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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5731-八百万种死法:一人一个活法-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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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喝了,我真的不想再喝了。我这样很好。    
    我在吧台上留了一美元,将其余的零钱收起,然后回家。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时,我没想进去。我当然没有要停下来喝一杯的欲望。    
    此时,较早一期的《新闻》报应该已经出来了。我要走到街角去买吗?    
    不,去它的吧。    
    我在前台停了下来。没有留言。是雅各布当班,他正懒洋洋地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玩填字游戏。    
    我说:“嗨,雅各布,谢谢你那天晚上帮的忙。帮我打那个电话。”    
    “哦,没什么,”他说。    
    “不,是帮了大忙,”我说,“我真的很感激。”    
    我上楼准备就寝。我疲惫不堪,气喘吁吁。有一会儿,就在入睡前的一刻,我又一次体验到那种古怪的失落感。但我到底失落了什么?    
    七天,你戒了七天酒,以及大半个第八天,然后你失去了它们。它们没有了。    
    8    
    第二天早晨,我买了《新闻》报。一桩新暴行已将金·达基嫩挤出了头版。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一名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年轻住院外科医生在河边大道遭抢后被枪杀。他并未反抗,但抢匪却毫无理由地射杀了他。死者妻子有孕在身,将在二月临盆。    
    妓女惨死案已经移到里面的版面。报道的东西没有超出前一天晚上我从德金那儿听到的内容。    
    我在外面走了很久。中午,我去了一趟基督教青年会,但心绪不宁,便在自我表述时离开了。在百老汇熟食店,我买了一个熏牛肉三明治,并喝了一杯黑啤酒。我在晚餐时又喝了一杯啤酒。八点半,我回到圣保罗教堂,在附近绕了一圈,没去那个地下室会议室便回旅馆了。我迫使自己待在房里。我想喝酒,但我已经喝了两杯啤酒,并且决定每天的定量为两杯酒。只要没超过那个限额,我想就不会惹麻烦。无论是在早晨喝,还是在睡前喝,无论是在房里喝,还是在酒吧喝,无论是独酌,还是群饮,都未尝不可。    
    第二天是星期三,我起得很晚,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一顿延迟的早餐。我走到市图书馆,在那儿待了两个小时,然后在布赖恩特公园闲坐,直到毒品贩子让我神经紧张为止。他们已经完全把公园变成了他们的领地,在他们看来,只有潜在的买主才会劳神到这里来,所以不断地有人过来兜售兴奋剂、镇定剂、大麻、迷幻药,和上帝才知道的一些玩意,让你连张报纸都看不成。    
    我当晚去了八点半的聚会。聚会常客米尔德丽德宣布那天是她戒酒十一年纪念日,赢得一阵掌声。她说自己并无秘诀,只是戒一天算一天。    
    我心想,如果我睡前不喝酒,就会戒掉一天酒。我觉得,无论如何,我要做到这一点。然而,我会后径直去了波莉酒吧,一连喝了两杯酒。我和一个家伙展开热烈讨论,他执意给我买第三杯酒,但我让酒保换成可乐。我对自己很是满意,知道自己的极限,坚持住。    
    星期四,我晚餐时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去参加聚会。休息时,我离开那里。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停留,但不知怎么硬是没有点酒,之后匆匆离开。我心神不宁,在法雷尔酒吧和波莉酒吧进进出出,但都没点酒。离波莉酒吧不远的酒铺仍在营业。我买了丹特波本酒带回旅馆。    
    我先冲澡,准备上床。然后,我打开酒瓶,往杯子里倒了大约两盎司酒,喝完后入睡。


《八百万种死法》 第二部分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4)

    星期五一起床,我又喝了两盎司酒。我确实感到酒力,十分舒畅。整个白天我没再喝酒。就寝时,我又喝了一杯,之后倒头便睡。    
    星期六醒来时,我头脑清醒,没有喝酒的欲望。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能这么成功地控制酒瘾。我甚至想去参加聚会,与大家分享我的秘密,但我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反应。会心的表情,会心的笑。清醒者自以为是的样子。此外,能控制酒量并不意味着我就应向他人推荐这种方法。    
    上床前,我喝了两杯。几乎没有感觉,但星期天早晨醒来我觉得有点晕,于是慷慨地给自己灌了一杯醒脑酒,来开始新的一天。效果不错。看完报纸,我查了一下聚会记录,发现下午在格林威治村有一个聚会。我乘地铁到那里。聚会者几乎都是同性恋者。休息时我溜之大吉。    
    回到旅馆,我打了一个盹。晚饭后,我看完报,决定喝第二杯酒。我往酒杯里倒了两、三盎司波本酒并一饮而尽。我坐下,想再看一会儿报纸,但总是不能集中精神。我想再喝一杯酒,但又提醒自己当天的两杯已经喝完。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早晨喝酒已是十二小时之前,这比我前一天晚上喝过后到今早那杯之间的时间还长。所以,早晨那杯酒早已从我体内散去,或许不该算作今天定额中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睡觉前我有权再喝一杯。    
    我很高兴自己能够悟到这一点,决定好好喝上一杯以犒赏自己的洞察力。我满满地倒上一杯酒,酒面离杯口不到半寸,然后细细品尝,拿着酒坐在椅中的样子就像俊男广告里的模特。我很理智,知道重要的是饮酒的杯数,而不是每杯的量,然后又突然想到我欺骗了自己。我的第一杯酒——如果算是第一杯酒的话——没有几滴。某种意义上说,我还亏欠自己大约四盎司的波本酒。    
    我倒了估计四盎司的酒,一口干了。    
    我愉快地注意到,酒对我并没特别影响。我当然没醉。事实上,长久以来我的感觉从未如此好过。老实说,好得都让我无法待在房中。我要出去,找一个适宜的地方,喝杯可乐或咖啡。不喝酒,因为首先我不想再喝,同样重要的是,我已经把今天的两杯喝完了。    
    我在波莉酒吧喝了可乐。在第九大道一个叫“小孩手套”的同性恋酒吧喝了一杯姜汁汽水。有些顾客看来有些眼熟,我想他们下午可能也参加了格林威治村的聚会。    
    往市区方向再走一个街区,我又有所发现。现在我已经一连几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我整整一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一个证明吗。妈的,如果我能将自己的饮酒量控制在一天两杯,那就证明我没必要把自己的饮酒量限制在两杯。我过去存在酗酒问题,我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显然我已经超越了人生的那一阶段。    
    所以,尽管我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我想,我当然可以再喝上一杯。而且如果我确实想再来一杯,那干嘛不喝呢?    
    我走进酒吧,要了双份波本,不加冰。我记得酒保有个闪亮的光头,还记得他给我倒酒,也记得我举起了酒杯。    
    那是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    
    9    
    我突然醒来,意识骤然恢复轰鸣而至。我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那是第一个打击。第二个随后便到,我发现此时是星期三。星期天晚上举起第三杯酒后,我便什么都不记得了。    
    几年来我偶尔会失去记忆。有时忘掉的是入睡前的半小时,有时是好几个小时。    
    但我从未忘掉整整两天发生的一切。    
    他们不让我走。我是前一天夜里被送来的,他们想把我彻底隔离五天戒酒。    
    一位实习医生说:“酒力在你体内还没散去。你出院不到五分钟,就会绕过街角去喝酒。”    
    “不,我不会。”    
    “两周前你才在这儿接受完戒酒治疗。医院有你的记录。我们才帮你清除酒精,结果你坚持了多久?”    
    我没吭声。    
    “你知道昨晚怎么被送到这儿来的吗?你浑身痉挛,抽搐个不停。过去发作过吗?”    
    “没有。”    
    “嗯,你还会发作的。如果继续喝下去,你肯定会再发作的。不是每次都会这样,但早晚会的。你早晚会死在这上头。除非你先死于别的原因。”    
    “闭嘴。”    
    他抓住我的肩膀。“不,我才不闭嘴呢,”他说,“我他妈为什么要闭嘴?我不能既礼貌周全、顾及你的感受,同时又阻止你胡说八道。看着我,听我说。你是一个酒鬼。如果你再喝,就会死路一条。”    
    我沉默不语。    
    他已经规划好了。我得隔离戒酒十天。然后去史密瑟康复中心进行二十八天的治疗。当他得知我没有医疗保险,也没有接受康复治疗所需的两千美元时,他就放弃了后面的那个计划。但他仍旧坚持让我在戒酒病房住上五天。    
    “我不用留下,”我说,“我不喝酒了。”    
    “每个人都会这么说。”    
    “我是说真的。如果我不同意留下,你就不能强迫我。你必须让我出院。”    
    “如果你这样出院的话,你就违反了‘美国医学学会’的规定,违背医嘱。”    
    “那我也要出院。”    
    有那么一会儿,他看上去很生气。之后,他耸耸肩。“随便你,”他轻松地说,“下一次你就会听医生的话了。”    
    “不会有下一次了。”    
    “哦,肯定会有下一次的,好吧,”他说,“除非你栽倒在地的时候离另一家医院更近,或在被送到这儿之前就死了。”    
    他们还给我的衣服脏得一塌糊涂,因为我在街上滚过,衬衫和外套上还有斑斑血迹。他们把我送来时我头上的伤口在流血,他们给我缝了几针。我显然是在抽搐时伤到了头部,要不就是在此前的奇遇中挂了彩。    
    我身上有足够的现金付医疗费。这倒是一个小小的奇迹。    
    早晨下过雨,街道仍旧很湿。我站在人行道上,信心开始慢慢流失。街道对面就有一个酒吧。我口袋里的钱足够买一杯酒,我知道,它会使我感觉好一些。    
    相反,我回到旅馆。我鼓足勇气才走到前台去接收我的邮件和留言,就像我做了什么可耻的事,应该向前台服务员致以深切歉意似的。最糟的是我根本不知道在我失忆期间都做过什么。


《八百万种死法》 第二部分应招女郎被剁成肉酱(5)

    服务员的表情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也许在我失忆的那段时间里主要待在房中孤独地喝酒。也许从星期天晚上起我就没回旅馆。    
    上楼后,我排除了第二个可能性。显然,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某个时间我回来过,因为我已把那瓶丹特波本酒喝光,五斗橱上还有半瓶占边威士忌放在空空的波本酒瓶旁边。瓶上的标签显示它是从第八大道的一个酒铺买来的。    
    我暗想,好吧,这是第一个考验。你是喝,还是不喝。    
    我把剩下的酒倒进水槽,冲净两个酒瓶,然后将它们扔进垃圾桶。    
    邮件全是垃圾邮件。我把它们统统扔掉,然后查看我的留言。安妮塔星期一早晨来过电话。某个叫吉姆·费伯的人星期二晚上来过电话并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还有钱斯分别在昨晚和今早来过电话。    
    我冲了很长时间的澡,仔细地刮了脸,换上干净的衣服。我把从医院穿回的衬衫、袜子和内衣裤扔掉,把西服放在一边。或许干洗店能把它洗干净。我拿起留言,重新检查一遍。    
    我的前妻安妮塔。钱斯,那个杀死金·达基嫩的皮条客。还有个叫费伯的人。我根本不认识名叫费伯的人,除非他是我醉酒后乱逛时遇到的酒鬼。    
    我把写着他的电话的纸条撕掉,考虑是下楼去打电话,还是拨给旅馆总机转接外线。如果没把那半瓶酒倒掉,我现在可以喝上一杯。结果,我下楼到电话间给安妮塔打电话。    
    这场谈话有些怪。同平时一样,我们小心翼翼地保持礼貌。等我们像职业拳击手那样打完第一个回合后,她问我为什么打电话给她。“我只是回你的电话而已,”我说,“很抱歉耽搁了一段时间。”    
    “回我的电话?”    
    “有一个留言说你星期一打过电话。”    
    沉寂片刻后,她说,“马修,我们星期一晚上通过电话。你给我回的电话。你不记得了?”    
    我感到一阵寒意,就像有人用粉笔划过黑板一样。“我当然记得,”我说,“但不知怎么这个纸条又放到了我的信箱里。我以为你又给我打电话了呢。”    
    “没有。”    
    “肯定是留言条掉在地上,然后某个好心的傻瓜把它放回到我的信箱,现在我又收到它,以为这是又一次电话呢。”    
    “肯定是这么回事。”    
    “当然,”我说,“安妮塔,那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时喝了几杯。我的记忆有点模糊。你可以提醒我我们都谈过什么吗,以免我漏掉了什么。”    
    我们谈了给米基矫正牙齿的事,我告诉她采取另外一个方法。我向她保证,记得这部分谈话。还有别的吗?我说我很快会再寄些钱过去,会比不久前寄的钱多一些,给孩子买牙箍的费用不成问题。我对她说那部分我也记得,她说就这些了。当然,我还跟孩子通了话。哦,没错,我对她说。我记得同孩子们说过话。就这些?嗯,这么说我的记忆力还没那么坏,是吧?    
    挂断电话后,我抖得厉害。我坐在那儿竭力回想她所描述的那段对话,但徒劳无功。从我在星期天晚上喝了第三杯酒,到我在医院摆脱宿醉之间的一切都成了空白。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了。    
    我把纸条撕了又撕,将碎片放进衣袋。我看着另一条留言。钱斯留的电话是他联络站的号码。我把电话打到了城北分局。德金不在,但他们把他家的电话号码给了我。    
    他接电话时听上去有些迷糊。“等我一分钟,我点支烟,”他说。等他再拿起话筒时,声音又恢复正常了。“我在看电视,”他说,“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你想到什么了,斯卡德?”    
    “那个皮条客在找我。钱斯。”    
    “怎么找你?”    
    “通过电话。他给我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我打给他。是他的电话联络站。所以他可能就在城里,如果你想让我引他出来——”    
    “我们没在找他。”    
    有一刻我以为自己肯定是在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里跟德金通过话,而谁打给谁我已不记得了。但当他说下去时,我意识到事情并非如此。    
    “我们把他找到警察局问话,”他解释道,“我们发出逮捕令,但他主动上门,还带了一个滑头律师,他本人就很滑头。”    
    “你把他放走了?”    
    “我们他妈的根本没有理由扣留他。他从估计的死亡时间前六小时,到那之后的七、八个小时都有不在场证明。这证明看上去无懈可击,我们还找不出破绽。帮查尔斯·琼斯登记入住旅馆的服务员说不出他的相貌。我是指他都无法肯定那个人是黑是白。他隐约觉得那是个白人。你怎能把这些材料交给地方法院检查官呢?”    
    “他可以雇人帮他租那个房间。那些大旅馆根本不注意进出的都是什么人。”    
    “你说得对。他可以雇人帮他租房间。他也可以雇人杀她。”    
    “你想他是这么干的?”    
    “我可不是雇来想的。我知道我们治不了那个婊子养的。”    
    我想了一下,“他为什么打电话给我?”    
    “我怎么知道?”    
    “他知道是我把你们引向他的吗?”    
    “我可没露口风。”    
    “那他想找我干什么?”    
    “你干嘛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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