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一路嚎叫 >

第27章

一路嚎叫-第27章

小说: 一路嚎叫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说我是个五音不准的音乐白痴,这件事在水泥教我打鼓时全部露馅了,我把自己的颓唐心情告诉了他。why说:“那有什么啊?我昨天去上课连琴弦都不会上,音都调不准,人家照片都没说什么。不倒霉,我们只要有热血和决心的话任何地狱都无法阻止我们前进。”——这话很像剑子每次打电话说他想把琴砸了不再弹的时候我劝剑子说的话。尽管现在剑子是警校的学员,但剑子是我那个城市里最好的朋克,起码在我心里他狂躁而又动听的演奏和他的纯洁善良狡猾疯狂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优秀的。我想起还没有把自己来燕庄的消息通知剑子。我不敢和任何熟人通话,我知道老F老M已经跟我所有的朋友都进行了联系,我的朋友会毫不犹豫地把我出卖给我的父母。在燕庄我是生活在孤岛上,惟一可以信赖的人就是why。why就是指着鼻子骂我,我也一定不会和why打架。我告诉why砖头命令我下午去买个鼠标垫,why说自己不去了,他还要去看拳头排练,我心中暗骂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可我还是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why让我和他吃完午饭以后再走,他说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又给了他十五块钱,我想下午必须去取钱了。走在路上我对why说我下午必须去和我同学借一笔钱,但我们从今以后必须省着花了。why兴奋地让我看路边:两个面目肮脏的叫化子站在一家熟肉店门口,他们正在敲着快板行乞,嘴中节奏铿锵地为那个比筷子还瘦的老板描绘共产主义到来时的情景。旁边聚集了很多人围观,有农民也有乐手,大家都笑呵呵的对他们评头论足。我们挤进去看了一阵,why不屑地吐了一口痰,说:“这有什么?有本事他们敲着快板跳街舞!”    
      why的话引起了人群的哄笑,一个行乞者回过头来怨恨地瞅了我们一眼。    
    


第八章疯子

      吃着蛋炒饭的时候,why告诉我哪种鼠标垫又厚又结实,做成鼓垫敲起来感觉一定很舒服。他冲我比划时双手的距离足有一块砖头那么远,我笑着说别扯淡了!那么厚是它妈的案板!why被我逗得呛了一口,几颗米粒从他的鼻孔里喷了出来,可why突然不笑了,这时我看见了昨天打我们的那个变态狂和他的朋友们。我硬着头皮和他们冷冷地对视。why把服务员叫来用我给他的钱付了账,将我往大排档外拉,我冲着why嚷嚷:“你丫拉我干什么?我还剩大半碗饭没吃呐!”而走过那群浑蛋身边时我用尽所有的仇恨扫视了他们一眼而他们则不约而      
    同地一齐往地上唾口水。    
      why离开我之后,我站在一个建筑工地旁边望着脚下的钢管愣了好长时间。我在心里思考我是否应该抽出其中的一根钢管冲进大排档和那个疯子同归于尽。我应该拿它劈头盖脸地往丫脸上猛抽,即使其它人用刀砍我也在所不惜。在学校里我曾经这么对待过琴圣,有次我和他聊天时突然头晕目眩,心里像被含毒的火焰煎熬,我跳下床开始呕吐,可琴圣不仅没有帮助我,反而在愣了一下后拍手大笑。事后他为每一个人表演我当时痛苦的样子,嘴里发出诱人的呻吟声。在我忍耐了一个星期之后我决定报复他——这个让所有人都嘲笑我的杂种。我跑到警卫室偷走了校警的橡胶警棍。本来我的计划是在上课时冲进他们的教室动手,后来发现那里人太多了,有可能我还没走到琴圣那里就会被打死。当天晚上熄灯之后我踹开了他宿舍的门,没想到他们班男生都在里面,人群中央有一个男孩跪在那里,我想在我没进去之前他们是在殴打这个家伙。此刻我已是骑虎难下,微笑着走到琴圣眼前,用从袖管中滑到手中的警棍用力地捅了他鼻子一下,所有的人都没动,而我已经害怕到了极点。在我给他第二棍之前琴圣捂着脸跳到了床上,用被子蒙住自己,在里面发抖。我听见了求饶声,而他还在哭泣。我走到床前,对准他的屁股又狠抽一棍,然后在众人眼前走了出去。没有学生来找我报仇,也没有人将此事告诉老师和家长。可我连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也忘记了,我当时双脚发软心脏狂跳。虽然琴圣以后说话收敛许多,但我也付出了左右脚抽筋整整一夜的代价。    
      我放弃了让旧事重演的念头,我知道这里的人都和我一样。why告诉我可以坐公共汽车到附近一家二手电脑市场买,可我宁愿用双脚行走。一个老大爷问清楚地方之后我又开始了前进。说实话,我讨厌步行,可我不能再花这种毫无意义的钱了。“享受”这个词从现在开始必须从我们的生活里消失。路上每一辆与我擦肩而过的汽车都会带来属于自己的一种微风,它们有的很苦、有的颜色绯红,一座城市就要在我眼前赤身裸体了。我看见了一个很大的草坪,在路的中央,里面不时有彩虹般的水柱升腾而起,风把它们贴在了我的皮肤上面,但我的心比它们还要冷。草地上有许多和我一样大的男孩子赤裸着上身踢足球,他们都很干净,没有一个人像我的微笑般啰里啰嗦,精彩敏捷的身手让我热血沸腾。几个女孩子蹲在路旁的大树下,所有的女孩都是黑裙红发。我站在路的另一端像个傻子般笨拙地抽烟。抽烟和在路旁看姑娘是我来到燕庄之后仅存的爱好了。    
      我在那个下午还看见了一个从地上刚爬起来的女人,她肥胖而且丑陋,可她兴奋地向围观的人群大喊大叫说自己遭受了侵犯。我听见身后有个中年男人说:“就她这副德性还有人侵犯?那个罪犯龌龊到什么地步了?”后来才搞清楚是有人骑着摩托车从后面驶来抢走了她脖子上戴的金项链。她哭泣着向我们展示她颈上的伤口,可我对她枯黄肮脏的皮肤根本不感兴趣,她披头散发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棺材的一个女疯子。据说那个女疯子以前是个教师,她丈夫莫名奇妙地失踪不久后的一天,她也就莫名奇妙的疯了。每个星期日中午她就会站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中央引吭高歌,那时我和剑子还小,听她唱歌是我们一个星期中最高兴的时候。如果我十岁的话我就会走到胖女人跟前说出心里话:“活该!谁让你戴着条金链子上街?你要是戴着条到处都是钉子的狗项圈不就平安无事了吗?”    
      现在我已经失去了这个胆量。    
      why告诉我的地方像一个垃圾场般使我别扭。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这里,在寻找的过程中我一直在为刚才那个遭到抢劫的女人感到好笑。“没把你人命送掉你就应该他妈的感谢上帝了!”我心中暗想。死去的英雄曾经说过有一次他查车时看到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夺走了一个女孩的包,但摩托车呼啸而过还不到十五米就被一辆横穿马路的大卡车给撞飞了,死去的罪犯竟是一对年轻的情侣。英雄从那女孩没碎的半颗脑袋看出她一定很漂亮。这句话很符合逻辑,港台片里的女黑帮头子个个都美艳绝伦,甚至比她们在现实中担当的明星都漂亮。    
      现在,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那个鼠标垫就在我的手下面,有时我的手指会和它轻微碰触,我的心情因此会变得好一些。它就像我眼前的空气一样粗糙,但并不坚硬。    
      我在一家燥热如火炉的小店里买到它时并不像现在这样陈旧而又无精打采,它上面的蝙蝠侠在冲我骄傲地举着拳头,似笑非笑的肌肉后面是黑色天空下泛着血红色灯光的城市。它象征着我的一段生活,它对我有着重大的意义,但这段生活又代表着什么?我又是谁的纪念品?    
      我拎着装有我的战利品的塑料袋走出了那个散发旧塑料制品特有的臭味的地方。去取钱我就必须坐公共汽车,银行只存在于那些漂亮的角落中,而燕庄离那些地方很远。路边的一块水泥中的草地犹如痰迹般令人恶心而又夺目,这些美丽的土地下面深藏着的东西不是宝藏,而是正发酵成粪便的食物和纵横交错的各种管道。一个身材健壮的外国女孩站在我旁边好奇地望着我,从她雪白的腋下飘溢出来的清香并没有把我从沮丧中拯救上来。    
      银行对面的楼顶上有个女人要自杀,下面的人们仰望着她发出阵阵惊叹。我知道自己站在他们中间面对着她时是毫无力量的,在她纵身跃下的一瞬间所有人都会疾速闪开,让她摔在地上,全身骨骼破碎的声音一定让人心碎。抢救人员在无数陌生的目光下撕光她的衣服,肉体上覆盖着一层昏暗的光晕。她已经失去了头颅,但我们的目光仍在微笑。    
      我出了银行,口袋里装着的一千块钱是我仅有的财产了。那个女人还是没有跳下来,她站在我们的上面手舞足蹈。我一直等待着她打出“爱情不死”的条幅,可那个动人的场景仍然没有出现,怕它再也不会出现了。我估计她永远也不会跳下来了。她知道这个城市没有会在天空里飞翔的超人。    
      我也不会飞翔,我口袋里有一千块钱,但我不想坐在机器里,我决定走回燕庄。我又看见了被人抢走金项链的胖女人,她仍然站在那里对向她微笑的人们一边哭泣一边手舞足蹈,像个疯子一样让人厌恶。可我忽然有些同情她,假若我们的母亲的金项链被人抢走后的样子并不会比她好看多少。    
      我对疯子再熟悉不过了,我在棺材的时候疯子见多了。    
    


第八章报复

     后来我还和剑子从疯子中评选出了“四大天王”,他们的症状要远远比别人搞笑。“四大天王”中的老大不像个疯子,她更像一个白痴。她很胖,我估计她足有一百万斤,只有到了夏天她才会出现,躺在墙角从早到晚一动也不动。总有胆大的小学生走过去踢几下她的脑袋,看她是否还活着。这时她就会哭,但从不起来反抗。天王老二是个暴阴狂,每次放学后他就在我们学校门口附近慢条斯理地踱步,然后趁某个漂亮女生不注意时突然跳到她面前露出自己的生殖器,女生们被吓得嚎叫哭泣。他好像从来也没有对女教师来过这一套,所以大      
    人们谁也不知道这个恶棍的存在。后来竟然只对一个女生脱了半个月的裤子,其男朋友忍无可忍,纠集了一大群男生捉住他对着他的裤裆猛踢了足有五分钟,从此他就永远消失了。剑子说那次他们把他那个地方完全给毁了。天王老三是那个被吓坏了的女生,她并没有成天嘴唇青紫看见除了自己父亲以外的男人就撕扯头发要去跳楼,而是变得很放荡,后来成了我那所学校里众所周知的公共汽车。天王老四是副什么德性我已经忘记了,而试图将他从我的记忆里拉出来我总要恐惧与痛苦,有时我会认为剑子是他,有时我会认为why是他,老F、老M、黑发红裙的女孩甚至我自己都有可能是他。在我的眼中每一个我认识的人都有可能是他。但这个想要找回自己金项链的女人肯定不是老四,她无比正常!    
      快到庄口的时候,一阵急促浑浊的锣鼓声向我的耳朵扑来。庄口的路旁围了一大群在欢笑的人群,我用力挤进去,发现人们欢笑的原因是一只猴子和两个人组成的戏剧。那只猴子还很小,它的身子比剑子家养的小猫还瘦弱,眼睛里似乎透着狂喜。它的皮毛很脏,可与两个主人身上穿的衣服比起来,它简直就是个小天使了。其中一人似乎是个哑巴,他只是蹲在一旁傻笑着看自己的伙伴表演,一旦有污浊的鼻涕流出来他就用比鼻涕还污浊的手把它抹在比手更污浊的裤子上。另一个人似乎是这场戏剧的核心,他用扭曲的五官摆出了坚毅的神情;身上的衣服虽然又破又烂,但穿在他的身上后就像将军的战袍般威风。他手中的鞭子每次都会准确无误地从猴子面前掠过,抽在它脚下的土地上激起一团变幻无常的尘土。这个男人用可笑的口音大喊大叫着一些针对猴子母亲的脏话,脸上还不断做出根本不可笑的鬼脸。鞭影到处飞扬,笑声、叫骂声和动物的啸叫变成了弱智单调的音乐,毫无感情地从我身体里穿了过去。    
      但在这只猴子眼里我们并不是观众,我们才是演员,它在我们大笑时眼中会流露出疯狂的喜悦。我们都认为自己是上帝,其实我们都是只会演悲剧的喜剧演员,在同一场令人捧腹大笑的悲剧中扮演角色。我和这只猴子本无区别,但我可以离家出走,而它只能在鞭子下生存。    
      我很伤心,但周围的人都在大笑,当人们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时我还站在那里。我没有意识到哑巴绕着场子转圈是在要钱,当我意识到时已经来不及了,哑巴捉住了我。    
      他指着我的口袋声音含糊地叫喊着。他不断起伏的喉结让我厌恶,我装作不明白地问他干什么:“你放手!”我瞪着眼睛冲他叫嚷,可他并没有被我凶狠的表情吓倒,反而更用力地握住了我的手。他的同伙似乎对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了,只是微笑着收拾东西。那只猴子蹲在木箱旁边冷冷地看着我们,一边看还他妈的一边啃西瓜皮。哑巴不耐烦地冲我扬了扬近几年来攒下的手中的钞票,我只好掏出了一毛钱,可没想到这个混蛋粗暴地打掉了我手中的钱,他示意我看他手中那沓钞票中的五元纸币。我再也无法按捺自己心中的怒火,大喊:“你以为你们是什么东西啊?”    
      我想把哑巴推开,他却先给了我鼻梁一拳,带有腥臭味的力量不但让我流了鼻血,也让我认清了事实。我捂着脸乖乖地交出了五块钱,流着眼泪离开了这个地方。在我离开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收拾好了东西,猴子安静地拉屎,哑巴及围观的人们的嘴角有一种讥讽的笑意。当哑巴再拉住别人收钱的时候便没有人再反抗,甚至连发牢骚的人也没有,他们对哑巴顺从地微笑,似乎要证明自己可以满足哑巴的一切需要。他们是因为我挨了打才肯付钱,这件事满足了大家心中的某种臆想,它关于暴力与懦弱。“这种事情才叫做戏剧,才配交五块钱欣赏!”有一个声音肯定在某个角落里这么说,在我流血的一刹那我才明白我旁观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戏剧,猴子不是主角——我才是。    
      我仰望天空,可血还是不断地流出鼻孔,我满腔沮丧与仇恨地在路上疾奔,它们在催促我应该找人抄家伙去报复那群骗子!血沿着我的脸从嘴角流过落在了我的衣服上、街道上,我的血一定让我像个吸血鬼般恐怖。那只该死的紫毛狗爬在墙角边悠闲地思考,看见我站了起来,兴奋地冲我吠叫,而它的脚边堆放着几个血淋淋的动物内脏。这个时候我的肚子突然开始疼痛,那种痛并不是强烈的,锥心刺骨一样的剧痛,它只是在我的腹中迅速分裂成无数个小怪物,它们在相互争吵,诅咒声响彻天际,虽然我无法阻止我的鼻血呈泉涌状态,但我必须首先解决我肚子痛的问题。我冲进了那个被why称做“全心脏最臭”的厕所。    
      里面很黑,如果不是有一股呛人眼睛的臭气的话这里就更像一个洗照片的暗房了。我蹲在那个地方,阳光像月光一样轻柔,从没有玻璃的窗户中轻抚我的脸。我还在流血,在我挨打的时候我很恐惧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可现在我只想让他们受到伤害。我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深呼吸让我更恶心地“哇哇”干呕。为了止血,我把指头伸进了自己的鼻孔里,但当蹲在那里看脚下的一摊积水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姿式很不雅观,可我身上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我只好把一张钱硬塞进了鼻子里,血止住了,我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