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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北大文学讲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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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家炎,1933年11月14日出生于上海。1958年北京大学副博士研究生肄业。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专业:20世纪中国文学史研究。    
    1984-1989年任北京大学中文系系主任;1989年至今任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长。主要著作有《中国现代文学史》三卷本(与唐彛餐鞅啵弧督鹩剐∷德鄹濉泛汀吨泄执∷盗髋墒贰返取!   
    拓展阅读:    
    《故事新编》,鲁迅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古小说钩沉》,鲁迅辑,人民文学出版社    
    《唐宋传奇集》,鲁迅辑,人民文学出版社    
    我今天讲《铸剑》,要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铸剑》是一篇非常奇特的作品。第二部分,讲作品中的两个意象和三首古歌,对某些不好理解的地方做些阐释。第三部分讲《铸剑》的审美旨趣以及其他相关的问题。    
    先讲第一部分。    
    《铸剑》在我们的新文学史上,是一篇很少有的奇特的作品。奇就奇在通过对宴之敖者代人向暴君复仇的描写,所体现出的一种“原侠”的精神。奇还奇在它表现了鲁迅的一种内在的人格以及他那种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    
         
    1,现代武侠小说    
    从素材来说,《铸剑》脱胎于《列异传》这本中国古代小说。鲁迅在自己编的《古小说钩沉》里,就曾引了《列异传》的这篇小故事,这个故事也见于《搜神记》里,其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楚王让当时最有名的铸剑师铸炼最好的宝剑。铸剑师名叫干将,他炼了两把剑,雄剑留了下来,雌剑准备交给楚王。干将对自己的妻子说:“我铸的剑,一旦交给楚王,我自己的生命就会保不住,我会被杀死。因为楚王要最好的剑,如果会铸剑的人活着,这就不牢靠,怕他铸炼出更好的剑来,所以楚王必须把铸剑的人杀掉。”干将对自己的命运作了这样的预测。果然,他交出了剑,楚王就把他杀了。后来,他的儿子长大以后,按父亲的遗嘱要为父亲报仇。可实际上,他报仇的对象是一个国君,是一个有庞大的禁卫军的专制暴君,他没有办法实现愿望。后来他被发现了,自己就逃到山里面去,遇到了一个客人。这个客人对他说:“我可以代你报仇,但是需要你的头和剑。”于是,他就自杀了,把宝剑和头都交给了这个客人,客人就带着他的头到京城里去,把他的头放在锅里边煮,三天三夜不烂,国王很好奇,就过来看。客人利用这个机会,就用剑把国王的脑袋砍下来,并把自己的脑袋也砍下来,这样三个头掉在锅里一起煮,最后也分不清哪颗头颅是国王的,哪个头是干将儿子的,哪个头是客人的,只好合葬,成为三王坟。根据这样一个传说,鲁迅写下了《铸剑》这篇小说。    
    但是,《列异传》只是《铸剑》故事的一个来源,鲁迅还参考了《搜神记》等其他典籍,以及他小的时候,看的各种各样奇异的故事书,像《吴越春秋》、《越绝书》等。《吴越春秋》、《越绝书》是西汉时代的书,写的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故事。鲁迅把这些材料综合起来,完成了这篇小说。这也就是说,在《铸剑》中鲁迅已经对传说的内容进行了改造。我们可以对照一下小说《铸剑》和《搜神记》、《列异传》中的记载。对照起来看,会发现有一点十分不同:干将铸剑成功而遭到楚王杀害这段情节,在小说里是被虚化的,写得不那么实,是通过干将的妻子莫邪,即眉间尺的母亲追溯往事这样一种口气来写出的。干将、莫邪这些名字没有出现,国王也没有明说就是楚王,这些都没有具体地交待,而是被推向了远处,仅仅作为背景,由眉间尺的母亲复述出来,小说和原来的传说是有所分离的。这是小说和原来的故事的第一点差异。第二点差异呢,就是在复仇的过程中,原来主要强调干将、莫邪的儿子眉间尺为父复仇,他是复仇的主角。但是,在鲁迅的小说里,复仇的一号主角已经是一名叫宴之敖者的黑色人,眉间尺已经降为二号主角。黑色人第一次出场就显得很不一般,是非常老练、成熟的一个豪侠之士。在小说中,眉间尺遇到了一个干瘪脸少年,他被这个少年扭住不放,说自己的丹田被眉间尺撞坏了,叫他赔偿。正在纠缠不休的时候,宴之敖者出场了。他,只有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就是用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两个眼睛瞪着他看,看得这个有些流氓气的干瘪脸少年害怕了,知道形势不妙,就转身溜之大吉。宴之敖者一出场的第一个动作,就表明他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他的干练、机警和沉着都显示了出来。小说与原来的传说的第三点差异是,鲁迅塑造的这个黑色人神秘而怪异,说话的声音像鸱鸮,射出的眼光像磷火,气质里透露出一股严峻、寒冷的气息。黑色人代眉间尺向暴君复仇,不但不图任何酬报,而且连自己的性命都要搭进去。这种心理从一开始就有所交代。我们可以读一读眉间尺和黑色人的一段对话:    
    “但你为什么给我去报仇的呢?你认识我的父亲么?”眉间尺问他。黑色人回答说:“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同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仇)就是我的(仇);他(指眉间尺的父亲)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就是我这个人灵魂里边已受过许许多多的伤,有的是人家加害的,也有的是我自己伤害到自己的),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他对自己并不特别看重,意味着他在开始承担报仇这个使命时,就准备牺牲自己,也意味着他有一种热得发冷的性格。    
    中国古代的侠客,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受雇于人的侠客,他们受雇于某个专门的人,像春秋战国时代的四大公子孟尝君、信陵君等就养了很多的士。这些“士”平常蒙受着主人的各种恩泽,最后呢,要为主人做一切事情,包括牺牲自己。所谓“士为知已者死”就是这样一种状况。这是一类侠士,他的主人是一个人,他要为一个主人解忧出力。另外有一类侠士,所谓“布衣之侠”,他们不为别人所养。他们是有着自己独立的身份的。这种“布衣之侠”与墨家的关系很密切,他们施恩不图报,甘愿自我牺牲,这就是所谓的“原侠”。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一种更为高尚的侠义精神,黑色人可以说就是这样一位充满原侠精神的侠士。《铸剑》中的大部分篇幅,写的就是这个黑色人在眉间尺没办法复仇的情况下,主动地挑起担子,用剑和头实现了向暴君复仇的使命。鲁迅把原先传说里边所缺少的或者不太明显的这些思想,大大向前推进了,大大地加以突出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铸剑》是一篇新文学作品,但同时又可以看作是一篇现代的武侠小说。我不知是不是可以这样看,同学们赞成不赞成,我们可以讨论一下。我之所以说《铸剑》不仅是一篇新文学作品,而且还是一篇现代武侠小说,是因为它确实具有一般武侠小说的特征。它写的是侠士为人复仇的故事。武侠小说之所以叫做武侠小说,一般地说,它的内容就是仗义行侠,仗武行侠,这就是武侠小说内容上最重要的特点。《铸剑》也是这样。当然黑色人不只是“仗武”,他也运用了智慧。他之所以能够把专制暴君消灭,与他同归于尽,就是靠了他娴熟的剑艺和过人的智慧。可以说,是靠大智大勇实现了复仇的愿望。


严家炎 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释鲁迅《铸剑》一篇非常奇特的作品(2)

    2,非凡的想象力    
    上面讲的是《铸剑》的第一点奇异之处。还有一点呢,是表现在艺术上,《铸剑》具有奇特的丰富的想象力。与其他的一些小说类型相比,比如与侦探小说、科幻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滑稽小说相比,武侠小说的特点除了题材和内容的不同,就在于具有非凡的、奇特的、丰富的想象力。《铸剑》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非常突出的。在《列异传》中,原来对故事的交代非常简单:先是客得到了赤鼻的头与剑,后来把国王的头砍下来,然后客也把自己的头砍下来,三颗头在一起煮烂,到这里故事就讲完了。但是在《铸剑》中,几乎完全不同。单是眉间尺拔剑自杀到把宝剑和头交给黑色人这个情节,就写得极有声有色。鲁迅运用了非常洗练的笔墨,富有诗意地刻画了一个接一个动人的场面:先是狼群的出现,狼群一下子把眉间尺的尸体撕碎了。然后,它们又要来咬黑色人,黑色人挥剑一下子把那最大的一匹狼头砍倒,群狼又把这条死狼给吃了。作者写得非常洗练,笔墨不多,但那个场面是很震撼人的。接着,鲁迅又写黑色人唱着歌扬长进入京城,然后进入王宫里去献艺。他是怎样表演的呢?他让眉间尺的头颅在开水里做各种各样的舞蹈、游动,甚至对着国王嬉笑、唱歌,这一系列的描写都令人惊骇,超乎一般的想象。鲁迅把这些奇异的情景写了出来,具有撼人心魄的效果。    
    我们来看下面两段文字:    
    王站起身,跨下金阶,冒着炎热立在鼎边,探头去看。只见水平如镜,那头仰面躺在水中间,两眼正看着他的脸。待到王的眼光射到他脸上时,他便嫣然一笑。这一笑使王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一时记不起是谁来。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擎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    
    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王头刚到水面,眉间尺的头便迎上来,狠命在他耳轮上咬了一口。鼎水即刻沸涌,澎湃有声;两头即在水中死战。约有二十回合,王头受了五个伤,眉间尺的头上却有七处。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他的敌人的后面去。眉间尺偶一疏忽,终于被他咬住了后项窝,无法转身。这一回王的头可是咬定不放了,他只是连连蚕食进去;连鼎外面也仿佛听到孩子的失声的叫痛的声音。    
    这两段描写是非常精采的,笔墨精练,但想象力又是非常丰富、细致,甚至细致到了设想王的头有五处被咬伤了,而眉间尺有七处,这都是非常具体的描写。一直到眉间尺的头被国王死死咬住不放,陷入困境,黑色人就参战了,他把自己的脑袋砍掉,正是为了参加战斗。于是二比一,处于绝对优势,国王再狡猾也没有用,最后二头把国王的头颅撕烂,他们两个当然也同归于尽了,完全烂到了一起。这些描述全部出于鲁迅自己的想象。奇异之极,荒诞之极,出乎常理之极,却又有一种很强的震撼力。仇恨的头颅怎么在那里念念不忘复仇,要实现自己复仇的愿望,产生了一种多么强大的力量——难以想象的超自然的力量,这些都写得非常惊世骇俗,但是又非常传神。为什么一般的年轻人喜欢看武侠小说,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武侠小说充分发挥了作者的想象力,因而很吸引人。《铸剑》在这一方面尤其显示了巨大的长处。这就是我想简单地说的第一个问题,《铸剑》奇特在哪里。


严家炎 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释鲁迅《铸剑》两个意象和三首古歌(1)

    鲁迅说过:“改革最快的还是火与剑”,主张正义的复仇。鲁迅的“复仇”哲学同时包含着对复仇行为的超脱、调侃和一种虚无感。    
         
    1,“火”与“剑”    
    下面我讲第二个问题,就是讲两个意象和三首古歌。《铸剑》里边有两个贯穿全篇的意象,很值得注意。一个是闪着青光的剑,还有一个就是燃烧得通红的火,是把鼎里面的水煮开了的炭火,很大的炭火。小说里提到的“兽炭”这个词,我想不是野兽的骨头所做的炭,那个烧起来臭味就不得了了,骨头要能烧那是很困难的。所谓兽炭就是把各种各样木头的屑,即木头碎末,跟其它东西揉合在一起,做成野兽的样子,小狗啦、小兔子啦,各种各样的野兽的样子,这就叫做兽炭。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古代有的书里有记载,如南北朝时期有几本书就专门记载了几位达官贵人用炭烤火的时候,就用了这种特别的木炭。把木炭屑做成各种动物的样子来烧,因为是加过工的,所以燃烧起来火力特别猛,温度也特别高,这就是小说里所描写的炭火。小说写到黑色人站在这样的烧着火的鼎面前身上映得都红了,看起来火的颜色都映到他身上,特别显得雄壮、显得瑰丽。这两个意象是很重要的,一个是剑,一个是火。鲁迅在1925年《两地书》第十篇,就是他跟许广平的通信第十封里面说过:“改革最快的还是火与剑。”在辛亥革命之后,看起来已经推翻了皇帝的统治了,但是政局还是非常混乱,政权实际上还是掌握在军阀们的手里,中国的混乱怎么能够改变呢?鲁迅在1925年的时候,也就是南方的孙中山北伐快要开始时,实际上就是孙中山快去世的那一年,鲁迅写了这个话,他认为中国改革最快的还是火和剑,也就是要靠武装斗争推翻北洋军阀的统治,要解除这些军阀们的武装。也正是依靠了火与剑,黑色人去帮助眉间尺完成了向专制暴君复仇的使命。    
    一般来说,鲁迅是不赞成有怨必报或是为了报仇就滥杀无辜这样一种复仇行为的。他在自己编录的《会稽郡故书杂集》“朱朗”一条之下写过一段按语。朱朗是东汉末年的人,《会稽典录》卷下这样介绍他:“朱朗,字恭明,父为道士,淫祀不法,游在诸县,为乌伤长陈頵所杀。朗阴图报怨,而未有便。会頵以病亡,朗乃刺杀頵子。事发,奔魏。魏闻其孝勇,擢以为将。”这是原书里边的记载。鲁迅对这件事情是有看法的,他在正文下面写了一段按语:“按:春秋之义,当罪而诛不言于报,匹夫之怨止于其身。今朗父不法,诛当其辜,而朗之复仇,乃及胤嗣。汉季大乱,教法废坏,离经获誉,有惭德已。岂其犹有美行足以称纪?”鲁迅的意思是说:按《春秋》所讲的道理,一个人有罪,他本身做了许多坏事,这样被杀了,那是不必再讲报的,人和人之间的恩怨,应限制到他自身为止。现在朱朗的父亲做了许多坏事,杀他是没错的,朱朗的复仇竟然杀到陈頵的未成年的孩子身上。汉代末年是大乱的时候,礼法受到破坏,做出不符合儒家经典的事情,竟然还受到称赞,难道是朱朗这个人还有其他好的事迹值得记载下来?鲁迅的这个看法就代表了现代人的复仇观念,并不能因为自己亲人被杀就一定要复仇。在鲁迅看来,首先要问的是,复仇是不是符合正义,是不是本身具有正义性,如果不具有正义性,那么还有什么复仇的必要?即使是做儿子的,一定要为亲人复仇吗?再有,你要复仇的话,也该找本人去复仇,怎么能去杀他的儿子,这有什么道理?叫什么英雄?所以鲁迅对于复仇的看法是很现代的。    
    然而,对于《铸剑》里的专制暴君,眉间尺和黑色人的复仇是正义的。这个暴君,拥有强大的禁卫军保卫自己,却任意杀戮老百姓,对于他,鲁迅是主张复仇的。鲁迅肯定、赞美了黑色人为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对付专制暴君的前提下,他肯定了这个复仇,他不是一般意义上肯定了这个复仇,而是坚决支持用剑和火——即用武力对付暴君。这不仅是他行侠仗义精神的表现,也是他革命思想的表现。


严家炎 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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