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传奇疑案全记录-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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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劫案(2)
在超市的停车场里,警方找到了直升机跟踪的那辆深色的汽车。但是,在检查汽车内部之前,他们还不能确定这辆车是否与纵火案和银行持枪抢劫案有关。
透过汽车的玻璃车窗,警方看到,前排副驾驶的座位上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大量的现金,都露了出来。他们还发现,钱上面有一只女式长筒袜。
已?再明显不过了,被à里·哈à斯跟踪的就是这辆汽车。可是持枪抢劫犯还有他的武器都不见了。他也许混入了超市,但也可能停车场里还有第三辆车。也就是说,他可能早就跑了。
警车和警员不断地向这里集中,引起了一些顾客的惊慌,使得超市的现场相当混乱,给调查和搜捕罪犯的行动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当时在超市的警方人员,有斯科茨代尔警局的人,有菲尼克斯警局的人,联邦调查局的人也来了,还有超市内部的保安人员。
这个购物中心覆盖了4个街区的面积,有200家商店,上千名购物者。但警方目前所掌握的罪犯情况,只有罪犯的大致外表,还有那辆深色汽车。而且,罪犯还在不断地改换自己的着装。如果在这样的场合进行调查和搜捕行动,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
冯·米特探员认识到,他们正在搜捕的这个人是早有准备。因为他在嫌疑犯的汽车里找到了一张警用监听器的购物单。这就是说,嫌疑犯通过监听器在监听警方的无线电通话,并且已?知道警方在追踪他。甚至当他驾驶汽车逃离纵火现场的时候,就知道直升机在跟踪他。但是也许他并没有倚重这台监听设备,所以他把抢来的钱留在了汽车上。更令人惊喜的是,冯·米特在车上找到了另一个重大发现:那是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姓名是克雷格·普利彻。
面对这个证物,警方仍然不敢贸然得出嫌疑犯就是克雷格·普利彻的结论,因为这个钱包可能是嫌疑犯的,也可能是他故意留下来,引开警方视线的。对此警方无从知晓。不过他们马上就会清楚的。他们立刻着手在罪犯数据库里搜索克雷格·普利彻的名字。
冯·米特让其他探员做了一系列检索,看他们要找的罪犯是不是第一次抢劫银行,是不是他们通缉的危险人物。抢劫犯现在可能还在停车场附近,也可能已?进入了超市。
罪犯是?倒在其次,关键是他持有武器。警方已?通过超市保安部警告了所有商店保持警惕。马上就有一家男士服装店的店员在第一时间打来了电话,他们发现有一位顾客买了新的服装,把旧的留下了。?过警方的检查,被遗弃的衣服好像是抢劫案嫌疑犯的。因此,警方必须向各单位的执法人员,以及超市内所有的商户告知嫌疑犯新的特征,这需要花费他们更多的时间。
警方根据不断掌握的嫌疑犯情况推测,他们追捕的逃犯是一个白人男子,大约180磅,身高5英尺10英寸。
探员冯·米特在停车场组织抓捕。这听起来不可思议,不过他相信罪犯会回来找他的车。因为根据他丰富的职业?验,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没有遇见过。
冯·米特就悄悄地守在车旁。过去就有罪犯在附近徘徊,然后回到车上逃走的情况。他们会先在周围观望,然后过来上车逃走。他必须预料并准备应付这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可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嫌疑犯并没有出现。
很快,冯·米特得到通知——嫌疑犯又换了衣服。他心中清楚地知道,这绝不是一个初犯,这家伙异常狡猾。
这个嫌疑犯很有头脑。冯·米特分析,他的心理活动应该是怎么离开这里,于是他开始换衣服。“也许有人看到我换衣服了,我得再换一次。”这个抢银行的罪犯连续换了三套衣服。
二、重操旧业(1)
乔装打扮后,改头换面的嫌疑犯混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警方想找到他,犹如在茫茫大海中捞针般的困难重重。虽然跟踪他动用了空中警力和地面警力,但警方却一时很难找到头绪。
庆幸的是,最终,警方对钱包里身份证的核查有结果了。警方通过记录查到,克雷格·麦克尔·普利彻曾因抢劫银行做过牢,这个人有暴力抢劫前科。这一点令正在追捕中的警方感到担心。已?发生了抢劫,他们不想再看到暴力事件。在一个人满为患的超市里,被逼入绝境的普利彻会引发灾难。
探员汤姆·冯·米特呼叫同事:“1004。请注意。”他必须及时把得到的信息传递给同伴们。
警方担心一旦罪犯被逼急,也许会铤而走险。而可能出现最糟糕的局面是,如果警方与他正面冲突,就会有警员伤亡,而且他还可能挟持人质逃遁,这样一些无辜的人就会受到伤害。
考虑到他手上有枪,很危险;而且他有过犯罪记录,抢过银行,很可能会施行暴力。探员汤姆·冯·米特对这一地区实行了封闭式搜查,内心颇为担心超市内顾客的安全。
不过,在没有发现普利彻之前,正面与他接触的情况不会马上发生。此时,冯·米特和他的手下首先必须找到他。虽然及时地追踪他进入附近的一家超市,可是普利彻还是在他们视线内消失了。
警方严密封锁了这个地区,但是什么也没找到。紧急搜捕6个小时后,冯·米特下令收队。克雷格·普利彻从他手心里溜掉了。他们开始转而调查克雷格·普利彻的?历,找到了他最近的住址,那是斯科茨代尔的一套公寓。
从租赁表上看,公寓里有两个人,是克雷格和他的女友。警方马上和那个女孩的单位取得了联系,并与他的女友—— 一名年轻的女子进行了谈话。
冯·米特亲自讯问了她。表明身份后,他告诉她他们的来意,并警告她别耍花样。并且,警方必须在克雷格·普利彻伤人之前把他缉拿归案。
普利彻的女友告诉警方,她知道他有前科,不过并不清楚他准备抢劫银行。她说他早上来过电话,听起来心情不好,还说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她当时觉得非常不解,现在却知道是为什么了。
警方从她那里得到了克雷格的基本情况:他是?,籍贯,亲友,在本地区的亲戚。一方面警方立即派人去他父母的住处、他父亲的单位和他姐姐的家,并开始监视这些地点,想着“他会怎么离开这个小镇?”
另一方面,警方还决定向社会公开他的资料,请求公众给予D助。
警方通过新闻媒体大量发布他的照片。电视上女播音员向观众清楚地说明并提醒?面上出现的照片主人是个危险人物:“这人名叫克雷格·普利彻。他持有武器,是个危险分子。”
当夜,这一事件成为当地的新闻头条。他的名字和形象几乎是家喻户晓,警方认为,这也许会让他无处遁形,主动向警方投案。这样做也会令更多的人一旦有机会见到他就会认出他,及时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这招果然起作用了,那家超市附近一间酒吧的雇员认出了照片上的人。他们通知了警方。
冯·米特很快就赶到了酒吧:“我过去跟他们谈了谈,得知确实有个人在银行抢劫案发生后不久到过酒吧。”
他们说普利彻喝了几±酒之后,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平静地看着警方在外面布置抓捕行动。
他们还看到,注视着大批追捕他的警察,普利彻并没有显出任何惊慌的神色,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的巡警把超市包围起来。
几个小时后,他拎着一个大袋子离开了酒吧。
根据这些情况,警方分析他可能打电话叫某人来接他,然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现在警方要考虑从哪里下手追查。他们必须更多地了解普利彻的背景,这倒不费什么力气。
冯·米特了解到,身边的警员,包括副警长都曾和克雷格·普利彻上过同一所学校,所以他轻而易举就得到了他所有的背景资料。
普利彻在高中和大学期间都是棒球明星,大学四年级时更是名噪一时,直到一个叫巴里·邦斯的人加入球队。在球星梦破灭后,他离开了大学,最终离开了妻儿。
人们不清楚他为什么要选择走上犯罪之路。可是,克雷格·普利彻自己觉得似乎有很多事情在等着他去做。不知出于?因,他开始抢银行。
1991年,普利彻因为持枪抢劫银行被判入狱,在亚利桑那州的联邦监狱服刑5年,直到1996年6月才刑满释放。出来刚1年,他又重操旧业。人们无法想象,也许是出于冒险还是刺激,也许他从没打算放弃这一行,他在犯罪的路上越陷越深。
对此,警方也不得其解,他们认为,这种罪犯通常都有内在的?因,也许是吸毒,也许是赌博,而他没有此类?因,所以人们确实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抢银行,可能他觉得这是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这也许是对他犯罪动机惟一合理的分析解释。
二、重操旧业(2)
警员搜查了酒店、租车行等地方,寻找他的踪迹。FBI与斯科茨代尔警方联手行动,因为抢劫银行是美联邦的一级犯罪。因此,联邦调查局和警方都非常重视这个案子。
由于联邦调查局的介入,警方发布了全国性通报,简要描述了抢劫案的?过,刊登了克雷格·麦克尔·普利彻的照片以及他的特征描述。
普利彻第一次抢劫银行后,是在即将登上飞往澳大利亚的航班时被捕的。因此警方通报了所有边境口岸和国际机场。
警方认为,必须堵住普利彻所有的出路,尽快抓住他,因为他们觉得他是不会去找工作的。他以往的行为举止分析,他会再次下手,再抢银行。他会越来越精于此道,尤其是有了帮手之后。
就在警方布下天罗地网追捕他的时候,几周之后,普利彻来到了新墨西哥州。使他庆幸的是,这里没有人注意到他,以至于他成了漏网之鱼,还可以在这里自由地游走,甚至于还意外地得到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搭档。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一家酒吧里,他遇到了一名雄心勃勃的销售员,此人把妹妹诺娃·葛斯瑞介绍给他,普利彻和这个女孩一见钟情。诺娃在一个保守的宗教家庭中长大,刚刚大学毕业的她一心想出去冒险,而普利彻刚好出现。他们的不期而遇,恰如两个冒险者的灵感相碰撞,很快就擦出火花,携手开始新一轮的冒险生涯。
三、危险情侣(1)
1997年的万圣节。当许多人拎着超市购物袋,匆忙赶往回家的路上时,普利彻和诺娃这对危险情侣的身影出现在科罗à多州杜兰戈市一家银行附近。
下午4点半,银行已?快要到关门的时间了,一天紧张的工作接近尾声。心情也随之松弛下来的银行出纳员简单收拾了一下桌面,准备停止当天的营业。按照惯例,在关门之前,他们关闭了监控录像。他们根本无法预料到,在暗处早就有一双贪婪的眼睛在窥探着一切。此时,早已踩点多次,对此了如指掌的普利彻准备动手了。
蓦地,一个人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蹿了进来,他举起手中的枪,指向不知所措的职员们,他们并不知道,此人正是警方一直追捕的抢劫惯犯克雷格·普利彻。
克雷格·普利彻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叫喊声:“快,快,把手举起来。别想按警铃,否则我马上要你的命,听见了吗?进保险库。快点儿!”
惊慌失措的职员们只能照办,因为罪犯手中紧握的枪看起来是那么冷酷无情。
普利彻没动现金抽屉,因为他知道,那里放的是有记号的现钞。他命令出纳员去保险库,将库里的现金装在他带来的袋子中。
克雷格·普利彻继续发出威胁和命令:“快点儿!给我跪下。你,快跪下。你,进去。”他手中的枪口始终对准惊魂未定的职员。
出纳照他说的话做了。没有人试图冒险去反抗,他们清楚面前的这个人是亡命之徒。
他贪婪的心暂时得到了满足,因为在他面前,大额现钞装了满满一袋子。
他厉声命令道:“快点儿!”
职员只好加快了向袋子里装钱的速度。
看到装满钱的袋子已?鼓起来了,普利彻才决定结束这次抢劫。
普利彻没有忘记与他的新同伴时刻保持联系。他在银行里大胆妄为的时候,女友诺娃在外面把风。临走时,普利彻再次威胁说,如果反抗,就把他们干掉。他命令银行职员面朝下趴在地上。随后,他用塑料捆绳把他们绑了起来。就在一瞬间,事情就结束了。如同来时一样,他又以最快的速度消失在人们面前。
普利彻跳上在外等候他的车,连声催促诺娃:“快快快快快!开车,快走!”
诺娃踩动油门,车一溜烟就开走了。
据银行清查,这两名强盗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抢走了64000美元,是斯科茨代尔抢劫案的两倍。对普利彻来说,有了一名司机作帮手,这次他逃得更轻松。
从倒车镜里看着车飞快地逃离现场,普利彻坐在车里面露得意的神色,兴奋地称赞同伴:“干得好,诺娃。”
出纳员努力地挣扎,终于挣脱捆绑,按动了警铃。随后,杜兰戈警方迅速地赶到了现场。由于警方不了解银行里当时的情况,他们快速分散,占据了室外的位置,警察们严阵以待,以防劫匪劫持人质。
杜兰戈探员汤姆·伯伊斯首先想到的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他们的安全。劫匪还在银行里吗?是否还对银行雇员构成威胁,附近还有没有其他市民?”
为了安全起见,警方要银行派一名雇员出来。
杜兰戈探员汤姆·伯伊斯手持扩音器,他沉稳老练地发出命令:“我们是联邦探员,请把手放在头上。”
一名惊魂未定的职员从银行里走出,他告诉警方劫匪刚刚逃走。
当确认劫匪已?逃跑,而且没有劫持人质后,警方开始了调查行动。他们发现劫匪是在监控录像关闭后进来的,这显然不是巧合。他戴着一副面具,这在万圣节很常见。而且他不是独自一人,有人负责开车,并给他把风。这些迹象表明,劫匪是有备而来,他对时间把握得非常准确,从入室抢劫到逃离现场,既没有被银行摄像头捕捉到形象,也没有遇到外面的顾客,逃跑时也没有遇到追踪。
调查中,出纳员告诉警方他确实听到劫匪们用无线电通话,对讲机里有个声音说,外面有人走过。
可是,罪犯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警方无从确认他们的身份。
在抢劫案的现场,劫匪留下的只有用来捆绑银行职员的塑料绳套,一些硬币和几张纸钞,保险库的门是开着的,勘察现场时警方只能做这样的记录。可以说,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劫匪的手法比较老到,让人找不到明显的破绽。
警方知道他们晚了一步。
汤姆·伯伊斯根据现场勘查和银行职员的描述对案情作了一个比较肯定的分析:“行动很有计划,这表明嫌疑犯在抢劫前进行过侦察。他们知道银行的格局和上下班的时间,很显然,他们是在关门时下手的。”
担任调度的女警员呼叫同事:“1004。”
“收到,有什么情况?”
“请回警局,有目击者提供线索。”
“收到,马上回去。”
警方得到报告,一名目击者声称看到嫌疑犯跳上一辆车,开车的是个留着黑色短发的女性,不过他没有记住车牌,因此这条线索没有切实的价值。警方只好暂时放弃搜索,等待下一步的消息。
三、危险情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