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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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不见了。
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
实习最后一个星期某天下午,我莫名其妙地牵挂起滨海区防波堤最前端的浪管风琴来:它们修好了没有?我打电话去问,同一个女人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们查过了,管子的确有点堵塞,现在已经修好,她说“你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听了”。
我像放下了一件心事,一面又觉得好笑:我一个人凌晨五点半有觉不睡跑到那个地方去捉鬼吗?同一个情境,可以很浪漫,也可以很无聊。
下班回到家,进门就听见郑滢破口大骂,“王八蛋,王八蛋,如假包换!”
那个如假包换的王八蛋是林少阳。张其馨显然已经来了一会儿,诉苦完毕,正在吃一杯冰淇淋,嘟着嘴,那双弯月一样、高兴起来“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眼睛被泪水泡成了两条细细的线。
原来,林少阳不止长得像田振峰,连带性格也有点像,喜欢认什么“干妹妹”,不过他更胜一筹,认起来不分种族,这一次,认了他公司里的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国小姑娘当“干妹妹”。那个女孩子是他们部门的实习生,更重要的身份是林少阳三线主管的女儿。张其馨今天来,是因为林少阳上周末陪人家一起去打网球,她知道以后,同他狠狠地吵了一架。
张其馨说:“明明天也不热,穿得那么凉快……唉,你们想想也知道了,反正全身上下的布加在一起差不多也就这块擦桌布那么大,亏她好意思穿得出来!他还反过来怪我心胸狭窄……”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又红了。
张其馨看上去很伤心,但我实在无法产生多少同情心,因为她即使再伤心,也没忘了吃冰淇淋,而且,吃的还是我最心爱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冰箱里惟一的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了。
冰淇淋吃完了还可以买,我生气的是,她好像总是挑我喜欢的东西“所见即所得”,百发百中。
张其馨嘟着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这句话提醒了我——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那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陪什么人打网球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我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叫我。抬起头来,张其馨站在冰箱旁边,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关璐。”
我抬起头看看她。
“关璐。”
我答应一声:“啊。”
“关璐,你好像……”张其馨一脸楚楚可怜,半天没有下文。
“我好像什么?”我摇摇头,低下头接着切洋葱,“说啊,我又不是林少阳。”
“你好像看不惯我。”
我停下手里的刀,“我为什么要看不惯你?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林少阳年纪轻轻就会拉关系,将来肯定前程远大。”
“你还是看不惯我。”她不肯放过我。
我心里的火蹿起来,放下菜刀,打算和这个女人好好清算一番,然而,说出口的却只是:“你把我的冰淇淋吃光了。”
“我只吃了一杯啊。”
“你吃的是我最喜欢的冰淇淋,而且是最后一杯了。”洋葱的气息刺到眼睛里,我去揉,只是越发眼泪汪汪。我非常恼火——我不想在她面前流眼泪的呀。
张其馨看着我的狼狈相,终于忍不住,“切洋葱的时候,你把刀放在水里浸一浸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理她。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其实,我不是已经把程明浩还给你了吗?”
我看着她一脸的无辜,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居然觉得“把程明浩还给我了”,仅仅因为她和程明浩分手?荒唐。
或许,爱情就像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吃掉就是吃掉了,不可能还,也还不起。
我把菜刀浸到水里,黯然地说:“你不可能把程明浩还给我,因为他不属于我。现在,麻烦你快点走吧。”我终于能够面对这个现实:程明浩并不属于任何人,他只属于他自己。他可以喜欢我,也可以喜欢别人。他不喜欢我。
“关璐。”张其馨好像突然发现有人比她还要伤心,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她的手移开,“我要把这个洋葱切完。”
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还给你。”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回新墨西哥去,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怨恨。毕竟,那是一种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又不喜欢我。”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有一次他买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捡起来一看,上面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五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上剪下来的。当时我没问他什么,他也没说。”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从来都不知道啊!”
“后来分手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当初不去追你,他说他觉得你‘太好了’。”
“什么叫‘太好了’?”
“我也不知道。”张其馨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爱过他呀。”
后来说的话我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一句“他喜欢过你”。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糨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就自说自话地把一切都结束了?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站在窗子前看街上的车子,一直看到它们拖着的灯光变成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那个星期四是实习的最后一天。主管对我的工作表现很满意,希望我毕业后回来工作,我答应愿意考虑。当时美国经济一片繁荣,一般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都有起码几家公司要。那时候,也有另外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意向,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最好。主管相当高兴,说他明天就让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
,按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清理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电话铃突然响起,是程明浩。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对,明天下午。”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于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机会了。”
原来真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食指上,缠得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窗外远处暮色里的马路,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有机会再去吧。”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冲口而出,“不过,我不一定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工资没有加州高,但那些地方生活水平低,所以也不错。”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我问你,有人告诉我,你觉得我‘太好了’,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我几乎在哀求他了。
“有。”这一次,他很快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爱情,原来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他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送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我不耐烦了。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他停顿了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或者‘太不好’,但我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好了,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不一样,太不一样了……就像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跑到加州来,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我逼着自己说完。说完了,像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却累得昏昏欲睡。
沉默。
沉默。
沉默。
一个声音在电话那头问:“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语气重重的。
“会的话,你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看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看到底”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大楼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下照片上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
进了电梯才发现它是往上去的——二十四楼某位敬业的同事也刚下班,早我一点点按了钮。我只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楼,然后再往底楼。门打开,我立刻飞跑出去,隐约听见那个同事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晚安”,也顾不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