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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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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我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我好像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啊。他转过头来吻我。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我想,他是个好人,我要努力地去爱他。 

  后来,我才明白,真爱一个人是不需要“努力”的。在付出爱情的那一刻,便已是“覆水难收”。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一瓶香奈儿五号香水,那是我拥有的第一瓶香水。很久以前,我跟她说过有了钱要去买一瓶香奈尔五号,没想到她一直记得。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笑着告诉我她联系到一家软件公司去实习,做软件测试,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 

  “我觉得自己好有钱,”郑滢会豪爽地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家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帮你推荐?” 

  “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机会很不错啊。”她极力建议。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不小,”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够彻底,连井也一起怕!” 

  “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浅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他高兴得像个孩子。 

  放春假时,我们去纽约玩。在洛克菲勒中心楼下的一家礼品店,杜政平给我买了一个“情绪戒指”。说明书上说它会随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人高兴的时候,它变成橘黄色;难过的时候,它变成紫色;伤心的时候,它又会变成深灰色。我并不相信,但还是觉得很好玩。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换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中指。 

  那天下午,我们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他有点不以为然,他想先去看金融区。 

  “帝国大厦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拉着他去。 

  我们坐电梯到帝国大厦顶上,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随着人流下来。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走过的游客拍照,照片贴在楼下,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 

  我没有什么准备就被杜政平拉着去拍了一张,觉得很不满意。到楼下一看,果然头发被风吹得很乱,表情也不自然,背包背在前胸,像只袋鼠。 

  我说:“难看死了。” 

  “我觉得不错啊。”杜政平倒是感觉良好,“唉,我们把这张照片买下来吧?” 

  “什么?拍这么蹩脚还要十二块九毛九,不要不要!”我很坚决地否定了。就在这时,隔着喧嚷的人群,在另一面墙壁上的一张相片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属于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其实,我并没有。 

  在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 

  我定定地和相片里的程明浩对望,他的眼睛里有一点东西在闪烁,刚开始,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但它却像闪电一样刺痛我的眼睛,也毫不含糊地刺痛我的心。 

  突然,我醒悟过来,他眼睛里面闪烁着一种忧伤。电光火石间,我的脑子像被人狠狠踩了一脚,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记:我并不知道他眼底的忧伤从何而来,却莫名其妙地觉得,它好像和我有关。 

  怎么会和我有关呢?我终于回过神来,焦急地环顾四周,他应该就在这附近,我要找到他。我要他告诉我那点和我有关的忧伤是什么。既然和我有关,那么,我就有权利知道。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人,是不是都会坦诚一点? 

  “你在看什么?”杜政平拍拍我的肩膀,“不想买的话就走吧。” 

  我猛地回过头,“我们把它买下来!” 

  “你刚才不是还说……”他目瞪口呆。 

  “我说买就买嘛!”我不耐烦地推他,“快点啊!” 

  他或许觉得我喜怒无常,但当时我心里惟一的念头就是不要程明浩看见我和杜政平的合影,一定不要。我懊悔拍那张照片。 

  一路上我都在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高高的身影。他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杜政平问我:“你怎么了?”问了好几次。 

  我只是摇头。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可就是不愿理他。刚才程明浩眼睛里面的忧伤,像两根钉子一样牢牢地扎进我的心里,让我的心很痛。他到哪里去了呢? 

  我不要他忧伤。即使早就明白他并不爱我,我也不要他忧伤。 

  我们在三十二街一家中国餐馆吃饭。结完账,老板送来两块签语饼干。杜政平打起精神,拿起一块,笑着说,“我最喜欢拆签语饼干了。” 

  他打开那块饼干,里面居然空空如也——没有“签”。 

  “怎么搞的?扫兴!”他有点沮丧,“看看你的吧。” 

  他拆开我面前那块,拿出纸条看了看,很高兴地把它递给我,“写得很准呢。” 

  我拿过那张纸条,上面写的是:“你爱的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你。”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我从没相信过签语饼干,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块饼干里看似普通的吉利话,却是气势汹汹地在逼问我的心事,非逼到我缴械投降。我爱的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我看看手上的情绪戒指,吓了一跳,它果然变成了灰色——我在伤心!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为什么?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比上苍、比什么情绪戒指更有说服力。 

  他也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 

  以后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往人海里寻找,可是,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仿佛隔着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杜政平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神态单纯而平静。我很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可是,也不能说我变心,从一开始,我爱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没有变过。无论如何,已经欠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则,一定还不起。虽然程明浩并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杜政平。 

  飞机飞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摇醒,对他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等杜政平终于弄明白我不是开玩笑,脸色发白,“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好吗?” 

  “没有,你很好,真的很好。”我不得不承认,杜政平在很多地方无可挑剔,“是我不好。” 

  他转过头去看机窗外暗沉沉的天空,过了好一会儿,又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他的嗓音有点颤抖。 

  我无言以对。 

  “他是谁?”杜政平不停地把座椅扶手上的烟灰缸打开又合上。 

  我不回答,他又问一遍,然后苦笑着说:“就算输,你也该让我知道输在谁手里。” 

  我横下心,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程明浩。” 

  “程明浩?”他的表情非常惊讶,“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们没有开始,”我心酸地说:“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另外一个女孩子。所以,请你不要为难他,因为他不知道。” 

  我把情绪戒指取下来,还给他。 

  “两块九毛九的东西你也要还?” 

  “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一点。”我坚持。他默默地接过戒指,放进上衣口袋,轻轻地说:“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不值得他这么对我。 

  那天晚上,我给郑滢打电话,告诉她我希望夏天能到她的公司做实习生。 

  “你不是死活不肯来的吗?”她觉得很奇怪。 

  “我想通了啊。”我尽量轻松地说。 

  “你和杜政平吵架了吗?” 

  “我和他分手了。” 

  “为了程明浩吗?”郑滢最可爱也是最可怕的地方就是说话永远直截了当、一语中的。 

  我不说话。 

  “明白了。”郑滢沉吟一下,“明天把简历寄给我。” 

  郑滢的公司的确一副求才若渴的样子,过了一天就有一位软件开发部门的主管给我打来电话,我们谈了一个小时,当场拍板,夏季去他们公司实习三个月,每小时二十五美元。 

  挂上电话,我拿出计算器,把一小时二十五块钱乘以八再乘以二十再乘以三,居然有一万多美元,不由飘飘然起来。我觉得自己已经跨出了实现“美国梦”的第一步。 

  我告诉郑滢今年夏天会去旧金山和她作伴,“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有本事挣这么多钱,而且,还能见识世界五百强的公司。” 

  郑滢笑起来,“还有,见识世界五百强的男人。记得带点漂亮衣服来,我们公司里帅哥不少,值得认真勾引。”郑滢最近春风得意,因为她找到了新男朋友,是她那个测试部门里的同事,目前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细说从头,还是高我们七、八级的大学校友,在美国兜了一圈,最后在旧金山落脚,基本属于郑滢中意的那种“百分之百纯种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经济基础,吃过一些苦,然后奋斗出一番事业”的类型。 

  “他应该已经快三十岁了吧,难道还没结婚?”我和郑滢对男人的看法有许多差异,但有一点共识,那就是“真正的优秀男人是刚出炉的羊角面包,你闻着香人家也闻着香,大家一起哄上去,不等冷下来就会被统统抢光;摆到超市里让你笃悠悠拣,问都不用问,全是隔夜的”,本着这个逻辑,我提出了合理的质疑。 

  “唉,章晓刚还就是没有结婚,”郑滢好像正等着我这一问,声音里的得意洋洋透过电话线一路漫过来。那个叫章晓刚的男人念书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为了绿卡另嫁他人,弄得他心灰意冷,反倒发愤图强,领悟到事业比女人重要。不过,去年回国探亲,家里为他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两个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开始交往。郑滢见过那个女孩的照片,颇有陈玉莲风范。 

  郑滢说:“这样才好,否则我会怀疑他是不是有同性恋倾向。” 

  “那他不是‘脚踩两条船’吗?” 

  “不错,可是我不怕,那条船在太平洋的那一边,他看也看不见,碰也碰不着,我这条船可是实实在在就停在旧金山湾里,”原来,她并不认为“陈玉莲”和她属于一个重量级,“男人谈起恋爱来是很实际的,他们喜欢‘看得见、摸得着’,最好呢,色香味俱全,才不会像某些女人一样隔了八千里路云和月去喜欢一个人,而人家说不定还根本不稀罕。”最后一句话,与其说是在评论男人,不如说是拐了一个弯在骂我。 

  “这不是对国内那个女孩子很不公平?”我被郑滢讽刺了两句,心里很不服气。 

  郑滢很爽快,“谁的女朋友谁负责摆平。”我觉得她照这样修炼下去,恐怕可以成精了。 

  和杜政平分手后,我总是刻意避开他,直到有一天,快递公司把他的一封特快扔在我的门口,信发自纽约一家大型投资银行。我硬起头皮给他送过去。 

  杜政平打开门,看见是我,愣了一下。 

  我把信递给他,“你的,他们把它放在我的门口了。好像蛮要紧的。” 

  他看了看,对我笑笑,“谢谢你了。是很要紧,这里面有两千五百块钱的支票。”原来,今年夏天他会去纽约曼哈顿那家投资银行的IT部门实习。 

  “恭喜你了。”我知道杜政平喜欢纽约,他曾经对我说过,纽约是一个“可以全面锻炼人的地方”。   “谢谢。” 

  我说了一声“再见”转身要走,他叫住我,“关璐。” 

  我回过头,他轻轻地说:“谢谢你送给我的领带,上次戴着它去面试,果然运气不错。” 

  我垂下眼睛,“是你自己条件好,戴哪条领带都一样的。” 

  三个星期以后,我又一次来到旧金山上空。这个地方,我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来,却还是来了。我望着碧海青天之间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一阵惘然袭上心头:这一次,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跑来?我告诉导师和同学是为了那个实习机会,但自己清楚,其实并不止于此。这一点,我没说,杜政平和郑滢也心知肚明,然而,应该知道的人,却根本不知道。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蓝天的这一边,并没有人在守候我。 

  郑滢和章晓刚来机场接我,章晓刚一表人才,和郑滢很般配。郑滢果然挑了一只香喷喷、新出炉的羊角面包。 

  晚上,我和郑滢挤一张床。差不多五月底了,旧金山的晚上还是凉气逼人,要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远处青灰色的山影里嵌着点点灯光,窗帘外的街灯隔着树叶透出淡青色的光芒,冷飕飕的。旧金山,是个冷飕飕的地方。 

  “你觉得他怎么样?”郑滢问我。与其说是在问我,不如说是在邀请我夸夸她的男朋友。 

  “不错,可以打九十分。” 

  “那剩下的十分呢?”都打了九十分,居然还不满足。贪心。 

  “陈玉莲啊。” 

  “那算什么?我问清楚了,那个女人是他爸爸一个老朋友的女儿,家教严格得要命,所以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谈的是柏拉图式的恋爱。也就是因为这层面子,他才一直要等个合适的机会去跟她说分手的事情。” 

  “你这么说,是不是你们……已经……?”我忍不住八卦地问。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他好像比较保守。其实,还是这样的男人好,懂得负责任。”我看得出,郑滢很在乎那个人。 

  那个周末,郑滢干了一件极其愚蠢的事情:她大概时装剧看多了,异想天开为我和张其馨安排了一次“不期而遇”。 

  郑滢以狗屎电视剧的情节为蓝本,先跟我说好星期六下午她、我、章晓刚一同去逛街,我说“你和男朋友逛街,我当什么灯泡”,她说“你又不是不认识他”;好,然后,她再去找张其馨,同样的邀请。她的完美计划是我们三个人一碰面,我和张其馨便会言归于好。我后来问她何以如此无聊,她理直气壮,“我觉得你们不值得为一个男人翻脸,”口气像电视剧里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大丈夫怎能为区区一个女子伤了兄弟和气”? 

  她大概还不明白,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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