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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冰与火之歌 第2部列王的纷争-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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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柏又是何种金属呢?琼恩不敢问。诺伊从前是拜拉席恩家的人,恐怕他认为乔佛里才是合法的国王,罗柏则是叛徒一个吧。在守夜人的弟兄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决不能对这种事做深入讨论。长城守军来自七国各地,不论一个人发过多少誓,旧爱和亲情终究难以泯灭……这点琼恩自己便深有体会。就连山姆也有困惑:他的家族宣誓效忠高庭,而高庭的提利尔公爵如今支持蓝礼。所以最好别多谈这些,守夜人军团是不偏不倚的。“莫尔蒙大人等着我们呢,”琼恩说。

  “那我就不耽搁你们了,快去找熊老吧。”诺伊拍拍他肩膀,微笑道,“雪诺,明天开始,愿诸神与你们同在,把你叔叔给我找回来,听到了没?”

  “嗯,一定!”琼恩向他保证。

  自从居所被烧后,莫尔蒙总司令便改驻国王塔。琼恩把白灵留在门口的守卫处。“又要爬楼梯,”他们一边上楼,山姆一边抱怨,“我最讨厌楼梯。”

  “哎,好在森林里没有。”

  他们刚进书房,乌鸦便一眼发现。“雪诺!”它厉声叫道。莫尔蒙原本正在谈话,“你们花的时间可不少,”他推开桌上吃剩的早餐,清出空间。“放这里,我等会儿看。”

  索伦·斯莫伍德是个体格结实的游骑兵,下巴的线条不明显,嘴巴更是埋藏在一小撮胡子下。他原本和艾里沙·索恩交好,因此对琼恩和山姆素无好感,只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依我之见,”他毫不理会刚来的两人,继续对莫尔蒙说,“总司令应该坐镇黑城堡,负责统筹和管辖。”

  乌鸦拍拍黑翅膀,“我!我!我!”

  “哪天等你当上总司令,爱怎样便怎样。”莫尔蒙对游骑兵道,“但依我之见呢,一来我还没翘辫子,二来弟兄们也没推举你取代我的位子。”

  “现在班扬·史塔克和杰瑞米爵士都死了,我就是首席游骑兵。”斯莫伍德固执地说,“应该由我来指挥出击。”

  莫尔蒙无动于衷。“班是我派出去的,在他之前我还派了威玛爵士,我可不想把你也送出去,然后坐在这儿干等,直等个昏天黑地才终于放弃希望,判定你也弃尸荒野。”他指出。“还有,在我们确定史塔克死亡之前,他依旧是首席游骑兵。就算他真死了,也该由我来指派继任者,轮不到你作主。好啦,少浪费我时间,我们天一亮就得出发,你没忘吧?”

  斯莫伍德立正,“是,大人。”出去的时候,他朝琼恩皱了皱眉头,彷佛在责怪他。

  “首席游骑兵?”熊老的视线停在山姆身上,“我还不如让你当算了!就有人这么厚颜无耻,竟然当着我的面嫌我老,比不上他啦!小子,我看起来老吗?”莫尔蒙的头发早已逃离他遍布老人斑的头皮,却在他的下巴重新集结,一大丛毛茸茸的灰胡几乎遮住了胸部。他用力一捶胸膛,“我看起来虚弱吗?”

  山姆张开嘴,却只发出一点可怜的尖声,他向来很怕熊老。“当然不,大人,”琼恩赶忙接话,“您强壮得像……像……”

  “雪诺,少来哄我,你很清楚我不吃这套。来,让我瞧瞧地图。”莫尔蒙粗鲁地翻看起地图,每张都只看一眼,咕哝一声。“你只找到这些?”

  “我……大…大…大人,”山姆结巴起来,“还……还有很多,可…可…可是……那里很……很乱……”

  “这些都太旧了。”莫尔蒙抱怨,他的乌鸦也厉声应和,“旧了!旧了!”

  “聚落的位置或许会改变,但丘陵和河流的方位是一样的。”琼恩指出。

  “这倒是。塔利,乌鸦挑好了没?”

  “伊…伊…伊蒙师傅打…打…打算今晚再…再…再挑,喂…喂…喂完它们之后。”

  “我要他最好的鸟儿,不仅聪明,还要够强壮。”

  “强壮!”他的乌鸦一边整理羽毛,一边叫,“强壮!强壮!”

  “若是我们全被宰了,我得让继任者知道我们死在哪里,怎么个死法。”

  此言一出,山姆威尔·塔利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莫尔蒙往前靠去,“塔利,从前我还只有你一半年纪的时候,我母亲跟我说,如果我张开嘴巴傻站着,黄鼠狼可能会误以为我嘴巴是它老巢,然后一溜烟钻进喉咙去。所以,你有事就赶快说,否则小心黄鼠狼。”他粗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你走吧,我忙得很,没空听你胡扯。我想学士那儿应该有工作等着你。”

  山姆吞吞口水,向后一退,连忙快步离去,还差点绊倒在草席上。

  “这小子真像看起来那么蠢吗?”他走之后,司令开口问。“蠢!”乌鸦埋怨道。莫尔蒙没等琼恩回答,“他父亲大人在蓝礼国王的朝臣中颇有份量,我本有心派他……算了,叫这个蠢话连篇的胖小子去见蓝礼,恐怕没好结果。我请亚耐尔爵士去好了,他比较沉稳,况且他母亲还是绿苹果佛索威家的人。”

  彷佛依旧有生命

  “大人,可否容我问一句,您向蓝礼国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个国王要的东西还不都一样?士兵、战马、刀剑、盔甲、谷物、乳酪、酒类、羊毛、钉子……守夜人军团一点不挑剔,别人给什么,咱们照单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风向顺遂,艾里沙爵士在一个月内便会抵达君临,但小毛头乔佛里会不会理睬他,这我可就不敢说了。兰尼斯特家对咱守夜人从没好过。”

  “但索恩带了尸鬼的手,可以提起他们的注意。”那是一件恶心的东西,颜色惨白,长了黑色的手指,装在罐子里还扭个没完,彷佛依旧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们还有一只,好让蓝礼也瞧瞧。”

  “戴文说长城外什么都有。”

  “得了吧,‘戴文说’。上回他出巡逻,还说什么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尔蒙哼了一声,“从前有人说我老妹找头熊当情人,这比那还离谱。虽然这是个死人会走路的世界……唉,就算这样,一个人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亲眼见过死人走路,但我可没见什么巨熊。”他审视琼恩良久,“不过我们谈的是手,你的手还好吧?”

  “好多了。”琼恩脱下鼹鼠皮手套给他看。从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班驳的红嫩皮肤虽仍不便伸缩,但已经逐渐愈合。“还有点痒,但伊蒙师傅说这是好现象,他给了我一种药膏,让我带着路上涂。”

  “用长爪方便吗?”

  “没问题,”琼恩伸出手指,依学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后张开。“伊蒙师傅要我每天这样活动,就能保持指头的灵敏。”

  “伊蒙眼睛虽然瞎了,脑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诸神保佑,让他再活个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当上国王吗?”

  琼恩大吃一惊,“他只对我说过他的父亲是国王,可……我以为他不是长子。”

  “他的确不是。他的祖父是戴伦·坦格利安,即国王戴伦二世,就是他将多恩领并入王国。他依协议娶了一位多恩公主,而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伊蒙的父亲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则是梅卡的三子。注意,虽然斯莫伍德把我说得老朽不堪,但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听说他的祖父为他取名伊蒙,是为了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

  “没错,人们不是常说伊蒙才是戴伦国王真正的父亲,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么?可是呢,咱们的伊蒙生来便没有龙骑士的武艺。他老说自己动作慢,只有脑筋转得快。难怪被他爷爷送去学城,当时他才九、十岁吧,我想……他在继承顺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琼恩知道伊蒙师傅早已年逾百岁,要将这位身体孱弱、肌肉萎缩、满脸皱纹、双目失明的老人,想成与艾莉亚同龄的小男孩,实在很古怪。

  莫尔蒙续道:“当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在一次比武大会上意外身亡时,他还在埋首书堆呢。他大伯本有两名子嗣,可没过多久便相继死于春季大瘟疫。戴伦国王也同时染病去世,因此王位传给了戴伦的次子伊里斯。”

  “‘疯王’伊里斯?”琼恩糊涂了,伊里斯是劳勃之前的国王,距今应该没这么久啊。

  “不,那是伊里斯一世。劳勃推翻的是二世。”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总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说不确切,当时连我都还没出生,伊蒙却已造好了大半颈链。伊里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传统,娶了妹妹为妻,之后又统治了十多年。伊蒙则宣誓成为学士,随后离开学城,去为某个贵族服务……直到他的伯父过世,且未留下子嗣。铁王座由是传给了戴伦国王最后一个儿子,即伊蒙的父亲梅卡。新王将儿子们通通召回宫中,他本打算让伊蒙担任重臣,可伊蒙不愿篡取理当属于大学士的地位,因而拒绝了。他去了长兄的城堡,选择为他服务,那一位也叫戴伦。可是呢,这个戴伦不久也没了命,身后只留有一个弱智的女儿。如果我没记错,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国接下来的继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琼恩知道这个人,“自以为成龙的王子”是老奶妈的故事里特别恐怖的一个,小弟布兰最爱听了。

  “正是,不过他称自己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过了头,居然灌下一罐野火,并对朋友夸口说野火可以使他成龙,所幸诸神有眼,只让他成为死尸一具。他死后不到一年,梅卡国王也在对抗盗匪头目的战事中阵亡。”

  琼恩对王国历史并非一无所知,这都要拜鲁温学士所赐。“那一年召开过大议会。”他插话,“全国诸侯决定放弃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儿子和戴伦王子的女儿,而把王冠交给伊耿。”

  “你只说对了一半。他们本将王冠悄悄地献给伊蒙,却也被他悄悄地拒绝了。他告诉他们:诸神托付给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统治,他发下誓言,就决不背弃,纵然总主教愿意赦免他也不行。嗳,只要头脑健全的人都不愿让伊利昂的后代坐上王位,而戴伦的女儿不仅低能,更非男性,最后不得已,只好改立伊蒙的弟弟为王……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们叫他”不该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继续留在朝中,难免被反对伊耿的人士利用,于是他来到长城,再未离去,而让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孙一个接一个统治国事,复又死去,直到詹姆·兰尼斯特结束了龙之国王一族的血脉。”

  “国王!”乌鸦嘎嘎怪叫,振翅飞过书房,停在莫尔蒙肩上。“国王!”它摇头晃脑地又叫一声。

  有朝一日会统治临冬城

  “它好像很喜欢这个词。”琼恩微笑道。

  “这个词容易说,更容易讨人喜欢。”

  “国王!”鸟儿又叫。

  “我想它希望您也有顶王冠,大人。”

  “国内现在有三个王,而我还嫌多了两个咧。”莫尔蒙伸出手指,弹了一下乌鸦的下巴,但视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琼恩·雪诺。

  他觉得事有蹊跷,“大人,您为何告诉我伊蒙师傅的事?”

  “不为什么,”莫尔蒙动动身子,皱紧眉头,“你哥哥罗柏如今是北境之王,你和伊蒙有了共同之处,你们都是国王的兄弟。”

  “不仅如此,”琼恩说,“我们也都发过誓。”

  熊老响亮地哼了一声,乌鸦也飞起来,拍拍翅膀绕着房间转。“倘若每个背誓者都发配来守长城,我就不愁人手不够了。”

  “我早知道罗柏有朝一日会统治临冬城。”

  莫尔蒙吹一声口哨,鸟儿又飞回来,歇在他手上。“领主和国王,这是两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玉米,喂给乌鸦。“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诗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籍籍无闻。假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的没错。”

  琼恩站起来,全身紧绷犹如弓弦,“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莫尔蒙问,“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琼恩道,“但坚守誓言。”

 
 
第07章 凯特琳
 
 
 
   在凯特琳·史塔克眼中,儿子罗柏新铸的王冠,宛如一顶重担,沉沉地压在他头上。 
  冬境之王的古老王冠早在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向征服者伊耿臣服时便已失传。他把王冠献给了伊耿,而伊耿对之如何处置,无人知晓。今天,凭着霍斯特公爵手下铁匠的优良手艺,罗柏的王冠正如故事中形容的那样,宛如史塔克先王:青铜铸造的冠冕,上刻先民的符文,九根长剑形状的黑铁尖刺挺立其中。这顶王冠没有黄金、没有白银、没有珠宝装饰,惟有钢铁和青铜,沉暗而坚硬,正是对抗严寒的冬之金属。

  他们在奔流城的大厅里静待囚犯。她见罗柏把王冠往后推,安放在蓬厚的棕发上。没过多久,他又往前拉,接着转了转,好像这能让他戴得更舒服。戴王冠不是件容易事啊,凯特琳边看边想,对一个年仅十五的孩子而言,尤其如此。

  等犯人带入,罗柏便命取剑。奥利法·佛雷剑柄在前,递了上去,儿子抽出宝剑,横放于膝,威压的意图非常明显。“陛下,这就是您要的人。”徒利家的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高声宣布。

  “兰尼斯特!见了国王还不快快跪下?”席恩·葛雷乔伊大喝,罗宾·莱格爵士把囚犯按倒。

  他丝毫没有狮子的模样,凯特琳暗忖。这位克里奥·佛雷爵士的母亲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妹妹吉娜夫人,但他半分都没遗传兰尼斯特家著名的美貌和金发碧眼,他反而继承了父亲艾蒙·佛雷爵士……瓦德·佛雷老侯爵的次子……的体征,生得一头纤细棕发,下巴短小,脸形削瘦,一双眼睛苍白无色,水汪汪的,还眨个不停。或许这是光线的关系吧,奔流城下的地牢阴暗潮湿……近来又格外拥挤。

  “克里奥爵士,起来吧。”儿子的声音虽不若乃父那么冰冷,却也不像十五岁的孩子。是战争,迫使他提早成年。横放膝上的那把剑映着晨光,刃缘微微闪亮。

  然而使克里奥·佛雷爵士焦虑的并非宝剑,而是那头冰原狼。儿子将它取名为“灰风”,它的身躯大如猎鹿犬,身无赘肉,毛色烟黑,眼瞳宛若熔金。他缓步向前,踱到被俘的骑士身边嗅了嗅。大厅里的所有人都能闻到恐惧的气息。克里奥爵士是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是役灰风共咬断了五六个敌兵的咽喉。

  骑士踉跄站起,慌忙后退,引得几名观者哈哈大笑。“谢谢您,大人。”

  “‘陛下’!”外号“大琼恩”的安柏伯爵怒叱。在罗柏的北方诸将中,属他嗓门最大……也最为忠诚勇猛,至少他自己这么坚持。他是尊儿子为北境之王的第一人,自然容不下任何对自己新王的不敬之举。

  “陛下,”克里奥爵士连忙改口,“请您原谅。”

  此人并不勇敢啊,凯特琳心想,说真的,他比较像佛雷家的人,而非兰尼斯特。换作他表哥“弑君者”,想必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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