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北大文学讲堂 >

第2章

北大文学讲堂-第2章

小说: 北大文学讲堂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仗义精神的表现,也是他革命思想的表现。


严家炎 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释鲁迅《铸剑》两个意象和三首古歌(2)

    2,复仇的意志和悲怆    
    我再说一下《铸剑》中的三首古歌。鲁迅有一个日本学生,也是他的朋友,叫增田涉,曾写信问他关于《铸剑》里的一些难点,提到了这几首古歌,鲁迅回信说(1936年3月28日):“在《铸剑》里我以为没什么难懂的地方,而要注意的是那几首歌,意思都不明显,因为是奇怪的人和头颅唱出来的,我们这种普通人是难以理解的。……”这三首歌有不太容易理解的地方,但如果联系作品里具体的情节环境、人物与当时的气氛等因素,那么这三首歌大体上还可以理解。我们系高远东老师写过《重写民族神话、历史和传说》一文,对三首歌作过考察,可供大家参考。    
    第一首歌出现在眉间尺知道要报父仇是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以大勇大敬的精神相信了黑色人的话,很勇敢地砍下了自己的头颅,把这个巨大的、艰难的复仇使命交托给了黑色人之后,黑色人即宴之敖者坚毅地唱了这首歌,背景是狼群“伸着舌头,咻咻地喘着,放着绿的眼光”却不敢追咬,显示着青剑的威力。在这样的背景下,黑色人唱起了第一首歌: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诗歌的第一、七、八句是衬句,不一定全有意义。第一句从“爱”——眉间尺的爱开始,他爱自己的父母,也爱惜自己的的宝剑。但由于要为父复仇,他甘愿割下自己头颅(“自屠”)。“爱青剑兮一仇人自屠”,“一个仇人”就是眉间尺。以下句中的“一夫”与“一个仇人”是对峙的,处于对立的地位。“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夥颐”,读过《史记•;陈涉世家》的人都知道,“夥”是多的意思,“颐”是助声词,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多到令人惊叹的程度。“一夫”或称“独夫”,指的是暴君(孟子称“贼残之人谓之一夫”)。这句意思是:世界上有好多这样残害百姓的暴君。“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呼应上面一句,谓喜爱宝剑用宝剑去杀人的独夫民贼是不少的。第四句重复了上句意思。“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仇人用自己的脑袋去换仇人的脑袋,眉间尺是自杀了,而暴君是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自屠”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最后暴君被消灭了。这诗用的是楚辞体。春秋早期有越人歌,实际上是记的音,意思是由楚人译的,跟楚辞的句式相近,都是江南的。鲁迅用了楚辞的形式,因为这故事发生在江南。    
    第二首歌是宴之敖者为国王献艺时唱的,那时金鼎中的水刚刚沸腾。炭火的红光映在宴之敖者的身上,他“伸起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无物”的一种解释是,一切都不在他的眼里。另外一种是鲁迅常用的所谓“无物之阵”,那“无物”含有看不着、摸不到的意思,实际上是群众里习惯势力所形成的力量,鲁迅称为“无物之阵”。这儿两种说法都可以说得通。宴之敖者舞蹈着,忽地发出尖利的声音唱起歌来: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我用一头颅兮无万夫。    
    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    
    血乎鸣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前两句是指,一腔爱意,一腔热血,谁没有啊。“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民萌”是指一般的老百姓,“冥”是黑暗,前半句指老百姓在黑暗当中生活;“一夫壶卢”指国君快乐得大笑,“壶卢”指从喉口发出的噪音狂笑。老百姓在黑暗当中生活,而专制暴君纵情享乐,可以得意狂笑。“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谓专制暴君踩着那么多的头颅来获得自己的享受,用多少人的头颅筑起了高台而他在上面享受。“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这是黑色人的自白,说我只带着一个头颅(眉间尺的头颅),而未用一兵一卒。“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血呼呜呼兮呜呼阿呼”,意指我今天带了一颗头颅也带了他的嘱托来除掉暴君。这就是第二首诗的大概意思。    
     宴之敖者唱这两首歌,一方面表达自己的复仇的决心,透露出他内心的激越慷慨悲凉,他知道最后自己是要牺牲的,但是他在现场唱着这样的歌,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物,另一方面又流露出侠士本身对复仇行为的超脱、调侃和一种虚无感。这里面杂糅着悲凉和嘲讽两种不同的美学因素,实际上有两类情感,体现着鲁迅“复仇”哲学的全部矛盾。一种是利他的精神以及铲除强暴的正义感;另一种我们只有在反复地吟诵当中才能体会到,那就是调侃,对国王的调侃,对眼前场面的调侃,同时也包含着对自身行动的自嘲,包含着一种冷漠、嘲讽的虚无情绪。这恐怕跟鲁迅早年接受的尼采的强者思想有关,这里面的感情是很复杂的。    
     第三首歌,是眉间尺的头颅在金鼎里唱给王的,目的是为了引国王下殿观看,以便宴之敖者把他杀死。他唱这首歌与前面两首不一样了。他唱的是颂诗的形式,表面上歌颂国王:    
    王泽流兮浩洋洋;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    
    这三句是说,国王的恩泽广大,具有打败一切怨敌的强大的力量,虽然宇宙有穷止,但国王的运命却是万寿无疆。这里暗含着反话。然后第四、五、六句“幸我来也兮青其光!青其光兮永不相忘。异处异处兮堂哉皇!”意思是说,幸好我眉间尺来了,身上带着复仇的剑气,即宝剑的青光,在青光闪耀下,一切仇恨更加清楚难忘,永远记在心头,现在你国王和我眉间尺处境各异,我在鼎中歌舞,你在殿上观看,但马上你也要身首分离的。鲁迅说,第七句用了“堂哉皇哉兮嗳嗳唷”,“嗳嗳唷”是猥亵的淫荡的小调的声音,是南方的一种格调低下,带有调侃嘲弄意味的小调,表现了在“颂诗”形式下对国王的嘲弄。这最后一首歌由眉间尺唱出来,反映了眉间尺精神上、气质上的成熟,他本来是犹犹豫豫,优柔寡断的性格,连杀一只老鼠都下不了决心。但到后来,他信赖了黑色人,把脑袋给了他,眉间尺是真正成熟了,坚强了,摆脱了平庸和凡俗。所以到后来,他在精神和思想气概上与宴之敖者融为一体,宴之敖者曾经唱过的两句歌,他也重复着唱了:“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彼用百头颅,千头颅……”这正好和眼前的形势对应。国王有很多人守卫着他,有许多精兵,而复仇者一方只有一颗头颅,没有万夫,表现了眉间尺很强的自信以及对国王的轻蔑,他坚信今天仇一定能报。最后我讲第三个问题:


严家炎 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释鲁迅《铸剑》《铸剑》的审美旨趣及其相关问题

    《铸剑》的第四节食最有趣的,它表现了鲁迅独特的审美旨趣。    
    《铸剑》1927年4月3日写完的,但不能认为是预言几天以后的四•;一二大屠杀。鲁迅写出这部富有原侠精神的作品不是偶然的,他从小就读这方面的书,做不少侠肝义胆的事。他崇敬秋瑾等人,原侠精神和革命精神已经浸入了鲁迅的灵魂。    
         
    1,惊心动魄之后的闹剧    
    《铸剑》不但写出了发生在宫中的这场惊心动魄、既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还写了血仇得报以后宫廷内外延续下来的一场无可奈何的殡葬闹剧,使小说节奏从连续搏斗的紧张气氛得到调节,转向松弛,并在调侃嘲弄声中作结,尽情尽兴地表现了作者鲁迅独特的审美旨趣。    
    小说第四节是整篇作品最有趣的部分。经过沸水中的长久撕咬,国王和黑色人、眉间尺的头颅终于尽烂,只剩下三具颅骨和一堆毛发。王后、众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监们为辨寻王头,绞尽了脑汁,仍然徒劳无功。王公大臣们整夜讨论的结果,只能将三个头骨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任凭宫廷等级制度如何森严,防卫制度如何严密,眉间尺的大仇终究得报,至尊者终究难逃和反抗者同样埋葬的命运。小说的末尾两段以不动声色的语调描述了出殡的场面并暗加嘲讽道: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丛中出现。几个义民很忠愤,咽着泪,怕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然而也无法可施。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这个结尾真是鲁迅式的,充满了深长的调侃意味,既是对专制暴君的进一步的鞭笞和嘲弄,同时又包含着对宴之敖者乃至作者自身的清醒的自嘲。残害百姓的专制暴君尽管已经在一场正义的复仇行动中丧命,但百姓们依旧木然地对着暴君的棺木跪拜不已;几个“义民”更是“很忠愤,咽着泪,怕(黑色人、眉间尺)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懂得鲁迅为什么要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的戏剧的看客。”(《娜拉走后怎样》)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为什么不赞成乃至反感于眉间尺称他为“义士”,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何以要冷然、傲然地称“仗义、同情”这些“先前曾经干净过”的东西,“现在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这里划分了站立的人和跪着的奴隶、献媚的奴才的界限。    
    2,鲁迅“孤独地面对着大海”创作《铸剑》    
    《铸剑》是什么时候写的呢?有人说是为了提倡向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蒋介石复仇而写的,这个说法难以成立。《铸剑》末尾处,鲁迅写了八个字:“一九二六年十月作”。在1935年写的《故事新编》序言里,他也说:《铸剑》是一九二六年秋天在厦门写的,那时一个人住在大石屋里边,很孤独地面对着大海写的。更早的时候,1932年,鲁迅也曾说过,《铸剑》和《奔月》都写在厦门。他写完之后没有寄出去,因为二六年秋天以后,鲁迅的事情非常多,要忙着上课,忙着向厦门大学中文系交研究成果,即整理《古小说钩沉》,又要完成《朝花夕拾》里的几篇散文,还通过多次书信往还决定要不要离开厦门到广州中山大学去。然后,把那个学期打发完了之后,他带着几个学生搬家到了广州,任中山大学教务主任兼文科主任。他那段时间是极度繁忙紧张的,没有时间把作品改定寄出。鲁迅的写作习惯,按他给叶紫的一封信中说是:“立定格局之后,一直写下去,不管修辞,也不要回头看。等到写成后,搁它几天,然后再来复看,删去若干,改换几字。”他说的是他的创作经验,写作品是一口气写下来,不回头,连修辞也暂不考虑。等写成以后,搁几天,冷静下来,才修改。厦门写作的作品,到广州才定的稿子。1927年4月3日,他在日记里面,记了五个字:“作《眉间赤》讫”,“讫”是“了结”的意思。《铸剑》发表时题名《眉间尺》,收入《故事新编》时,才改为《铸剑》,以便使《故事新编》里作品的题目都统一成两个字。1927年4月3日定稿,4日将作品寄出去,那时离“四•;一二”事变还有七八天,离广州的“四•;一五”事变(广州发生的反革命事件)还有十几天,那么鲁迅能用《铸剑》提倡向蒋介石复仇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这是有的学者牵强地想提高鲁迅作品的思想性而作的生硬解释,其实这会使作品的真正意义变味。鲁迅能未卜先知八九天后的大屠杀吗?不可能的。“一九二六年十月作”是鲁迅注明的时间,是靠得住的。这位学者的不科学的说法,用意是为了防止把《铸剑》看成武侠小说;如果把《铸剑》当成武侠作品,好像是污辱了鲁迅。他们认为武侠小说是不好的,是很恶劣的,是精神鸦片烟,于是便称《铸剑》为历史小说。可孰不知历史上有“头颅相咬”的事实吗?鲁迅自己说过,《故事新编》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这三者他是区分得很严格的,决不会把《铸剑》看作什么历史小说。而且鲁迅对武侠小说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写出这样一篇充满原侠精神的作品,绝不是偶然的。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已经读过《剑侠传图》那样一些书,也读《吴越春秋》、《越绝书》等书,他曾经给自己起过一个号,叫做“戛剑生”,就是身佩宝剑,富有侠士气质的人。按照记载,他小时候就做过许多侠肝义胆的事情,长大以后,因为崇敬故乡有侠士气的人,特意编了《会稽郡故书杂集》。对于秋瑾这样的女侠,尤其是非常敬佩的。在早年的《中国地质略论》这篇文章里,他正面肯定了豪侠之士,认为豪侠之士是一些爱国者,他热情地说:“吾知豪侠之士,必有悢悢以思,奋袂而起者矣。”意思是,面对着中国被列强瓜分的局面,我相信那豪侠之士一定会起来行动的。在讲自然科学的文章里,都这么写,他的思想便可见一班。五四时期,他在《中国小说史略》里面评价清代的侠义小说的时候,说过“侠义小说之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五四时期,周作人曾把《七侠五义》、《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聊斋志异》等都称之为“非人文学”加以排斥,鲁迅则在《中国小说史略》里对《三侠五义》(即《七侠五义》),作了很有分析的肯定,虽然也有批评,如说侠客们老是当大官僚保镖,但主要是肯定,从小说写法到所体现的侠义精神等方面,他都是有所肯定的。《铸剑》的主角宴之敖者,用的是鲁迅自己用过的笔名。鲁迅曾经在1924年编过一本美术方面的书,收集古代的砖瓦上的图案,叫砖文杂集,用的笔名就是“宴之敖者”。而且这个宴之敖者生长在“汶汶乡”,“汶汶”意为昏黑,昏暗不明,也就是说他生长在黑暗的世界里,他是黑暗社会的愤世者,这个人物从外貌到气质,都有点像鲁迅。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原侠精神和革命思想都融入了鲁迅的灵魂。《故事新编》从创作方法上说是表现主义。所谓表现主义,是作者把自己在一个时期积蓄的内心体验通过一种外在的形象,把它表现出来,表现的是作者自己的感情乃至人格,无论是《补天》还是《奔月》、《铸剑》一直到《理水》、《非攻》、《出关》、《起死》,都是这样的。详细的解说可看我那篇《鲁迅与表现主义》的文章。    
    今天我们对《铸剑》的有关问题,作了解释和澄清,形成许多看法,供大家参考。就到这里吧。


钱理群 与鲁迅的生命相遇——谈《野草》中的哲学与想像力《野草》中的哲学(1)

    钱理群,男,1939年1月30日生于四川重庆,祖籍浙江杭州。1956年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1960年毕业,先后在贵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