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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国人的历史误读-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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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用蛮夷攻击蛮夷,是中国应有的决策。当今匈奴地形、技艺与中国的不一样。翻山越岭,跨河跳涧,险道危径上,一边奔驰一边射箭,风雨疲劳,忍饥挨渴,仍坚持战斗,这些都是匈奴的优点。至于平原大地,轻车快马,强弓长戟,都可以在远距离造成杀伤,士兵下马格斗,剑戟相接,这些是中国的优点。帝王处理国家事务,必须有万全之策。现在降服胡人、义渠,来归顺我们,他们的优点同匈奴一样。可以发给他们盔甲,强弓利剑,再拨给他们边塞战马,平原地区道路通畅则轻车、力士对付敌人,这样两军互相声援,各自发挥长处,这应是万全之策。
  刘恒对晁错的建议大为欣赏,亲笔回信,以示宠爱。在“以胡制胡”政策得到充分肯定后,晁错进一步地扩展了他的弱势和平路钱,提出实边策略,他给刘写信说:
  胡人扰乱边境,边塞配备的士兵人数过少,他们就会乘虚而入,如果不救援,那么边塞的人民就会绝望而投降敌人。如果发兵求援,等赶到边塞胡人也早就溜之大吉了。集结部队长期驻扎,费用太大,如果部队驻扎一段时间又撤走,胡人就会再度入塞侵扰。几年下来,那么中国就会被搞得国库空虚,人民更加贫穷不安了。陛下有幸忧虑边境之事,征调士兵,
  治理边塞,这是陛下对百姓很大的恩惠。然而现在规定,让远方的士兵守护边塞,每年都要轮换一次,时间短,不容易了解和熟悉胡人的能力。不如提倡鼓励百姓到边塞定居,先为他们修建好房屋,配置器物,一切准备就绪,就召募百姓。百姓中有罪的赦免他们的罪行,无罪的赐给爵位,免除他们全部的赋税、徭役,发给冬天夏天穿的衣服和日用粮食。这样,边塞的居民就会永久居留。胡人入寇掠夺,如果能截获所掠财物,就把其中的一半赏赐给他。如此办理,那么乡里邻居就会互相帮助,对胡人的攻击也会冒死以赴。这同征调远方士兵,既不熟悉地理环境,又心怀畏惧的做法比较起来,功效将在万倍以上。
  赵构一手导演的秦、岳之仇
  岳飞的主战固然与秦桧的主和完全相反,但要将岳飞之死全归咎于秦桧有失公平。首先是皇帝主和,虽然中间有主张之变,但赵构总的倾向是主和。这决定了岳飞政治上的不正确。岳飞主张“迎请二帝还朝”,对赵构的地位是一种威胁。二帝回来干什么,怎么安置法,都是大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赵构是绝不希望岳飞的计划成为事实的。以秦桧与韩侂胄两大“奸臣”案例结果做比较,不同的政治主张却同被打入历史的另册;用岳飞与后来明代的于谦比,也是不同的政治主张,却同样也以生命的代价换来了列入正册的资本。岳飞要迎二帝还朝,于谦【注4】却坚决反对老皇帝复辟,但《满江红》与《石灰吟》同样给后人留下了千古绝唱,只是绝大多数人不懂历史,明白不了此中的道理。
  岳飞被杀的第二个原因,还在于赵宋家从兴起以来,就刻意防范军人势力,有了所谓“杯酒释兵权”的典故。说起来轻松,做起来却十分不易。如何除掉一位皇帝自认为有危胁的军事人物,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问题。赵构作为一个历经政治灾变又有政治谋略的统治者,选择了利用自己的同盟者秦桧的办法。
  设想一下,要让一个文官去除掉带甲十万的武将,他怎么下手?没有最高统治者的授意,他绝对不会干的!那样,秦桧就不是奸臣了,只是个蠢才。面对两难选择,他只有选择“政治上正确”,服从政治盟友和上级的命令,除掉一个政治反对派。
  【注4】于谦(1398-1457)明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字廷益,号节庵。永乐进士。宣德初授御史,曾随宣宗镇压汉王朱高煦之叛。出按江西,颂声满道。五年(1430),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正统十一年(1446)遭王振等迫害下狱论死。后因两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请复任。十四年土木之变,明英宗被瓦剌也先俘获,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进尚书。景帝立,整饬兵备,部署要害,身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列阵北京九门外,破瓦剌之军。加少保,总督军务。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也先以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英宗既归,仍以和议难持,择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又遣兵出关屯守,边境以安。其时朝野多事,乃独运征调,番合机宜,号令明审,片纸行万里外无不惕息。忧国忘身,口不言功,自奉俭约,所居仅蔽风雨。性固刚直,颇遭众忌。天顺元年(1457)英宗复辟,石亨等诬其谋立襄王之子,被杀。成化初,复官赐祭,弘治二年(1489)谥肃愍。万历中,改谥忠肃。有《于忠肃集》。
  在赵构下决心除掉岳飞前,还是力求平衡和、战两派的利益关系的。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与金人修和讲好,赵构不忘岳飞武功之作用,给岳飞加开府仪同三司。岳飞不接受,迫使赵构在三下诏令之外,又好言宽慰。毫无疑问,这从最深处触犯了赵宋家的意识形态禁忌!
  岳飞的为人正直,是毫无疑问,绝非秦桧可比。但他只是个军事家,而不是政治家,更不是战略家。从他“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惜死,天下就太平了”的信念,到礼贤下士的亲行,说明了他的个人品格。然而,他个人的悲剧不过是赵宋王朝最阴暗意识形态禁忌的一个影射而已。岳家军有铁的纪律,饿死不抢粮、冻死不拆屋,但十数万大军总要有供给呀!没有钱粮,别说打仗,就是生存下去也很困难。绍兴六年(1136年),岳飞兵进襄阳,纵深伪齐境内,收恢了洛阳西南的一些州县,并试图与太行山义军取得联系,但终因粮食不足而撤回。粮食,始终是战争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况且南北交战已历经年,在庞大的军队是必须的,但庞大的军队不仅消耗粮食,还要从社会上抽调一批种粮的劳动力。平常百姓不仅粮食缺乏,而且还要负担军事开支,于是不满情绪时不时酿成政治事件。被岳飞镇压了的钟相、杨幺起义,算是再典型的例子不过了
  秦与岳的交恶绝对是因不同的政治观点、战略主张所致,不知后人何以附会成“秦岳不通婚”的扩大化平民斗争?后人尽可按自己的意图去附绘历史,一如岳飞墓前的下跪铁人与颂岳贬秦的碑刻,多系明清以来的作品一样,但后人在按自己的历史“装修”历史时,却忘了一个最基本追问:赵构该不该跪在岳飞面前?
  若是废除这下跪的历史不公正的标志,就不用细论了;若是一直坚持这种另类的图腾,那么,只有添上赵构,才能还历史一个完整的图式!在岳飞父子及张宪遭到逮捕后,这位狡猾的统治者说:“刑法是用来制止乱事的,不要胡乱追逼证据,动摇人心!”表面是体恤,实际上是定了罪。
  这正是他比秦桧高明的地方。
  按三个人的智力排列,应是赵一、秦二、岳三,人格排列正相反!
  秦桧担当了历史非正义的不幸,自然有个人性格的内在原因。但是纵观两宋以来权奸,无一不是货赇无度,唯有秦桧算个例外了。后人可以说他是权奸,却不能把他列入巨贪行列之中去。两宋有名的巨贪,有梁师成、王黼、蔡京、朱勔、陈自强、贾似道,此六人有四人正式当过宰相;余二人梁师成为宦官,朱勔为军人兼官商。
  作为强势宰相,秦桧与王、蔡、陈、贾四人的政治风格无多大的差异,不惜力量打击异已。但秦桧与四人最大的区别又在于不贪。
  赵构一手导演的秦、岳之仇
  王、蔡在秦桧以前,陈、贾在秦桧以后,唯独秦桧作为“巨奸”没列入贪官之属,也算历史的一个奇迹了!
  是秦桧心计高深,还是史家的漏笔?前者无法确认,但肯定不是后一种原因。
  中毒:他把自己想象成了诸葛亮
  从历史逻辑角度来讲,秦桧的南归确实是金国主和派完颜昌的一个战略设计。绍兴初次议和(绍兴八年,1138年),金国就主动提出归还宋之陕西、河南两地。该两地原为叛国者刘豫(伪齐)所据,完颜昌主动议和前已经削去刘豫的帝号,废为蜀王(最后徒临潢即今内蒙巴林左旗,改封曹王)。由于归还陕西、河南两地一年之后,金国内发生政变,主战派完颜宗弼杀了主和派完颜昌,金人才复夺陕西、河南两地。
  处于弱势中的南宋对于崛起中的金国是无可奈何的。经过一年的军事较量,南宋勉强维持不致全面崩溃的局面,再次回应金人的议和的要求(绍兴十一年),不过,这次制定谈判方针的是金国的主战派。万不得已情形之下,南宋只好以土地换和平,割唐、邓、商、泗四州及和尚原、方山原等地,划定了西起大散关、东沿淮河的边界。
  南宋不甘受此辱,只是无可奈何而已!为了挽回历史的“面子”,他们不怕重复联合灭辽的后果,在以后又联蒙灭金,终于把自己置于了蒙古的全面威胁之下。
  如果一定要点明整个南宋所犯的战略上的致命错误是什么的话,那么非联蒙灭金莫属。其严重的政治后果要比秦桧的弱势和平路线坏百倍有余!
  当然,秦桧并非“一贯正确”路线的代表,他身上所带有的文化烙印特别深刻。对持不同意见者的排挤乃至陷害,接续了庆历以来北宋文人整体道德水平的先天缺陷。也正是这一点,说明秦桧不是一个孤立的历史“反面教材”。他的身上即有范仲淹的大话主义又有王安石的偏激急躁,王拱宸式的心胸狭隘也在他身上表露无疑。
  “城门开,言路闭”的国家政治性格在他身上也表露无疑。当他除掉政治对手岳飞之
  后,开始了收紧言论的行动,请求赵构下令禁绝野史。收紧言论是外交环境的一个产物,也是封闭社会的一种习性,作为遗传因素它已深入到知识分子心目当中。言论几乎不具备任何道德性,只是斗争的工具而已,因此封闭社会对待言论的态度也是机会主义的。在秦桧主张禁野史之后,著作郎林机又建议加大收紧力度,他说:“有些不得意的人,隐匿在附近的地方,窥视朝廷之事,私下编写野史,以兜售其邪说,请求加以禁绝。”
  那个时代知识分子道德水平之低下,让人难以置信,然而那又是事实。从历史长轴上看:中国自东汉以后知识分子人格经历一次整体大衰败后,至北宋中后期和南宋初期再一次大跌,并且对后世的负面影响至今而不绝。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岳飞已经死了(被害)十四年了,竟然有人请求将岳州改为纯州、改岳阳军为华容军,因为带“岳”字就与岳飞有关系。多么荒唐,与以后秦涧泉“愧姓秦”何其相似乃尔!
  不管时人如何议论,后人怎么评价,秦桧始终是赵构主和的助手。奇怪的是没有痛批赵构,反而一味地将罪责全归于秦松。整个文化体系,就是一部《水浒》写真版“只反贪污(奸)官,不反皇帝。”从本心上,赵构也不希望为秦松开脱什么,只是到了秦桧已死,有人试图在建议废主和政策时,他才讲出了问题的实质。绍兴二十六年(1156)春天,秦松刚死不到半年,进士梁勋上书,劝赵构作好防御金国兴兵的准备并批判秦桧的主和政策。赵构明确反对改变既定方针,把上书的梁勋流动到千里以外,向天下发诏说:“讲和之策是凭朕的意志决定的,秦桧只是辅助而已。怎么能因他的死活改变国策呢!近来无知之辈,鼓吹荒诞无据的谣言蛊惑人心,朕感到很惊骇,今后如再有此类事件,一定加重处理。”
  秦桧死后的政治待遇的反复变化,几乎重复了王安石死的故事。王安石在主战派眼中成了与主和(时人认为主和即投降)同样有害的祸源,就在钦定赵桓正式即位的第一年(1126年)面临外敌入侵的危亡之际,大臣们还争议王安石的政治地位问题。杨时上书指出蔡京是今天乱局的制造者,而蔡京推崇王安石并给了王很高的政治荣誉(加封王爵,配享孔庙),因此王是今天败局的理论祸源。
  赵桓就下诏停止王安石的配享资格,降级为从祀。这时,王安石学术地位的问题的斗争并没因此而止,到了赵构时代又发生了王居正与秦桧“交火”事件。王居正受杨时之托,用了十年的功夫完成《三经义解》,主要目的就是消除王安石理论的影响。绍兴十一年(1141年)月,兵部侍郎(国防部副部长)王居正指责秦桧的过失,被秦桧排挤出朝任温州知州;后又被秦派御史中丞何铸弹劾,撤消了知州职务。王居正衡量秦的标准是他批判王安石的理论体系。
  由庆历经元丰而绍兴,宋朝发生了一场深刻且绵延历久的学术斗争;这场学术斗争以争夺话语霸权为目标,是为中国古代只上一场历时近百年的“文化大革命”。秦桧之于这场文化大革命,不过是一幕悲剧的小小演员而已!与蔡确死后的政治待遇之反复相比,秦桧的身后变故确实有些不足为道。
  蔡确受贬,元祐八年(1093年)死于流放地(见第六章第三节所叙“车盖亭诗案”),第二年(1094)年,其子蔡渭拦御驾为父鸣冤。此时高太后已死,哲宗亲政,立刻下诏给蔡确平反,又给了一连串的荣誉:追复正议大夫、赠太师、谥忠怀,等等。同样的告状,不一样的结果。在蔡确未死之时,其母曾拦高太后【注5】的驾(元祐六年,1091),为儿子鸣冤求恩。高太后不准,并宣谕说:“处分蔡确不只为他讪谤朝廷,实在是他有眩惑人主的打算。我不忍揭穿他的奸谋,只是借讪谤之罪处置他。”--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一旦蔡确自称定策有功,那不等把太后放到小皇帝的对立面去了吗?
  中毒:他把自己想象成了诸葛亮
  实际上的效果也已如此了,何以仅仅过了三年,告状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呢?在享受了哲宗的恩赐后,蔡确家族继续沐浴在浩荡的皇恩中:徽宗(赵佶)于崇宁初下诏让蔡确配享哲宗庙,并给蔡题写墓碑名号,称曰: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相蔡确之墓。后来,又追封为清河郡王,由皇帝书写了碑文。
  到了赵构时代,一切又发生反复。靖康二年(1127年)的五月即建炎元年,赵构即位的当月,就宣布追贬蔡确、蔡卞、邢恕的官位。蔡家无论死人活人所享受的荣耀顿时灰飞烟灭。这时,蔡确已经死了三十四年了。
  那个年代就那么奇怪,中国的文化性格自北宋之后也变得越加奇怪,不可理喻,好像国家大事靠给什么人平平后、给什么人定定罪就能治好了的!
  当赵构宣布蔡确为历史罪人时,秦桧正在金营里过囚虏生活。实际上,从蔡确被追贬之时,就已经为他秦桧的此后人生划好了路子、定好了模式!既便秦桧能走出宋代的“百年文革”也未必能走出诸葛亮的阴影。“好为《梁父吟》”,成为胸怀天下的文人的一个符号化追求,就象武人曹操读到蒙恬的临终表白一样;“三桃杀三士”,也早已变成了“武不敌文”的一种历史共识,一如诸葛亮之除廖立。
  为了和平的实现,晏子除掉了反对和平的三士【注6】,秦桧也同样必须除掉主战派。观乎北宋末以来,主战派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童贯、岳飞、韩侂胄、贾似道,不管他们最后被祭为精忠还是巨奸,结局是一样的!于是,诸葛亮神话的精髓——不在于主战与主和而在于如何掌控权力,才是秦桧的必选的政治策略。一如北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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