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第2部列王的纷争-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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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穿越沉寂,吸引着她。于是珊莎走向城堡的圣堂,身后,两个马夫、一个刚下哨的卫兵不约而同地跟上。其他人也纷纷聚拢过去。 ·珊莎没见过圣堂如此拥挤,也没见过它如此明亮:巨大的七彩光束透过水晶高窗斜射进来,四周燃满蜡烛,火焰如群星一般闪烁。不仅圣母和战士的祭坛沐浴在光辉中,铁匠、老妪、少女和天父的祭坛前也摆满蜡烛,甚至陌客那张似人非人的脸孔下也有若干焰火舞动……他们应该自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就是来审判他们的陌客吗?珊莎依次参拜七座祭坛,分别点亮一根蜡烛,然后在长凳上找个位置,坐在一个枯瘦的洗衣老妇和——个年纪与瑞肯相仿的小男孩中间。男孩穿着精纺亚麻布外衣,看来是骑士之子。老妇的手瘦骨嶙峋,长满硬茧,男孩的手则又小又软,但握着它们让她心安。空气闷热凝重,映着水晶与烛光的照耀,混合着熏香和汗水的味道,令她头晕目眩。
这首正在吟唱的圣歌她是知道的;很久很久之前,在临冬城,母亲曾经教过她。于是她加入合唱: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止住流矢,抵挡刀剑,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甲息怒火,驯服狂乱,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城市彼端,成千上万的人拥入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他们也在唱歌,声音溢出城外,越过河流,响彻云霄。诸神一定会听到我们的呼声,她心想。
大部分的圣歌珊莎都知道旋律,就算不会的,也尽量跟着一起唱。她跟头发斑白的老仆和忧心忡忡的少妇一起唱,跟女佣和士兵一起唱,跟厨师和司鹰骑士和仆人,侍从、厨房小弟和奶妈们一起唱。她跟城墙之内与之外的人一起唱,跟整个城市一起唱。她为诸神的慈悲而唱,为生者与死人而唱,为布兰、瑞肯和罗柏而唱,为妹妹艾莉亚和远在长城的私生子哥哥琼恩·雪诺而唱。她为父母双亲而唱,为外公霍斯特公爵和舅舅艾德慕·徒利爵士而唱,为她的朋友珍妮·普尔、酒鬼老王劳勃、茉丹修女、唐托斯爵士、乔里·凯索和鲁温学士而唱。她为今天要战死的英勇骑士和果敢士兵而唱,为那些将悼念他们的孤儿和遗孀而唱,最后,到·了末尾,她甚至为小恶魔提利昂和猎狗而唱。他不是真正的骑士,但他救了我,她告诉圣母。求求您,请您保佑他,并平息他胸中的怒火。
但等修士上台,呼唤诸神保佑他们真正的、高贵的国王时,珊莎站了起来。过道里全是人,她用尽全力才能挤过去,她一边用力,一边听见修士祈求铁匠赋予乔佛里的剑盾以神力,祈求战士赐他勇气,祈求天父在危机时刻保护他。愿他剑折盾破,珊莎冷冷地想,一边赶紧出门,愿他六神无主,为世人所唾弃。
除了几个在城门楼边巡逻的卫兵,整个城堡空寂无人。珊莎驻足聆听,听到远处战斗的声音,歌声几乎将它们盖过,但若仔细倾听,其实一直都在:战号的低吟,投石机的甩动和撞击,水花溅起,木头碎裂,燃烧的沥青桶噼啪作响,弩炮射出一码长的铁头箭……这一切之下,是活人濒死的呼号。
这是另一首歌,一首可怕的歌。珊莎拉起兜帽,掩住双耳,匆忙往梅葛楼赶去,太后保证大家在这座城中之城中很安全。她在吊桥边遇到坦姐伯爵夫人和她两个女儿。法丽丝昨天刚从史铎克渥斯堡带着一小队土兵赶到:此刻正好说歹说哄妹妹上桥,但洛丽丝死命扣住她的女仆,泣道:“不要,不要,不要。”
“战斗开始了!”坦妲伯爵夫人颤声道。
“不要,不要。”
珊莎无法避开,只好礼貌地向她们致意。“我能帮忙吗?”
坦妲伯爵夫人羞红了脸。“不用了,小姐,谢谢你的好意。请原谅我女儿,她身体不太舒服。”
“不要。”洛丽丝紧抓着她的女仆。那是个苗条漂亮的女孩,短短的黑发,只是脸上的表情恨不得把女主人推进干涸的护城河,落到那些铁刺上。“求求你,求求你,不要。”
珊莎柔声对她道:“我们在里面受到重重保护,还有东西吃,有饮料喝,有人弹奏乐曲哦。”
洛丽丝张大嘴巴瞪着她,那双呆滞的棕目艮总湿乎乎含着泪。“不要。”
“你非去不可,”姐姐法丽丝尖刻地说,“好了,到此为止吧,雪伊,帮我一把。”她们一人架一个胳膊,半拖半抱地将洛丽丝带过吊桥。珊莎和作母亲的跟在后面。“她病了,”坦妲伯爵夫人说。怀孩子算生病么,珊莎心想,城里众人皆知,洛丽丝怀了孩子。
守门的两个卫兵戴着兰尼斯特的狮盔,身穿深红披风,但珊莎知道他们只是装扮起来的佣兵。还有一个坐在楼梯下——真正的卫兵应该挺直站哨,而不是坐在台阶,长戟横放膝头——好在他看到她们便站起来,开门领她们进去。
太后的舞厅不及城堡大厅的十分之一,也只有首相塔里小厅的一半大,但坐下一百人没问题。空间虽不大,布置却极典雅。每个火炬托架后都有磨平的大银镜,因此光亮成了两倍;墙上镂着精致的木雕,清香的灯芯草覆盖地板。楼座上飘来长笛和提琴轻快的旋律。南墙排列着一排拱窗,却被厚重的天鹅绒幔布遮掩,透不过一丝光线,也隔离了祈祷与战斗的声音。没有差别,珊莎心想,战争已与我们同在。
城里几乎所有贵族仕女都坐在长桌边,还有几位老先生和小男孩。这些女人是妻子,是女儿,是母亲,也是姐妹。她们的男人出发跟史坦尼斯公爵作战,多半一去不回。气氛凝重,人人悲哀。身为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有一个尊贵的座位,就在太后右手。登上高台时,她看到那个站在后墙阴影里的男人。他身穿一件长长的、刚上油的黑锁甲,手握巨剑——那是父亲的“寒冰”!几乎跟他人一样高。剑尖着地,剑柄紧攫在瘦长冷硬的指头中,双手交握。珊莎摒住呼吸,心提到嗓子眼。伊林·派恩似乎感觉到她的凝视,瘦长的麻子脸转过来。
…他’在这儿干什么?”她问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他是太后招募的红袍卫队的新队长。
奥斯佛利咧嘴一笑。“陛下认为今晚会用上他。”
伊林爵士是国王的刽子手,他只有一个用途。她要谁的脑袋?
“全体肃立,向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陛下致敬!”御前总管高唱。
瑟曦穿一件雪白的亚麻布裙服,白如御林铁卫的袍子,长长的拖袖露出金绸衬底,浓密的明黄卷发披在裸露的肩头,纤细的脖子上挂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
这身白衣让她有种奇特的纯真,除了脸上有些色斑,真的跟少女一样。
“请坐,”太后在高台上就位之后道,“欢迎各位光临。”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替她扶住椅子,一名侍童则为珊莎服务。“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珊莎,”瑟曦说,“初潮还在继续?”
“是的。”
“真是,男人在外面流血,你却在里面流。”太后示意上菜。
“伊林爵士为什么在这儿?”珊莎冲口而出。
太后瞥了一眼沉默的刽子手,“为惩办叛徒,必要时也保护我们。你知道吗?成为刽子手之前,他原本是个骑士。”她拿汤匙指指舞厅尽头,高大的木门已经紧闭,并上了闩。“当它被利斧劈开时,你就会庆幸他在这儿了。”
猎狗在这儿,我才会庆幸,珊莎想。桑铎·克里冈虽然粗暴,却很厉害,她坚信他不会让自己受到任何伤害。“是啊,还有您的卫兵呢,他们也在保护我们。”
“哼,你应该担心的是谁来保护我们不受这些卫兵的伤害!”太后横了奥斯佛利一眼。“上天入地,你找不到贞洁的妓女,也找不到忠诚的佣兵。如果战斗失利,我的卫兵会十万火急地扒下身上红袍,偷走能偷的东西,一走了之。这些仆人,洗衣妇,马夫……统统都一样,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那副毫无价值的臭皮囊。珊莎,你有没有一点概念,被洗劫的城市是什么样子?不,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你对生活的认识全部来自于歌手,而没有一首歌会赞颂苦痛与不公。”
“真正的骑土会保护妇女和儿童。”她一边说,一边觉得这些话好空洞。
“真正的骑士。”太后似乎颇感有趣。“当然哕,你说得对。你干嘛不当个乖女孩,好好喝你的汤,等着‘星眼’赛米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来救你呢?亲爱的,不用怀疑,那个时刻就要到了。”
戴佛斯黑水湾内波涛汹涌,浊浪滔天。
黑贝丝号随着满潮前进,变换无常的风将帆吹得咯啦作响。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分居两侧,船与船的间隔不超过二十码。看来儿子们已学会保持战列,戴佛斯为此深感自豪。
隆隆的战号穿越海面,啸叫嘶哑深沉,犹如魔鬼的呼唤,船船相传。“收帆,”戴佛斯命令,“降桅。桨手就位。”儿子马索斯传令下去。船员们匆忙跑上岗位,推开舰上站立的士兵——每到此刻,他们总显得碍手碍脚——黑贝丝号的甲板一片忙碌。
先前伊姆瑞爵士宣布入河后只准用桨,以免君临城上的弩炮和喷火弩发动攻击,引燃船帆。
戴佛斯往东南望去,凝视着怒火号的身影。她的船帆闪着金光,帆布纹饰了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十六年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站在她的甲板上,率领舰队攻打龙石岛;这一次,他决定随陆军前进,将怒火号和舰队指挥权交给大舅子伊姆瑞爵士,此人在风息堡下随艾利斯特伯爵与佛罗伦家族一起投效。
对怒火号,戴佛斯几乎跟自己的船一般熟悉。她有三百支桨,甲板两边布满弩炮,船头和船尾各放置一座投石机,用来投掷燃烧的沥青桶。她不仅令人望而生畏,而且十分敏捷迅速。然而伊姆瑞爵士却让她的甲板挤满装甲骑士和步兵,白白浪费了她的速度。
号声再度响起,怒火号上传出指令。戴佛斯感到消失的指尖一阵麻痒。“下桨,”
他叫道,“成列。”一百片桨叶同时入水,桨官轰隆击鼓。鼓声犹如硕大而和缓的心跳,每敲一下,桨动一分,百人一体,整齐划一。
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也同时展开木翅膀,三舰速度一致,叶刃搅拌黑水。“减速,”戴佛斯高喊。瓦列利安大人银色船壳的坐舰潮头岛之荣光号已驶入海灵号左舷,到达预定位置,傲笑者号跟上宋,但老妇人号才刚放桨入水,海马号更慢,降桅还没完成。戴佛斯朝船尾望去。果然,在后面,遥远的南边,剑鱼号一如既往地慢慢吞吞,拖在最后。她有两百支桨和全舰队最大的撞锤,但戴佛斯很怀疑船长的能力。
他听见士兵们隔海遥呼,彼此鼓励。自风息堡出发以来,他们一直闷在舱内,无所事事,早已迫不及待,渴望战斗,并且自信满怀,坚信胜利。在这点上,他们和舰队总司令伊姆瑞·佛罗伦爵士倒是一条心。
三天前,舰队在文德河口抛锚后,司令召集所有船长到怒火号上召开作战会议,以传达部署。戴佛斯和他的儿子们被安排在第二战列,暴露于危险的右翼。“荣誉的位置,”阿拉德叹道,非常满意有机会证明自己的英勇。“危险的位置,”父亲指出。儿子们报以同情的目光,连年轻的马利克亦然。洋葱骑士成了老朽妇人,他能听到他们的想法,父亲骨子里还是个走私者。
呵,至少后者不假,他也不为此遗憾。席渥斯是个荣耀的贵族姓氏,但在心底,他一直都是跳蚤窝的戴佛斯。如今他要回家了,回到这座三丘之上的城市。他对船只、帆桨和海岸的了解在七国上下出类拔萃,也曾在潮湿的甲板上刀刃见红、浴血搏杀,只是今天这种战斗让他觉得自己突然成了青春少女,既紧张又害怕。走私者是决不会吹响号角、升起战旗的。一旦嗅到危险的迹象,他们便会升帆启航,以比风还快的速度逃之天天。
倘若我是司令,泱不会如此行动。首先,我会挑选数艘快船深入河道,仔细审察,刺探虚实,而非轻率地猛扑而进。他曾向伊姆瑞爵士提过这个建议,舰队总司令客气地道谢,眼神却不那么友好。这个出身微贱的懦夫是谁呀?那双眼睛在问,他就是那个用洋葱换来爵位的人吗?
由于船只总数足足是小鬼国王的四倍,伊姆瑞爵士认为小心谨慎或精巧谋划都不必要。他直接将舰队编成十道战列,各由二十艘战舰组成。头两列负责扫清河道,摧毁乔佛里的小舰队——伊姆瑞爵土和贵族船长们谈笑中称其为“小孩的玩具”。紧随其后的舰只首先将船上大批弓箭手和长矛兵登陆到城下,然后加入河上的战斗。最小和最慢的船放在后面,负责将史坦尼斯的主力部队自南岸运到北岸,他们的行动由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舰队掩护。队伍末端的里斯舰队奉命留守海湾,以防兰尼斯特军将舰只隐藏在岸边,伺机偷袭舰队后方。
公正地讲,伊姆瑞爵士的激进并非毫无道理。自风息堡而来的航行途中,海风一直不善。启航当天,两艘小船在破船湾触礁沉没,糟糕的开始。随后在塔斯海峡又沉了一艘密尔战舰。进入喉道过程中,舰队遇风暴侵袭,队列溃散,有的船甚至被吹到狭海正中。等到达洋流较和缓的黑水湾,在马赛岬的岸脊遮蔽下重整完毕,整整十二条船不见踪影,更糟的是,他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史坦尼斯几天前就赶到了河边。风息堡和君临之间是笔直的国王大道,原本就比海路短捷,外加国王的部队几乎全数骑马:将近两万骑土、轻骑兵和自由骑手——蓝礼违心地留给兄长的遗产。他们虽已抵达,但重甲战马和十二尺长枪奈何不了黑水河的辽阔深水与君临城的石砌高墙。史坦尼斯带着诸侯部属在南岸扎营等候,想必沸腾着无奈的怒火,猜疑伊姆瑞爵士将他的舰队带往了何方。
两天前,通过美人鱼礁时,他们遇见五六艘小渔船。渔民们一见大船便分头逃窜,最后还是被一个个抓获,关进船舱。“一小匙胜利,大战前的开胃菜,”伊姆瑞爵士兴高采烈地宣布,“有助于我们放开肚皮,打扫正餐。”戴佛斯只关心俘虏吐露的君临守备情况。侏儒似乎忙着修筑某种铁索以堵住河口,然而渔民们众说纷纭,弄不清障碍物是否完工。他暗暗希望有铁索横江,如果河道上不去,伊姆瑞爵士便别无选择,必须停下来,做好整顿。 ·海上众声喧嚣,充斥着吼叫、呼喊,号角、鼓声和笛子的颤音,还有成千的木桨起落击水的声响。“保持阵线,”戴佛斯喊道。一阵海风牵起他老旧的绿披风,他没穿铠甲,只罩了件皮背心,脚边搁着一顶圆盔。在海上,沉重的盔甲不但不能救人于水火,反而会断送性命,对此他坚信不疑。伊姆瑞爵士和其他出身高贵的船长却不这么看,他们在甲板上走来走去,身上的铠甲闪烁着光芒。
此时,老妇人号和海马号已就位,赛提加大人的红蟹号也即将就绪。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右舷是史坦尼斯从不幸的桑格拉斯伯爵手中夺来的三艘战舰:虔诚号,祈祷号和奉献号,她们甲板上排满弓箭手。连剑鱼号也已驶近,她帆桨并用,摇摇摆摆地在洋面挪动。一艘如此多桨的大船本可行得更快,戴佛斯不以为然地想。一定是撞锤的缘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