人 《新民周刊》    
         现年68岁的金文明籍贯上海,父母皆文盲,早年丧父,自幼家境困难,免费就读教会小学,1948年小学毕业,考入灵粮中学(即今沪西中学),无力支付学费,要求减免学费未果,遂失学在家四年,大量阅读旧体小说、志怪笔记,因学过绘画,故解放初在里弄工作,后凭借“人民奖学金”考入育英中学,毕业后进入第一师范(中专),得遇著名学者胡云翼先生(《宋词选》主编),时为金文明语文任课老师,自兹影响金文明一生。    
        后胡云翼调至上海师范学院,为追随胡先生,中专毕业已经工作四年的金文明又考入上海师范学院中文系,受其亲炙,相处三年余,每逢周末常至胡宅受教。    
        1965年,胡云翼因家中遇窃而引发胃出血,进而肠套叠而不治去世。金文明大学毕业分配在少儿出版社工作,去干校三年后,转入上海辞书出版社,以后长期在出版界,曾参与《辞海》编纂,担任过《汉语大词典》编委、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总编辑,1996年退休后被聘为复旦大学出版社特约编审、《咬文嚼字》月刊编委。 余秋雨很想看这本书 唐 羽    
         新闻晨报《我为什么要“咬”余秋雨》一文发表的当天晚上,记者拨通了余秋雨助手金克林先生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余秋雨在长江三峡参加大坝启动庆典活动后去了南方,这几天正在深圳。金克林看了晨报的文章,也通过电话告知了余秋雨,余秋雨向金克林表示,很想买一本《石破天惊逗秋雨》看看。    
        金克林也问记者在哪里可以买到这本书。他表示,如果作者不是恶意的,倒也欢迎他发表不同意见。但他对记者提出的采访余秋雨的意愿则予以婉拒。他说:“我跟了余秋雨九年,知道他不会理会这样的事。每个人都有做学问的权力,而关注什么,则反映了各人的格局,相信时间会说明一切。我认为此事不会影响余教授的学术地位,至于近年来新闻界对余秋雨所有‘事件’的炒作,有些也是不必理会的。那些记者有意借炒作余秋雨出名,动机值得怀疑。当然,记者也要吃饭嘛。比如新闻晨报的这篇文章,我就怀疑是不是在帮助金文明多卖几本书?”    
        在谈到《咬文嚼字》上发表读者指谬余秋雨散文错误的文章,后被金克林退回杂志一事,这位助手说,余秋雨每月要收到一百多份杂志,看都来不及看,而且他又经常在外地搞学术活动,所以在前两年指示他一一退回,并要求有关单位以后不必赠阅了。金克林最终也不肯将余秋雨的电话告知记者。    
        又,同日,湖南《文萃》杂志“文化艺术”栏,摘要刊发上海《新闻晨报》陈海妮采写的《金文明为何要“咬”余秋雨》。    
        6月25日,《济南日报》发表记者刘美芹对我及余秋雨助手金克林的采访报道。其中关于金助手的谈话,摘录如下:    
        当记者就一些相关问题想转请余秋雨先生发表一下看法时,金克林表示,余秋雨目前在深圳,不接受采访。而他和余秋雨先生目前都还没有看到这本书(指《石破天惊逗秋雨》),目前在上海也买不到这本书,所以无法就此发表评论。金克林说,过几天他们将在上海几家媒体上就一些问题作出澄清,《文汇读书周报》将有大篇幅的“答记者问”,在此之前他们不发表评论。    
        同日,《深圳商报》发表长达六千字的《名人访谈:余秋雨谈所谓“126处差错”》。现据东方网所载原文,转录如下:    
         名人访谈:余秋雨谈所谓“126处差错” ———回应《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编著者金文明先生    
           前不久,金文明先生出版了一本名叫《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的书,引起读者广泛关注。就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余秋雨先生。    
        记者:余秋雨先生,最近国内不少报纸都用非常醒目的篇幅报道,一个曾参与《辞海》编纂、担任过《汉语大词典》编委的先生,叫金文明,写了一本书,指出你的散文中有126处差错,引起读者广泛注意。他的这本书,你看到了吗?余秋雨:没有。    
        记者:知道这件事吗?    
        余秋雨:刚知道。前天晚上在外面吃饭,一位女士塞给我妻子一份剪报,可惜剪得不全。篇幅很大,标题也很大,叫做《纠正余秋雨散文的126处差错》,这当然很能吸引各行各业读者的眼睛。这位金先生还从126处中精选出40处给深圳报纸发表,我只从那份剪报中看到一部分。据说上海发表的标题更吓人,叫做《我为什么要“咬”余秋雨》,“精选”的问题又不太一样。    
        记者:你对整个事情怎么看?    
        余秋雨:指出差错当然求之不得,但金文明实在把事情做得太夸张了。好像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一整版一整版地发表,出书、谈话、照片、摘要、问答,给全国读者开了一个大玩笑。记者:怎么说?    
        余秋雨:我不想一一作答,因为这在时间上对我和广大读者都不公平。只举几个他在深圳报纸上认为最严重的例子吧。你看,他说他以前很喜欢看我的书,后来我的形象在他心中“一下子垮掉”,只因为两个字,就是我在某篇文章中说古代学子通过科举致仕。他说,“致仕”是指退休,据说他为这“常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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