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还是鬼上身? 作者:黑死笑笑(晋江2013.7.20正文完结)-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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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因为那种话受伤啊!”漂亮的脸蛋倔强的抬高。
好吧,向晚摊手,这样的事情的确见怪不怪。
从小就因为长的漂亮,成绩又好,所以学校表演的时候会被老师放在前排,就像橱窗展览一样,就算唱歌唱得和大家一样好,跳舞跳得和大家一样好,也会被排挤。
“明明没有比大家好,因为长得好就可以在前排么?”
“XX比她跳得更好。”
考试的时候,明明是别人作弊,纸条扔在她的桌子上,就有人告发她作弊,被点名站起来,身形笔挺的站着,毫无惧色,就算旁边的人都说看到她在作弊,就算唯一的朋友也只是把头埋得低低的不说,简欣也只是收拾所有的失落和难过,一仰下巴,以女王般的气势说:“这么难看的字,我想写也写不出来。而且,我又不是班上的其他人,需要用作弊的方式才能通过考试!”所谓朋友,就是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视而不见么?这样的话,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向晚差点没跌下来,啊喂,一竿子打死一班人,好歹是某些人不是其他人啊,小欣你真是不会说话。
因为总是仰着下巴,平常不说话的时候也一副不高兴的表情,说出来的话更是叫人抓狂,于是女王就越来越像女王,优秀的、高贵的、孤单的女王。
“跟谁都走得很近,就是跟谁都不亲近,与其勉强自己要和每个人都相处的好,倒不如自己一个人。”
“明明没什么交情却要装的很亲密,做不到。”
“假装高兴的样子,明明心里就很不高兴,为什么还要露出笑脸?”
就算遇到困难,也不会像其他女孩子一样随意求助。孤高女王活在自己的城堡里。
打翻的午餐洒在餐桌上、裙子上、地板上,简欣毫不犹豫地拿起饮料杯倒在那个假声假气道歉的女生头上。“对不起。”女王高傲的说,“道歉的话,我也会。”
假声假气的女生哭着跑走了。
向晚慨叹:“真是鬼灵无用武之地。”所有的事情,她都一个人做完了。
“给你。”男生递过来的手帕,是蓝黑格纹的手帕,像他的人一样,干净、清爽。
简欣看一眼伸过来的手帕,再看一眼伸手帕过来的男生,然后说:“我自己有。”
等到简欣清理完自己的裙子,那个男生还站在那里,手里拿着面包,“给你。”
这一次,简欣没有拒绝,是因为向晚在旁边游说,还是因为正好肚子饿了?
“谢谢。”感谢的话因为过于别扭,说出来也像施舍。
拆开的塑料包装里,安静的躺着一颗脆皮包裹的面包,菠萝花纹,金黄色泽,一口咬下去,有点酥软。
“好吃么?”男生问。
“一般般,酥皮太软,口感太甜。”简欣诚实的回答。
向晚趴在她的头上叹气,这个连假话也不会说的孩子诶。
可是男生不以为意的笑了。
毕业舞会上,有个英俊的高个子的男生走到简欣面前“女王陛下,可以赏光跳支舞么?”口气中带着自信和轻慢。
简欣拒绝了。
高个子男生再三相邀之下,简欣准备走开。
于是英俊的校草恼羞成怒了,“你拽什么啊?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你么?什么高岭之花,只不过是个鼻子朝天的家伙罢了,我是为了打赌才泡你的。像你这种人,永远也不会有人忍受的了。”
“你就孤老终身吧,女——王——陛——下!”讽刺的话语,尾音咬得很重。
孤高的女王抬起线条优美的下颌:“选择骑士是女王的权力,我看不上你!”说完就离开了舞会,不顾身后的喧哗和暴躁。
可是……
外面的天空飘着细细的雨丝,无声无息穿透向晚的身体,落在幽暗的地灯上,好像有烟雾飘起来。简欣抱着肩,一个人在雨夜中默默的走,身上的温度一点点散逸掉,心里也好冷。就算向晚可以张开双臂,也不会有热量传递给她。
“你在哭么?”
“我没有哭!我才……不会哭。”眼泪这种东西,根本没有用。
但是眼泪还是顺着脸颊流下来,混在夜晚的雨丝里,悄无声息,没有人看见。
至高无上的女王陛下,其实是个不谙世事的公主。
只是不懂说谎,不懂社交辞令,不懂这个世界的圆滑法则。
“没办法,肩膀给你靠吧。”向晚耸耸肩。
空气中那个透明的身形夸张的倾斜着肩膀,简欣缓慢地靠过去,没有支撑点,只是一个侧头的动作。
但是,心里不再那么冷了,眼泪也止住了,只是身体似乎还沉浸在悲伤中没有恢复,瘦弱的肩膀轻轻颤抖着。明天,又会是一个坚强的简欣。
后来,有个男生追过来,是那个拿出蓝黑格纹手帕的干净男生,喘着气,说:“终于,找到你了。”
再后来,那个追过来的男生取代了向晚的位置,成为了简欣最终能够汲取温暖的肩膀。
向晚算是功成身退吧。
作者有话要说:好久没有回忆了那~
☆、四十八、附中一日游!?
自从上次莫桑桑订婚的消息传开之后,阳秋良一直没有来上课,现在校际辩论赛也过了(附中和九曜拿到第三名),再这样下去,出勤天数又要不够了。
这天许晴晓本来打算去找阳秋良的,但是在她找到阳秋良之前,就被另一个人先找到了。
“许晴晓!”健康到活力过剩的声音。
“叶宸远?你在这里做什么?”许晴晓一回头,正是叶宸远。
“参观校园。”叶宸远回答得理直气壮,“9月份我就是这里的学生了,提前来参观校园不可以么?”今天是七校联考最后一天,下午放半天假。
许晴晓看着未来的学弟,看上去瘦了一点,更高了一点,皮肤反而变白了,看来读书读的也挺辛苦,都窝白了。不像许晴晓,有千年知识的储备和作弊利器加持(后者才是关键吧)。
“可以可以,你慢慢参观。”转身还没迈开步子,胳臂就被人扯住了。
叶宸远这次来M大附中,还有点鬼使神差的味道,最近读书读的确实挺辛苦的,要考附中的承诺自然没有忘记,但是最近莫名其妙的时不时打喷嚏,揉着鼻子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许晴晓。好不容易看到本人,一见她要走,下意识的就拉住了她的胳臂,细嫩的胳臂一掌可扣,拽在手里,叶宸远自己先愣住了,说起来,他为什么忽然转性读书,为什么就要考附中?为什么见到许晴晓心里还挺高兴?
许晴晓回头眼神示意,何事?见叶宸远呆愣在那里没有反应,就想抽出自己的手。
但是叶宸远感受到许晴晓的挣脱,立刻反应过来,手上的力道加大了,“我……我不认识路,你带我走!”
许晴晓举目四眺,附中新旧场地加起来,7栋楼,一个湖,这样,还能走丢不成?好吧,毕竟远来是客,作为东道主,不能怠慢了。于是点点头:“行,下午上课前我带你参观好了。”
许晴晓前面带路的干活,叶宸远后面米西米西的跟着,像一只豁了嘴的悠悠猴。
“这里是教务楼,报道的时候要到这里走程序。这里是礼堂,开学典礼,校长讲话都会在这里进行。这里是教学楼,1…7班是甲楼,8…14班是乙楼。虽然两栋连在一起,但是三楼外部的天梯是摆设用的,从一边到另一边,还是要经过楼内梯。一楼是高三,二楼是高二,三楼是高一,和原来六中刚好是反过来吧?”
折刀型的双楼,中间位置就是教师办公室,两端则是楼梯。
许晴晓说一句,叶宸远就嗯一声,似乎听得极为认真。
“操场小了一点,一圈才300米。”当初六中的操场都是400米一圈的跑道。“不过那边有M大留下的500米一圈的大操场,比赛的时候会借用隔壁的场地,包括足球场。室内篮球场是新造不久的,实验楼旁边,挺漂亮的,叶宸远你以后打篮球就很舒服了。”
叶宸远听着既顺耳又满意,“嗯”的就更为流畅。
“这边是新校区,过了操场就是旧校区。礼堂门口的铜像虽然是后来的毕业生复制的,但是有个挺浪漫的故事,学校,就是附中前身那个学校,有一对学生,比较羞涩,偷偷鸿雁传书,又怕被家里人发现,所以把来往的书信都塞在学校创始人的铜像里,这边有个豁儿。后来战乱嘛,铜像就被融了去造子弹了,连同里面的书信也都成了炮灰,不过有一届毕业生特地仿制了一个铜像,连豁儿都做出来,故事就变成男生偷偷背着铜像躲过战乱期,保护两个人的书信了,口耳相传的传说变成这样,很可爱吧?”许晴晓笑眯眯的摸着铜像的秃瓢。
“还行吧。”叶宸远哼唧一声,每天偷偷搬运这么大一个铜像不被发现,想想也不可能。
“实验楼虽然翻新过,其实也属于旧校区,你看到实验楼门口的紫藤没?很漂亮对不对,远看像是一条紫色的瀑布,近看就像挂满了淡紫色的小铃铛。紫藤挂云木,花蔓宜阳春。密叶隐歌鸟,香风留美人。”许晴晓赞叹地说。
还没等叶宸远发表意见,就听见许晴晓补充:“据说以前有个民国的官家小姐和寒门子弟因为不能在一起,所以就在那里殉情自杀,两具尸体挺了一个礼拜才被人发现,尸体上紫藤如瀑,香气袅袅。很阴凉吧?”
阴风阵阵,叶宸远的脸色陡然变了。
“还有那里学校特地圈起来的地方。”许晴找浑然不觉,指着一截断壁残垣,尽职尽责的介绍:“看到上面的弹孔没有?这里曾经枪决过一批国民党特务,其中有一个,被枪决的时候,对面临时护士站,现在已经变成操场了,他老婆正在生产,在听到婴儿哭声以前,死死不肯躺下,最后也是死不瞑目。天气不好的时候,就会依稀听到一些凌乱的脚步声和婴儿的哭声,很特别吧?”
见鬼的特别!?叶宸远的脸色更白了。他是不是找错了导游?
“最有趣的就是钟楼的大钟了,当时最大的公馆失火,什么都烧没了,偏偏大钟还在,离奇的是竟然还能走,后来就有人把大钟修好送给学校。有时候还能听到大钟敲响十三下,每次敲响十三下的时候……”回头一看,叶宸远已经不见了,“咦,人呢?我还没说完呢,每次敲响十三下的时候,就会发现手表慢了一个钟头,所以大家在考试的时候特别盼望大钟敲响十三下。”许晴晓挠挠头,多有爱的大钟不是么?不过叶宸远跑的这么快干什么啊?
叶宸远是捂着耳朵跑走的,脑海中充斥着钟楼怪人之类的形象。
夜晚的校园是魔窟,白天的校园是还没有苏醒的鬼屋么?比起六中,附中才是鬼故事胜地啊,自己到底要不要考附中啊!?
阳秋良还是回来上学了。只是看上去更加瘦削了,精致的眉眼抵不住苍白的寂寥,但是又仿佛在细密交织的忧郁下有什么正在悄悄破茧而出。
阳秋良见到许晴晓,轻轻笑了一下,“要听么?关于枫叶的故事。”
许晴晓认真点点头:“要听的。”你愿意说我就会听。
☆、四十九、关于枫叶的故事
那是一个也许有点傻气,不曾对人言说的故事。
故事里有个头发长长卷卷,仿佛蔷薇花一样带着生涩和美好的实习老师,很温和,投学生缘,偶尔带点小迷糊。
在春日的午后,半蹲下身子轻柔的问:“你不舒服么?”
温柔的声音,微微蹙起的眉,长长的发丝垂在我的额上。那一刻,忽然感谢自己的心脏,就这样享受额外的关心。
喜欢她的柔软的长发,喜欢她细长的手指,喜欢她把手放在下巴上的小习惯,喜欢她的笑容,像蔷薇花。她喜欢发呆,看着天空,云朵,甚至篱笆上的纹理,都会发呆,在天空下叹息,就会害怕自己的叹息破坏了这么漂亮的蓝天。
借着心脏的藉口,从远远的观察到刻意的接近,仿佛每天都能从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得到一天的圆满。
因为她喜欢秋天,所以就喜欢上秋天。
染红的叶子比花还要美丽,可是等不到秋天了,等不到秋天她的实习期就要结束了。
想要对她说些什么,所以就在没有人的周日,约在学校的枫树林里见面。
但是认真找了许久,也找不到一片染红的叶子,因为那时候不过才是盛夏。
站着等待,只为了告诉她自己的心意。
阳秋良顿了顿,看着自己的手,白皙纤长的手指,有种透明,仿佛阳光化作月光,穿透了手掌。目光所及处,是记忆中那一枚认真寻找到的但是却一点也不红的枫叶。
但是,她没有来。
黄昏的时候下雨了,但是还是在树下等待,明明知道不会有希望,仍旧是动弹不得地站在树下。
那一瞬间,甚至出现幻觉,好像本人近在咫尺,只是一眨眼就消失掉了。
直到物换星移,朝阳升起,红色的朝阳,染红了枫树林,像是秋天在那一刻短短的绽放。
结果,得了肺炎,休学两个月,然后因为出勤不足而留级。
“很蠢吧?”留恋中有淡淡的自嘲,阳秋良的目光垂下。
“一定很冷吧?”一整晚都在枫树林里。
“嗯,是很冷。”冷到心脏失去知觉。
也许,时间上的错过,就注定了结局,因为没能在秋天最美的时候遇到她。
“那现在呢?”马上就要毕业,这一次,不可能再留级了。
“我会在毕业以后去加拿大做心脏手术。”这个手术已经拖了太久,虽然手术成功的概率只有40%。
“她不知道吧?”
“不知道。”阳秋良淡淡的笑。
“那样,毕业前再去找她一次吧。”
“要去么?”阳秋良的眼神闪了闪。
“要去的。”许晴晓重重点头。就算知道结果也要去。
在夏天来临之前,给自己的这份感情做个了结。这样才可以安安心心的手术,这样才不会后悔。
“好。”
阳秋良真的去找了莫桑桑,在高考结束后第一天。
然后就是高三一届的毕业。
阳秋良站在许晴晓面前,许晴晓都快认不出来了,剪短了头发,很短很短的那种,只比板寸长了那么一点点。
“很奇怪么?”阳秋良笑起来,因为没有刘海,眉眼中仿佛凝聚了光亮。
“挺精神的。”许晴晓上下打量,“就是头发短了点。”
原本忧郁的保健室王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发型急转直下,优雅的气质仍在,只是少年温柔的语调,舒朗的笑意,有了鲜活的气息,连原本密织的忧郁也悄悄散去。
“要摸摸看么?”阳秋良低下头。
许晴晓毫不客气的伸手摸了,“刺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