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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夫人芳龄三岁半-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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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她好的,除了她爹和冯夜白和天底下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来,这个是没法儿比的,更何况她也不是贪图他的那夸张皮囊,在好看的脸,终有老的那一天,最重要的事他待她的那份儿心,那才是最难得的。
  这上头,沉央不与他计较,过去帮他拆了身上缠的绷带,老大夫的药方是挺神奇的,这才短短几天,这么深的伤口就已经结痂,不过法子好归好,可她要付出的代价就有点儿难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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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五章天天带你串大街
  两人连夜离开,就像江水走的时候没给冯夜白留下只言片语一样,冯夜白和沉央也走得悄无声息,马还是从禁军手里抢来的那匹马,这种动物通人性,亲眼看见自己从前的主人死在冯夜白手上,虽然是畜生,可畜生也知道欺软怕硬的道理,看见冯夜白杀人的行径之后就变得服服帖帖的了,指哪儿就往哪儿跑,俨然是已经被他驯服。
  魏极的山庄离泰州只有半日的路程,可尽管只有半日,对两个受伤的人来说也是不小的折磨,冯夜白是男人,骑个马还哼哼唧唧的喊疼不成样子,沉央能缩在他怀里撒娇,可她没有,事分轻重缓急,她还拎得清,这时候她比谁都归心似箭的想要尽快赶到泰州去。
  皇帝的追兵毕竟不是吃素的,他们才出了山庄所处的地界儿,他们就闻着味儿的追过来了,说是疯狗一点儿也不为过,冯夜白一身的伤,照现在这样,那些人一旦追上来,他根本就应付不过来,再被追上,那可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快到泰州的时候,冯夜白说不能走小路了,得走大路,岔道口调转马头,拐到了临近的一家镇子上,镇子里人多,今儿又赶上这儿的节日,街上很是热闹,高头大马的穿进人群里,虽显突兀,可却没一个人有时间把眼神儿浪费在他们身上,街上的花样儿多,好玩儿的也多,一眼一眼的掠还看不过来呢,谁有功夫去看马上的人。
  沉央是看着什么都稀罕,反正在街上,骑马也走不快,她已经许久出来逛过集市了,眼睛看见的,不管是什么都觉得新鲜,冯夜白低头问她,“喜欢这儿?”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我就是好久没出来玩儿过了,这儿我会第一次来,谈不上喜不喜欢。”
  这么一说,可不是吗?是有很长一短日子了,好像自从来到京城之后,她就没出过几次门,在京城他一直都让她过得胆战心惊,所以连出门都成了奢侈。
  她以前脑袋不灵光的时候卫夫子怕她出去闯祸,走哪儿都看着她,能玩儿的地方就家门口那一片儿,再远就不让去了,后来嫁给他,出门的机会就更少了,外面那些新鲜的玩意儿跟她向来都不搭边儿,这么一想,是挺心酸的。
  冯夜白心里陡生出一阵愧疚来,与她十指交握,许下承诺,“等这阵子风波过去了,太平了,我天天带你串大街。”
  人家的山盟海誓,要么是许诺十里红妆,要么许诺不离不弃,可这些没一个能跟冯夜白的比,串大街费什么啊?手拉着手在大街上溜一圈,看上什么买什么,这是大爷做派,俗是俗了点儿,可成了亲,不就是柴米油盐的过日子么,还能天天十里红妆的把人娶一遍?说空话谁都会,可真要是一点儿一点儿的磨起日子来,就这种简简单单的小事儿,还真就没几个人做得到。
  沉央是小门小户的出身,没什么大出息,不贪图大富大贵的幸福,简简单单,只要日子上过得去,她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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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六章先把宝贝放在你这儿
  从小路换到闹市上走不是真的为了串大街,皇帝的人穷追不舍,小路就一条道从到通道尾,被追上了,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现在他们两个都受了伤,对付不了那么多人,只能想法儿甩掉他们。
  沉央扭头往后看了眼,隔着层层人海,远远的看见有一队人骑着马正寻迹而来,大刀阔斧的,穿过人群离他们越来越近。
  冯夜白把她的脑袋扳回去,“别看他们,前面有家成衣铺子,等会进去挑两件儿衣裳,咱们不骑马,一会儿再雇辆马车,咱们做马车走。”
  “可是坐马车不如骑马快。”沉央四下里看了眼,心里愈发没底,“也不知道这地方有没有我们的通缉令,这一路来也没看见有什么告示,万一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他说没事,“这么丢脸的事,皇帝年纪小,怕人说,为了面子,肯定不会大肆宣扬的,皇宫能容人随便进进出出,是他这个皇帝的失职,他哪儿还有脸往外说,一会儿咱们进去,先换件儿衣裳,你在铺子里等我,我去找辆马车。”
  沉央从马上下来,“那这匹马怎么办?”
  “卖了。”冯夜白下来,牵着马,拐弯儿找了间成衣铺子,铺子里生意不大好,掌柜的挣闲闲坐在柜台前拨算盘珠子解闷儿,眼尾一瞟,瞟见门口进来两个人,男的看起来周身富贵,女人也不差,身后还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这年头,手里有马的都是家底儿丰厚的,普通人家的老百姓,买个骡子都费劲,谁有钱去买马?
  来的这两位想来应该是大户,是他这小店儿难得的贵客,出手应该很是阔绰,财神爷进门儿,没有不好好伺候的道理,一脸谄媚相的把人迎进店,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好不殷勤。
  “二位想要看件什么样儿的衣裳,小店这儿都是时下最时兴的款式,男女都有,都是京城来的货,您大可放心,京杭,锦绸,苏绣,越纹,您想要什么样的小店就有什么样的。”
  他们可没工夫在这儿当大爷,冯夜白呷口茶,指指门外的马问掌柜,“爷那匹马也是京城来的,赫赫有名的千里驹,家里还没把银票送来,爷又急着用钱,你看看,给估个价儿,若是价钱合适,爷就先将宝贝儿放在你这儿。”
  不买衣裳,来当马?掌柜的不禁好奇打量起两人来,看着不像是来坑蒙拐骗的,有钱人跟装有钱人的不一样,是能看出差别的,真正的有钱人,富贵是从一举一动里显露出来的,只消看他喝茶时候蹙眉嫌弃的样儿和说话时那种颐指气使的高高在上,眼里装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的神情,不刻意露富,但看起来就是叫人觉得贵气逼人,听他的话应该不像是假的。
  再出门看看他那匹马,枣红色的汗血,肌腱结实,真正的好马,跟他的主人一样,看别人的时候眼里都透着不屑,瞧这四只马蹄,再用手顺顺鬃毛,经商的都识货,这匹马确实是一品的上等马,千金难觅的良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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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七章有钱了再来赎
  宫里的马,自然不会有劣等,随他怎么验,要是敢说半个不字,先揪着辫子好打一顿,他自己就是做生意的,知道里头的门道,甭管是做什么生意,开口总要先压一压价钱的,这个过程叫“抬价”看你个人底气,若是底气足了,卯着劲儿的跟他叫板,吃死他最后舍不得放手这单生意,只能乖乖儿的照你定的价钱要多少给多杀,只要东西好,不怕行情差,好东西就永远不缺人要,他操着多大的生意,一般人在他面前想动什么手脚,打的什么算盘,他打眼一瞧就能把人戳穿了。
  掌柜的出去摸着那匹马看了会子,真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舍不得,他们这种小地方,别说是这种千里驹了,就是匹普通的马都很少看见,他是生意人,经常要这那的东奔西跑,出去了得有个装点门面的好坐骑才行,这种马,可不是你有钱就能弄来的,光是瞧着威武的气度就知道一定是细心调…教过的,这一点倒是符合里面那位爷的身份。
  掌柜的嬉皮笑脸的回来,搓着手,相中了就开始谈价码了,这位爷想是不那么好糊弄的,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他不好胡乱开口,先试探着问了一句,“这位爷,您这马呢,是好马,可就是不知道脾性怎么样,若是我买回来不服管教,那我不是亏了吗?这样吧,您这匹马想多少银子卖给我,您说出来,我心里也好有个底不是。”
  冯夜白握握沉央的手,闲闲道,“这匹马可跟了我不少年了,要不是实在等不及用钱,我也舍不得卖它,我看掌柜的也是个识货的,这样吧,五百两银子卖给你,过后等府里下人把钱送过来了,我再来赎它可好?”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他也表现得不慌不忙,若是真表现得急着出手,他一定会借机使劲儿往下压价,好东西谁都爱,看得出这掌柜的事真的看上这匹马了,他说过后再来赎的时候掌柜的脸一下就白了,想是舍不得,正他也正好抓着他这一处弱点,这个时候要是再往上抬抬价格,他怕是也能舍得出去。
  沉央不懂中间的这些利益勾缠,她见那掌柜的犹豫,以为是嫌太贵,怕人家反悔,拿指尖抠抠冯夜白手心,想让他别那么狮子大开口,冯夜白一用劲儿把她的手死死扣住,一脸的风轻云淡,不急不躁的喝着茶,他这样儿,表现得一点儿也不像急用钱的人,这样反叫那掌柜的心里直打鼓。
  外面的追兵再有一会儿就该追过来了,其实冯夜白心里比这掌柜的还急,可他耐得住性子,心里越慌就表现得越是镇静,最后那掌柜的终于熬不住了,一咬牙一跺脚,狠狠心道,“成,就这么说定了,五百两,我这就给您取银子去。”
  掌柜的也是怕他反悔,自己去拿银票,又马上去叫店里的伙计去牵马,反正马都是他的了,他得好好儿栓起来,想反悔,可没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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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八章大人若是喜欢的话
  两人在成衣铺子里换了衣裳,从头到尾的重新打扮了,又托掌柜的给他们找了辆马车,才刚上马车,出了门儿没走几步就看见了那群闻着味儿追过来的禁军。
  他们追到这儿,人突然就不见了,别说人了,连马都看不见,集市上人多,他们就是被绊住了脚的一会儿工夫,人就凭空消失了?怎么想都不对劲儿,可要是搜的话,这地方人多眼杂的,皇帝又命令不准张扬,怕把冯夜白逼急了,把他弑父篡位的事说出去,他们这些手底下做事的人也为难,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事,还得束手束脚,这份儿差也不好当啊。
  正巧前边儿缓缓驶来一辆马车,乌央乌央的人群里异常显眼,这样看来就有点儿奇怪了,甭管怎么说,总归是找到一点儿可疑的地方,他们身上穿着黄马甲,是皇城里的人,当皇差的,往大路中间一拦,车夫“吁”一声把马勒停,拱手问道,“几位军爷,您这是。。。。。。”
  “车上坐的是什么人?”
  “回军爷的话,车上坐的是我们家公子还有夫人。”
  公子和夫人?那不也是一男一女吗?冯夜白那么聪明的人,没准儿弃马想了别的法子要从他们眼皮子底下逃脱也不一定,领头的用剑鞘挑开车帘往里看,才掀开一角,里头“啊――”的一声传出女人刺耳的尖叫,接着一个男人掀开车帘钻出来,还没看清人呢就破口大骂,“哪个不长眼的,敢拦爷的马车,知不知道爷是谁,活腻歪了不成?”
  话音刚落,脖子上赫然多出一把刀来,寒森森贴着男人的脖颈,“是活腻歪了,要不然也不能被指派下来干这种活儿,可临死之前我还想拉个垫背的。”
  男人愣住了,睁开眼,看见面前的黄马甲,吓得腿肚子都直打摆,“军。。。。。。军军军爷,小。。。。。。小的有眼无珠,冲撞了军爷,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我一般见识。”
  要说方才还抱着希望里头藏着的就是冯夜白和卫沉央,那这会儿,心里头唯一的一点希冀算是破灭了,马车里也是一男一女,可男的是个怂包,跟冯夜白差着十万八千里,领头的拿刀拍拍他脸颊,语含不屑,“下次看清了再说话,爷今天没心情杀人,否则,你这条小命就没了,爷问你,你有没有看见什么奇怪的人?也是一男一女,骑着马,男的应该还受了重伤,行色匆匆那种,见过没有?”
  “没见过。”话回的太快,反而叫人疑心他说谎,那把刀原本都要收回去了,显然是不满意他的回答,刀又挪到他胸口,“好好说话,我再问你一遍,有没有见过?”
  男人摇摇头,快哭出来,“小的一直坐在马车里,谁没事儿往外看呢,您说的人,小的真的没见过。”
  吓成这样,说辞还是一成不变,想来应该不是撒谎,领头的收了刀,眼睛往车厢里瞥了眼,“里面的是什么人?”
  “里面坐的是内人。”男人整整松垮垮的领子,露出胸口大大小小几个吻痕,涎皮涎脸的笑着,“大人若是喜欢的话,我叫内人出来陪陪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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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九章女人跟了你就好好对人家
  找不到人命都活不了还玩儿女人?领头的鼻子里哼一声,用剑鞘捅捅男人胸口,“女人既然跟了你就好好儿对人家,连自己的女人都能让,整个一怂包!”
  男人一个劲儿的点头说是,“大人您说的对,我就是一怂包,我就是一怂包,大人教训的是,小的以后一定改,一定改,那这人您还要。。。。。。。”
  “要你奶奶!滚滚滚,赶紧滚,再不滚老子阉了你!”
  男人一叠声说是,“我滚,我滚。”钻回车厢之后,马车缓缓驶离了,领头的那个冲着马车驶离的方向啐了口,“妈的,真他娘的晦气,碰上这么个怂包软蛋,走,继续找!”
  马车越走越远,驶到了镇子边上的时候,车上被扔下来两个人,就是方才的那一男一女,男人一面躬身往下退,一面搓着手求饶,“您放心,你放心,我一定守口如瓶,我这个人嘴巴很严的,是绝对不会说漏嘴的。”
  马车上原本就装了四个人,冯夜白就怕他们会搜马车,所以提前预备了两个人在车上,也幸亏这个男人足够机灵,否则他们要是真的掀开车帘往里看的话,那就刚好被抓个正着。
  沉央攀着冯夜白的手臂替他们求情,“怎么说他们也帮了我们的大忙,就放了他们吧。”
  那女人泣不成声,跪在冯夜白腿边一个劲儿求饶,冯夜白是习惯斩草除根的,万一他们回去就把他给卖了,等于又给自己埋下了祸根,得不偿失。
  “咱们还得赶路呢,就别为难他们了,反正已经走出这么远了,他们就算是反应过来想要追,也还得要一阵子,咱们也快到了,干脆就放了他们吧。”
  沉央说的也不无不对,跟这两个没用的卒子浪费时间还不如趁这点儿时间多赶点儿路呢,冯夜白闭闭眼,不耐烦的把女人也扔了下去,催促车夫赶车。
  车夫收了钱,一百两银子,是他不吃不喝一辈子的收入,他家里还有老老小小的好几口子要养活,为了这笔钱就算是担点儿风险也值了。
  车上少了两个人,马车跑起来就更快了,沉央那会儿在成衣铺子里的时候就看出来冯夜白的还是那个口裂开了,换衣服的时候,他整个里衣都被血给浸透了,山庄那位大夫给的药也不剩下多少了,正好趁着在马车上的时候,她替他把衣裳解开了开始上药,指尖轻轻推开,因为没喝汤药,所以药效不如第一次的时候炽烈,涂在身上冰凉凉,这回倒是挺安生的,没出什么乱子。
  冯夜白光裸着后背,结痂的伤口狰狞的爬满他整个后背,模样看着甚为骇人,沉央心头如遭重击,忍着泪给他上完药,挑开帘子一看,外面是全然陌生的风景,她叫冯夜白来看,耳边听他轻轻一叹道,“咱们到泰州了。”
  路上不过走了两三个时辰,他们是昨晚上从魏极的山庄离开的,到泰州的时候正好太阳落山,泰州是历代皇陵所在,皇帝估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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