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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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沙场百战的老兵,面对散落的箭雨,二十三名骑兵同时竖起皮盾,以身盖马,以盾遮头,挡住了大部分的要害部位。第一轮射击,仅一名骑兵肩膀中箭。
那骑兵只是嘿嘿一笑,然后骂了一句:“妈的,被几个新兵蛋子给射着了,真丢人。”然后一刀砍断箭尾,无视痛苦,继续奋力前冲,仿佛那胳膊不是长在他的身上一般。
敌骑的悍不畏死,令弓箭手的心中同时震撼。
战场之上,恐惧是最要不得的心理。它能让一切努力训练化为流水。
失去了战意的弓箭手再无准星,对那支骑兵的射击便再无任何威胁可言,五十米的距离,倏忽便至,弓箭手们失去有效射程,又无步兵的保护,彻底暴露在了骑兵的铁蹄之前。
“人在营在,人亡营亡。弓箭手,弃弓换刀!”那年轻人大喊。
但是这次,没人再听他的了。
戚天佑单骑若虎,狂飙至那年轻人的跟前,一刀挥出,势吞山河。年轻人单手长剑以抗,只感觉到好象一重大山压了过来,将他整个人都击上半空,哇的一声,人未落地,一口鲜血已经喷了出来。
此战,胜负已定。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二章 … ~新兵(上)~㊣
当人类抬首仰望头顶的那片星空时,总不免会想到,在天的尽头,会是什么?
宇宙如此之大,穷一生之力也无法探得沧海一黍。
或者,有许多我们无法理解,无法认知的世界,就在那星空的彼岸。
人们渴望探索宇宙,但从未有人类真正能征服它。而它,或许就正在那无尽的苍茫中,悄悄地窥视着万物苍生。
偶尔,它也会降下命运的召唤,选出一个幸运儿来……
“如果,那的确是一种幸运的话。”浅水清躺在草地上叹息。
不管怎么说,来到异世界,至少比从万丈悬崖上摔下来,跌个粉身碎骨要强得多。
攀岩攀到一跤跌到异世界,对浅水清来说,实在只比死亡好上那么一点。
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年,浅水清二十岁。手中除了一把虎牙军刀,一条攀岩专用的固定索和一盒防手汗的特制攀岩用粉,身上便别无长物。
在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之后,除了惊讶,感慨和迷茫之外,他最大的感触就是--徒手攀登的确对自己没任何意义。
假如可以,他更希望带着一挺重机枪来到这个世界。
在那之后不久,他便开始四处流浪。
走遍了这片大陆的山山水水。
哪怕饥寒交迫,穷苦潦倒,他也无怨无悔。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喜欢四处流浪的人。他喜欢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土地,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这片辽阔世界中那尚被人发现的美丽。
在他最饥饿的时候,有人告诉他,当兵有饭吃,他却只是淡然一笑,便拂袖而去。
他不想为了吃饭而去当兵。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原来这个世界更象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世界,由君主,骑士和平民组成。
当兵,不仅仅可以有饭吃,更重要的是,还有尊严。
那一年的冬天,浅水清终于来到了军营,报名成了一名新兵,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
因为他开始厌倦了这个世界。或者说,他需要新的刺激。
在训练到第一百天的时候,他到这个世界的年头,刚好满三年。
那一天,他为自己开了坛酒,对酒当歌。然后,他借着酒劲提着剑,和大家一起,呼喝着发起冲锋,进行着一次又一次无聊的军事演练。
那一天,他第一次看到原来只要有一百个骑兵,就可以发挥如此巨大威猛的气势。
那一天,他第一次切身体悟到,到底什么叫虎入群羊,以寡敌众和如入无人之境。
那一天,他同时也遇到了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戚天佑。
……
“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
“挺有意思的名字,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是我父亲取的。他常说,人心若水。水深则浑,心大则浊。所以给我取名浅水清。他老人家不求我高官厚禄,锦衣玉食,只希望我好好做人,不负此心。”
“……你有个好父亲。”
“是的。”
“我是龙牙军虎豹营的哨官戚天佑,来此招募新兵。有兴趣跟我走吗?”
“还行,不过我今天刚杀了三个自己人。”
“今天在这里可以做逃兵,明天上了战场同样可以做逃兵。你杀得好,杀得妙。这样的人,你若不杀,我就连你一起杀。”
于是,浅水清抬起双眼看向戚天佑。
戚天佑也正看向他,表情很认真。
“我跟你走。”他说。
……
十日后。
戚天佑挑走了三千名新兵--几乎全是在这次突袭中表现尚佳者。
对于一个沙场老兵来说,士兵们有多高的武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勇气,是否有虽置之于绝境仍奋力求生的战意,是否有战斗到底,永不放弃的韧性和毅力,是否有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以一肩之力以担山的魄力与责任感。
对大部分新丁来说,这样的要求,已经是太高太高了。
而戚天佑,很有幸碰上了一个半。
一个,是浅水清。
半个,则是那个壮实如山,力大如牛,说话声音象洪钟,一顿饭可以吃下五个人的口粮的汉子--他叫雷火。
三千多名士兵在乡野间的小道上组成了一支长长的队伍,骑兵队前头开路,新兵们老实地跟在后方。新兵没有马,只能慢腾腾地跟在骑兵队的后面跑。他们的左右各有骑兵来回梭巡,以防有人掉队。
“嘿,小子,被人打趴下的滋味不好受吧?”一名骑兵拍着一个新丁的肩膀大声笑道。
那新丁愤怒的大喊:“你们得意什么?我们当时没马没刀又没枪,还被你们偷袭。你们赢了有什么好得意的。”
“闭嘴。”浅水清哼了一声:“被自己人偷袭,总好过在战场上被敌人偷袭。战败……不需要借口。”
戚天佑回过身看了浅水清一眼,眼中露出一丝满意的神光。
方虎,那个一直跟在戚天佑身边的骁勇骑将哈哈大笑起来:“说得好!战败,不需要借口!死人是不该懂得找理由的。你们当时虽然没有武器,但你们手里的腊杆就不能当武器使吗?刀虽然没有开锋,可是砸在脑袋上,一样能砸得人头破血流。多砸几下,也照样能把人砸死!你们有一万个人,而我们只有一百个。一百人对付一人,就是手无寸铁,用压也得把人给压死了。可是你看看你们当时那熊样。有几个人组织起过象样的抵抗?竟然还敢找借口,我真他妈想把你从队伍里踢出去。当初老子在战场上,有一次碰到敌人夜间袭营。老子他妈的穿了一条裤衩拿了把菜刀就冲了出来。那天晚上,老子硬是用菜刀砍死了三个敌人。操你姥姥的,那可是三个老兵啊,不是你们这样的一帮新兵蛋子!”
那个不服气的新丁立刻不敢说话了。
到是戚天佑呵呵笑道:“你们也不用灰心。能把你们从那里面挑出来,就说明你们还是不错的。当兵嘛,谁不是从新兵过来的?你们别看虎子现在威风,他当年第一次上战场时,吓得两条腿直哆嗦,差点就没尿了裤子。”
一众新兵哈哈大笑起来,就连方虎也不好意思再夸口自己的勇猛,原有的紧张泄气感立时消逝无踪。
老兵和新兵的关系在这样的磨合中逐渐开始融洽起来。
“大哥,能问个问题吗?”一个新兵小声地问前面的骑兵。
“问吧,以后就要在一起打仗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赶快问,别到时候再想问就来不及了。”那骑兵冷冰冰的回答。
“我们现在是去哪啊?”
那骑兵回过头来看看那新兵蛋子,不由好笑起来:“傻子,你知道咱们现在是在和谁开战吗?”
“那还用问?止水国啊。可止水国在东边,咱们要去前线,应该向东走才对,怎么改向东南走了?”新兵回答。
“行,你还知道方向。止水国是在东边,可是丰仓在东南啊。我们这次回来,不光要带兵回去,还得协助押运军粮,要不然我们路上吃什么?大军又吃什么?沐卫校提前五天出发,估计现在已经在丰仓城等我们了。等到了那里之后,大家会有一天休整,然后立刻赶路。”那骑兵回答得到是很详细。
“那……我们到时候有没有战马啊?”那新兵又问。
这个问题引来一片哈哈笑声。那骑兵恨不得给他脑袋上来一下,笑了半天才回答:“你小子以为你是谁啊?一个新兵蛋子,还没上战场就想要马?你骑过几次马啊?就你们现在这副熊样,你的命怕是还没一匹马值钱呢!”
这话令那新兵的脸一红,没敢再问下去。
那个时候,浅水清冷冷地接了一句:“那么你的命呢?比一匹马值钱吗?”
那骑兵一楞,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戚天佑扬了扬了手,制止了手下骂人的冲动。他策马回转,来到浅水清的身边,微笑道:“你好象不喜欢他那样说?”
浅水清漠然回答:“我们可以杀人,但不可以不尊重人。”
戚天佑一呆,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如此肆意,张狂,弄得浅水清莫名其妙,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笑得。
或许,自己仍未真正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吧,有很多看来可笑的东西,在他看来,一点都不可笑,反却有些可悲。
笑声突止,戚天佑冷冷地看着浅水清,猛然间一鞭抽了下去,正抽中他的后背。
火辣辣的痛。
戚天佑森然说道:“浅水清,既然你要尊重,我就教你什么叫尊重。我告诉你,我手里的这些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们的命,到底值不值钱,不是你来决定的,而是我来决定。而我的命,则由我的上司决定。你要尊重生命,就先学会尊重老兵吧。”
一众骑兵冷漠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谁也没有说话,继续默默前行。
那个被浅水清教训了的骑兵看了浅水清一眼,然后转头对戚天佑说道:“我看这小子不错,会是个好兵。”
戚天佑眼中飞出一抹深沉的浓烈:“只有活着的兵……才是好兵。”
第一部 战火兄弟情 ㊣第三章 … ~新兵(下)~㊣
“这里的世界很美,我喜欢看它。至少在我曾经的世界里,没有这样清鲜的空气,也没有这样随处皆可饮用的溪水……队伍已经行进三天了。明天,我们就要到丰仓城了。那里是天风的军粮中转地。由那里,我们将转向东部前线,与敌人作战。听说敌人从来都是龟缩在城堡里不出来的。所以打起来大多都是小规模战斗。暴风军团在前线只布置了一个镇的兵力,看来也没打算一路杀过去,拿下三重天。这样的战斗,看起来更象是孩子负气般的吵闹,每天不吵几句就不肯罢休,却谁也不愿动真格的……或者,不是不愿动真格的,而是对手玩不起大的,就始终和我们做小打小闹的接触……”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把笔小心地收好。
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来到这里之后,每天写写日记,就成了他打发无聊时光的一个好办法。
至少,有许多心事,他可以倾注在日记之中,而不用闷到让自己发狂。
现在是休息时间,浅水清一个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记日记。
轻轻的踏步声传来,浅水清抬头望去,是戚天佑正站在自己的身旁。
他笑问:“在做什么呢?这么神神秘秘的。”
“没什么,记日记而已。”
“记日记?那是什么意思?”戚天佑第一次听到日记这个名词,感到很惊讶,坐在他的身边问。
浅水清无奈地抓了抓头皮:“就是把每天所想所见的一些事记录下来。以后没事的时候就自己看看会觉得比较有意思。”
“哦?”戚天佑扬起了眉头:“听起来很新鲜,能让我看看吗?”
浅水清立刻摇头:“这是隐私。”
虽然观澜大陆没有隐私权这种概念,但戚天佑至少还是懂得什么叫尊重隐私的。他耸了耸肩问:“没记我坏话吧?”
浅水清开始翻本子,然后朗朗读来:“我们的哨官叫戚天佑,挺有本事的一个人。冲击训练营时,只一刀就把我劈飞了,也不知道他怎么练的。不过我很惊讶一个打了三年仗才只升到哨官位置的人,怎么就敢做出那样的事来。那天他用一百名骑兵冲垮了一万人的部队,让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兵贵精而不贵多。奇怪的是,他那天打伤了数百名新兵,而我则杀死了三名新兵,军部竟然连问都不问,反而夸我和他做得好。我想……身逢乱世,命如草芥,或许就是对这一切最好的解释吧。不管怎么说,他是名很勇猛的战士,这是事实。我想,我要跟他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合上日记本,浅水清说:“就是这些,没别的了。”
戚天佑满意的点点头:“听着还不错。”
想了想,他说:“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象个书生。现在看来,果然是文武双全。”
“被你一刀砍飞,也叫文武双全吗?”
戚天佑傲然一笑:“我那一刀,叫血影千重浪,没几个人能接得下的。你没死,还是我留了手的结果。不过你不用自卑,其实你的底子不错的。我也听说了,你在训练营里单兵作战能力也是数得上字号的。看不出你文质彬彬的模样,竟还有点力气。不错,不错,真得不错。”
他一连说了三个不错,可见对浅水清的确非常欣赏。
站了起来,戚天佑拍掉屁股上的灰,向来路走去,遥遥的喊了一声:“你的剑法不错,不过还是改用单手战刀配盾吧。战场之上,刀比剑实用。只有将官才用剑。”
“我喜欢用剑!”浅水清大喊着回答。
戚天佑霍然转身,看住浅水清,浅水清豪不示弱地回视。
戚天佑忽然笑了起来。
他走回到浅水清的身边,然后轻声说道:“我还记得你说过,你父亲为你取这个名字的含义是什么。”
“那是他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
“哦?那你是什么意思?”
浅水清冷漠回答:“我信奉的,是另一句话:百川汇海,有容乃大。”
戚天佑的眼神收缩如针:“想做将军?那是好事。不过得有那本事才行。”
“我只是想做一个好兵而已……我们家乡,还有一句话,叫……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
戚天佑为之一楞。他反复地咀嚼着这句话,喃喃说道:“不想做元帅的兵,不是好兵……有意思,有意思。”
然后,他大笑着转身扬长而去。
……
天风帝国的军制是双标准,千人以下五二编制,千人以上三二编制。
军中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五什为一曲。曲长领五十人,是为兵头,不为官。下为伍长与什长。二曲为一哨。哨为官之尾,首者称哨官,辖百人。五哨为一旅,二旅为一卫。旅官称尉,卫官称校,万人以下建制中以哨为基本作战单位,旅尉为卫校副手,各单位分工明确,法度森严。
在卫之上,是营,旗,镇,军的编制。三卫为一营,二营为一旗,三旗为一镇,二镇为一军,三军则为军团。
暴风军团辖下三军三纵,龙牙军,龙威军,龙鳞军,另加三个万人纵队,所谓统帅三军一词,既由此而来。
从这个庞大的编制中可以看出,一个哨官,其实在大规模的战斗中,已经渺小到没法再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