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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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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拎着咖啡过马路回公司,一个女孩子从大门里走出来,仔细一看,是郑滢,打扮得明艳动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经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香槟色汽车绝尘而去。 

  那辆车的驾驶座上是一个戴墨镜的男人,隔得太远,看不清脸,但车我却认得明白——是一辆凌志LS400,凌志轿车里最高档的款式,车上配电脑控制,驾驶座有记忆系统,七喇叭高级音响系统,价格不菲。 

  有一本杂志上说过,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有多少道理,但是,郑滢绝对配得上那辆车。 

  开凌志LS400的男人,理应找一个这样的美女;开凌志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的领带;开凌志LS400的男人,绝对送得起PRADA。 

  几天以后,我找郑滢一起吃午饭。 

  “你最近看上去很幸福。” 

  “幸福看得出来吗?”她反问,一边把面前沙拉碗里的一大片生菜叶子塞进嘴,“咯噔咯噔”地嚼,一小半菜叶还露在嘴唇外面,看上去像一只动画片里的兔子,让抱着一个大号汉堡包啃的我立刻自惭形秽。大约一个月前,她看自己的身材不顺眼,决定节食,与卡路里有了不共戴天之仇,开始吃那些低糖低热却着实令人反胃的所谓健康食品。像红烧蹄髈那种算不出卡路里的东西,她是看也不看一眼了。 

  “时间,上星期五下午四点十分左右;地点,本公司门口;事件,一个男人开着凌志车来接一个女人下班。记叙文的四要素有三个已经全了,剩下一个是不是应该由你来提供?” 

  郑滢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的沙拉酱,眯着眼睛笑起来,“你看见了?” 

  “你最好老实交代。” 

  “其实,说不定你也见过他。” 

  那篇记叙文的第四个要素叫杨远韬。今年初,郑滢的部门邀请了一些客户代表来公司,主要目的是听取他们对产品下一个版本开发计划的意见和要求。郑滢的主管让她也去参加,“熟悉一下产品”,结果她一箭双雕,不但熟悉了产品,还顺便熟悉了一家客户公司的技术总监。 

  他们的恋爱是这么开始的:“那天早上,大家都在会议室里拿东西吃。我倒了果汁,接着去拿甜甜圈,你知道我最喜欢那种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可是盒子里只剩下一个了,他正好排在我旁边,我们正好一起伸手去拿,结果他就把那个甜甜圈让给我了。” 

  “你为了一个甜甜圈看上他——还是公司请的客?”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即使那是一个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 

  “当然不是,后来我们一起吃午饭。结果你猜怎么样,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临走出门,突然折回来,把掌上机递给我,上面是一个问题:‘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旁边还有一张愁眉苦脸的卡通自画像。” 

  “嗯,浪漫。”大概就是从一个甜甜圈开始的爱情使郑滢痛下决心告别了这种充满诱惑力却会使人发胖的东西,而且殃及其他很多门类的食品。她现在对减肥空前热衷。 

  “这个人看上去严肃,私下里却像小孩子一样。你知道,他竟然把我们公司餐厅里烤面包用的炉子当成暖气机,还把手放上去烘呢。”郑滢的声音甜得像巧克力,“他对我非常非常好。” 

  “他在哄你玩吧。” 

  杨远韬今年三十四岁,以他的地位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正正好好符合郑滢那个“美满的爱情等于男人年龄是女人年龄减七再乘二”的公式,她觉得这是天意。 

  但是,老天爷常年超负荷工作,难免会打打瞌睡,郑滢绕了很多路才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与此同时,这个男人等着等着,大概有点不耐烦,一昏头就自说自话先去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 

  “他肯定说他老婆缺乏品位,不理解他,还有,他对那个女人没感觉了,是不是?”五四时期开始,有点苗头的男人少不得自比潘安发发这类感叹,目的无非是为了蓝杏出墙,而且希望墙外有人接应。不同的是,五四时期的男人基本上遵父母之命成家,有地方推卸责任,故而理直气壮;到如今,自己一本正经迎进门的太太,还开口闭口娶妻不淑,实在令人费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的男人脸皮比从前的男人要厚。   杨远韬倒是没落这个俗套。郑滢说:“他说他老婆是个好女人,陪他度过了最艰苦的日子,所以他对她相当有感情,”她往嘴里塞进一大勺色拉,重重地说:“可是,他说他爱我,假如可以重新选择一次,他百分之一百会选我。” 

  天下的好男人都一样,负心汉则各有各的门法。这一个负心汉,很聪明地开门见山把牌摊在桌上,然后“置于死地而后生”。 

  “这又说明什么?” 

  “说明他更爱的是我。感情和爱情是不同的。” 

  “他有小孩吗?” 

  “没有。” 

  “他会和他老婆离婚吗?” 

  “我现在还不想给他太多压力,”郑滢好像并不想多谈,把话题岔到杨远韬对她多么多么好:杨远韬曾经到处为她找一种雀巢出品的叫“八点以后”的黑巧克力,杨远韬出差回来不去自己家先跑来看她,她痛经的时候他帮她揉肚子,噢,对了,杨远韬送给她一个PRADA包包。 

  “多少钱?”面对那些令人炫目的品牌,我第一反应往往是这句很俗气的话,改也改不过来。 

  “上海华亭路买的,你说多少钱?” 

  “他送你个假包?” 

  “准确地说,是‘仿’的,不过,看上去跟真的一模一样。” 

  我看看她,再也忍不住,笑起来,“我明白了,你是真的很爱他。” 

  “怎么说?” 

  “否则以你的脾气,怎么肯让他拿个假包来耍?” 

  郑滢沉默一会儿,说:“他有苦衷的。”老话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杨远韬背后的那个女人显然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一套管理丈夫的系统,“他老婆要定期查账的,她的理论是钱花多少都可以,不过要知道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他花几百块钱买个包,他老婆肯定会警觉。” 

  “然后河东狮吼?”我心想,臭男人,“苦衷”你个大头鬼。 

  “倒也不是,他说不想让他老婆无谓地难过。我想想也是,抢了人家的丈夫,好像是有点理亏。” 

  有些女人恋爱起来会变得任性,比如我;而有些女人恋爱起来却会变得通情达理,比如郑滢。我觉得她不是突然变贤惠,就是爱昏头了。种种迹象表明,她属于后者。 

  “换了我,就坚决不要那个假包。”我说。 

  “程明浩可是好像连假的也没送给过你啊。”她明显地有点生气。 

  “如果我想要,迟早有一天他会拿个真的来。”我不由针锋相对。 

四 谁是查理·布朗 

  我们大眼瞪小眼,“噗哧”一声同时笑出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骂谁都可以,骂他就不可以。”郑滢摇摇头。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三月份吧。” 

  “你为什么瞒我?怕我传你谣言吗?” 

  “我跟他说好了,对外不公开,”她左右看看,压低一点声音,“这家公司里好些人认识他,万一别人知道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到底是对谁没有好处?你,还是他?”我不肯放过她。 

  她看看我,然后转过头去看窗外的草坪,“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犯贱?” 

  “有点,”我咽下最后一口汉堡,“世界上男人多了,没结婚的满地都是,你很喜欢向难度挑战吗?而且,女人的心比男人细,他老婆迟早会发现,到时候黄脸婆找上门来拿把水果刀顶着手腕跟你讨老公,你吃得消?” 

  郑滢脸上露出一个有点无奈的微笑。 

  “唉,那个甜甜圈你究竟喜欢他什么?”这一轮谈话在我和郑滢多年的交情里不下于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对于人类历史的意义——我第一次头头是道地跟她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恭恭敬敬地听她大小姐训话。我骤然觉得自己老成了许多,于是再接再厉,“有钱?好看?有地位?知道哄女人开心?还是车屁股上那个L?”我开始打手势以加重语气。 

  她搭住我的手臂,换一种底气不足的声调,“知道了。老实告诉你,我已经跟他分手过三次了,不过没分掉。我想我大概真的爱上他了。” 

  我瞠目结舌。数字是很有说服力的,郑滢从前的恋爱都是分手一次就够了。 

  “你是爱他的钱还是爱他?” 

  “我当然爱他的钱,”她做了坏事一样抬起眼睛看看我,声音低下去,“不过,也爱他。” 

  “其实他这个人很好,不大多话,但很实在,下次你见到他就知道了。惟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心太软……他说他老婆身体一直不大好,怕她受不了打击,现在真的不想气她,想等这一段过去以后再慢慢跟她提离婚的事情,”随之又前后矛盾地加上一句,“其实我也还年轻,就谈谈恋爱也好啊,你想,要找个理想的恋爱对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不对?” 

  我没得话说。这一次,郑滢是栽进去了。她大概是看那些谈情说爱的书走火入魔,难怪古人说女人不应该读书。 

  又是两个星期,我的工作一点起色也没有,还是天天帮人家打杂印东西订会议室买咖啡,马克还是不给我好脸色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他。难道美国人也相信“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那一套?我找了一个机会婉转地向艾米讲了自己的处境,她笑笑,“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现在你只要好好向马克学东西就可以了。”我心里嘀咕,马克防贼一样防我,学什么学。 

  过了一个月,艾米用一种酷毙的方式让我明白了她那句“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绝非画饼充饥:她把马克逼出了公司。 

  表面现象是在公司服务十几年的马克突然辞职,内幕是艾米突然把马克叫去,提出要把他调去一个基层客户服务部门,马克一听就火冒三丈,客户服务又辛苦又死板,程序员都不愿意往那边调,何况以他的资历。美国人要起面子来也厉害,他试图联合部门里资深的同事联名上书,人家反而打小报告,三下两下,艾米借故把他训了一顿。他一气之下辞职。 

  艾米送给马克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他没带走,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我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哪天我要是离开公司,一定不要像这样被两件衬衫打发走,我要部门里所有同事来为我送行。 

  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我接手了马克那一间景色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和一大堆艰深晦涩的工作,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惟一的休闲是周末和程明浩去看旧金山湾边的码头。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们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直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 

  那些码头历史悠久,像一排士兵,整整齐齐地驻守在旧金山湾边,尽职地输送着来往于旧金山和美国乃至世界各地的船只。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叫“巧克力天堂”。里面所有的商品都是巧克力,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金币、小动物、人像,甚至有巧克力做成的金门大桥。我喜欢一种包椰丝的黑巧克力,小小的,做成一朵朵玫瑰花的形状,可爱得简直让人不舍得下口。每次走过那里,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就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而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程明浩质疑我随机定出来的规矩。 

  “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照你的,抓两把。”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于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我们经常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画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头发,阳光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箔。 

  那里有几条长凳,很旧了,铁支架上锈迹斑斑,木头座位上却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在阳光下暖暖的。坐在上面,听着一阵阵海浪声,时不时有海鸥“咕咕”叫着在身边掠过,头上,是永远湛蓝得几乎透明的天。 

  这原本就是个哪里都可以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轻轻地摸我的头发,“你的头发真暖和。” 

  “别老摸我的头,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 

  “那你还老喜欢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有一次,一袋巧克力吃光,程明浩告诉我,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想了想,点点头,对他笑笑,“那很好。”然后低下头,加上一句,“不过,你要快点回来。” 

  他又摸摸我的头发,“半年时间很快的。” 

  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每天有好多船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下一个星期五,我在公司里碰见了杨远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他正好站在我的对面,胸前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杨远韬穿浅蓝衬衫、米色西裤,手臂抱胸夹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身材高大,脸颊偏瘦,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一点不像找了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发展婚外情的男人。 

  可是他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做情妇;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丈夫,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他大概发现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郑滢一起去逛街,她背着那个仿的PRADA包,果然以假乱真,惟妙惟肖。 

  我告诉郑滢我见过杨远韬了,她立刻起劲,“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他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他说‘我是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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