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炫酷附身技能-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虽然尚不清楚骆秋芳的舅婆的姓名住址;不过,知道了她曾经住在东门;舅舅曾经是钢厂职工,雷霆就能利用警方渠道去设法寻找这位舅婆的下落。譬如向东门一带的几个派出所发去协助公文;请求他们通过户籍查找四十年前曾经居住在东门一带的某钢厂宋姓男子。
最后,雷霆询问叶敏,骆秋芳曾经戴过一枚什么样的戒指,银饰金饰还是钻饰?叶敏告诉他,那是一枚金戒指。
叶敏还强调;骆秋芳不仅只是佩戴了一枚金戒指而已,而是一整套金首饰——戒指、手镯和项链加起来的价格超过两万块钱。是骆秋芳过五十五岁生日时,她这个做女儿的特意买来孝敬母亲的。现在全部不见了;显然和银…行…卡里的钱一样都落入抢匪之手。
让叶敏提供了那套金饰的图片后;雷霆马上将几张图片发往s市各个黄金收购点,看是否会有人拿同样的金饰去变卖。不过,鉴于凶手在银…行…卡方面表现出来的谨慎行为,他对此并不寄予太大希望。
通过户籍查找,警方很快找到了骆秋芳的舅妈余桂英。她今年八十一岁,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几年前已经因癌症走在母亲前头了,老太太现在和儿子宋庆生住在一起。
宋庆生家住在东郊一带,那是老东门棚户区改造后开发商提供给他们的动迁房。东门一带的棚户区居民基本上都被安置在东郊动迁房林立的新华小区。因为市区改造好的高级商住房动辄几万一平方米起价,他们根本买不起。
雷霆与马啸第一时间找上门拜访。来应门的宋庆生都完全不知道表姐骆秋芳已经死于非命,乍听到这个消息吓了一大跳。
“什么,秋芳姐死了?不会吧,她前两天来我家看我妈时都还好好的呀!”
得知骆秋芳在前两天遭人劫财害命,并被沉尸江底后,宋庆生倒抽一口冷气:“这么说……她就是来我家的当天出的事。天啊,早知道就留她在家住下来,没准就逃过一劫了。”
“请问骆秋芳那天什么时候来到你家的?在这里呆了多久?和你们说过些什么?”
“她大概上午十点半来的,我留她吃完午饭才走。这期间她一直在陪我妈聊以前的事,也问了我一些老街坊现在的情况。”
骆大庆说,余桂英其实已经患上老年痴呆症,糊涂的时候连儿子都认不出来,更别提几十年不见的外甥女儿。不过老太太虽然老糊涂了,刚刚做过的事转眼就会忘光,但是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却记得比较清楚,所以骆秋芳陪她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她倒是聊得很开心。
“她吃完饭就走了吗?有没有提过接下来准备去什么地方?”
“嗯,她吃完午饭后稍坐一会儿就走了。那时候大概是中午一点半以后,说是打算回酒店休息。”
骆秋芳离开宋庆生家时是中午一点半后,她并没有按原计划返回酒店休息。案发当日,她的行踪从这一刻起成了谜。警方在调阅新华小区一带的监控时,找不到她的踪影。
新华小区位于东郊进城的主干道旁边,和几个近郊乡镇混杂在一起。唯一一个监控摄像头就安装在小区通往主干道的路口,路口附近有个公交车站台方便人们进入市区。小区没有门禁,没有保安巡逻,出租车、私家车都可以自由出入。小区后面有条窄窄的水泥马路,往左拐可以通往那条进城的主干道,往右拐可以绕去外环路。
主干道路口的监控摄像头没有拍到骆秋芳步行出来等公交车,考虑到她应该不会舍近求远地走小区后面的水泥路绕去主干道,那么就只能是乘出租车或私家车离开了新华小区。
雷霆和马啸讨论了一番,一致认为骆秋芳肯定是打车走了。因为她在小区并没有其他熟人,不可能坐得上顺风车。
于是,警方登记了监控中所有在午后一点半至两点期间出入过新华小区的出租车。根据车牌号码联系上司机,找上门去向他们出示骆秋芳的照片,询问他们是否记得载过这么一位客人。
99%的司机给出了否定答复,剩下的一位司机则没办法回答问题。因为他头天交班回家的路上不幸出了车祸,目前正躺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
这位司机虽然没法开口,但好在出租车有gps定位系统。警方通过这一系统追踪出骆秋芳出事当天中午,这辆出租车在新华小区上客,然后走小区后方那条窄窄的水泥马路绕行去了外环路,最后在外环路红旗街的复兴中学后门处停车下客。
“这位客人会不会就是骆秋芳?如果是她,那么她去复兴中学干吗?难道她在那里上过学?所以这所学校也是她想要缅怀的地方。”
雷霆还在猜测着,马啸已经直接一个电话打给了宋庆生询问,而他的答复是肯定的:“对,秋芳姐当年就是在复兴中学念的初中。”
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总算查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搞清楚了骆秋芳最后出现的地点在哪里。那时候,夕阳已经沉下了西边的地平线,暮色开始敲窗。马啸知道今晚去学校已经找不到人询问是否见过骆秋芳,便对雷霆说:“好了,今天的工作到此为止,明天早晨,咱们直接去复兴中学继续追这条线。”
暮色初浓成夜色的傍晚时分,池清清接到了雷霆打来的电话。
“清清,你现在在哪儿?我今晚不用加班,要不要一起去吃饭看电影?”
池清清苦笑道:“你今晚终于不用加班了,可是我却被上司叫去陪客户吃饭。现在刚到洲际酒店门口,正准备上楼去贵宾厅呢。”
“不是吧?你是去广告公司当文案,又不是做公关小姐,陪客户吃饭不是你的工作范围吧?”
“这个的确不是我的工作范围,公司也从没安排过女职员陪客户吃饭。但是今天老总要宴请的人是吴楚东,他说我是他的学妹,特别吩咐叫上我一块去。”
“什么?又是他,我怎么感觉他一直在设法接近你。你不应该去参加这个饭局,应该想办法拒绝的。”
“今天上午一上班,老总就跑来问我下班后有没有空。我当时又不知道有这么一档子事,就直接说了有空,所以没法再拒绝。不过公共场合中,吴楚东一向表现得十分绅士。你就放一百个心吧,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的。”
话虽如此,雷霆还是有些不放心。吴楚东一再刻意接近池清清,这让他感觉他居心不良。虽然吴楚东并没有任何暴力犯罪前科,但是他的施虐倾向却无法不令人顾忌三分。如果他真对池清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么她极有可能会成为他想要折磨取乐的目标所在。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会尽量避免令他人感到痛苦。而且在对一个无辜的人造成伤害时,绝大多数心理正常的人会感到悔恨、悲痛、以及产生负罪感。然而,对于一小部分心理阴暗的人来说,伤害他人却能够提供完全不同的情绪体验——愉悦、兴奋、甚至性冲动。在这些被称为“施虐狂”的人眼中,快乐就是一件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事。
“那我现在也开车去洲际酒店,我会在大堂酒吧叫一份套餐,边吃边等你。如果有什么事你就马上给我打电话。知道吗?”
池清清笑了:“知道了,我想应该没那个必要。吴楚东心理虽然有点问题,但他并不傻,肯定不会在公共场合乱来的。不过如果你在大堂酒吧等我,那我最多坐上半个小时就出来和你会合。”
“对了,在那种场合中千万别喝酒,知道吗?”
“放心吧,我没那么傻白甜。知道一个女孩子如果在饭局中喝酒的后果是什么,喝醉了一定会很惨的。不管谁来敬我的酒我都坚决不喝,大不了不干了。”
饭局上,作为唯一的女宾客,池清清被安排坐在吴楚东身边。他十分绅士地想要给她倒酒,被她客客气气地谢绝了。
“吴副总,我不会喝酒,不用给我倒了。谢谢。”
“这种法国红酒很适合女孩子喝的,就算不会喝酒的人喝了也没事,不会上头的。”
“不好意思,我酒精过敏,不管是法国酒还是中国酒,喝了都会起酒疹。只能敬谢不敏了!”
广告公司的老总想要帮忙说服池清清,在一旁笑吟吟地说:“小池,吴副总要给你倒酒,你可不能这么不给面子啊!多少喝一点,要不就半杯吧。”
“对不起老总,别说半杯了,我真的连一口都不能喝。否则全身都会长满红色的疹子,能痒死人的那种。”
“要是长了酒疹就去打针,公司给你报销医药费。”
池清清似笑非笑地说:“对不起老总,在身体健康与公司报销医药费这两者之间,本人果断选择前者。”
吴楚东知道没办法勉强池清清喝酒了,微笑着退让道:“好吧,不能喝就算了。多吃点菜吧。”
因为知道雷霆会在大堂酒吧等自己,池清清在贵宾厅后坐满半个小时后就提出要走。她没有费心去编借口找理由,而是直接说了实情。
“不好意思,各位领导还有吴副总,我男朋友是警察,平时一忙起来连人影都摸不到。我们已经好几天没见面了,今晚好不容易他不用加班,打来电话约我去看电影,我当然要优先陪他。所以,我要先走了,大家慢用啊!”
这番话听得广告公司的领导们都面面相觑。说实话,他们很不希望池清清这么快就走,毕竟她是吴楚东“钦点”要参加这场饭局的对象,显而易见他对她似乎有兴趣。刚才叫她陪酒她不肯,现在只坐了半个小时又提出要走,他们都担心她走了吴楚东肯定要不高兴。
可是,池清清搬出了一位警察男友,还强调了好久不见的特殊情况,这让一干领导们都不好硬性阻拦,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她打开门走了。
池清清一走,吴楚东脸上原本一直在线的微笑就立刻下了线。她果然是那个警察雷霆的女朋友,而且她一再拒他于千里之外的表现,也分明印证了他的猜测:她显然是知道我有施虐癖,所以才会这样对我唯恐避之不及。不用说,她的消息来源肯定是她那位男朋友了。可恶,这些警察怎么就不懂得要尊重和保护个人*呢?
池清清脚步轻盈地下了楼,来到大堂酒吧。雷霆远远地就看见了她,马上站起来招手,并报之热烈烈的微笑。
“你很准时。”
“那当然,我从来都是守时的好孩子。”
雷霆一边站起来为池清清拉开椅子,一边说“来,先坐下吃了这份黑森林蛋糕再走。知道你爱吃,特意为你点的。”
看着桌上那碟圆圆的黑森林蛋糕,池清清意外又欢喜地笑了:“看来你记住了我爱吃这个。”
“那当然,记住女朋友的喜好,应该是男朋友的必备技能吧?”
“看来你这一技能目前掌握得还不错。值得表扬。”
一边说,池清清一边用银叉品尝了一口黑森林蛋糕。这种以樱桃汁、樱桃酒和鲜奶油为主的蛋糕,融合了樱桃的酸、奶油的甜和酒的醇香,一向是她最偏爱的甜品,没有之一。而五星级酒店的甜点师也将这块黑森林蛋糕烘制得堪称完美,经得起任何味蕾的挑剔。
“嗯,实在太好吃了。”
虽然在楼上贵宾厅呆了半个小时,但池清清的胃基本还是半空。和上司一起吃饭太过拘束,压根就没法吃好吃饱。而这一份黑森林蛋糕不但能填饱她的肚子,吃起来还觉得格外美味——因为是男朋友特意为她点的。
“有那么好吃吗?”
“真得很好吃,不信你尝尝。”
池清清叉了一小块蛋糕递到雷霆嘴边,虽然他平时并不爱吃甜食,但还是张开嘴接纳了这一口蛋糕。蛋糕果然美味无比,但他更享受的是她亲手喂他吃蛋糕的过程,他觉得这一过程要比蛋糕甜美n倍。
“怎么样?好吃吧?”
“是的,很好吃。”
“那要不要再吃一口?”
“?”
就这样,原本并不爱吃甜食的雷霆,和池清清一起你一口我一口地共同吃完了那份黑森林蛋糕。发现有一粒巧克力碎屑沾在她的唇角时,他微笑着抬起一只手,用指尖为她轻柔拭去。
池清清唇角的弧度很漂亮,两端微微往上扬,是那种不笑也带笑的甜美弧度。嘴唇也非常漂亮,无论唇形还是唇色都堪称上佳。饱满的双唇带着天然的粉红色,莹润有光泽。像一枚新鲜的樱桃一样诱人,让人看着看着就忍不住想咬一口。
因为酒店大堂吧的人多,雷霆当时克制住了自己没有行动。不过两个人走出酒店上了车后,他一关好车门就对池清清说:“你能不能把头转过来一下?”
“干吗?”
池清清不解其意地扭头看向雷霆,结果被他光速地亲吻了一记。四瓣唇的唇唇相印,最多只维持了不到两秒钟的时间,却带来有如触电般全身酥麻的异样感觉。
一记意想不到的吻,让池清清乍羞还乍喜地红了脸。见她没有丝毫生气不悦的意思,雷霆就大胆地继续行动,用一只手托住她尖俏的下颔,再次俯首吻住她的唇。
这一回,是缠绵悱恻的热吻,四瓣唇反复摩挲在一起。她的唇柔软如绵,滑腻如缎,还带着巧克力的醇香甘甜。让他吻得难分难舍、欲罢不能。
这天晚上,雷霆和池清清没能看成电影。因为他们在车厢里忘情地吻了又吻,耽误了入场时间。而下一场又太晚了,便干脆不看了,改为手挽着手一起去中心公园散步。
雷霆是这家公园的常客,一般晚上只要有空,他都会来这里夜跑。不过和女朋友一起来,他就只能陪她散步了。
公园的夜景正好,一点点橙色的夜灯掩映在树荫间,仿佛流金闪烁。漫天星光映着人工湖的粼粼波光,就像在水面上织了一张珍珠网,无比璀璨动人。从桂树梢头轻拂而来的晚风,带一股幽远的澹香。
如此良辰美景,再适合有情人卿卿我我不过了。但是池清清挽着雷霆漫步园中时,却因为那一湖秋水联想起了江底沉尸案,追问他有关此案的进展。他也毫不隐瞒地将目前获知的所有情况都告诉了她。
听完雷霆的叙述后,池清清若有所思地歪着头说:“我有一种感觉,骆秋芳之所以会特意回到这座城市,应该不只是为了缅怀青春岁月那么简单。”
“哦,你觉得她还想缅怀什么呢?”
“青春岁月中最让人难忘的是什么?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那肯定是初恋。如果骆秋芳当年在s市有过一位初恋情人,那她这趟回来的主要原因没准是为了见他。”
雷霆难以置信:“可那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了,一个女人真的会对四十年前的初恋情人念念不忘吗?”
“为什么不会?要知道女人是感性的动物。骆秋芳当年在s市过着寄人离下的生活,舅妈一定对她不好,所以后来才会为了一笔彩礼钱硬逼着她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男人。如果没有一个初恋情人留在这座城市,那么这座城市还有什么可值得她跑回来缅怀的呢?”
顿了顿后,池清清又继续往下说:“而且我相信,骆秋芳和她丈夫的婚姻生活一定也过得不会幸福,因为她当初是被迫嫁给他的,这样的婚姻注定没有幸福可言。而婚姻越是不幸福,女人就越是会怀念最初的所爱。所以骆秋芳在丈夫病逝后选择重返s市,除了缅怀青春岁月,我个人觉得她还很希望能藉此机会与初恋情人重逢。”
“如果骆秋芳真有这么一位初恋情人,那她跑去复兴中学没准是想要打听他的下落,也许他们当年是同学。可是四十年前的人与事,现在的校方应该也提供不了什么信息或线索吧。”
池清清大胆假设:“会不会他现在就在那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