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炫酷附身技能-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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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澎被送进医院抢救后,医生发现他不仅是双眼双耳被刺伤,两只眼球还几乎被扎成了蜂窝煤状,显然凶手对这个男人的憎恨值爆表。
针刺伤人案的多日来一直毫无进展,不过第三位受害人的出现,倒是为警方提供了一些新线索。
因为王澎的遇袭与前两位受害人凌锐和李子轩有所不同,他手机和钱包在案发后都不见了。鉴于作案人在前两次犯案时并没有拿走个人财物,针刺双眼与双耳的泄愤行为也明显是出于私人恩怨,所以警方并不认为王澎的财物损失会是嫌犯所为。
警方觉得,极有可能是某位路人在案发后,罔顾王澎的昏迷不醒,搜走了他身上的值钱财物。或许在他看来自己只是在顺手捡羊而已,不算犯了什么大事。但是,一个人人事不省地躺在面前,非但不报警不施救,还反而偷走对方的财物。这实在是一种非常自私冷血的行为。
雷霆一来不想纵容这种自私冷血的行为;二来觉得如果当时有路人在场,没准会目睹了案发的经过呢?所以,这位路人极有可能会是案件的目击者。警方必须要把他找出来问话才行。
基于这一假设,雷霆让技术科那边协助追查王澎手机的下落。很快,他就在一家专门收购手机的小店找到了那部失踪的三星手机。
店主告诉雷霆,这部手机是一个中年男人卖给他的,而对方的姓名身份等个人信息他一无所知。
“警官,我这里只是收购手机的店铺,又不是酒店,客人光顾不用查看身份证了,我怎么知道他是谁呀?”
虽然店主并不清楚那个男人的姓名身份,不过好在他的店铺就开在一家商城里面,而商城内部每层楼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向店主问清楚了中年男人出现的具体时间后,雷霆申请调阅了这一时段内这一楼层的几个监控摄像头,让店主和自己一起看录像找人。
最终,店主指着监控录像上一个从自动扶梯口走上来的中年男人说:“就是这个男人。警官,就是他把那部手机卖给我的。”
雷霆仔细查看了一番那位中年男人的长相衣着后,又调阅了商城门口的监控摄像头,试图追踪这个男人离开商城后的去向。结果,他发现中年男人在商城门口的停车位推出一辆三轮车,骑着车子离开了。而那辆三轮车上还挂着一块牌子,标明XX菜市场免费停车专用牌。
根据这一线索,雷霆推测这个中年男人很可能是菜市场的菜贩子,马上展开相关调查,结果也果然不出他所料。
中年男子名叫邓明坤,今年四十岁,S市郊区人,职业是菜贩子,和王澎一样也是经常半夜三更就要起床工作。还有,他目前在市区内租住的一套房子与王澎家就在同一片街区。
雷霆和马啸一起来到了邓明坤的住所时,暮色已然敲窗,他们一家人正在吃晚饭。餐桌上摆着满满一桌丰盛的美味佳肴,有鱼有肉还有一盘香酥鸡腿。而两位警察的登门造访,让邓家的四个人一起呆住了。
邓氏夫妇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十二岁,小儿子才六岁。两个孩子原本一人握着一只鸡腿正啃得津津有味,此刻却都停了下来,有些不安地看着站在门口的两位警察。因为他们感觉到了紧张的气氛,孩子们某种程度上就像小动物一样,能够极其敏锐地嗅到危险的临近。
颇为紧张地看了两个孩子一眼后,邓明坤满是哀求地小声说:“警官,有什么事咱们到外头说行吗?”
显然,邓明坤很清楚警察为什么会找上门来。而身为父亲的他,不愿意被孩子们知道自己做过什么。虽然他会在四周无人的情况下,干出顺手牵羊、见死不救的冷血行径。但他终究还是一个知道廉耻的人,很清楚自己的所行所为绝对不适宜被孩子们知道。
两名刑警明白邓明坤的顾虑,一边点着头,马啸还一边微笑地朝着屋子里挥挥手说:“不好意思,警方有桩案子需要邓先生去局里配合调查一下。谈完后应该就没事了。”
邓明坤一出家门,都不用两位刑警发问,就已经神色仓惶地不打自招了。
“警官,你们找我是不是因为我今天早上在马路上偷走了一个人的手机和钱包呀?我错了,我承认,我不该那么贪心,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警察同志,我以前从来没干过这种事。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就猪油蒙了心,干出这种糊涂事来了。我把钱包还给你们,卖手机的钱也上交给你们,求求你们千万别抓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要我养呢。”
邓明坤知道警察既然能找到自己,肯定就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不敢存侥幸心理,马上认错求饶,希望可以获得一个从轻发落。毕竟,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如果不深究的话,是完全可以脱身的。前提当然是态度一定要好,要知错,要悔过。
雷霆接过邓明坤递来的那个钱包时,马啸在一旁询问他:“今天凌晨几点钟,你在哪里拿到的这个钱包?请具体说一说当时的情况。”
“好的,我说,我全部说。”
邓明坤是个菜贩子,每天也是三点半起床,去城郊的蔬菜批发市场进货,再运回市区里进行贩卖。
案发当天凌晨三点四十五分,邓明坤像往常那样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出了家门。车子拐过一条小巷时,他无意中瞥见巷口处趴着一个人,另外还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衣服的人蹲在一旁,低着不知在干什么。因为那个黑衣人是背对着他,所以他完全看不到对方的行动。
听到有车子经过的声音,那个黑衣人十分警觉地马上弹直身子,朝着小巷深处跑去,刹那间就跑得不见踪影。趴在地上的人依然一动不动地趴着,也不知是死是活。
邓明坤本能地停下车,走上前查看究竟,看自己是否有必要出手救人。结果发现那个人是个男人,虽然眼睛正在往外流着血,不过人还有呼吸,而且呼吸还挺平稳。显然他的昏迷并没有性命之忧。
就在邓明坤检查那个男人的过程中,发现他的前裤袋里露出半只崭新的三星手机,而且后裤袋里也装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皮夹子。
手机与钱包顿时改变了邓明坤的初衷,他想:这个男人看来没有生命危险,不用管他了,不如拿了他的手机和钱包走人吧。反正也不会有人知道是我拿的,而且我和他之间也没有任何关系。警察就算要查应该也怎么都查不到我头上来的。
就这样,邓明坤“顺手牵羊”地拿走了王澎的手机和钱包。钱包里有两千多块钱现金,手机也卖了两千块。让他发了一笔横财。
意外收获了四千多块钱,当天晚上邓明坤又是买鱼又是买肉的加餐。还特意买了几只一双儿女都最爱吃的香酥鸡腿,让两个孩子吃个痛快。
平时,邓家的两个孩子想要这样大吃一顿,只能是逢年过节或是过生日的时候。因为一家人光靠着邓明坤卖菜的收入,在城里生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114章
对于自己的糊涂之举,邓明坤表示悔恨不已。
“警官; 都怪我人穷志短; 做出了这样不光彩的事。我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绝不再犯。求求你们不要抓我; 不然老婆孩子就要饿肚子了。我们这种下力人; 都是赚一天钱才能吃一天饭。一天不开工,就一天没饭吃的。”
邓明坤说得这么可怜,看在他那两个孩子的份上; 马啸也就不打算严肃处理他。只是慎重警告他:“这种事,绝对不能再有下次了。知道吗?”
邓明坤拼命点头:“知道,知道; 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
马啸的承诺让邓明坤松了一口气后,雷霆再次询问他:“你现在再好好回想一下; 当时跑开的那个黑衣人; 有什么体形特征?比如是高是矮; 是胖是瘦,是男是女?”
“当时天很黑,路灯又不亮; 我也只是瞄了一个人影。不算高,也不算胖; 感觉应该是个女人呢。”
马啸怔了一下:“哦,为什么你会感觉是个女人呢?”
“因为她跑的时候,腰肢扭来扭去,男人应该是不会那样跑的吧?除非是人妖。”
邓明坤提供的线索; 让两名刑警都颇为惊讶。针刺案的幕后凶手居然是个女人吗?一个女人居然陆续对三个男人施以加害行为,这真是令人出乎意料。之前,他们都一直猜测嫌犯是个男人。
得知了嫌犯可能是女人后,重新审视三位受害者的资料时,雷霆就更加想不通了。
一般来说,女人不会随便袭击男人。毕竟先天性的体格劣势,让她们的袭击过程充满风险。一个弄不好,没准就会反过来被男人给袭击了。如果她们一反常态地展开攻击行动,十有八…九是恨极了那个男人。而这类仇恨,多半是因爱生恨的情仇。
在这桩针刺伤人案中,女嫌犯同时恨极了三个男人,陆续刺伤了他们的双眼与双耳泄愤。难道这三个年龄不同、身份不同的男人,都曾经与她有过感情纠葛吗?
雷霆再次分别找到三位受害者谈话,而凌锐、李子轩与王澎,都一致否认自己曾经交往过一位类似的危险女友。
李子轩更是慎重声明:“我还从来没有谈恋爱呢,尽管学校有好几个女生对我表白过。因为我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学业上,毕业后我打算出国深造,几年之内都不会回国。所以,也就没有必要谈恋爱耽误人家女孩子了。”
显然,女嫌犯与三位男性受害者之间的私人恩怨与感情纠葛无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如此憎恨这三个男人呢?
无论是马啸还是雷霆,都对此深感迷惑。
出于这种迷惑这天晚上,雷霆和池清清一起吃晚饭时,问了她一个问题。
“除了感情问题以外,你们女人还会因为什么原因仇恨一个男人呢?”
池清清半真半笑地笑着说:“那应该只有杀父之仇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嘛。”
“除了这一点呢?还有其他的吗?”
认真想了想后,池清清又说:“除此以外,我还能想到的就是女人本身受到了伤害。譬如,遭到了男人的强—奸。但是似乎没有这个可能啊,因为三位男性受害人彼此并不认识,没有私交。他们应该不可能会一起犯下这样的罪行吧?”
“嗯,这绝不可能。三个陌生人不可能一起犯下强—奸案,因为他们彼此之间互不信任。”
“那么,他们分别在不同的时期强—奸过一个女人,所以招来她这样残忍的报复呢?”
“应该也不可能,因为李子轩绝不会那么做。他十分注重自己的钢琴事业,一心一意都扑在这上面。虽然学校有好几个女生追求他,他都不屑一顾,又怎么会做出强—奸女人的事呢。”
“是哦,这样的确说不通。”
“还有一点,如果女嫌犯真是因为遭人强—奸而做出的报复之举。那么她要刺的地方应该不是眼睛和耳朵,而是男性受害人身上的另一个部位,一个曾经野蛮占有过她的地方。不是吗?”
池清清深以为然地点头:“没错,换成是我,也一定要割了对方的那玩意儿去喂狗。”
顿了顿后,她又说:“不过,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否了的话,我可就真想不起来还有什么事,能让一个女人恨几个男人恨到这么变态的地步了。”
雷霆一声长叹:“我也想不起来。这真是一个大难题,看来,还是只能继续在三位受害人身上找潜在联系了。无论如何,女嫌犯会选择对他们下手,一定是他们曾经有意或无意间对她造成过她严重的身心伤害。目前看来,这种伤害应该是无意的,所以三位受害人都不明白自己遭到报复的原因。但是,他们三个人一定在某个时刻在同一地点出现过。那就是他们的交集点,也一定就是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所在。”
“那接下来,你还是要继续追查受害人之间的潜在联系了。之前不是什么都查不到吗?”
“之前查不到,不等于现在也查不过。毕竟受害人又多了一位,或许,通过查找他的生活轨迹,可以让我有所发现呢。”
雷霆重新调查起了三名受害人之间的潜在联系。
二十八岁的超市收银主管凌锐,二十一岁的音乐学院男生李子轩与三十五岁的茶楼面点师王澎,这三个人的年龄、身份、职业、住址都截然不同,生活中也彼此互不相识,完全没有私交。但是雷霆深信他们不同的活动轨迹,一定曾经出现过一个交叉点。他现在就需要想办法把那个交叉点找出来。
雷霆要求三位受害人分别在亲人的帮助下,写下自己平时常去的地点。哪怕是不常去的,只要去过两次以上也记下来。
三份常去与不常去的地点清单交到雷霆手中后,他再逐一对比,看其中是否有一个地方可以同时串联起三个人。可是没有,他们三个人去的地方完全是各自为政,基本上互不相干。
唯一一个算是比较近的交集点,是王澎经常去健身的一家健身馆与凌锐工作的超市就隔着一条街。而同一条街上,还住着一位之前一直跟李子轩学钢琴的小学生。
雷霆发现这三个地址如此接近后,想了想抓起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给王澎,问他是否曾经光顾过凌锐就职的那家超市。
王澎答复说:“有的,有时候健完身后,我会跑去那家超市买东西。”
雷霆又打个电话给李子轩,得到了同样的肯定答复:“嗯,有一个跟我学钢琴的学生家就住在那条街,我每周会过去辅导他两次。有时候需要买日用品了,会就近在那家超市购买。”
警方终于找出了三位受害人生活中的交集点,那就是他们都光顾那家超市。于是雷霆进一步与三位受害人沟通,询问他们是否记得曾经在超市里遇上过什么不同寻常的事。
凌锐是超市的收银主管,他表示自己在超市工作时遇到的不寻常事件,就是经常有骗子来收银台骗钱。
有一种骗子专门从超市收银员手里骗钱。他们来到超市后,往往刻意挑选肥皂或牙刷等几块钱的东西去收银台结账。一开始,他们会先递给收银员一张百元大钞。当收银员准备找钱时,他们再声称自己有零钱,索要回那张百元大钞放进钱包。随后又假装钱包里的零钱不够,让收银员继续找钱给自己。如果收银员一时脑子没转过弯来,记成自己已经收了对方一百块,就会稀里糊涂地找九十多块钱出去。骗子的奸计就得逞了。
凌锐手下曾经有一位傻白甜的收银员,在短短二十分钟内就被一位骗子骗了五次,骗走四百多块钱。骗子应该是觉得她头脑简单好下手,骗过一次后换套衣服又来骗,就这样不停地换装行骗。最后该收银员交接班时,现金账目对不上,通过监控视频才发现她原来被人骗了。
当时凌锐狠狠批评了那个傻白甜收银员一番,他简直就是痛心疾首:“被骗一次是你不小心,被骗五次就是你蠢了。你说你怎么会蠢成这样?简直就像是没带脑子来上班!”
那个傻白甜收银员名叫卢秋华,凌锐手下的收银员们绝大多数都被骗子骗过,多数人会吃一次亏就学一次乖。唯独这个卢秋华实在太过智商感人,一连被骗了五次都没反应过来。
所以,凌锐声色俱厉地批评过卢秋华后,就把她调离收银部,安排去了仓库发货。因为他觉得她不适合做收银工作,每个月只要这么被骗上几次,估计她的工资用来赔偿损失都不够用。
“警官,如果你问我是不是曾经和女人结过仇,那么这个卢秋华勉强算是一个。她被调出收银部后,每次看到我都气鼓鼓的,觉得我把她发配边疆了。可是我真是为她好,不想看着她每个月的工资用来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