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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狂后倾天下.元烈皇后 作者:墨倾长风(潇湘vip2014-08-21完结)-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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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

    “老伯……”

    一道年轻清亮的女子声音从一边时不时传来,楚清欢顺着声音看过去,见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姑娘手里拿着一张纸,不分老少逢人便问,问的时候必定要强调一下名字,然而答案无一例外都是摇头。

    “姑娘,你将这条街上的人都问遍了,从昨天问到今天,我们若是看到过这位公子,怎么可能不告诉你?”一个年老的妇人忍不住说道。

    “是啊是啊。”周围好几个人都跟着附和。

    那姑娘嘻嘻地笑着,对这样的话不作理会,继续找下一个人问。

    楚清欢多看了一眼。

    寻常人若是这样问下去,多少难免失望,精神亦会跟着萎靡,信心大挫,这个女子却始终锲而不舍,一个一个不知疲倦地问过去,不见失望,热情依然。

    这得对那个被寻找之人抱有多大的希望,才能在这样的情形下还能有如此饱满的信心?

    一眼之下,她便看到那姑娘手里的画像,一名年轻男子背倚青松而坐,衣袂欲飘不飘,神态似懒非懒,鼻子眼睛长得都不错,只是画工手法拙朴,未有多少技巧,只是将画面平实地表现出来,神韵不足,意境欠缺,显得那男子比较平淡,不够显眼。

    只不过寻人的话,这些倒也不重要,只要五官画得相像即可。

    眸光从画像上移,便见持有画像的女子长得干净利落,眉黑眼大,双唇嫣红,皮肤不是很白,但是很健康的小麦色,拿着画像的手一看便是做惯了粗活的,一袭棉布衣裙朴素整洁,看那说话走路的模样便知是个寻常人家善于操持家务的姑娘。

    那姑娘转身抬头间对上楚清欢淡然平静的眸光,一双眼睛灵动非常,当即朝她一笑,走过来:“看这位大哥的样子是刚进城的,不知有没有见过这画上的人?”

    说着,就把画像递到她面前。

    楚清欢看着那画,没有立即回答,刚才远看时不觉得如何,这样近看着,倒觉得这口鼻眉眼也不是全然陌生,可搜遍脑海,又没有与这相似之人。

    那姑娘已兀自说道:“好看吧?可惜我画得不好,若是大哥见了他本人,定是要惊为天人的,他叫严慕……哎呀,我画得不象,大哥还是别看这画了。”

    楚清欢抬眸,只见这姑娘眉目飞扬,唇角含笑,看着那画中的人满满皆是发自内心的欢喜之色,尤其是当她说到惊为天人这几个字时,那眼梢里的眼神似要飞起来一般。

    这是一个纯真质朴的女子。

    她是真的喜欢他。

    楚清欢心里得出这两个结论,便觉得这画里的男子有福,能得到这样一个女子的真心喜欢,是种福气。

    “一看大哥就是没见过。”那姑娘收回画像,习以为常地笑了笑,抬头看了眼天色,“算了,先回客栈,明天再继续找。”

    抬腿要走,又想起什么,转过身来问:“大哥还没投宿吧?我住的那客栈人不多,但很干净,价钱还算公道,大哥要不要随我去?”

    随即又意识到什么,笑道:“大哥别误会,我可不是替那客栈拉客人的,就是看大哥实在,不象那种不着边的公子哥儿或是江湖人,才这么一说,大哥自己看着办,要觉着不合适就当我没说。”

    一长串的话说得象倒豆子,又快又清晰,听得楚清欢不由勾了勾唇角。

    “没什么不合适的。”她道,“有姑娘推荐自然好,省得我自己去找了。”

    那姑娘大大的眼睛一弯,“我姓卓,大哥可以叫我宛宛。”

    楚清欢不由又微微一笑,再怎么说,她现在也是个年轻男子的装扮,这卓宛宛与她不过说了两句话,便将自己的闺名这般直白地相告,真不是一般的不拘小节。

    这在别人眼里,恐怕就会被看作不够矜持,不过,她喜欢。

    “我姓楚。”她只简略地提了下姓氏。

    “我是山里人,从小粗野惯了,楚大哥别见怪。”卓宛宛立即便对她亲近起来,与她并肩走在一处,并没有因为初初相识男女有别而有任何的不自在,很随意地道,“不瞒楚大哥,我也是前两天才到的齐都。以前在山里长大,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山脚下的镇子。这次一出门就是好几个月,走过的大大小小的地方少说也有十几个,之前什么都不懂,尽挨人骗,现在我也学乖了,到一个大点儿的地方就先转转,不急着落脚,把吃饭的住宿的地方都打听个遍,先比较了再决定住哪家,那样才不吃亏。”

    楚清欢只听她讲,也不说话,见着对面或者旁边有人挤过来,就不着痕迹地将她往身边带一带,让开了再跟她稍微保持些距离,她讲得兴起,只顾着说话,哪里能注意到这些。

    “这些日子我也算长见识了,以前在山里的时候哪见过这么多新鲜玩意儿,更别提这么多人了……山上就那座庙里偶尔能见着几个香客,还有几个和尚可以看……嘁,有严慕在,谁稀罕看那些个秃瓢和尚。”一说到严慕,她兴奋得两眼放光,眼睛晶亮,“要说这些日子我也算是见了不少人,但还真没见着谁比严慕更好看的。严慕这人啊,最喜欢坐在山顶上看书,兴致好的时候就拿笛子吹首曲子,一身白衣服穿在身上,看着就象个神仙似的……啧啧,就是看人总是爱搭不理的,这点不好。”

    “你喜欢他。”楚清欢看她一眼。

    “谁喜欢他。”卓宛宛想都不想就否决,脸却不觉间红了,“怎么说我们一起在山上住了那么多年……虽然我住在山西边儿,他住在山东边儿,但山就那么大,走个小半个时辰就能到了,好歹我也每天爬过山头去陪他,他倒好,说走就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也不说住在哪儿,想找都找不到。”

    楚清欢听出这话里的问题,问:“他不是山里的人?”

    “不是。”卓宛宛摇头,“听伺候他的人说,他是身体不好,来山里静养的。可一养就是十年八载的,谁知道他会说走就走呀,前一天还什么都看不出来,过了一晚上就人去屋空了,瞧那空荡荡的屋子是根本不打算回去了。”

    “所以你就来找他。”

    “当然。我得问问他,为什么要走也不告诉我一声。”她气鼓鼓地道,“我知道他烦我,平时也尽躲着我,可我就不信他烦我烦得连走都不愿意跟我道个别。他越是这样,我就越要烦他,烦他一辈子。”

    她的嘴微微噘着,圆鼓鼓的脸透着红,象个赌气的孩子。

    楚清欢有丝好笑。

    “他连住在哪里都没有告诉你,你想怎么烦他?”

    “那就找。”卓宛宛信心十足,眼睛里闪动着坚定的光芒,“他那样的人,一看就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公子。虽说伺候他的人不多吧,可个个都是极有规矩的。屋子里用的东西也不多,可每一件都是顶好的,就算我什么都不懂,但好坏还是看得出来的,还有……”

    “客栈到了。”她突然停了下来,朝前面一块招牌指了指,“不说他了,要真说起来,两天两夜也说不完。反正啊,他绝不是小地方出来的人,我往大地方找就是了。再说,他养个病也不会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儿,我就把山附近的那些地方都好好转一遍,总会找到的。”

    楚清欢侧过脸,卓宛宛的脸庞笼在渐次亮起的灯光下,泛着自信的光彩,这种光彩,让人由衷地心生喜欢。

    “人活着要有希望,有希望是幸福的。”她望着火红灯光下,那些举着糖葫芦蹦跳着的孩童欢乐的笑脸,“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到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 齐都之夜

    几份简单的饭菜一一摆放在桌上,小二躬身笑道:“二位,菜齐了,请慢用。”

    “等等。”楚清欢出声制止他离开,道,“小二,跟你打听个事。”

    小二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致,“公子您尽管问,只要不是芝麻绿豆那么点大的事儿,这齐都还没有小的说不上来的。”

    “没本事尽吹牛。”卓宛宛眼睛一瞟,哼了一声,“那你倒是跟我说说,我要找的人在哪儿。”

    “姑娘,不是我说您。”小二被人拆了台,有些尴尬,“这齐都那么多人呢,要找一个人哪那么容易,再说了,您那画上的人别说我没见过,就是这大大小小街道上的人您都问遍了,也没个认识的。依小的看哪,您还是出齐都去别的地方找找。”

    “我就在齐都待着,哪儿都不去。”卓宛宛重重一拍桌子,拍得菜汤都溅了出来。

    小二咧咧嘴,取上肩膀上搭的布巾将桌上汤汁擦去,边擦边问:“公子想要问的是什么?”

    “我也想向你打听个人。”楚清欢道,“严子桓,这个名字有没有听到过?”

    “严子桓?”小二低头想了半天,摇头,“没有。”

    “你好好想想。”楚清欢也不急,“他在朝里当官,二十多岁,脸皮白净,长得人模人样,还算过得去,就是有个毛病不好:洁癖。嗯,平时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擅长招蜂引蝶,尤其喜欢美人,注重享受,极尽奢侈,出行的马车镶金嵌玉,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银子。哦,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全身上下里里外的香气浓得能把人给熏晕过去……这样的人,但凡见过一次就该有印象,你不知道名字没关系,只需告诉我,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

    说完了,拿起筷子吃饭,却许久不见人回应,她一抬眸,但见小二与卓宛宛都张口结舌地看着她。

    “怎么?”

    “楚大哥,你说的那个,他他,他确定是个男人吗?”卓宛宛说话都有此不利索。

    “千真万确。”楚清欢予以肯定。

    当初那让人惊悚的不着寸缕投怀送抱的那一跳,完全可以证明他的性别。

    “天哪……”卓宛宛眼神发直,喃喃道,“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男人……要是严慕这样子……呸呸,严慕才不是这样子……”

    “公子,您确定您说的这人是在齐都当官?”小二说得嗑嗑巴巴,“小的是土生土长的齐都人,如果真有这么一位人物,不可能没见过。”

    “也就是说,你不仅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也没见过这个人?”

    “没听过,也没见过。”小二连连点头。

    楚清欢静默了片刻,挥了挥手,“没事了,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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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了夜的齐都跟其他国家的都城略有不同,这点不同之处在于,在亥时三刻之后,各条街巷就不允许再有行人出没,不管是做生意的,或是出门闲逛的百姓以及外乡客,都必须回自己的居所。

    便是青楼妓院也是如此,去那些销金窟里消费的恩客,要么在这个时辰之前离开,要么就在那里过夜,若是到了子时还在外面游荡,一旦被巡视的士兵发现,则一律下狱,按罪论处。

    这个条例,每一个入住客栈的客人都会由小二告知一遍,并再三叮嘱出门玩赏不可误了时辰,楚清欢问了问,得知这条例原先并没有,是自去年萧天成上位之后才重新修改律例规定的。

    萧天成的谨慎提防之心可见一斑。

    由此可见,皇宫中的戒备将比她离开那时更为森严,也就意味着,她若想要进去,仅凭着自己的身手潜行进去,恐怕并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由此,她并没有趁着夜色潜入内,而是在宫城的后门外,一处视线望不到的死角一动不动地蹲了两个时辰。

    从天黑之后的戌时一直守在子时初,她一直在远远地观察着宫门换防值守的情况,寻找着进宫的最佳时机。

    相比较正门,后门进出的人更多更杂,机会也就更多。

    十一月的天气已经很冷,尤其在入夜之后,一层层寒气自衣衫透进来,将人身上的所有热气一点点蒸发,直至全身冰凉,如浸冷水中一般,尤其是这样丝毫不动地蹲伏着。

    她的衣衫与暗夜融合成一色,就如她本就是这黑夜的一部分,只有那双冷冽的眸子,如银枪上的那一点寒光,濯了周遭的湿露,更加熠熠生寒。

    已然到了子夜,齐都城的一切喧闹都已散去,此时整座城池都已陷入了寂静之中,因此,当远处一阵吱嘎声响起时,那声音便犹为明显。

    守宫门的禁卫军并不因此而有所动作,象是早已习惯了,直到一辆专门拉货物之用的马车到了近处,才有人大声询问:“什么人?”

    看那样子,显然也只是出于例行公事,语气并不见严厉。

    “送马桶的。”赶马车的人扬了扬赶马索,亦大声回答。

    如此对答了一番,那禁卫才笑着骂了一句,“快进去吧,熏死了。”

    “哪能熏得着您们哪,这批马桶可是刘公公让我家老爷新做的,簇新的,一次都没用过。”

    “新的?”有人觉得奇怪,上前来察看,“不是前些日子刚送来一车,这么快就不够用了。”

    那赶马的左右看了看,一脸的神秘,压低了声音道:“各位爷不知道么,听说皇上身边那位新来的娘娘很是讲究,别人有的东西她都得有,别人没有的她也得有。还有,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尤其是马桶,便是她自己用过的,第二日也必须要换新的。”

    “是么?”那些守门的禁卫哪里听说过这些,一个个地倍觉新鲜,也有人咋舌,“这娘娘的气派可真够足的,就算是陛下,也没听说过一天换一个马桶的。”

    “可不是么,这每天换一个,一年得多少个。”

    “不就是个马桶么,又不是什么金贵物事,天天换也花不了多少银子。”

    “那你们就不知道了。”那车夫本举起赶马索要进去,听着这话又停了下来,拿起就近的一个朱漆描金的马桶,“看看,这可是咱家最好的师傅做的,上面用的木料和朱漆也是最上等的,还有这金漆花纹,一个马桶就得用掉半两金子……啧啧,这么一个马桶都够我全家吃一年的了,金贵着呢。”

    “还真是。”那几个围观的禁卫军不由连连抽气。

    一天换一个马桶,那马桶还是镶金的……好浪费。

    也不知那些换下的马桶都落在谁手里了。

    “不说了不说了,再说下去就要误了时辰了。”车夫将手里的马桶放了回去,抖了抖杆子,马车便从后门里驶了进去,辘辘的车轱辘声与车椽的吱嘎声绵延了一路。

    那些禁卫军退回到门两边站好,却都在回想着那个涂了金子的马桶,谁也没有注意到,一条黑影窜入马车底部,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地进了宫。

    装着镏金马桶的马车一直往里走,赶车的人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人藏在了车底下,也丝毫没有察觉到藏在车底下的人无声无息地离开,沿着既定的路线,行往指定的地方。

    楚清欢隐于墙角,等着一队巡逻的禁卫军过去,才如一只狸猫般攀上就近一座宫殿殿檐,伏下身子。

    处于殿顶,她才知道随便一上就上了座宫里最高的建筑,整座宫殿的布局尽收眼底,此时宫中多半灯宫已熄,后宫却有几处显得比别处更明亮些,想必是那几处的嫔妃还未入睡。

    她对这座皇宫并不熟悉,当初从天牢穿过西华门,又被夏侯渊带着尽往偏僻处走,再后来从北祥门离开,她经过的地方并不多,此时这么看下去,却连天牢的位置都看不到。

    太大。

    如此大的一座皇宫,她该去哪里找陈贵妃?

    那个看似柔弱实则坚强的女子,因为她与季婉瑶得以逃生,所以一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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