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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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那个员工反而被炒了鱿鱼,厉害吧?所以吓得老公都跟她离婚,留下一栋有游泳池的大房子给她一个人住。不过,话说回来,她有本事,很多事通过她办也比较容易,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利大于弊。”郑滢对人际关系的敏感和灵通让我叹为观止。
第二天艾米发电子邮件来说打算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大一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艾米的确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倒不全是为了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产假优厚。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孩子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我脸上直发烫。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女人有一种‘筑巢’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人生几乎所有的决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箱子比我以前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像块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哟,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郑滢酸溜溜地问。最近,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程明浩解释。
“乌鸦嘴,”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真是大方。”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只怕也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
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着我,我幸福地对他微笑。
晚上,我忙着把东西一样样放到新箱子里,郑滢跷着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其实,要有个男人这么对我好,也不错。”
“不许抢我的噢。”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要追我,哼,先拿个把PRADA包包来。”
我在时尚杂志上看见过PRADA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即使并不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Starbucks买了一杯咖啡出来,突然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捉迷藏。我绕到一根柱子后面,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有罪恶感。于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寻人了。”
“这是飞机场,又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我嘟起嘴。
以后的时间,程明浩好像的确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手,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心里却感动起来:他真的会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还买这么大一杯?”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喝不完。”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于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呢?”
“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额前的头发弄弄乱,“土包子。”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会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凄凉。有人守候,便不再害怕分离。
我在飞机上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想起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乱的样子,又微笑起来。这个傻瓜,给我买了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足够用上十几年的箱子,却不知道我根本不想去用它。我才不想东奔西跑那么辛苦,也一定不会去有枪战的地方——万一哪颗子弹打穿箱子,我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干。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不去天涯海角,在你身边就好。
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领带,我认识,它就是我去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还留着。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她也收到邮件,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我说:“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那条领带很风骚嘛,不知哪里弄来的,我也想买一条。”
“我送给他的。HUGOBOSS,五十几块钱,不过是去年买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款式还有没有了。”话刚一出口,我意识到,女人是不打领带的,“你要买给谁?”
“不买给谁,随便问问。”郑滢立刻扯开话题,“哇,没想到你还为他动过血本。”
我不相信,觉得她八成有了新男朋友,不知道那个男人送过她PRADA没有。可是,她为什么不愿说呢?后来我想,可能他们刚刚开始,她想等确定一点再告诉我吧,于是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那个女人起码比你低十分。”
“人家会煲汤。”
“哼,小杜就是被她的汤泡熟的。说正经的,我觉得他好像对你余情未了,你看他的眼神,含情脉脉,花痴一样,还打着你送的领带,根本就是专门寄给你看,他可能希望你会后悔。”
“凑巧而已吧。”我说,“对了,昨天晚上你到哪里去了?我给你打电话,家里老是没人。”
“张其馨和她的眯眯眼吵架了,拉我去买衣服。本来我已经累得差不多了,还陪她出去跑了整整一晚上。一面逛,一面听她在我耳朵旁边叽里咕噜,简直受罪。每次都这样,姓林的不乖,我就倒霉。”
“林少阳又花了哪个主管的女儿?”
“比那可怕,是老情人。昨天,林少阳的大学同学在旧金山聚会,张其馨陪他去,和他以前的女朋友碰个正着,眯眯眼不争气,多看了人家两眼,好,醋罐子打翻,醋统统泼到我这里来,而且还是镇江醋,后劲十足。她拉着我把梅西百货女装部从上到下兜了两个圈——一层不少,又去对街的男装部兜了两圈,困得我差点趴在柜台上睡着。”
“买什么了?”我知道女人发起火来喜欢虐待信用卡。
“不要提了,她本来信誓旦旦说要刷爆一张卡然后把发票扔给眯眯眼,反正他今年涨了工资,我听了还挺兴奋。结果挑来挑去,自己只买了瓶护肤霜,衣服都是帮林少阳买的,说什么Calvin Klein大减价,错过可惜,根本是她自己没用,我都后悔陪她去。”郑滢的语气里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后来呢?”
“后来我们回家,再后来眯眯眼就来把她领走了。”
“她对林少阳怎么说?”
“哼,她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口水泡遍林少阳八代祖宗,赌咒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理他。等那个王八蛋跑来,两句好话一讲,立刻服服帖帖、温柔得像只小绵羊,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吧。”
“我看她这么‘降’下去,真的要投降了。男人跟小孩子一样,不能惯的,你越惯他越不像话。比如昨天,林少阳心里大概还高兴,你想,惹女朋友吃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会掉块肉,到头还有新内裤穿。”
“内裤?”我很诧异。
“Calvin Klein的男式内裤不是很出名吗?”
“我是说,她给林少阳买内裤?”
“很没出息吧?”
“不,我的意思是,她给男朋友买内裤?”
“内裤怎么了?你不也给杜政平买过领带?”
“领带和内裤不一样,”我叫起来,“领带是光明正大的。”
“内裤怎么不光明正大了?男人可以不打领带,你倒去问问看,几个不穿内裤?”
“总之感觉怪怪的,女人给男人买内裤,就好像男人给女人买胸罩。再说,她怎么知道……尺码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知道就可以,你管人家怎么知道?顺便告诉你,张其馨拿起一套中号,再拿起一套大号,到头来还是挑了中号,我在旁边差点笑出来。她老是担心眯眯眼去花这个花那个,我看根本多余,他就算想,只怕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喂,你千万不要跟她说。”
“恶心死了,除了你,谁会好意思说?”我笑着骂她,脑子里却不由浮上一个问号:张其馨给程明浩买过内裤吗?我心中隐隐有点不安:我想,我不会给他买内裤,因为觉得那样太肉麻。那么,假如张其馨买过,而我没有买,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如她?我有点烦恼,如果把内裤作为衡量爱情的尺度,我必输无疑。
其实,自己的男朋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突然间有点明白张其馨究竟什么地方胜我一筹,她懂得把肉麻用在刀刃上,挥舞一下,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浪漫”;而我做不到,我只会让肉麻烂在心里,腐朽的永远腐朽。
我仿效杜政平,提前一个学期就用实习的方式去公司上班,年底再回学校答辩论文。五月份,我办好手续,把大件的东西半卖半送处理掉,剩下的零碎塞进两只大箱子带上飞机。
飞机起飞,机长向大家问好,说“此次航班的终点是旧金山”。我把手表调到美国西岸时间,再过几个小时,就可以见到他了。他现在会不会也在看着手表算什么时候该出发去机场呢?
我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
飞机到旧金山,我走出通道,接机的人群里看不见程明浩。我记得昨天明明把飞机班次和到达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他,晚上打电话时,他还说过跟导师请好了假,要来接我的呢。我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怎么搞的?
又是十五分钟过去,我去买了一杯薄荷摩卡,突然想起他会不会像我上次一样玩捉迷藏?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以程明浩的性格,绝不会那么无聊。那么,是他临时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要不就是公路上塞车,天哪,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我的心猛地一沉,开始不安,坐在凳子上东张西望,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他出什么事情,千万不要。
二十分钟后,他终于出现,我立刻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怎么这么晚才来?”
他理理额前有点凌乱的头发,“我去医院了,出发晚了一点,路上又碰到塞车。”原来的确有人出事了,不过不是程明浩,而是张其馨。早上她骑车去学校的路上,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挂倒,摔在地上,手臂骨折,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学校接到医院通知,立刻给她档案上的“紧急情况联络人”打电话。而张其馨档案上的那个“紧急情况联络人”,是程明浩。
“她不要紧吧?”我吓了一大跳。
“检查过了,大脑和脊椎都没有问题,幸亏她被车子挂住的时候是往外面倒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松了一口气,“不过手臂要上一阵子石膏。”
“那就好。”我说着,眼前突然浮现起好多年前在学校医务室看见田振峰捧着张其馨右手小拇指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样子,心里很不舒服,有点像勉强咽下一个冰冷的大三明治,堵在胃里无法消化。
刚才程明浩跑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是不是也来过一场怜香惜玉?他们四目相接,会不会觉得感慨万千?搞了半天,他把我扔在机场,是去关心她了,我还傻乎乎地提心吊胆,怕他出事情。
我的担心散去,慢慢换成了委屈:程明浩把我扔在机场,却去医院看她。当然,她够倒霉,换我是程明浩,接到电话也会马上跑去。但还是委屈,而且,越来越委屈:凭什么她总是有理由让人去怜香惜玉?连分了手的男朋友也不放过?
总有那么一点蛛丝马迹提醒我,他们有过一段交往。
他们之间,还有什么?
我在心里叫自己不去介意、不去深究,然而事不由人,有些东西像立体电影一样一路逼到眼前来,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给我留。更加让我绝望的是,我发现自己还是很介意,还是会深究。
或许,藏着爱的眼睛真是容不下沙子的。
我和他赌气。剩下的半天,他说什么我都兴味索然。
“关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事情都过去了,你还想怎么样?”他一边开车一边无可奈何地看看我。
我瞪他一眼,转头看窗外的风景。事情都过去了,我还想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
程明浩帮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公寓,非常小,但是卧室和客厅各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外面的车水马龙,下午的阳光照进来,暖融融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太阳。”
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