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珠的远方-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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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走了,店里的那些唐卡怎么办?还有另一个男人怎么办?还有自己的家怎么办?虽然天下了雨,可是还是有很多人在看着他们呢。
吉玛对达娃说,你放手,你放手,我不能跟你走。
达娃仍然不放手,也不想说话了,只是使着劲儿让吉玛跟他走,也不是使出全身的力量。说真的,达娃是希望吉玛能不用他自己用力气,就跟着他走的。虽然那个时候他有点儿失去了理智,可他又觉得自己从始至终都是清醒的。他不能太强求。达娃和吉玛之间,就好像一个神控制了他们。
达娃的月亮(4)
达娃松开了吉玛,自己一个人在雨中走了。
这一次,达娃要去更远的地方,来忘记吉玛,也忘记自己。他上路了,一路上有阳光和月光的日子里,他变成了一个流浪汉。他身上的衣服破了,有好心的女人为他缝补,他想要吃东西的时候,也有好心的人为他送上吃的。也有多情的女人喜欢高大的达娃,愿意和他睡觉,那样的女人让达娃会想吉玛,因此逃得像风一样快。逃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想着吉玛,他的眼泪会难过地流下来,就像还没有来得及说的千言万语落在地面上。以前,达娃是不知眼泪是什么的男人。
要走多远的路,才能忘记吉玛呢?要吃过多少苦,才能忘记爱情的味道?有很多次他又想要回到拉萨,甚至想着要和吉玛和她的男人好好谈一谈,但他又觉得这是不现实的。他走过的那些新的路使他也想要让吉玛过上平静的日子,不想再打扰吉玛。走吧,走路吧,只有不断地走路才能告诉过去。达娃明显地瘦了下来,因为瘦,他的个子也好像不如以前高了。因为瘦,似乎那野地里的风吹过来,似乎也可以穿透胸膛了。
路上的石头被六神无主,心里失去了目标的达娃用脚踢过了,路旁边的树被难过时的达娃当成吉玛抱过了,那些像野兔和四脚蛇一样的小动物,也被装成开心的样子的达娃追逐过了。达娃有时候会想起自己杀死过的那些羊,再想得远一点儿,他觉得自己是在现实中生活过的人,可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走吧,走吧。一个声音老是这么对他说,催促着他走路。
达娃走过了很多地方,他的头发长了,胡子乱了。他在湖水中照见了自己的影子,又从那清清的湖水中看到远一些的,射在湖水中的山的影子。不知为什么,达娃觉得死去是一个好办法。想到死的时候他又觉得自己不该这么脆弱,因为他的心里虽然痛苦,可是想着吉玛的时候也有幸福的时候。所有的伤害与烦恼,都是由自己的心生出来的,可是该如何让自己一颗心才能平静下来呢?达娃想,不管自己是多么的爱着吉玛,那样一个并不能爱自己的女人,也是不再值得想念的。这么想的时候,他就开心一些,但那样的开心只一会儿就又会让他更难过。
有一天,达娃来到了一个雪山环绕的地方。这时他已走了三年的路,也可以说,因为在走路的过程中,那些路上的风景迷了他的心,使已经忘记了自己回去的路。不过,他心中的吉玛还是吉玛,他想忘也忘不了。不仅忘不了,他还觉得自己走过的那些路,路上的那些风景,他爱着的吉玛也都走过和看过了。
达娃来到的那个地方,没有村庄,没有牛羊,只有高大的雪山,和满地的石头,在那蓝色的天空下面。达娃也不知道那个地方是什么地方,不过,他觉自己太累了,想要在地面上躺上一会儿儿。达娃躺了下来,感觉中雪山变得更高了,好像高高的山一直在生长,恨不得变一对翅膀飞起来。天也变得更蓝了,蓝得达娃的眼睛都闭不上。达娃勉强让自己闭上了眼睛,可是他又觉得吉玛像月亮一样升到了天上。
达娃特别想吸一鼻子烟沫儿。可是鼻烟壶早就空了,丢了,达娃抽动着鼻子,仿佛把整个天空都当成鼻烟壶了,他是想要吸一鼻子,让脑壳和心都被那烟沫儿麻酥酥地醉一下,曾经,他在想着吉玛的时候整个儿吉玛就好像被他吸进了自己的鼻子里了。酒袋子呢,也早就空了,达娃咽了一口唾液,想起过去喝过的青稞酒,啤酒,还有那像火一样烈的白酒,那被咽下的唾液勾起了他对酒的瘾。曾经,在他想着吉玛想得难过或者想得高兴儿的时候,吉玛就好像变成酒被他喝下去了。达娃的那双用牛皮做成的靴子,也已经磨破了,脚趾头露在了外面,沾满了尘土。
夜晚来了,达娃才真正安静下来,闭上了眼睛。
在那个陌生地,达娃躺在地上过了很久,天渐渐的暗淡下来。空气渐渐冷了下来,一轮像玉一样的月亮升起来了。达娃身上的衣服又破又少,肚子里也没有食物,他感到天和地好像变成了旋转的莲花,把他轻轻地包裹住了,而他则变成了一个婴儿。有一段时间达娃感到自己的身体从地面上升起来,变成一股蓝色的烟雾,奔向了天空中的月亮,在月亮可以照见的思念中,吉玛是属于达娃的。后来,达娃沉沉地睡着了,他是在睡眠中死去的。
达娃的月亮(5)
在死去的那段活着正在做着的梦里,那梦像丝一样细,达娃就站在了那丝一样的梦里,准备找个有人烟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不过达娃的梦里很快就有一扇门,那门正在被人慢慢地关上。达娃似乎清楚那门关上了,他就有可能再也没法受苦了。可是他在那个时候,还在想着吉玛的模样,不过,吉玛像月亮一样隐身到云层后面,达娃他再也看不见了。
2007年2月于武汉
第四部分
赛马的彩注(1)
“我又来了。”个头不高的昂仁拖着长长的腔调儿说,“我想让龙娜泽多看上我一眼,所以我又来了。”
昂仁的脸上带着笑容,笑的时候露了他那洁白又整齐的牙齿。
年龄也不过十八九岁的龙娜泽多少也是有一些清楚昂仁对自己的心思了,不过,她嫌昂仁的个头矮了点儿,长得也不够是自己心中所想的模样。
昂仁向守店的龙娜泽要了瓶啤酒,喝了几口酒,又继续和龙娜泽说话。
“龙娜泽就在我眼前,可我离开的时候,龙娜泽就在我心里!唉,谁让龙娜泽长得那么漂亮呢,我想把她的漂亮带回去。”
昂仁装成是对另一个人说龙娜泽的样子,却是在说给龙娜泽听。商店里除了龙娜泽就再也没有一个叫龙娜泽的人了。
于是龙娜泽忍不住笑着问他:“求求你别这样说话好吗?另外,一个人长的样子,另一个人怎么能带走呢?”
昂仁晃晃喝了一半的酒瓶子,用商量的口谓说:“你看,等我喝光了啤酒,用空空的酒瓶子来装你怎么样?”
龙娜泽装成生气的样子说:“‘你’是谁,‘龙娜泽’又是谁呢?”
“你就是龙娜泽,龙娜泽就是你啊。”昂仁眨眨不大的眼睛说,“不用酒瓶子了,我用我的眼睛给你拍张照片,把你的影子留在我心里,这样你该同意了吧?”
龙娜泽被昂仁逗得忍不住笑了。
昂仁是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县里工作的,有一回下乡他经过皮村,在村长吉桑家里落了落脚,见到了龙娜泽,当下便喜欢上了。
县城离皮村有五公里路程,自从见到了龙娜泽,昂仁便三天两头儿骑着自行车来皮村。走到了,便在龙娜泽看守的商店里买上一瓶啤酒喝,顺便和龙娜泽说一些俏皮的话儿。
比起一般的女人来,龙娜泽也显得太高了点儿,个头足足有一米七。比起漂亮的女人来,龙娜泽也长得太漂亮了点儿,总之,昂仁见到了龙娜泽之后便觉得没有再漂亮的女人可以和龙娜泽相比了。要是允许他夸张一点,他觉得自己在电视里和在西藏见过的所有的漂亮女人加起来抵不过一个龙娜泽。龙娜泽的美赛过了地面上最美的花儿,和天上最亮的星星。不过在别人的眼里,个头又小的他,而且又相貌平平,都会觉得他们两个人太不相配了。不过,昂仁是个大学生,而且是在县政府工作,这个条件也是一般的小伙子比不上的。
昂仁的个头不到一米六,显得比一般的男人还要矮,不过,有很多次昂仁踮起脚尖和站在店铺里头的龙娜泽说话,做他的思想工作,他说:“画眉鸟的个头虽然不大,可是叫得好听;兔子的腿虽然不长,可是一样可以翻过高山。”
虽然龙娜泽不见得喜欢昂仁,可也不会讨厌他。
昂仁喜欢对着龙娜泽笑,因为人长得黑,笑的时候牙齿就显得特别白,白白的牙齿让龙娜泽觉得昂仁的嘴唇是红的,红得有点儿冒甜味儿。
昂仁让龙娜泽说自己哪儿长得好看,龙娜泽就说他的嘴唇长得还可以。
昂仁望着龙娜泽那花瓣儿一样的嘴唇上,便想用自己的嘴巴在龙娜泽的小嘴上盖个印儿。
昂仁笑着对龙娜泽说:“我给你商量个事儿好不好?”
“你说吧。”
“我怕别人听见了,我想小声在你的耳根边说。”说着昂仁便走到龙娜泽的身边,把嘴巴凑到龙娜泽的耳边说,“我来告诉你一个密秘,有一个叫昂仁的,他想和你亲个嘴,不知你同意不同意?”
龙娜泽用手马上把自己的嘴巴捂上了,她笑了向后退了一步说:“有个叫龙娜泽的对我说了,她说不同意。”
“可是那个叫昂仁的说,他早晚是要亲到的,因此再有劳你给个答复,现在亲行不行!”
“有劳你让那个叫昂仁的趁早死了那份心。”
“话儿捎到了,昂仁的听了很难过。”
姑娘长大了总要考虑嫁一个人,龙娜泽的阿爸吉桑在醉酒后对人们说,他要在赛马节那一天把龙娜泽当作彩注,许配给赛马场最优秀的骑手。
赛马的彩注(2)
昂仁知道了这个消息很着急,因为他不会骑马。
说起来,龙娜泽的阿爸桑吉也是喜欢幽默有趣的昂仁的,可是他觉得自己的女儿太漂亮了,应该找一个像格萨尔王一样长得高大又有本事的男人。不过自从女儿出生之后,吉桑还没有发现有一个可以配得上自己女儿的男人。
龙娜泽成为赛马节上的彩注的事儿,像风一样传遍了西藏很多个地方。那些未婚的男子们有的亲眼见了龙娜泽,有的听人说了龙娜泽的美貌,便格外地认真练习骑马与射箭了,他们谁都想在赛马场上大显身手,娶上漂亮的龙娜泽当妻子。即使那些有妻子的男人,也想要在赛马场上中彩,只不过他们把自己的这种想法在开玩笑的时候说给女人听,耳朵差点没被女人拧掉了。
昂仁找过吉桑,希望他能改变主意,说到最后,昂仁说,如果吉桑要是坚持的话,他就带上龙娜泽远走高飞。可是吉桑说出的话就像一盆水泼在地上,哪里能收得回。吉桑让昂仁参加赛马,如果要是他能获胜,他情愿把龙娜泽嫁给他。
昂仁从小生活的拉萨市里,从来没有骑过马,可是为了参赛他还是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匹像雪一样的白马。
那匹马的身条子很长,长过了很多马,个头儿很高,高过了很多马,马的四只蹄子就像金子和银子打制成的,而且那匹白马身上还能散发出一种好闻的味道,那味儿让闻到的人都会爱上它。那马太好看了,昂仁相信有十个少女看了,就会有十个少女想要嫁给它。
昂仁为那匹白马起名叫“追云”。
县政府没有养马的地方,“追云”就养在龙娜泽的家里。龙娜泽第一次看到“追云”,立马就爱上了,她想着昂仁要是生得像这匹白马就好了。
吉桑看到“追云”那匹马,当下也很喜欢,便问昂仁从哪里买到的这匹宝马。
昂仁说:“我啊,在梦里梦到三座山,三座大山之外,有一个长着香草的地方,我花了三天天的时间去寻找,结果就找见了这匹马。”
“我愿意这么相信你。”吉桑说,“这吃草长大的马啊,真是一匹好马!”
把马养在龙娜泽的家中,不是昂仁找不到更好的地方,而是他想多和龙娜泽接触。他得知吉桑是擅长骑射的,便买了许多礼物请他教自己。吉桑特别喜欢那匹马,便同意了。
虽然知道人们对他的身高与长相有着偏见,不过自从他喜欢上了龙娜泽,他在心里却觉得自己的个子长高了,相貌也变得更加英俊了。在他得到“追云”之后,对于赛马获胜也有了信心。不过,昂仁第一次骑马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而且还摔伤了腿。等腿伤好了之后,赛马节眼看着就到了。
昂仁用最后的几天,终于算是在马背上坐稳,可以骑着马小跑了。可是赛马的人要在马背上射箭,甚至在马背上倒立,从马背上伏下身子用手捞地上的哈达,这对于昂仁来说就太困难了。
“我又来了。”昂仁从马背上跳下来,在商店门口对龙娜泽说,“我带着我的‘追云’来了。”
“我看到了。”龙娜泽用怜惜的目光看着昂仁说,“你的腿还没有完全好,我看赛马你就不用参加了。”
“要是赛场上没有我的身影,你的心会不会空落落的,就像那被风歇着的经幡呢?要是你愿意跟着我离开这个地方,我想我是不想参加这次赛马的。”
“要是赛马场上没有你的身影,就没有‘追云’的身影了。在我昨天晚上的梦里,我梦见‘追云’路得像风一样快。我想,要是你一个人骑着‘追云’离开咱们这个地方,我想我是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是吗?为了我心爱的龙娜泽,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出现在赛马场上的,你就等着瞧吧,我会是跑得最快的那个骑手。”
昂仁说完话就又要去练习骑马了。
“追云”真是一匹好马,和别的马比起来,它更爱扬脖子、打立站。在马背上的昂仁依然不能放松,总是担心会摔下来。昂仁在马背上总是找不着感觉。虽说吉桑教给他骑马射箭的办法,可人几乎一次都没有在马背上射中过目标。因为马的个头太高了,昂仁的手臂又太短,在马背上拾哈达的操练就免了。吉桑说,在比赛的时候,像在马背上倒立,拾地上的哈达这样的活动赛马时是不主张的,因为太危险了,但是在这方面表现出色的人,评委也会考虑给加分。
赛马的彩注(3)
赛马场在一个山坡下,山坡的四周是棕色的,也有彩色的高山,高山围成的一个大圈里,有县城,有田野,有草场,有田野,也有路与河流。赛马节的前几天天就有很多人从四面八方陆继聚集在山坡周围,搭起了一顶顶花色各异的帐篷,到了赛马节那天,那片原野变成了一个帐篷搭成的城市,一眼望不到边了。
骑手们穿着黄的蓝的黑的各色节日的盛状,骑着矫健的马儿聚集在山坡下,那些马儿的尾巴上都用彩带扎了起来,微微上翘,马身上挂着金色的银色的铃铛,马走动的时候发出“哗哗”声响。一百多名骑手聚集在一起,听完赛场主持人读完比赛规则,骑手门表演式的试跑了一下,一切准备就绪。
当所有的参赛者都抵达起点,稍事休整后,主持人一挥令旗,一百多匹马踏出潮水样的蹄声,大地都颤动起来。
只有一匹马最先到达终点。
最先到达终点的那个人会是谁呢?
几万人都盯着赛马场上的骑手。
昂仁的‘追云’跑得最快。
追云的四蹄有力地踏在地面,风声嗖嗖地从昂仁的耳边刮过,快得像人的眼神。昂仁觉得自己几乎就要腾空飞起来了。
昂仁和他的‘追云’是第一个跑到终点的。
昂仁的每一枝箭都射中了靶心。
昂仁是中彩注的人。可是昂仁都没有想到,谁都没有想到,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