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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路嚎叫-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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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嘈杂的吹呼声,一个男人在撕心裂肺的翻唱“      
    医疗”的《血花》。    
      why听得出神,那个声音像是受了很多折磨之后的铁链般快要崩溃了,why的眼泪夺眶而出,他闻到了一股中药的气味,他觉得自己真成了个病人,需要一次现实中的麻醉,从自己到自己,除了阳光和死一样的放松他什么也不需要。    
      门被推开,进来了一个笑眯眯的男人,他穿着很肥的T恤,一条绿色的军袋裤,胳膊上花花绿绿的刺青让why很兴奋,那个男人跟他打招呼:“您醒过来了?感觉舒服点了吗?当时那两个人把你背进来时还真是吓了我一跳!”    
      why问他:“您是谁?这儿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说完之后why不好意思的笑了。换成我的话我也会笑,这三个问题他妈的问的实在是太俗了!简直和劣制国产片里那些分不清男女但都打扮的如蛤蟆般鲜艳的智障偶像一样愚蠢。    
      “这是音乐节特意提供的医诊室,我是‘必须说’乐队的主唱兼这里的医生,你因为中暑被送到了这里”男人说这些话时还是笑嘻嘻的,和气的让why不敢相信这是那支据称是以提倡“跳起来”出名的乐队的主唱。    
      “您就是拳头吧!”why兴奋的大叫道,然后跑过去和拳头握手,拳头被why的热情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像我们所能遇见的所有正直善良的青年一样红着脸微笑,并且好奇地打量这个渴望和他成为朋友的少年,两人很快就为彼此之间相同的打扮惺惺相惜了。    
      他们俩那天谈了很长时间,拳头还送了why一件音乐节的T恤,拳头的仗义和天堂般的生活让why强烈的向往,回到家里,面对着生活中所有的墙壁,他决定出走,去拳头所在的燕庄跳起来,并且和我一样渴望在春天里永远不要再落下去。    
      英雄总会出走,因为英雄所见略同。     
    


第三章我的童年

      我梦想离乡背井远游,在那儿我既孤独又举目无亲。人们从远处向我张望,然后离去,目光如石头般冷漠。    
      ——艾伦·金斯堡    
      现在我要谈谈我的童年。像所有人的童年那样,当我是个不知钱有多重要的小鬼时我      
    也天真活泼聪明伶俐玉面粉唇眉清目秀楚楚动人。六岁的时候,我甚至是个诗人与演员。老F的一个编辑朋友把我的梦话记录下来说要发表到报纸上,我傻笑;老F义正严辞地说我太小,拒绝了。老F的一个导演朋友想让我在他的电影里演男二十八号,我还是傻笑。老F还是义正严辞地说我太小,也拒绝了。尽管两次能让我出人头地的机会都让我傻笑着丢弃了。可我还是热爱傻笑,世上再也没有比傻笑更快乐的事了。    
      在我七岁时,我被送进了学校。我上学的第一天,他们就教育了我,让我明白了生活的表情原来并不只是傻笑。    
      只能容纳三十个学生的教室里放了六十五张桌子。于是在我上学的第一天就意识了这个国家搞计划生育的紧迫性,必要性与重要性了。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师范刚毕业的小女孩,教语文课,她笑眯眯地对我们说同学们好,从今天起你们就是小学生了,是大人了。我傻笑,心里觉得没什么意思,这话我也会说。我的同学们像在妈妈肚子里就已经商量好了一样齐刷刷地站起来,面带微笑地齐声怒吼:“老师好!”    
      这怒吼吓得我惊惶失措地软在椅子上傻笑。老师问我怎么不站起来,我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大堆我自己都听不懂的话。老师莫名奇妙地望着我,教室里传出了哭声,声音凄厉像是一只带刺的蝴蝶飞进了孩子的喉咙。    
      那不是我的声音,它在我后面,我扭头看后面,在教室最后一排一个光头的小男孩靠着散发宝石光芒的后黑板,浑身抖索,捂着脸嚎啕大哭,阳光射在纯洁的后黑板然后反射在他的光头与穿着球鞋的脚上,焕发出彩虹一样的光线。他的身子不在阳光里,但我还是能看见他,犹如一个喷洒橙汁的黑洞,犹如我这一代人力所能及的恐惧,犹如我见过的所有倒立着的纪念碑,犹如孩子在生活之后被漂白粉清洗出去的的所有天真纯洁,犹如我们浪费了无数生命所做的游戏,犹如在垒了一百层之后被大手一挥轰然倒塌的木制积木,犹如动画片演完之后我颓唐的心情,犹如在梦里与母亲撕打的白胡子神仙,犹如一首至今仍在唱着的甜美儿歌,犹如大街上被警察清扫的兄长,犹如记忆里从未出现过的拒绝,犹如快乐心情快乐童年快乐生活快乐着被他妈快乐领进这所学校里来,犹如姐姐嫁人时紧拉着你的手对你说的那句她身尚处女时的最后一句话,犹如童年。犹如我。    
      如果那天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我一定会走到光头小男孩面前搂住他一起哭并且告诉他别哭了,可事实上我们都愣在了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呆呆地看着那小子哭。小姑娘老师手忙脚乱地冲到他面前像摆弄剧团木偶一样拉扯哭泣者,命令他别哭了。小男孩哭得更厉害。声音响亮悦耳,有一万个城市在我眼中随着音乐一般的哭泣崩塌了。小男孩抱着头大声嚎叫着“妈妈”,那个时候我开始想念老M。我傻笑地渴望她牵着我的手把我从这里带出去,然后绕着那些铁栅栏转圈。很长时间以后我明白了那是厌学,可我宁愿厌学也不想厌恶生活,在他凄美的哭声里我很恶心,我开始呕吐,我们俩像在讲一段完美的相声,声音激昂此起彼伏。    
      我们的同学与老师看着我俩,默默不语。过了一会儿,小姑娘纤手一挥,说:“同学们,咱们现在出去按大小个排队分座位,别理这两个瞎闹的孩子了!”他们都出去了,我傻笑着呕吐,光头小男孩大哭,空旷的教室只剩下了我们。    
      后来我知道了那个留着光头的小男孩叫剑子,他很软弱,在我们一张桌子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六年里,他总让我在上课时间推倒在地,引起过无数次的轰笑。然后老师就把我们叫到办公室,让我傻笑着呕吐,让剑子大哭。那时我有一个梦想: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技术,将来做个科学家,造颗原子弹炸掉这个该炸的学校。     
    


第三章准备去燕庄

     下了晚自习,我正在宿舍里发愣,why溜了进来,在我的耳根上说他已经联系好了,我们可以去燕庄了,而且是拳头一手操办的。他说到拳头时声音特别大也很清晰,并且还看看我的号友鱼、香、肉,看看他们的反映,想让这个摇滚名星把丫们击倒。三人各自忙碌自己的事情,鱼抠脚丫子,香听随身听,肉写日记。没有人理睬why和他的拳头。他像是有点遗憾,我问他何时走?他说快了,你等着吧,然后又像个幽灵一样走了。隔壁的丝走了进来,他探着长脖子问我:“那丫整天找你干什么?”我笑笑。丝又问我有烟没有?我摸索半天找出      
    一根都已经干空的烟递给他,丝点燃抽了一口便大声咳嗽道:“不倒霉啊,你得当点心啊!”    
      我说:“我爸爸老这样教育我。”    
      丝说:“操!”    
      呆了一会,丝又对鱼他们说:“还不睡啊?我他妈是要睡了。”丝冲我笑笑,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扔给我,语重心长地走了。    
      我看着那盒烟,不知为什么鼻子有些发酸。我又开始整理行装,这是每天晚自习后我必修的课目。我会在我自己的床上把我仅有的几件衣服叠好几十遍。我有一件蓝色的T恤,上面画着无数花花绿绿的小药丸,那是一个朋友送的。我曾经让why欣赏过,why盯着它看了好半天,说:“这种花色的布用来做内裤绝对性感。”还有一件黄色的T恤是老F的,被我抢了过来。前胸是一个打鼓的人线条简单,棱角分明——像长出了手脚的阳具,而后背则印着一大堆外文字母,据说是一群老外诗人的名字,可我总觉得那些字母的连接里肯字隐藏着一种神秘的规律,只要能破译,拥有它的主人便会得到一笔巨大的宝藏,这是我惟一可称上“积极向上”的梦想:我给剑子十分之一,给why十分之一,我自己留五分之一,剩下的给老F老M,然后偷偷逃走,到一个谁都不认识我的城市,在中央广场种一片地,在金黄色的麦田旁边造一座木头小屋,躺在里面永远也不出来。永远微笑,永远沉默,永远手握着我喜欢的唱片,永远不与别人在结为朋友后分手,永远在小木窗里望着城市中的鲜花,永远旋转,永远不后悔,永远不哭。    
      或许,某一天会有一个人敲门进来,他面带微笑、眼神忧郁的看着我。他看到了我的无耻、卑劣、下流、懦弱、无聊、自私与渴望,他对我说:“我相信你,哪怕你写不出一个字,但我仍然相信你有自己的前途,就像我相信明天必将来临!”那时我会大哭,搂着他低声倾诉:“我很柔弱,我害怕,害怕欺骗、利用、不信任与伤害,还有不想死!我要爱!要被爱!可我没有力量。我想要躲开,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我只想坚守我内心中的童真、纯洁、冲动与兽性,如果你不喜欢我请你滚开,但你不要试着假装来理解我否则我会恨上你!你不相信吗?”    
      我搂着他对他说。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嚎啕大哭——为了我可爱的十八年公平岁月。    
      在他告辞之后我微笑着目送他的背影渐渐消失不见,心头泛起一丝离别的哀愁。我会无精打采地朝那个人远去的方向唾一口痰然后脱了身上所有的衣服,赤身裸体地高喊:“扯淡!去你妈的吧!”然后大笑,迎着风和刀的旗帜,伤心欲绝。    
      可现在不行,我还是只能呆呆的收拾行李,这个黑夜让人无法接受。所有该失去的意识都保持着尖锐的清醒。我把那些破烂翻乱了再摆好,周而复始,像个变态的疯子一样。    
      失去了仇恨才是真正的美丽,我想我应该喝醉可永远不要死,我想孤独是最不值得人们难过的事情,我想我一定会灿烂一次,我想我一定会臭一万年。舍友鱼的闹钟响了,现在是凌晨一点半,鱼、香、肉三个人同时从床上爬起来抽烟,我们四个人相视傻笑。隔壁的丝也偷偷溜了进来,打开他送我的那盒烟,取出一支抽了起来。香叫我去厕所陪他拉屎,我本不愿去,可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香不知从哪里弄了个汽球,他蹲着拉屎,我吹汽球,夜色温柔,可是我看不见,我只能看见月亮,可我觉着它还没有香的屁股圆,香拉屎总是噼里啪啦的,很是恶心。我好不容易才把汽球吹到有我脑袋大了,可它却一下子便爆炸了震得我嘴唇发麻,声音很大,让我心中感到了一种胜负已分可又想粉身碎骨的冲动。所有睡着了的混蛋们被爆炸声惊醒,高声咒骂我——还有老师、女朋友和他爸的叫声一起混杂在其中。可三十秒不到就被播音喇叭里放的《摇篮曲》打败了。这儿又陷入了死一般的坚固中。    
      香站起身来擦屁股提裤子,模样认真得像个没见过世面的老农,我看着他的花内裤傻笑,他突然冲我说了一句话,吓得我差点做个1080转体跳进抽水马桶里。    
      他说:“不倒霉,咱们也这么长时间了,都是哥们,你丫说实话。你是不是准备逃走?”    
      我瞪大眼睛硬着头皮说:“啊?啊!”    
      他问我和谁跑,我说我和why。他叮嘱我就是再好的朋友也要多个心眼,处世两件事,一是管好自己的嘴,二是把钱包管严了;尤其是钱包!    
      我特感动地说:“谢谢你的关照,但why和我是过命的铁磁,我想他肯定不会骗我。”    
      香不屑地吐了个烟圈:“不骗你?咱们谁没跟自己父母撒过谎,逼急了连自己亲爸爸都骗,朋友算个屁?!如今这社会,谁他妈比谁善良多少啊!”    
      我心里很反感香这么说,可又不好意思驳斥他,因为他无法知道我们要去的是一个什么地方。我也不愿意把自己心中的天堂告诉他,我怕他往我心中的天堂吐唾沫。香这张嘴特臭,没有他不敢骂的。事情已经说开了,我只得问他:“你怎么知道我要逃走了?”    
      我怕有人坏我们的事,告学校告家长,那可就完蛋了。    
      香说:“就你丫每天魂不守舍的样子,十个人看着十个人就会猜出来你肯定想逃走,我估摸着也就你自己不知道大家都知道!”香说这句话时我听不出半点嘲笑意思。我想狠狠一拳揍在他鼻子上,只打一拳。莫非,我就这样傻B呀?香洗洗手,又伸出湿淋淋的手在我的裤子上抹了两把,冲我道:“你以为呢?”    
      回到宿舍,他们三个人正聊得火热,见我们进来不说了,我想一定与我的准备出走有关。丝蜷着细长的身子和我挤在一张床上,使我对生活充满了冰凉的欲望。我突然一脚把丝踢下了床,我大笑着看他骂我。真的要走了,我不禁想起了他们的好处。我拉屎时忘了带手纸,鱼曾经挪着肥胖的身躯跑回教室把自己的历史书撕了两页又给我送回来。肉也有不俗的表现,我为打饭与食堂的大师傅开仗时,俩个大师傅提着菜刀要剁我,是肉抄起一把消房斧并及时递在了我的手里才镇住了那俩家伙……香也够意思,我说我喜欢了班上的一个女孩子,他说他也喜欢那个女孩子,不过我喜欢了他就让给我喜欢了,因为不值得跟我这样的弱智争一个女孩子……丝也不错……    
      我又犯了多愁善感的毛病。     
    


第三章我的第一次遗精

      我不识字时就开始朗读自己心中的诗,识得汉字时就开始写诗,小学一年级时就写了许多诗。我写诗也像写作业时一样,写了就撕,老M认为我写得不错,就偷偷把我撕碎的诗拾好,拼起并且拿给一个学文科的大学生看,大学生看完嘲笑我一定是抄了金斯堡五十岁之后某些未发表的诗歌,老M指天发誓,的确是我儿子写的。我八岁时怎么和金斯堡撞的车,我真是不知道,关键是那时我也不知道金斯堡是哪方神圣,当我识得了金斯堡,我就再也不写诗了。    
         
      我这样说,只是说我对诗歌大慨有些天性,而当时还没有成为我朋友的剑子对我此项天性不屑一顾,他说我“裤裆里塞萝卜——装大鸟”。当时,我认为剑子是自己写不出来所以嫉妒我,后来证明了剑子的预见是正确的。他对未知事物比我更敏感,他比我更会扯鸡巴淡,他更配当一个诗人。    
      证明我不是大鸟而是装大鸟的事情发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们班的一个学生倒垃圾时不小心摔了一跤,疼得他哇哇大哭,哭完之后揉着眼睛回到教室准备接着哭,可狗日的竟然忘记了清扫丢在外班门口的垃圾,而又凑巧被外班的班主任看了个通透。此班主任去找了校长,说这个学生太不像话太让老师伤心太不负责任了。这是以邻为壑,而且给我们班主任上了点小眼药。此班主任是个三十出头的半老女人,半老女人自然仇视小女人。校长找来了教我们语文的小姑娘,将那个班老师讲话的精神传达给了她,教语文的小姑娘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低着头痛心疾首地站在校长面前。经校长训导,教语文的小姑娘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校长你放心!我明白该怎么做了,绝不能让社会上这种嫁祸于人的坏风气坏做法污染我们的孩子,你看我的实际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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