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酒的历史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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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如今已经享誉世界的著名酒品,金酒(Gin)早在17世纪60年代初的时候就已经正式问世了。可让很多人无法想象的是,金酒的首创者却是当时任职于荷兰莱顿大学(UnversityofLeyden)的医学教授西尔维斯(DoctorSylvius),而且最初研制它的目的也仅仅只是作为利尿、清热的一种药剂来使用的。直到后来人们发现这种利尿剂竟然具有香气和谐、口味协调、醇和温雅、酒体洁净的诸多特点,而且总体上又能呈现出一派净、爽的自然风格,于是人们自然就在此后将其作为一种正式的酒精饮料开始饮用了。
也正是从药剂到美酒的这次神奇蜕变,不仅从此为这个世界增添了一种全新的酒品,也由此决定了金酒举世无双的独特品质,并最终赢得了它在世人心目中无可替代的经典地位。
属于世界的“杜松子酒”
作为一种诞生在荷兰的独特酒品,金酒很快就以其卓而不群的品质被传入了英国,并在那里赢得了更为广泛的国际声誉。时至今日,全世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被它的魅力所征服。这是一个事实,而且注定还会继续下去。
如今,位于韦斯特市场附近的韦斯特教堂仍旧可以让世人依稀联想起300多年前的那段陈年旧事。又因为这里的钟楼堪称是整个阿姆斯特丹的标志,所以站在这座50米高的建筑上俯瞰美丽且富于历史韵味的旧城全景时,熟悉荷兰历史的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怀念起早在350年前就为阿姆斯特丹修建了这座建筑的那个人——亨德里克德凯泽。
17世纪的荷兰地图与航海图都曾以这座教堂的南北轴为零度经线,艺术大师伦勃朗也是在1669年死于附近的罗森水道旁后才被葬在教堂中的穷人墓室中,荷兰历史上最著名的杜松子酒酿造大师卢卡斯波尔斯也安葬在此。在世世代代的阿姆斯特丹人的心中,再没有哪一座建筑能被如此动情地予以赞颂,这是因为它所承载着的厚重的历史背景,更因为它所蕴涵着的丰富的文化内涵。
至于金酒,显然也是包含在这份历史和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早在医学技术还不像今天这般发达的17世纪中叶,为了帮助在东印度地域活动的荷兰商人、海员以及移民预防热带地区盛行的疟疾病,荷兰莱顿大学的医学教授西尔维斯尝试着将杜松子果浸于酒精之中,从而研制出了最初的金酒。在此以后,当人们逐渐发现这种具有疗效的药剂本身也可以作为一种酒饮料来使用的时候,很快就接受并使之推广开来,而且还为它起了一个听起来十分有趣的名字——杜松子酒。
关于诞生在荷兰的这种新型酒品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又是因为何种原因才最终传入英国的,一直存在着许多种说法。尽管这些论点的内容各式各样,但却都和同一个名字有关,那就是后来成为英国统治者的威廉三世。有的说法认为正是一直流亡于荷兰的威廉三世在1689年返回英国继承王位之后,这种所谓的杜松子酒才由此从荷兰传入了英国,并且最终因为它的大受欢迎而在英文中拥有了“金酒”(Gin)这个更为优雅的名字;也有的说法提出其实是在威廉三世统治英国之后,当他在17世纪末期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宗教战争时,参战的士兵才将杜松子酒由欧洲大陆带回到了英国。
姑且不论这些说法中究竟哪一种才是真正符合历史的事实,还有一个实际情况就是自从杜松子酒被传入英国后,便很快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推广和流行。而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则是由于在18世纪初当政的安妮女王为了保护本国的酿酒业的利益,颁布了十分具体的相关法令,要求必须对法国进口的葡萄酒和白兰地课以重税,同时通过对本国蒸馏酒降低税收的办法来刺激人们更多地饮用国产酒。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法令,金酒才由此成为了英国平民百姓最为钟情的一种廉价蒸馏酒。当时很多的小酒家、小客栈都会打出“一分钱喝个饱,两分钱喝个倒,穷小子来喝酒,一分钱也不要”这种非常有趣的招牌。后来,这句话不仅成了在英国曾一度十分流行的俗谚,从中更是不难看出当时的金酒是何等的价廉物美且受人欢迎。
必须强调指出的是,虽然在同样把金酒作为国酒的荷兰和英国,都有着许多如今早已名扬世界的著名品牌,但真正让金酒得以在国际上大行其道的最为成功的制造者,还是出现在英国。
1769年,作为金酒历史上最为显赫的代表人物的阿历山大哥顿,在伦敦创办了他的第一家金酒厂。
经过不懈的研究与实践,哥顿不仅开发并完善了不含糖的金酒,还将经过多重蒸馏后的酒精配以杜松子、莞荽种子及多种香草,从而最终调制出了香味独特的哥顿金酒(口感滑润、酒味芳香的伦敦干酒)。
此后的哥顿金酒开始逐步走向只属于它的那份辉煌,先是在1925年获得了皇家颁发的代表着至高荣誉的特许状,后来又以其数目庞大的出口量登上了英国各类金酒中的冠军宝座,如今更是以平均每秒钟就能卖出4瓶的骄人纪录成为销售量世界第一的金酒。
金酒文化
金酒的价廉物美,只是它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如此欢迎的一个表面因素而已。至于其深层次的原因,则毫无疑问地要归功于它所蕴涵和承载着的那一份文化内涵了。
在从荷兰传入英国直至真正名扬世界之前,金酒之所以会被命名为杜松子酒,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的怡人香气确实是主要来自于具有利尿作用的杜松子。时至今日,尽管最为闻名世界的金酒品牌多数还是出自于那些历史悠久的传统生产国,但所谓的荷式金酒、英式金酒以及后来才紧随其上的美国金酒还是在很多方面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色。
依然保持着“杜松子酒”这一传统叫法的荷式金酒,除了富有浓郁的香气外,还带有一种麦芽的独特香味,而且酒度一般都在52°左右,极为适合净饮或是加冰饮用。其中如“波尔斯”(Bols)、“波克马”(Bokma)、“亨克斯”(Henkes)、“邦斯马”(Bomsma)、“哈瑟坎坡”(Hasekamp)等都是著名的经典品牌。
说到金酒的饮用方法,也绝对堪称是多种多样。在东印度群岛一带,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在饮用前用苦精(Bitter)洗杯,然后再注入荷式金酒后大口快饮,据说还具有开胃的功效。如果饮后再喝上一杯冰水,那种感觉就更是美不胜言。而荷式金酒加冰块后再配以一片柠檬,就是如今享誉世界的著名饮品“干马提尼”(DryMartini)的最好代用品了。当然,由于荷式金酒本身过于浓烈的香味,所以它同时也不适合作为混合酒的基酒来使用,否则将会破坏配料的香味平衡。
与荷式金酒所不同的是,英式金酒的生产过程相对来说更为简单一些。不仅酒液呈无色透明状,而且还具有气味奇异清香、口感醇美爽适的突出特点,既可以单独饮用,又能够与其他酒混合配制或干脆作为调制鸡尾酒的基酒使用,并由此深受世人的喜爱,甚至还被称为是“鸡尾酒的心脏”。
此外,因为干味金酒最集中地代表了英式金酒的全部风味特征,所以英式金酒又被俗称为伦敦干金酒,以至于英国上议院还专门为英式干金酒制定了诸如“DryGin”、“ExtraDryGin”、“VeryDryGin”、“LondonDryGin”以及“EnglishDryGin”等象征着地位与荣耀的记号性商标。
其中最为著名的品牌,则包括“英国卫兵”(Beefeater)、“哥顿金”(Gordon's)、“仙蕾”(Schenley)、“伊利莎白女王”(QueenElizabeth)、“老汤姆”(OldTom)、“上议院”(HouseofLords)、沃克斯(Walker's)以及怀瑟斯(Wiser's)等等。
至于多呈淡金黄色的美式金酒,则更多地是在融合了荷式金酒与英式金酒的主要特色之外,又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了适当的改进。美式金酒通常情况下会在包装完毕后于瓶子的底部加注一个“D”字,而这也正是它独一无二的特殊标志。
另外,由于美式金酒是用食用酒精和杜松子简单混合而成的一种酒饮料,所以它很少被用来单独饮用,倒是多用于调制鸡尾酒时的基酒。
事实上,作为基酒的金酒在调制鸡尾酒的过程中往往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其中诸如“杜松子螺丝钻”、“修道院”、“百慕大”以及“红粉佳人”等蜚声国际的鸡尾酒品,就更是为金酒带来了无可取代的巨大声名。
最后还要强调指出的就是由于金酒在世界上的广泛流行而导致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那些名字。固守传统的荷兰人习惯称之为“Gellever”,而英国人则更喜欢用“Hollamds”或“Genova”来称呼它,常见的还有德国的“Wacholder”、法国的“Genevieve”、比利时的“Jenevers”等等。至于在我国的香港、广东以及台湾等地区,则又把金酒称为“毡酒”或是“琴酒”。当然,对于这种含有特殊的杜松子味道的酒品,除了“金酒”这一名称外,“杜松子酒”还是世界上最为流行的叫法。
实际上,无论世人究竟用哪一个称呼来指代如今早已蜚声国际的这种名酒,不容否定的一个事实却是:从荷兰的杜松子酒到英国的金酒,再从英国的金酒到世界的金酒,这一次次的蜕变,也许真的只能用“神奇”两个字来形容了。
香槟——开启欢乐之门的钥匙(图)
对于香槟酒所拥有的那份浪漫质感和快乐内涵,可以毫无疑问地说,直到人类文明发展到了今天,依然还是没有找到第二种酒来取代它。无论是在世人的口中,还是在世人的心里,这把开启欢乐之门的钥匙,都理所应当地永久寄存在香槟那里。
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曾说:“香槟是让女人喝下去变得漂亮的唯一的一种酒。”丘吉尔曾说:“胜利时您应该得到香槟作为奖赏,而失败时你需要它来一醉方休。”德裔好莱坞女星玛琳迪特利西曾说:“香槟让人觉得身处星期天,而且更好的日子就在手边。”巴黎人则说:“香槟是一个年轻男子在做第一件错事时所喝的酒。”
几个世纪以来,香槟酒一直是法式生活艺术的一部分。自法国国王在兰斯加冕开始,香槟酒一直是法国乃至全世界名流显贵餐桌上的佳酿。香槟酒为18—19世纪的浪漫聚会带去了高雅,并融入了黄金时代的所有奇思妙想。它身着深色的玻璃礼服,头戴金色的皇冠,拥有宛如少女肩膀的曲线,修长脖颈上闪着一圈亮丽的项链,即使是瓶塞也呈现出优美的线条。铁丝质封口里被禁锢的激情等你开启,高雅的标签是最雍容的华彩,更是它贵族身份的显露。酒瓶用厚实的玻璃制成,任调皮的气泡翻腾也万无一失,直到开启之后,诱惑才深度绽放。这就是香槟不可抵挡的魅力描述。
在全世界,香槟代表着欢乐、成功、节日;在法国,香槟代表着上等、品位、稀有,因为它只是少数高尚人士的常用酒品。香槟闻名全球主要归功于这些世界杰出人士和企业,他们是香槟最忠实的使者。当年承载人类梦想的“泰坦尼克号”,带着几百瓶法国查理锡克香槟出发,在欢乐之后它们一同沉入海底,而重新打捞上来的香槟酒,在国外拍卖会上依然是被追逐的珍品。
好的香槟,真是少之又少,它超越了时间、空间和心灵,只属于懂得珍惜它的人,懂得品味它的人。
香槟的故事
作为一种富含二氧化碳气体的高级葡萄酒,味道醇美的香槟酒不仅适于在任何时刻或是任何场合饮用,而且也绝对堪称是第一流的调酒配料。时至今日,它早已在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时尚情调与经典意味共存的一种象征。
纯正意义上的香槟酒,最早只是在巴黎东北部100多公里处的马恩省及其控制下的奥布和埃纳等几个极为有限的地方出产。而这样一个十分狭小的生产区域,也就是如今已被统称为香槟省的具体所在地。
香槟地区的酿酒历史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公元1世纪左右,而酿造技术的真正成熟却经历了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就在罗马帝国统治高卢地区期间,保守而又固执的罗马皇帝图密善还曾颁布法令强行毁弃已经开始进入繁盛生长期的葡萄园。直到公元282年的时候,图密善的继任者普罗布斯才又下令废除了这个愚蠢的决定。
虽然当时的酿造技术仍旧显得粗糙,但比起意大利市场上出售的那些制作低劣的葡萄酒来说,这种来自高卢地区的新型葡萄酒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难得的琼浆玉液,因此罗马帝国的臣民们渐渐开始钟情于香槟省的葡萄酒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公元5世纪的时候,地区主教圣罗密开始运用他所知道的知识来栽培葡萄,并把酿出的葡萄酒献给当时的法国国王。于是,在从此以后的数个世纪中,僧侣们一直都沿袭着种植葡萄和酿造葡萄酒的习俗。而当时的葡萄酒除了用于宗教仪式外,还被用来送给当地的贵族、领主甚至是在修道院内借宿的旅人饮用。到了公元9世纪以后,因为法国的很多国王都在香槟地区的兰斯接受加冕,所以在这种大型的庆典活动期间,葡萄酒也自然就被当做是增添节日气氛的一种绝佳的催化剂。
事实上,直到17世纪中叶之后,“香槟酒”的这一名称才真正被正式提出,而且与修士丹佩里农这位在香槟酒历史上最为著名也最为重要的人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从1668年到1715年的47年间,丹佩里农修士一直在奥维利耶斯大修道院内从事着主管教会财产与酒库的具体工作。因为立志于酿出甘美可口的葡萄酒,所以在总结传统酿造技术的基础上,他又经过自己的深入研究与反复试验,不仅对多种葡萄酒在进行混合和稀释后重新装入瓶中进行二次发酵,更创造性地在酒里加入了气泡。虽然在研制的过程中,佩里农也常常被葡萄酒因二次发酵后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所导致的酒瓶爆裂现象而苦恼,但正是由于这种强烈的爆瓶感的出现,不仅为最初的香槟酒赢得了“爆塞酒”、“魔鬼酒”的别称,也由此成就了香槟酒最为突出的一大特征。
伟大的丹佩里农不仅是对香槟酒的真正形成做出过最大贡献的人,而且在葡萄酒品质的改良方面的贡献也远远胜过了以往的任何人。除此之外,他不仅是第一个将掺有冰糖的葡萄酒加到混浊灰色的葡萄酒中以使酒色变得更加透明的人,同时也是第一个用软木塞代替麻屑作为香槟酒瓶塞以使得酒中气泡能够保存更长时间的人。就算他始终没能彻底解决爆瓶问题,也不足以成为后人怀疑他能力的论据。因为即使在技术相当进步的今天,香槟酒厂仍然会存在着3%的炸瓶损耗。也正是为了纪念他对于香槟酒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后世之人不仅专门为他铸造了塑像,而且如今以丹佩里农来命名的高级香槟酒的售价也一直是同类产品中最为昂贵的一种。
在此后的18世纪初期,第一批香槟酒酿造厂纷纷在兰斯和埃博内等地区建立起来。于是,饮用香槟酒很快就在法国成为了一种最具时尚意味的高贵之举。这不仅导致了贵族们的争相追捧,继而也吸引了众多的知识分子和著名艺术家。300多年间,贵族名流和杰出人士对香槟的追捧从来没有停止过,战争胜利需要它,表达爱情需要它,传送祝福需要它。很多传奇故事也和香槟酒一起流传久远。其中最为经典的一个传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妻子玛丽安托瓦内特早年曾是香槟区埃博内的一个葡萄酒农的女儿。1770年被选为王后时,曾带着一瓶香槟酒前往巴黎。在离别家乡之前,玛丽“砰”的一声打开了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