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涅磐-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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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贞操观,并不意味着让女人去随意作爱。女人可以说“我要”,也可以说“我不要”。理想的世界仅仅是: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有不受任何集团的道德约束而自由选择说“要”或者“不要”的权利。
想让一个堕落的女人再现原始的纯洁,是件极难的事情,这需要觉醒了的女人与觉醒了的男人共同努力。
女人们,如果你们的祖先不去偷吃树上的禁果,便永远没有智慧和光明,可你们仍然会相信:这没有智慧与光明的生活才是最好的。但是,感谢夏娃,她吃了果子。我们失去了伊甸园,获得的却是整个世界。
今日中国,到了呼吁夏娃的时代。
我,便是那诱惑你们的毒蛇。
第一编 男女男人何时穿裙子
这个世界上的成年服装被分作两类:男装和女装。亚当和夏娃各找一片叶子遮羞的时候,是没有这种划分的,未来彻底解放的人类,同样不会以性别划分服饰--至少,这符合我对理想世界的向往。
对两性的服装做出明确的规定,便也对两种性别给予了不同的价值评判。
男装的典型代表是西服,女装的典型代表是裙子。前者拘束,后者随意;前者掩盖身体的典线,后者以突出曲线与性感为能事。西服笔挺是男士永远的时髦,可谁都知道,穿着笔挺的西服远离舒适与随意。
传统的男性服装,即使是休闲服,也总是倾向于端庄,男人们在通过着装确定自己规柜、正统的形象,而这形象模式本身,便是对男人的毒害。
处于变革中的中国与世界,男人和女人的服装都向对方靠扰,出现所谓“中性化”潮流。但女人穿男装被视为潇洒,男人穿女装则常被斥为“恶心”。无论中西何等现代的新款时装展示,都是女人们尽展魅力的所在,男装永远只是搭配。男装中性化的进程十分迟缓,最激进的也不过是印上红黄色块的衬衣,或趋向圆滑的领口。西服被认为是最绅士的男性着装,即使在今天,它的全部演化也仅限于细节。而男性化的女装,穿上后足以令人莫辩雌雄了。
色彩学家的研究早已揭示,斑斓的服饰可以缓解紧张的心情,有助于自我放松。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拼搏得累了,再整天被厚重的色彩包裹着,实在需要一点大红与大紫来放松身心了。好在,男人们在服装的色彩上已经有了很大进步。我们是否可以有更大的进步呢?
如果男人穿裙子,他伤害了什么?
苏格兰男人便穿裙子,穿裙子的男人不该仅仅是苏格兰人。
这个男权世界把女人衣服弄得变化万千,实则是为男人欣赏女人、挑选女人准备的。男人穿得千篇一律不会影响其价值,因为他们比赛着赚钱的本领,而女人则被认为需要彼此角逐美丽。把女人装扮得漂亮和性感了,供男人赏玩。需要说明的是,我对两性间的欣赏与愉悦持肯定态度,并认为这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但是,我们需要的是相互欣赏,而不是一种性别对另一性别打着“爱护”名义进行的歧视与奴役。
性感设计的内衣显然格外关注“助性”的作用,如果我们只关怀女人内衣的性感,用来激起男人的性欲求,则助长着男人的性主宰。只有当男人也穿上性感的、款式与选材不断考究的内衣在女人床前展示时,性关系的平等才真正成为可能。
对服装的性别要求,归于社会性别角色,通常又被称为“第三性别特征”,违反了,便会被贬为“不男不女”、“二尾子”。如果男装过于女性化,人们会斥那样的男人是个“假男人”。说男人像女人,远比说女人像男人更具污辱性,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男权社会中。
穿衣戴帽,各有所好。而事实上,个人的偏爱真的能够得到尊重吗?
我的疑问是:为什么男人一定要穿着素净、端庄?为什么男装不能花花绿绿,式样也变化万千?甚至于,既然女人能够穿短裤,为什么男人不能穿连衣裙和吊带装?
服装是文化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作为文化产物,是人为的,可变的。现代理想社会的重要准绳之一便是:不能以文化模式为理由对模式外人士进行干涉与伤害。
有人会反驳说,一个特定历史中的人应该尊重、符合他所处时代的风尚与习俗。但如果一种风尚与习俗是伤害个体的,不是为了个体更好地生存的,我们为什么要尊重它呢?存在主义伦理学认为,每个个人都是至高无上的,都是目的而非手段。
衣服是穿在自己身上的,属于“内政”,别人看着不顺眼、不高兴,也无权干涉。毕竟,我没有强迫你穿我喜欢的衣服,你有什么姿格强迫我穿你喜欢的衣服呢?
服装性别差异的接近消失,通常在两种社会中出现:绝对自由、民主、人本的社会;封闭、压制、轻视个人的社会。前者如原始社会和理想社会,后者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
如果我们不抛弃“外壳”的模式,男性解放便成了套在衣服里的躯体,哪里能够真的自由呢?
什么时候街上走动着仪态万千的穿裙子的男人,人从文化束缚中的自我解放,便算彻底完成了。
第一编 男女服装,浓重的性符号
不论我们多么不愿意承认,服装与性绝对是紧密相连的,甚至可以说,每一件衣服都在提供着性诱惑。
我们从小便被灌输着一种“知识”:服装的产生是为了御寒。我们几乎对此从未提出过质疑,却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原始人最初用几片叶子做成的“衣服”是无法御寒的,而且,与大自然溶为一体的原始人也不需要御寒,只有今天的“文明人”才退化成唯一需要外物把身体包起来的动物。《圣经•;旧约》中的解释更接近本质。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看到对方的裸体,害羞了,便各自找叶子将阴部遮了起来。遮羞的叶子便是最早的“服装”,显然,它们是为了性的目的。但不是像今天的服装为了增加性诱惑,而是为了减少性诱惑。
最早的人类没有性禁忌,更没有所谓“伦理”与“道德”,他们是自然界中自由的性灵,与其它动物相比又没有发情期,或者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处于发情期。如果任由性的自由发展,无疑会演绎成一道最灿烂的性风景。但是,沉入性乐趣中的人类无疑会变得脆弱,面对残酷的自然环境丧失战斗力,甚至使得彼此间为争夺性伴相互仇杀。于是,完全为了降低性诱惑,维护族群的“安定团结”,最早的“遮羞布”产生了。这样,我们才能够解释为什么现今的原始部落中,有限的“遮羞布”总是遮着阴部,显然并非阴部更害怕寒冷,我们同样能够解释,为什么女人遮的部位多一些,因为足以对男人产生性诱惑的女人身体部位更多一些。
然而,欲盖弥彰,只遮住阴部便无异于突出了阴部,“遮羞布”便注定一步步扩大,直至使人成为包裹全身只露出脑袋和手(有时还要戴口罩、面纱和手套)的怪物。人类肌体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也随“布”的扩大而减弱了。
服装是人类这一变态生物发明出来,加速人类变态的恶魔。
性欲是最自然的欲求,被遮起来的结果只能是,它渴望爆发与渲泄的能量反而加大。一千多年前,欧洲男装中出现了阴茎套的设计,正是为了炫耀男性的性器官。所谓曝露癖者(中性的称谓应该是裸恋者),本质上是性压抑无处释放的结果。在天体营普遍存在的国度,这种现象基本已经绝迹。而天体营,正是对服装的反叛,是人类渴望回到自然家园的结果。
由于这种种压抑,“遮羞布”由最初降低性诱惑的功能转变到今天增加性诱惑的功能,几乎是一种必然。雄性和雌性动物之间相互欣赏和诱惑的是对方的真实肉体,而人的肉体被遮起来了,便只能通过服装来进行性诱惑,那些不断更换美服的妙龄女子,至少潜意识里是想捉住男人的目光,不然,何以恋爱中的女人衣服换得最频繁呢?
人类社会对男女两性服装的不同要求,更说明了服装性诱惑功能的本质。
在我们这个男权社会中,女人的服装变化万千,男人的服装再多的品牌也是重复款式上的大同小异。不是男人不喜欢漂亮衣服,而是男人对漂亮衣服的需要不如女人那样强烈。女人通过漂亮衣服增加自身的性感魅力,吸引男人,男人也因为女人的漂亮衣服而对她们另眼相看,作为挑选女人时的一种参考。既然自然的肉体被遮盖起来了,外在的美丽便显得格外重要。时尚的青年女子最害怕在街上撞到一个和自己穿着完全一样的女人,那将使她独特的性感诱惑力至少被分走百分之五十。男权社会的特点,注定是女人以外在的美丽作为资本,而男人则更关心所谓事业的成功。
女人的服装强调突出其性感特征,讲究曲线,裙装是最典型的表现。高跟鞋同样是为了强化身材的性感。而男性服装讲究端庄,体现男性的“厚实”、稳重与成熟,可以成为女人放心的依赖,最典型的代表莫过于西服。
在对性极度敌视的文化下,男女着装的差别趋向于消失,特别是致力于抹煞女性的性别特征,无论款式,还是色彩。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便是如此,举国上下一片绿,或一片蓝,服装更成为毒害人性的一种手段。
不仅仅是禁欲主义者反对女人对美丽服装的追求,一些女权主义者对此也持批评态度。她们认为,女人变化万千的服装是为男人欣赏、挑选女人服务的,因此将女人变成了男人品评的对象,成为男性世界的牺牲品。所以,选美和时装表演,都是女权主义者要反对的。一些女人会反驳说,我们着装并非为了给男人看,而是为了自己觉得漂亮。但显尔易见的是,这个社会关于漂亮的全部标准都是由男人制定的,是服务于男性的审美需求的,所以,不可能存在独立的女人“为自己漂亮”。妇女从男性霸权文化下获得解放,仍路途遥遥。
中性服装的出现其实便是对这种男性霸权的挑战。我们不难发现,所谓中性服装更多的是女性服装的男性化,而极少男性服装的女性化。至少在客观上,女人通过中性服装宣告:我也可以有阳刚之气,我也可以不必强调女性的性特征,我也可以作一个“潇洒”的人。可叹的是,男权的强大使得着装男性化的女人再次成为男性的性别审美对象,男人们觉得,女人穿中性化的着装别有一番魅力,甚至更为性感!身材苗条的妙龄女郎穿紧身短裤上街,绝对让男人们私下里流口水。
反之,如果一个男人着装过于女性化,甚至穿裙子,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会蔑视他,甚至怀疑他的性倾向是否有问题。这完全是因为:这些男人给男性社会“丢了脸”,他们自己否定了男性权威,便也对其他男人的权威构成挑战。最可悲的是,女人们也早被这个文化毒害成无条件推崇男性权威的种族,所以,她们也会蔑视着女装的男人。可我们要反问:如果男人穿裙子,他到底伤害了什么?到底于他的人格、品质、才气有什么必然的损害?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文化的偏执。
但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否定,色彩斑斓、款式万千的服装确实为这个世界增加了一道风景。
美和性是不可分的,拒绝性,便也会拒绝了美。
作为一个热衷于男性解放理论建设的人,我不能不想:女性解放最后一步也许是,男人也获得解放。
只有当男人的服装也变得色彩斑斓、款式万千之际,女人才能够不再成为唯一被动的性别审美对象。
时装界对泳装和内衣的热情加骤,是服装性诱惑功能的又一明证。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将通常遮掩得严严实实的肉体尽可能多地曝露出来。五十年的女性泳装为裙式,后来越穿越短,进入九八年裙式泳装再度热销,服装时尚的复归,实则是性感审美规律的结果--看多了热情如火,含蓄内向的反显其诱惑。
内衣是贴着肉穿的,有所联想本在情理之中,发展到这个词汇本身都具有了某种性诱惑力,也只能说明人类的想像力丰富。本属于自家床弟之上展示的服装,于大厅广众之中由娇嫩的肌肤穿了走来走去地炫耀,稍微诚实些的人都不能否认,其背后的那份性因素。但是,没有人敢对此说三道四,或下道禁令,这至少说明我们这个民族终于开始成熟了,能够坦然地面对原本便需要坦然面对的许多事物。
今天的时尚人士说,最讲究着装的人,是注重内衣的人。内衣是给情人看的,甚至是仅仅为了给自己看的,因为受众少,所以对其的考究便更显示出一份耐心,一份对生活品位的追求。更重要的一层也许是,注重内衣的人,是自信的人。我们没有办法想像,一个对自己身材缺少欣赏眼光的女人有勇气穿着性感的内衣在镜前转动腰肢。
关于内衣最大的遗憾和欣慰仍然是针对男人的。遗憾的是男性内衣远逊色于女性,欣慰的是毕竟也有了一些男性内衣品牌。柜台中的男内裤通常被折叠包装成一个样子,使人联想到男性的性器官。而像“子弹头”这样的品牌名称本身便是通过诱发你的性联想来促销。同样基于男人解放的理想,我坚信,何时当男人也能够穿起性感的内裤,在女人面前“招摇”时,男女平等才有望真正实现。
正因为对服装的这种性诱惑功能的知晓,强奸着装“性感”的女人是否算作犯罪,或者其罪行有多重,竟一度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持同情强奸者的人士认为,女性穿着曝露,对男人形成性挑逗,甚至称,这些着装曝露的女人原本便是在诱惑男人,不能排除其自愿的成分,其被“奸”是可以理解的,不应该算作严重的犯罪。直到九十年代初,美国司法界还为此争论不休。这里面的关键在于,不是将性感着装理解为穿著者对美的自我体验,而是理解为穿著者发出的性信号。人们对服装的理解与误解,正透露出服装对于涉性思维的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具有人本主义精神的人士都应该清楚:如果一个女人说“不”,而一个男人仍要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便是强奸,即使这个女人裸体出现在海滨。
服装可否不再引发性的联想?只要服装是用来遮挡肉体的,这便永远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有人胆敢因服装的这层性诱惑功能而贬低服装的万紫千红,或者对新款的服装指手划脚,我们便要明确地对他说:闭上你的嘴巴。
我们不再是谈性色变的时代,成熟的人类应该以审美的目光看待性。服装的性诱惑功能,至少在我看来其本身便是一种美。世界是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我们观赏另一方的时候带有一些性的色彩,不是最正常不过的吗?不是最符合自然法则的吗?如果全世界的男人和女人互相观望时都没有了性的感受,那才可怕呢!
服装强化了性色彩,便也强化了美的色彩。美与性,是不可分的。拒绝了性,也就拒绝了美。或者说,性是美的。唯一的问题是,我们欣赏性之美的时候,用的是审美的眼光,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