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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灵异小说:火凤欺凰-第17章

小说: 灵异小说:火凤欺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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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宁死……也不要受这毒物控制!”火凤咬牙切齿地回答,他那神情、那目光,让觉
  子胤失了神。
  白玉致却趁机出手,穿过觉子胤,给火凤颈后曲池穴狠狠地劈下,觉子胤想去阻拦已是
  来不及,幸而白玉致只是出手打晕火凤。
  觉子胤看火凤即使在晕迷中还是疼得皱紧眉头,便想撬开他的牙关将药水灌入,白玉致
  却突然喊住他:“你确定要这么做?”
  觉子胤手下顿了一下。
  “我怕他醒来后,会恨你到咬牙切齿。”
  觉子胤不理他,手下继续,白玉致却呵笑两声,道:“你不问问我为什么要回来吗?”
  觉子胤将手中的水杯抨然扔向墙壁,扔得粉碎,可神情仍是漠然。
  白玉致佯作一副吓坏了的样子,嘻笑道:“你们觉颜都习惯这种礼数感谢恩人?”
  看觉子胤面色不善,白玉致才收起玩心,从怀中掏出一个紫金色的小瓶,递给觉子胤。
  觉子胤却不接。
  白玉致将小瓶在手中把玩,叹口气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怀疑的,不如趁早告诉你!
  这瓶中所装的药丸,是九尾菊所制。九尾菊花为我新罗独有,它名为九尾,菊花共有九
  瓣,若能集齐,可治百病、解奇毒。所以,它是至上奇珍,同时……也是致命剧毒。一
  株九尾菊的花瓣,若是少了任何一瓣,便会成为致命剧毒,发作时……何止生不如死。
  ”
  白玉致瞟了一眼火凤,将挑衅的目光看向觉子胤,“很可惜……我出门只带了一瓣。”
  觉子胤接过他手中的小瓶,倒出药丸,塞入火凤口中。
  白玉致拍手称快:“觉罗爷果然痛快!”
  觉子胤走了。
  天还是那么蓝,象绵花,草还是那么绿,象毯子,火凤还是那么快乐……
  火凤的病好了,胸口也不疼了,可他的心里缺掉一个角。
  烈云跟他并肩坐在草地上,也学火凤模样望着北方的天空。
  火凤问:“你也在想他吗?”
  烈云歪歪头。
  “那你为什么这么多天都不吃草呢?”
  烈云鼻腔里哼了一声。
  火凤叹口气,埋怨谁似的说:“来不及了……我还没告诉他我的名字呢。”
  ……
  烈云用头撞撞火凤的后背。
  ……
  火凤蓦然间抬起头,从草地上跳起来,向着北方的天空大喊:“我还没告诉他我的名字
  呢!”
  烈云也从草地上站起身来,长嘶一声,朝前奔去。
  火凤咯咯咯地大笑着,跨上烈云的背,向北奔驰而去。
  我是火凤,火中之凤。
  《火凤欺凰》觉颜篇 完
  上:觉颜篇 完
  下:西塔篇
  中途插花:
  《火凤欺凰》觉颜篇后记
  明知都是废话,也不一定有人想听,可是我还是要唠叨几句。
  《火凤欺凰》是很早以前开的一个坑啦,也就是大人们所看到的前传部分,当时填到大
  约快20章的地方,突然发现是篇废话连篇的文,当时就放弃啦。后来因为生活中的一些
  变动,就没再继续写文,等到又重新开始写,也是填别的文,没顾得上它。再后来,我
  立志要做个有坑德的人,填平自己所有的坑,就将火凤欺凰全文整理,除了前面五章以
  外,后面的全部删除,重新开始写,把节奏加紧,使内容更为轻松明快,没必要存在的
  情节全部格式。这个修改过的版本,有的大人说比以前的工整许多,也有的大人说不如
  以前的,不管怎么样,这些大人还能够记得我以前那个版本,我真的非常感动。
  因为大家都说我写的故事不象耽美,所以这篇文,写的时候我立志要写成一篇耽美故事
  ,因此我放弃了原先玄幻的架构,只着笔于去写发生在火凤跟觉子胤之间一些小故事,
  让他们通过这些小故事,通过一次次简单的冲突,感情发生一点点微妙的变化,最后自
  然而然的走在一起,没有甘柴烈火没有撕扯争执,我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爱情感觉。
  希望是如此。
  火凤的个性,个人认为塑造得还算鲜明,他单纯、执着、热情、重感情,偶尔有点小迷
  糊,小张狂。他一千年来都在极其单纯的环境下成长,人世间的冷暖清风,他一概不知
  不明,把他突兀地塞进宫廷这险恶之处,有些于心不忍,还以为他会吃很多苦头。可我
  从小到大,看了很多雷同的古装剧,对宫廷权力斗争实在有些厌烦,所以在这上面,我
  没有下笔墨,因为我想要轻松,得过且过。
  觉子胤这个人物,有点飘,看过文的大人可能都会有这种感觉,我一直站在火凤的角度
  去写他,真是虚虚实实真假难辩,我也极少刻画他的心理,他与火凤二人之间感情的发
  展,从头到尾,倒看似只有火凤在自问自答。觉子胤喜怒俱不形于色,很多大人在看文
  的过程中评价道,说觉子胤将火凤吃得死死的,一直在欺负他。可是事实上,觉子胤是
  个冷色调的男人,他在这段感情中,甚至没有火凤来得主动。其实他比火凤更早地意识
  到了自己的感情微妙变化,可是他始终视而不见,他跟火凤之间,无论是插科打诨还是
  肆意捉弄,他的心,却从未震颤过一下。
  如果一来,这段感情永远将没有归属,因为唯一头脑清醒的人,却藐视它的存在。所幸
  我们还有火凤。
  火凤不知情为何物,这就是为什么他一直都知道,觉子胤在心中是一个特别的所在,却
  始终无法给他一个定位,他不知道,这令他牵肠挂肚的是什么感觉?可是他不肯放弃,
  越是抓不着的东西,他就越要追到,一定要将这层层迷雾拔开来,看看里面,里面跳动
  着觉子胤那颗真实的心。
  在故事最开端,曾经出现过一个人物,虽然他只出场了一次,可我想看文至今的大人,
  不会忘记他,太子玄冰。他确实不存在了,可他又确实存在着,一刻也不曾离开。
  火凤以玄冰的身份来到凡间,成为觉颜的皇帝,以觉子胤的眼力,又怎会瞧不出他的破
  绽,可觉子胤一直未有点破,甚至强迫火凤去扮演玄冰的身份,他的用意,很深、很
  深。
  火凤欺凰觉颜篇,讲述的故事极其简单,有些流水帐一般,可这正符合我当初的设想,
  即使有些大人看过这一部分后觉得好象没什么激烈的内容,没什么突出的情节,我也只
  能说抱歉,因为这一部分,我只想这样轻松地走过。
  觉颜篇走下来,我发现开头部分是我最不满意的,不吸引人,罗嗦地交代了些没必要的
  事情,所以我已经把开头修改了,现在的第十九章其实是第十八章,不过没办法发上网
  替换,等到完结的时候再说吧。
  接下来是火凤欺凰西塔篇,写这篇后记的时候,西塔篇已经写了部分,跟觉颜篇走不同
  路线,如果我再继续温温吞吞混水摸鱼,恐怕会被人骂,所以西塔篇,我想写有意思的
  故事。一直在看这篇文的大人,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是你们的支持帮助我进行着
  这个故事,接下来的西塔篇,希望不会令你们失望。
  还要PS一下的是,西塔篇是完结,所以大家不必有“写完一篇又一篇,这故事要拖到哪
  时去”的顾虑。
  谢谢。

  下部西塔篇第一章

  第一章火凤向来自信过人,他的胸膛内燃着源源不尽的火焰,虽然这火焰面对凡尘浊世冷雨寒风,有些摇摆不定有些后劲不足,虽然被这宫廷之间的虚虚实实掩映得有些落败颓然,可是一觉醒来,睁开双眼,火凤将万般景物尽收眼底,心中埋藏的,仍然是坚定的种子。
  我乃火中之凤,即使烧剩了最后一根羽毛,又怎会畏惧这凡尘俗世?
  火凤在一个山洞间醒来,这里没有紫荆城的满眼繁花似锦,没有宫殿中的温床软枕,只有硬邦邦的石头跟潮湿的漳气,火凤枕在烈云俯卧下的肚皮上睡了一晚,起来就哎哟哟地抱怨着。
  “以后喂你吃肉好啦,见天只是吃草,连身上的肉也象砖头那么硬,枕得我好不舒服!
  ”烈云呜咽一声,从地上站起身来,这一夜,它更加腰酸腿疼,却有苦不能言。
  连烈云也忍不住要抱怨这少根筋的皇帝陛下,居然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在魁北的草地上跳起身来就要去找觉子胤,身上什么盘缠都没带。不要以为火凤不知道在人间行走是需要银子的,所以这些天来他将身上的金玉石器、绫罗绸缎、腰环配饰发散得干干净净,这些宝物的价值本来足够他挥金如土喝喝不尽的,可现在,他只是用来换碗水喝、讨几个馒头吃。
  火凤的肚子咕噜噜抗议了许多天,晃晃荡荡没有油水,看向烈云的目光越来越垂涎,把烈云吓得躲出八丈远去。
  以烈云日行千里的速度,从山洞里出来后,也走了足足三天才看到城镇的影子,令火凤萌生出一种重回人间的感觉。大路上的交通颇为繁忙,与觉颜的热闹不一样,这里熙熙攘攘的,不是人,而是车马,这里的人都喜欢把自己包裹在铁制的大盒子中,连那前面赶车的马夫,头顶也摭着一把伞。
  可火凤一出现在那里,所有的人立即从车里面钻出头来,聚成一团对他行注目礼,一个穿花裙子打把小花伞的女子,从马车上优雅地走下来,从随身挎包里取出一副精致的小眼镜,架在鼻梁上,对火凤好奇地端望。
  在他们看来火凤太奇怪了,可让火凤看来他们更加怪异。
  火凤也就是身服破了点,头发乱了点,脸孔黑了点--可这些人呢?
  火凤看到他们的第一眼,想到的唯一词汇就是:妖怪!
  火凤心里怪叫着,这北国的人长得就是奇怪,脑袋上顶着一团黄黄的杂毛,有些打着卷,以怪异的形态扎在头上,活象宫里的老太监养的那只哈巴狗。
  火凤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什么妖怪没见过,他不慌不忙地从烈云背上爬下来,怪异的目光一刻不停地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弄得火凤浑身不自在。
  市镇上来来往往的车马,因火凤的出现在原地定格了少时,又恢复动态,继续来来往往。
  火凤松了一口气,牵着烈云从车马群中穿过,看起来如闲庭信步,可如果不是他现在饿得腿根发软,直想一头扎在地上。
  火凤的一步步犹如踩在云朵之上,找不到实实在在的感觉,这个时候被恶劣地狠狠蹭一下,火凤脚根一扭,险些跌倒在地,不忿地抬眼一望。
  一队人骑着高头大马,护着辆华丽的马车,横冲直撞地闯过来,马上的人身着金甲闪亮,鞍上和马车上均刻有一对对张牙舞爪的雄狮。
  他们经过之后,扬起的灰尘荡得火凤灰头土脸,他呸呸几下也吐不尽口中的沙土,心下更加愤怒难当,喝一声烈云,跨坐上去,朝马队追逐而去,烈云是何等奇驹,扬蹄没几步便追上那狂奔的车马队,赶超在他们前头,火凤拉下烈云的马鞍,一声惊天厉地的长鸣,惊得整个城镇都为之耸然。
  连那队威武的车马也感到震憾,不得不停驻下来,领头的一人怒冒三丈,冲火凤大骂出口,可惜他嘴里叽叽哇哇讲的火凤一句也听不懂,还以为他气急败坏在瞎嗷嗷。
  也难怪火凤不明白,他恐怕不知道这世间还有“外语”这玩意儿。
  火凤一脸迷茫,冲对面叫道:“你到底鬼叫什么呀!我一句也没听懂!”
  对面的人面面相觑,再转过头来,手上就多了样东西。他们列摆成阵护在中间的马车前面,个个手持弓箭,冲火凤怒目而视。
  火凤见他们手中的弓箭在弦上,随时都要破空而来的架势,吓一跳,暗恃,这什么鬼地方,几句话不合就要动刀动枪。
  可怜火凤手无寸铁,想吓唬吓唬他们也不行,可若他这样退却又太丢面子,所以火凤梗着脖子死不服输,还在大叫:“几个小喽罗就想吓唬住我?你们可知道我是堂堂……”
  火凤话音未落,一名弓箭手已经等得不耐,手中弓箭嗖得呼啸而来,火凤躲闪不及眼看就要中招,此时却有另一支箭以更加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这支箭追来,瞬息间便将之拦截下来,那两只箭就在火凤眼前相撞,双双栽在地上。
  火凤张口结舌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朝那支箭射来的方向望去,那是一间临街的酒楼,二楼天台上,一名锦衣美服的公子正朝这方向望来,他手中没有弓,只有一把轻盈的羽扇。
  相隔太远,火凤瞧不清他的面目,只觉得笑如和风,让人如沐暖阳。
  对面车马队的人看到这名公子,反应更加夸张,一个个惊得从马上跌落下来,慌慌张张地跪在地上,朝那名公子磕头不停,口中念叨什么火凤听不懂,可这阵势,他再熟悉不过。在宫中的时候,每天被人三跪九叩厌烦得要命,可一路风尘赴赴,对这套礼数还真是十分想念。
  可惜这些人不是在跪他。
  火凤别扭地望了天台上的公子一眼,踢踢烈云的肚子,驱它赶紧离开这伤心之地,对面的人却不依不挠,伸出粗壮的手臂拦在他面前,这次他口中吐出的词句,火凤字字听得明白。
  “想走?没那么容易!”
  烈云扬起前蹄就要踢上那人的脸,它的脾气居然比火凤还差劲,那人身形敏捷地躲在一旁,从金甲中抽出一把长刀,向烈云正脸上砍来,烈云后退几步躲开,一声嘶叫,转身从侧身向那人顶过来,头颅正撞在那人的腰间,他极其狼狈地跌倒在地上,烈云上前去将一只前蹄踩在他胸口,好不威风。
  看烈云帮自己出了口恶气,火凤心中大快,乐得哈哈笑不停,伴着烈云得意之至的嘶吼,引得四下侧目不已。
  车马队的人恼羞成怒,正欲再上,天台上那公子却发话:“莫再丢人现眼了。”
  “你是从哪儿来的?”锦衣公子悠然问道,他一身素雅却不失高贵的锦袍,用暗线编织的金龙若隐若现,身份定然不一般。
  只可惜这些火凤都没注意到,自打上了这酒楼,他的眼睛就一刻不停地盯住酒桌上的饭菜,那口水哗哗啦啦,从一楼淹到二楼。
  直到楼下的客人莫名其妙地探上头来,问上面的人:“屋顶漏雨了吗?”
  锦衣公子看火凤满脸灰土面目不清,只有两只眼睛贼亮贼亮的,迫切地想用目光将美食吞食入腹。锦衣公子颔首一笑,道:“来来,先坐下,边吃边说。”
  火凤一听到这声指令,动若脱免,屁股还未着板凳的一刹那,一整只鸡便已经狼吞虎咽入肚,平日自己吃饭时,刑誉这老头子总是在旁边絮絮叨叨,要细嚼慢咽,要优雅斯文,要有皇家风范,可火凤离紫荆城早已十万八千里,刑老头鞭长莫及,再不管不着啦。
  说起来,刑老头是真的关心他,自己这么一声不吭跑了,他也不知道急得上吊没有,想到这里,火凤心下有些恻然,手下的动作就停了下来,默念刑誉的名字三遍,再念三遍,然后一脚把这个名字踢出脑海,留下更多位置给面前的美食豪宴。
  在锦衣公子的吩咐下,各路美食佳肴轮番不断地送上来,火凤根本顾不得那是什么,只知道往肚里面倒,直吃得自己滚圆如气球,再也充不进一口气,他把最后一盘菜倒进口中,扎紧皮球,心满意足地点点头。
  若不是火凤一张口气球就会撒气,他真想欢呼雀跃一番,他笑眯眯地看向锦衣公子,以目光传达谢意。
  锦衣公子看得懂这目光,也回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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