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子好懒,高冷王爷认了吧-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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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独孤息惊诧万分地看着他:那个小子不是千方百计想回去吗?怎么又回来了?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从此以后,她将彻底封存流川。
流逐风微微一笑,然后走上前,张开双臂,搂住她。
独孤息怔了怔,紧接着,一巴掌打了过去。
“愚蠢!”
她说。
流逐风还是笑,白皙的脸颊上顿时浮出五条红印,可是目光明亮,澄澈清晰。
“我不是傻子。”他说。
在最后那一眼,他看出了她脸色有异。
憔悴而决绝。
电光石火间,他忽而明白了一切。
从古代来到这里的时候,她一遍又一遍地问他:会不会后悔?
在他央求她打开流川时,她的沉默与冷然。
在山洞时,她不厌其烦重复的因果与代价。
虽然还不够明晰,流逐风却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如果他此刻走了,就这样走了。此生此生,将再也不能见到她了。
巨大的恐慌让他选择了返回。
他不能冒险。
独孤息神色微动,渐渐软了下来,她伸出手,寒玉般指尖触摸着他的面颊,“你应该回去的——这样耐不住寂寞的人,以后怎么独自活着呢?”
流逐风不以为意地驳道:“如果我走了,那才是真的寂寞呢。更何况,我不会独自活着的。你这辈子都别想甩开我,难道师傅是这么好当的么?”
说得如此笃定,飞扬的眉眼不可一世。
独孤息沉默了许久,然后转身,“听说北极光很美,我想看看。”
流逐风跟着走过去,挨得很近,却不再敢放肆,那是极微妙的距离。
他也知道,这是她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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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去了很多地方,看过很多美景,吃过很多美食。她总是优雅而耀眼,他在她旁边上蹿下跳,无比快活。
大多数时候,都是他说话,咋咋呼呼着,嚷着‘这个好玩’‘那个刺激’,学习着各国的语言,打听着好玩的活动,硬拉着她参加,或唱歌跳舞,或挑战一些匪夷所思的‘勇敢者游戏’。然后抱着一大堆战利品献宝一样给了她。穿着更是入乡随俗,奇装异服,博君一笑。
“师傅,你可知平常人的快乐?”
我不想给你天下,只想给你平常人所有的快乐。
后来独孤息也渐渐多话起来了。
那次在巴黎,落日镕金中,她突然说起往事,语言淡淡,神色淡淡。
流逐风侧耳倾听。
“其实,至始至终,我都是一个自私而且怯懦的人啊。逐风。”
唯我独尊。
怯懦失败。
“让你留下来,也是我最后做的一件自私的事情。”她扭头,在埃及高塔中,这样说,“虽然已经想通了一切事,却还是贪恋温暖。”
她一生都没有触及的温暖,却在日日夜夜琐碎的快乐中,充盈而来。
见到贺兰无双之前,她只是一个只为了变强的工作狂。与无双相处时,她是扑火的蛾,是冷酷而强势的女神,无双之后,她是沉寂而冷漠的怪人。
反而是现在,生活突然那么真实。
虽然明知那个小孩的心意,自己永远也无法回应。
“逐风。”
“嗯?”
“找个女孩结婚吧,我来当主婚人。”
“……哇,看看,巴扎酸奶啊,我去买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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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
那个卖酸奶的小姑娘还记得那个长得很英俊的男人。
那个男人大概二十五六岁吧,五官俊朗中带着秀气,眼角上挑,眼睛的颜色很奇怪,黑中带着微微蓝,流光溢彩,像打磨后的宝石。
他好像很喜欢笑,走过来的时候,好像拉萨所有的阳光都揉碎在他的笑容里。
可是,在他低头拿酸奶的时候,小姑娘分明看见他眼底的阴霾,像隐藏在烈日后的浅云,溢满忧伤。
可是,再抬头,忧伤刹那不见。仿佛一切只是小姑娘多愁善感的错觉。
她看见男子持着两杯酸奶走向不远处独倚石栏的女人。
小姑娘的视力很好,因为看清了女人的容貌。
很美的人,小姑娘倒抽了口凉气。
好像壁画里的玄女,有种轻飘的氤氲,让人不能直视,即便直视,似也看不清她的细节。
也许,只有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刚才那个帅气的大哥哥吧。她想。
只是,脸色白得有点透明,很奇怪,好像病了似的。
他们坐了一会,然后离开了。
小姑娘有点怅然,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这样的神仙眷侣了,哪知到了傍晚,待下了凉,小姑娘披了披肩,打算去会朋友,经过白天的广场时,她见到一个人站在廊檐下,对着前方巍峨的布达拉宫,默默沉思。
修长的身影,在这偌大的地方,显得单薄而萧索。
她很快认出了他,是白天那个大哥哥。
小姑娘性格活泼,心中大喜之下,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嘿’地打了声招呼。
大哥哥困惑地看了她一眼,随即认出了她是谁。
“你的酸奶真的很好喝。”他很和善,语调轻快,平易近人。
“跟大哥哥在一起的小姐呢?”小姑娘本想直接问‘那个大姐姐’的,可是在冲出口的那一刻,又觉得称呼女子为姐姐似乎不好。
“哦,她睡了,今天很累。”大哥哥回答。
“她是不是生病了?”小姑娘关切地问,“我小时候也生病,妈妈就会为我去庙里祈福,然后我的病就好了。”
“这里真的是神迹最多的地方吗?”他问,“神真的会实现你的愿望吗?”
“当然,如果你足够虔诚,佛祖会实现你的一切愿望的。”小姑娘眨眨眼,肯定地回答。
大哥哥笑了笑,冲她说了声,‘谢谢。’
神色再次欢悦起来。
小姑娘又看见了他眼角眉梢逸出的阳光。
她在朋友那里玩了很久,待回家时,已经是早晨六点,太阳都要爬上宫殿了。
小姑娘行色匆匆,一路赶着回家,又经过那个广场,大哥哥已经不在了,她正觉遗憾,抬头一看,竟又看到了他。
在布达拉宫的中央,高高的台阶之上,一个挺直的影子,虔诚地跪着,像一座凝肃的石像。
虽然太远,她只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可是,她知道,那就是大哥哥。
他在为他妻子祈福呢。
小姑娘的心忽而一酸,几欲落泪。
神会帮他的,小姑娘想。
……
……
……
……
一年后,小姑娘几乎都快忘记那件事了,毕竟,每天来拉萨的人那么多,好看的大哥哥也不少,每天每天,世上都在演绎着美好动人的故事。
直到一个好听悦耳的声音,在她耳边说:“我要一杯酸奶。”
她于是递过去,抬头时盯了半刻钟,终于认出了他。
却只有他一个人。
依旧英俊,依旧在笑容里装满阳光,只是头发长了些,嘴唇上留着一层青荏荏的胡渣,有点显老了。
那一晚,坐在布达拉宫的广场前,他喝着酸奶,望着前面金碧辉煌的神殿,大笑地回答着她一句紧一句的追问。
“她啊,当然是我的妻子,我十岁时,就发誓要娶她,是不是很早熟?哈哈,后来啊,当时过三关斩五将,誓要抱得美人归啦……哪有接吻啊,小姑娘忒不纯洁了……也有接吻吧,不过她不知道,嘿嘿……老师又如何?……我老师很美对不对?哎,我倒情愿她普通点,太美了,害得我每天都担心别人抢走她,小心肝扑通扑通地跳。”
“至于现在……现在,她已经回去了。”大哥哥的神色暗了下来,却还是勉力地保持眉飞色舞的风采。
他想,她只是回去了,就像历劫的仙。
终其一生,她没有说过爱他。
也许,从来没有爱过。
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
小姑娘听到这里的时候,终于不再问了。
那位小姐,大概是病故了。
不然,他不会独自回来。
“好了,天色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片刻的冷场后,大哥哥站了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尘,将小姑娘拉起来。
他的手很温暖,修长有力,让小丫头心中一动,不知道为什么,鼻子又酸了。
她没有动,而是站在他面前,似下了很大的决心,终于说道:“大哥哥,其实那一天,你祈福的那一天,那位小姐也在呢。就在你现在站着的地方。”
那天凌晨,她抬头看见了流逐风,感伤了一会,往回走的时候,又遇到了独孤息。
独孤息站在广场右侧,拢在阴影中,安静地望着半山腰那个倔强而孤单的身影。
鬓角微湿,显然已经在夜雾里站了许久。
听到这里,流逐风如遭雷击,双手扶在小姑娘的肩膀上,下意识地用力,几乎抓疼了她。
“她也在?”
奇怪,明明早晨回去时,师傅还在床上,睡得那么安详。
他还偷偷地走到她的床边,在高原明亮的晨曦里,鬼使神差地,俯下身,在她的唇上,轻轻地印上一吻。
原来,她根本就没睡。
她知道!
流逐风心思澎湃,被各种各样的猜想,搅得不能自已。
既然醒着,为什么没有像以往一样推开他?她的表情那么宁静安详,甚至带着浅浅的笑。
或者,多多少少,哪怕一丝一缕,她,是爱过自己的?
无果的问题。
无望的答案。
……
……
……
……
独孤息已经在半年以前,全身渐渐透明石化,然后,在一个清晨,彻底消失了。在他端着早餐,拿着新鲜的,带着露水的玫瑰推开房门时,消失了。
地上有残留的碎片,她从此再没出现过。
“是啊,她就站在这里。”小姑娘被大哥哥的神情震慑,有点惶急,嗫嚅道:“她还说了一句话呢。”
也根据这句话,小姑娘知道那位小姐得了多严重的病,可能活不长了。
“她说了什么?”
“她说:傻瓜,你已经创造奇迹了,我从来没有这样安宁过。因为我已经太怕寂寞了,没有推开你,却也将你葬送在寂寞里。对不起。”小姑娘模仿着那声叹息,惟妙惟肖。
流逐风怔怔地松开她。
是啊,他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不喜欢一个人独处,讨厌无聊,也讨厌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
可是寂寞是铭心刻骨的,它是记忆的唯一方式。
我不愿忘记你,所以愿意承担这永世的寂寞。
小姑娘惊奇地看着大哥哥的神色渐渐缓和,唇角邪魅地一勾,有种坏坏的味道,洒脱帅气,让她为之目眩。
“这世上还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好看的景致,就让我帮你一件一件体验吧,息。我又怎会让你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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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曾经的天启财团越来越庞大,其分部几乎遍布了世上的每个角落。
天启的新老板流逐风似乎是个不世天才,可又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年倒有十一个月不知踪影,而且一直没有结婚。
再后来,竟然根本不露面了,只是董事会在继续维持公司运转,继续在各个大大小小的地方设立办事处。
又是许多年,一群去南极的科考队,在艰难跋涉了几天,终于走到冰川深处的无人区时,却在那里,无比惊奇地看见了一个白色的女子冰雕,真人大小,栩栩如生,美轮美奂。
冰雕的底座,还有一行跋扈的草书,经辨认,为——
独孤息!如果几千年后这里没变成桑田,你看见它后,就赶紧给我回来!不然,别怪我上天下地,把你找出来欺师灭祖!
落款:流逐风。
☆、番外8 炎寒的儿子
找了一番后,贺兰雪确定流逐风不在附近,不禁惘然。
不过,以流逐风的能耐,遇到任何事都能游刃有余吧,贺兰雪自我安慰着,也不继续担心了。
相比之下,眼下卫诗才是个大麻烦。
这位千金大小姐显然惊喜过望,恨不得连脚下的泥土也鞠在掌心,狠狠地讴歌一番。
“如果一直找不到逐风,我们可能再也不能去那边了。”贺兰雪的话如暑天雪水一样泼了下来瘕。
卫诗怔了怔,随即不以为意地笑了笑,“那就留下来呗,反正逐风在哪边,我就跟到哪边。”
她就算比不过独孤息,好歹,她年轻啊,大不了等独孤息先死锋。
卫诗不是那种肯轻易认输的人。
从小到大,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也可以出钱坐飞船到太空摸上一摸,她属于典型的——穷得只剩钱的那种人。
赌王的老婆儿女很多,她只是其中杰出的一个而已,可是亲情,抱歉,真的不能吸引她。她也不知道亲情长得什么样。
贺兰雪微微一哂:这位大小姐还不是一般的好心态。
“好了,我们出发,去找逐风吧!”卫诗终于停住大呼小叫,拍拍手,豪气干云道。
“去找伊人。”贺兰雪淡淡地驳道。
“先找逐风。”卫诗来了脾气,她说的话,还没有人能违逆。
“伊人。”贺兰雪的声音不高,但同样是不容人违逆的语气。
“逐风!”
“伊人!”
……
这样争论了片刻,卫诗的肚子突然轰隆隆地响了一通,她捂住肚皮,又看了看左右,终于妥协道:“算了,还是先找餐馆吧。”
贺兰雪早已将周围的环境研究妥当,闻言也暗自自责,干嘛跟一个小女孩争了那么久。不过,即便河床已经枯竭了,靠近河源的地方,也不该如此荒凉啊。
他展目望向,除了沙粒,便是岩石,远远的地方似乎有房子的痕迹,却也是断壁残垣,似乎废弃了许久。
“这里离最近的城镇,至少有半天的行程,抓紧时间赶路吧。”满心困惑下,贺兰雪说出自己的结论。
卫诗这才意识到:这里没有出租车,更没有飞机,甚至连正儿八经的公路都不可能有。赶路全得靠脚力。
这对从小就有专用直升飞机的卫诗来说,简直是磨难。
“难道你的轻功……”她终于放下身段,讨好地看着贺兰雪。
“施展轻功比走路更累,你以为是外太空的超人吗?”贺兰雪白了她一眼,如此回答。
卫诗一头黑线,看着已经走到前方的男人的背影,回味着刚才的话,嘴角一撇——冷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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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雪预料得一点都没错,他们整整走了半日,将近八-九个小时,才看到远处一座绝对称不上繁华的小镇。那座城墙,已经不足以成为城墙了,卫诗见过那么多传说中的‘古迹’,貌似也比这座灰不溜秋的土城来得雄伟。
可是在荒野中艰难跋涉了八个小时后,这座麻雀一样的土城就成了天堂。
卫诗早已没了力气,挽着贺兰雪的胳膊,恨不得将整个人的身体全部压在他身上。贺兰雪还好,呼吸平稳有力,只是脸色有点白,一路风很大,嘴唇有点开裂而已。
“等下到了旅馆,先好好地洗个澡,然后大吃一顿,再然后……”卫诗顶着最后一点力气,丢开贺兰雪,快步跑向城门,口中如此嚷嚷着。
贺兰雪虽然不忍心打破她的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