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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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阳光。
我突然毫无理由地生起气来,把那只小熊推还给他,“你留着吧,我不要。”然后自顾自往前走。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杂音,但这个时候,我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迟疑
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
他一等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
到了公寓楼下,我们默默无言地分手,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后背会发热。但我没有回头。
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地发现自己的的确确爱上了程明浩。因为爱他,才会下意识地把杜政平吓跑。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地帮他去铲除情敌,不管那个男人知道与否。
我忍不住又拨了程明浩的电话,他不在。我很难过:我刚刚替你把情敌赶走,你却跑到哪里去了呢?
星期一,汤姆·汉克斯告诉我,他可以再给我两个学期的助研奖学金。这个消息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奇怪亨特怎么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没有作梗。
后来我才听说,汤姆·汉克斯的确去找了亨特“备份”,谁知亨特像骂学生一样把他臭骂一顿,顺便奉送一顶大帽子,说他拆化学系的墙角。汤姆·汉克斯是系里“少壮派”骨干,平时和亨特就有点彼此看不惯,前年又因为谁坐副主任这把交椅闹到差点撕破脸皮。莫名其妙挨了一顿骂,他火冒三丈,索性下定决心继续给我一年的助研奖学金,这是做给亨特看:你以为我怕你?
阴差阳错,两位教授的意气之争,成全了我的最大利益。
亨特不是盏省油的灯。他或许觉得“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于是大义灭亲,亲自跑到计算机系,逼他们拒绝了他自己一个学生的入学申请。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果然有效,亨特手下想“暗度陈仓”的学生噤若寒蝉。
那只倒霉透顶的“鸡”,正是郑滢。
化学系的小道消息传播渠道很发达,不出一天,亨特的壮举已经人尽皆知。
郑滢憋着一肚子气回来,破口大骂,一口一个“他妈的”。她虽然熟谙美国俚语里二十多种骂人方式,真动了气,用的还是咱们的国骂。
骂完了,她扑倒在床上挥动拳头用力捶枕头。这是我们学生时代自创的“减压法”,看什么人不爽,就把枕头当成那个假想敌,恶揍一顿,心里立刻好受许多。
郑滢最近很不如意,和梁文琛之间已经烽烟不断,现在又跑出来这么一件事,无异雪上加霜。
当初和梁文琛开始,她曾经说过最欣赏他身上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但她忘了,一个人既然可以综合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也一样可以汇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毛病。
先来报到的是美国人的毛病。去年过圣诞节,他们合买了一瓶红酒送给梁文琛的父母,他提出要郑滢付一半钱,气得郑滢拿了药房的发票要他掏一半避孕药的钱;每次出去吃饭购物都是AA制;郑滢偶尔碰了他那架当成宝贝的CD机,他竟然大动肝火。随后是中国男人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在学校里看见郑滢和哪个男生说话或者一起走路,必然要“关心”一下,而他自己却在圣诞舞会上嘻嘻哈哈亲别的女孩,亲完了还对郑滢说那是出于友谊。
几天后,郑滢很晚才回来。她爬到我床上,把一个随身听耳塞放进我的耳朵。大学时,晚上睡不着觉,她常常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我们每人一个耳塞听那个非常搞笑的午夜性教育节目或是张信哲的歌。
“反正就我们两个人,你放出来吧。”我说。
“不要,这样感觉比较好。”她把毛茸茸的卷发靠在我肩膀上。
我们一起听《爱如潮水》。听到一半,她拔下我的耳塞,说:“我和他分手了。”
“为什么?”
“我跟他说我想去别的学校念计算机,他立刻反对,说分在两地,谈什么恋爱,还怀疑我是不是另外有男朋友。真好笑,亨特天天给我小鞋穿,我在这里都快待不下去了,他竟然还这样想。”
她笑笑,“刚才分手时他还说爱我。其实,我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爱我,却不能容忍他爱我,又让我受委屈。”
又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关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我拉拉她的手,“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肯定是对的。”
她笑了,“你真好。”
和梁文琛分手后,郑滢吸取教训,调整了找男人的标准,决定稳扎稳打,找一个“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经济基础,最好吃过一点苦,然后自己奋斗出一番事业的那一种”,秉着这个新原则,我们在美国地图上巡视一番,不约而同盯住了旧金山。那里云集了高科技行业的精英,条件优秀的男人满地都是。
张其馨打电话来,她已经在旧金山安顿下来。
“是程明浩去机场接你的吧?”我明知故问。
“对啊。”
“程明浩现在怎么样?”郑滢来劲了。
“程明浩啊,人挺不错的。怎么了?”
郑滢有点不耐烦,“详细点嘛,胖了还是瘦了,黑了还是白了,穿的什么衣服,有没有长得更好看点。关璐很关心呢。”
“关璐很关心?”
“当然,而且不是一点点的关心。”郑滢看着我嘻嘻地笑起来。
我一把抢过电话,“你听她胡说八道!”回头对郑滢挥挥拳头,“再啰嗦别指望我理你!”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刚好够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要感谢他呢。”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计算机系的功课很难,尤其那门数据结构,亏得有杜政平替我找考古题,有时还帮我一起做作业。学期结束,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那次玩具熊的事情,我们都装做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但我心里知道,他一定还喜欢我,否则就不会对我这么好。
杜政平很得意,“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张其馨又打过几次电话来,说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学校里的同学,看上去她在那里适应得不错,我暗暗期望她会提到程明浩,但她从来没有。
有一次,她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
她停顿了一下,说:“如果身边有合适的人,不要放过机会。”
我笑起来,问她,“你呢?又谈恋爱了吗?”
她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
我有点奇怪:谈就是谈,没谈就是没谈,什么叫“不知道”?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有一天,他用电子邮件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今天又去了渔人码头,借同学相机拍的,希望你喜欢。”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上次他寄来的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第二天,他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机会终于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带我一起去。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二 非洲紫罗兰
临出发,我想起那首歌“如果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于是跑到一家超市,问他们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盆花,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我要送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仔细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异常亲切,亲切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温暖起来。
我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最后一天下午,我穿上一双五厘米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我在那里给他家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很惊讶,“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他的嗓子有点沙哑。
我说:“我也是临时想到,就来看看你。你怎么了?”
“有点感冒。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来。”他干脆地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勾住,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张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张其馨织的,我肯定,因为我曾经仔细地看过针脚。可是,它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的心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另外那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置疑。张其馨的确回国去探亲了,八月中旬回来。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却怎么从没想到他会爱上别人呢?因为我不会爱上别人,就以为他也一样。
刹那之间,我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惟一剩下的念头是“赶快走”。我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地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过了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感觉像大冷天被浸到冰水里,最初一段时间全身麻木,过一会,每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我心不在焉地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二字就热情地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却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倒像深秋。我瞪着偏僻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很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一家便利店,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些垃圾食品,惟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于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地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回到凉风飕飕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很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到了一个红灯,我在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还是温柔而坚定地开放着,它们看上去一点也不泄气。
我盯着那盆花看了一会儿,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程明浩打电话。那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这辈子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他听上去很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我马上来,”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张其馨?她居然还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换成我,就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惟一的感情。
程明浩开车来了。那是一辆半旧的道奇车,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我把身子站直,朝他招招手。无论如何,我希望在他面前显得精神一点。
我们聊了几句,我吸口气,问他,“你怎么不跟张其馨一起回国探亲?”一边转过头去朝他微笑。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我接着朝他微笑。天上都是乌云,我心里也满是乌云,却努力地把阳光铺排在脸上。我希望他知道:你不爱我,其实,我也不爱你,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