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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时间的血-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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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气。
  她下唇上的一道疤痕让他纳闷了片刻,不过他很快就打消好奇心。
  他们九点半不到就到达了阿弗朗西。两人直接上了屋顶阁楼。
  他们在沉默中清点书籍,一直干到中午。这时,修士建议出去吃午餐。玛丽咏原本期望能够摆脱众人去读她放在包里带来的那本日记,可身不由己。图书馆馆长坚持相邀,还要给她介绍一番圣米歇尔山捐赠手稿的详细历史渊源。
  她不知道是因为在昏暗的光线里辨认书名的缘故,还是灰尘的关系,傍晚回到家时,她感到有些头痛。
  她在浴室的一个柜子里找到了止头痛药。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等着疼痛消失。
  微弱的光线催人入眠,她的视线渐渐模糊。
  她失去了知觉。
  只看见橱门开着。
  叠在一起的各色衣物。
  颜色混在一起……
  她的视觉又清晰起来。忽然,玛丽咏很清楚地辨认出衣物的细节。
  衬衣的袖子没有折好,露在了外面。这不可能是她。
  在这方面,她知道自己很挑剔。一切都整理得一丝不苟,这样,她就不用在早晨匆匆熨烫衣服。她记得很清楚,因为衣橱里没有足够的衣架,她还发了一顿脾气。为此,她特别仔细地把衬衫一件件折好,叠起,袖子很平整地折在衣身下面。
  现在,袖子露出来,不是所有的袖子,只有几只。
  这一点就已经足够。有人把她的衣服换了地方,最起码,有人翻动过她的衣服。
  玛丽咏一下子从床上跳起。动作过猛,头有些发晕。
  她在床前呆了片刻,等着晕眩消失。
  然后,她把卧室检查了一遍,沙发、床和浴室,一样不漏。她在楼下同样转了一圈。
  她觉得呼吸困难,不放过任何角落,一切可疑迹象,她随时准备着喊叫,准备着出击。
  她不时回到门口,确定电话机一直在那儿。
  她不太认得这个地方,她还没来得及熟悉,很难说,是不是有其他东西被移动过。可是,一种直感告诉她,这个人也一定动了其他东西。
  她是不是该立刻打电话给DST?
  房子里没有其他人,没有直接危险。
  有人趁她不在,偷偷溜进过屋子。
  她竭力稳住呼吸。
  没有人会在这儿找到她,没有人。她在这儿很安全。 DST的人向她保证过。这是他们的工作,他们都是行中人,她没什么好害怕的。
  她的心跳渐渐恢复正常节奏。
  她的门锁不曾被撬开过。
  是兄弟会的人。有房门钥匙的那个人。
  这次实在太过分了。她抓起电话机拨了个安娜修女留下的号码。
  话筒里是加布里埃拉修女悦耳的声音。
  “加布里埃拉修女,我是玛丽咏,能帮我叫一下安娜修女吗? ”
  她没有多等,安娜修女几乎立刻就接过了话筒。
  “有什么事? 你和我们一起来吃……”
  “谁有我家的钥匙? ”玛丽咏问道。
  “什么? 有什么事不对头……”
  “谁有钥匙? ”
  “嗯……我们,我是说:兄弟会。我们这儿所有钥匙都有备份,这串钥匙放在修道院僧院。大多修士和修女每天进出时都要用。所有门的钥匙都在,包括你住的房子在内的各处附属房产。出了什么事? 玛丽咏,我觉得你很紧张,有什么问题吗? ”
  玛丽咏在心里分析着她的回答,她完全没有料到。
  “玛丽咏? ”
  “嗯……不,没有问题。我……我是想入非非,很抱歉……”
  “上来和我们一起用晚餐吧,我们……”
  “不,谢谢你。我留在家里,我还有事要忙。谢谢,晚安。”
  她挂断电话。  
  兄弟会的每个人都能进她的家。
  那又怎样? 她这又碰上什么事了? 她不是在找嫌疑犯,她也不处在某个阴谋的中心。
  可是,有人进了她的住处,翻动了她的东西。
  “是安娜修女,或是另一个修士,”她猜测道,“是为了确保我没有带自伤的东西……没有带武器……她负责我的安全,或者说,她得监视我。她要确保,在我消沉的时候不会干出傻事……如果我是她的话,我就会这样安排。”
  那么,那封信呢? 那个谜语?
  是场游戏。
  谁设的游戏? 为了什么?
  让我散心,让我想别的东西……
  玛丽咏没能说服自己。
  这一切很不明朗,各种念头在她的脑子里混在一起。她唯一敢肯定的就是暂时不要多透露自己的想法。不管这是兄弟会安排的游戏,目的是监视她,或让她消磨时光;还是,某人出于个人目的,她都得以退守的态度,暗地观察,等待适当时机,才能行动。
  她得采取措施。
  她不能避开众人耳目去请一个锁匠来,但她至少可以表明,自己不愿受人打扰。
  她搬掉门口花几上的几件装饰品,把花几一直推到门前顶住。
  她直起腰,气喘吁吁。这下至少可以保证,她在的时候,没有人能够打这儿过。
  她觉得自己有点小题大做。
  如果她真的在冒生命危险的话,不是一个花几能够保护得了她的,最好还是立刻把情况告诉DST 。相反,如果她相信,发生的一切真的只是用来保护她的措施,她就没什么值得害怕的,她自己临时安的这把“锁”也就没有任何作用。
  不,还是有用的,对我,对我的脑筋有用。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而且,这样做对任何人都没有害处。
  这个晚上,玛丽咏没吃什么东西。她大多时间都盯着门口,人坐在沙发里,一边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
  她的思绪不时回到杰瑞米的日记上。他有种很特别的方式来讲述自己的生活,描述他住的地方:这节曾经豪华奢侈,如今凌乱不堪的火车厢;他很不谦虚地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英俊男子;他袒露自己的忧郁,没有丝毫的害臊,让玛丽咏感到惊讶。词语的选择至关重要,读的时候可以感觉得到,麦特森花了不少时间来记他的日记。
  这是份个人的忏悔,很快可以感到此中没有任何自夸的成分,作者一心要把在开头几页中让人隐约可以预感到的惨剧记录下来。
  傍晚时的发现遏制了玛丽咏阅读日记的热切心情。她觉得自己并不处于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
  现在,这股热切感又复活了。
  是好奇心。
  谁是杰瑞米·麦特森,除了开篇介绍,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是哪一种人?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卑鄙的小孩被杀案件? 他自己承认对着受害者名单潸然泪下。
  玛丽咏取来这本黑皮书。
  她打开一瓶金酒,倒了一杯,掺和了些橙汁,然后陷进沙发里。
  窗外,镇子进入梦乡。
  她把书翻到开始处,上次停下来的地方。




第十一章

  侦探杰瑞米·麦特森在开罗城里很有门路。
  不仅仅是出于他的职业关系,更是因为开罗城中,西方社交界的大多数人都知道他,有的是听说过他的名气,有的曾经请他出手相助。
  解决误会的本领,没有人可以与麦特森相比。
  情妇不见了,酒钱变成贿赂,又要人装作没看见;或者仅仅是几条很得体地收集来的信息。
  他的名声在沙龙、私人俱乐部和招待会里传播。人们交头接耳地说着他的名字,仿佛那是一帖灵丹妙药。他身上没有什么能让人联想到他就是这个社交界的宠儿。他根本没有一点上层社会人物的气息。
  从外表来看,他显得有些粗野,言行举止内向封闭。人们踮着脚尖儿走到他跟前,惴惴不安地请求这个深不可测的人物帮忙。他总是用眼角瞅着来请求的人,噘着嘴唇,最后吐出一句“我看着办”。
  他总能很轻巧地把死结解开。
  在这方面,他最大的优点当然就是能够守口如瓶。另外,他认识的人很多。无论是在开罗老城本地咖啡馆的长凳上,还是公用泉眼边;无论是在大饭店的门房,还是部里秘书处,他的名字都为人熟知。
  麦特森在开罗已经呆了九年。获得法律学位后,他就进了警察局,并立刻申请成功,来到埃及。开罗意味着异国情调、冒险、阳光,尤其是比较宽松的等级制度,可以让他更快地晋升为调查员。
  事实证明他没有想错。
  况且,在这里,他行动自由,这在伦敦或英国任何其他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九年来,他被金字塔下的炎热阳光晒黑了皮肤,但他从来没有要求回国。相反,他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档案留在让人遗忘的角落。他看着三名英国高级探长相继离任,他亲身经历了反殖民游行、暴力冲突、埃及独立运动、图坦卡蒙墓的发现。这近十年充满了荣誉和悲剧,让他痴迷。他被开罗深深地吸引住了。
  他的方位标是屋顶之上的清真寺尖塔;是穆安津的吟唱,宣告着每日的来临,却没有伦敦大笨钟的火药味;是生活在阿拉伯人中间的英国人的排场;是每天从沙漠吹到他们头上的火辣辣的热风;还有那种受到威胁的感觉,好像危险随时随刻都会以任何可能的形式冒出来。在“一千零一夜”之城中,他的日子就是这样度过的。伦敦的浓雾和想象中的泰晤士河岸都失去了英国式的魅力。
  这里,任何西方人都有权携带武器;在民族派的压力下,这里的夜晚随时会发生火拼;这里的每顿饭都有种古意。在开罗城,人们不是在制造历史,而是与历史交融,与它相伴生活。
  不可思议的谜在这儿都具有实实在在的物质性,这在别处绝无仅有。传奇成为现实,沙子和太阳赋予它们所围绕的城市和存在一种苦味,催人更加尽情地享受生活。
  开罗城是一条匍匐在莫卡堂山岭和尼罗河之间的眼镜蛇,它的咬噬不会致死,却会让人上瘾,永远不能得以解脱。
  埃及警察局是在鲁塞尔·帕沙的领导下进行探案。但在战略性岗位上,他们还得到处接受英国人的管辖。杰瑞米·麦特森主要负责牵涉西方人和他们财产的案件。然而他的角色首先是政治性的。
  埃及有两张脸孔,不得不依靠累赘的双头权力,有时要满足一方的殖民脾气,有时要满足另一方争取民族身份的强烈愿望。
  他对自己的晋升问题满不在乎,他已经是侦探,杰瑞米·麦特森不在乎那些耀人眼目的头衔。他忠于职责,并不断告诫自己,职责的利益高于民族的利益。他办起案子就像杂耍演员一样,在两个文化背景中应付自如。
  无论是流浪汉被杀案,还是英国富人被窃案,他都一视同仁,非常投入。
  开罗同事如何办案,他知道得太清楚了。他们或是根据所涉的利益关系,或是看相关的社会阶层,或者只是听凭自己的心愿,一意孤行。麦特森觉得自己有义务在这个不够诚实的世界里掀起些风波。并不是因为他本身很正直——远远不是这样——他只是想时不时地向这个蛇窝里踹上一脚,然后,看着群蛇痉挛地蠕动。
  麦特森为自己设了个边界,这道边界很窄,在正式工作和私活之间可以互相渗透。他很少靠替人帮忙来赚钱,但结交的人却越来越多。他给他们中的某些人建立秘密档案,有时候,让这些人帮忙作为回报。就此,他的交际网越来越广。
  二月底的一天,他听到办公室走廊里有人在说话,说在阿巴西亚街区的一所废弃的屋子里找到一具小孩的尸体,杰瑞米·麦特森停下手里的工作侧耳细听。
  这个消息虽然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却不是不能想象的。开罗城的这个街区是个棚户区,死人事件时有发生。真正难以让人想象的是,小孩被发现时的样子。
  麦特森出了办公室,走到两个警官身边。刚从现场回来的那个警官脸色煞白,他不愿意描述细节,不过,他告诉他们,小孩在骨盆处被一折为二,好像他是一块轻木头做的,被残酷地按着一个角度折断,身躯向后仰,胯骨把皮肉都戳穿了。
  孩子没有遭到强奸,但是却有些痕迹,与性有关。
  案子被交给了一个叫阿齐姆·阿布德·埃尔一达意姆的开罗本地警官.他孰知埃尔一阿巴西亚衔区在这种地方工作,随时都得冒着脑袋搬家的危险。他没有找到任何证人和任何像样儿的线索。
  三月二日,在埃尔一胡塞尼亚街区的一条阴暗巷子里,人们又找到了一具六岁小女孩的尸体。她没有被折断,但是,死的模样同样非常恐怖。五条汉子先后来到她跟前察看,没有一个不动容,一个个都潸然泪下,有几个甚至当场呕吐不止,还有几个接连几夜,噩梦不断。
  萨米尔是第三个无辜被杀的孩子。
  他的头平放在巴布·埃尔一纳斯尔墓地的坟墓石头上。
  无疑,这些罪案之间有联系。每次的暴力手段不同,但是每次都极其野蛮,让人怀疑罪犯已经完全天良泯灭。
  三个孩子都出身于贫困街区,家中都没钱。
  三个孩子差不多都是同一个年龄。  
  三个孩子都被折磨致死,他们的皮肤被抓破,连肉都被咬下来了。
  三个孩子都遭到了玷污。
  就在两个星期不到的时间里。
  杰瑞米·麦特森抓起电话筒。他得掉换手中的案子,放弃那起考古学家被杀案。这个考古学家,死前正在开罗城的地下挖掘,反正也没一点儿眉目。
  他拿到了孩童被杀案。
  阿齐姆·阿布德·埃尔一达意姆成了他的助手,因为他会说阿拉伯语,而且他的皮肤颜色不一样。
  三天之后,1928年3 月14日,电话铃声响起。
  杰瑞米·麦特森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第十二章

  玛丽咏把黑皮书放在膝盖上,喝干杯里最后一口橙汁金酒,又倒了一杯。
  烈酒烧着喉咙,回味有些苦涩。这种滋味,在她读的这一页页故事中,有许多人都同样感受到了。
  她的手指抚摸着封面。
  这本日记,读起来很惬意,至少,在开头的地方是如此。
  作者在他叙述的案件发生前开始记这本日记。开头似乎就是一段长长的闪回。
  从第一个句子起,忧郁就透出纸面。杰瑞米·麦特森是个受伤的男人,他在纸上倾吐自己的痛苦。与他在前言中讲的相反,可以感到,这远远不只是一份以提供信息为目的的汇报。他在卸去压在心灵上过于沉重的负荷。
  另一个让玛丽咏感到困惑的是,他很少用“我”字,作者竭力把自己放到其他人中去,用的是“我们”,他尽可能地使用“警察局”、“英国人”、“男人”和“其他人”。
  不过,刚读到的那几页,玛丽咏很不喜欢。这些谋杀孩子的案件。
  她不敢肯定自己真想知道这种事。
  可是,她有好奇心。
  她探身看闹钟。
  23点12分。
  她一点儿不累。出了有人偷入家中这件事,她精神太兴奋。读着日记里的故事,自己的恐惧和恼怒全都烟消云散。
  她瞥了一眼镇子里的尖屋顶。
  书在她的手中打开。
  一挂断电话,杰瑞米·麦特森就叫上搭档阿齐姆。两人飞快地赶往穆汉迈德·阿里路,车子沿着这条路行驶,然后在城墙边向东转,出了城。他们穿过一处古老的陵墓,来到哈里法墓前。
  在车子里,他们把阿齐姆迄今为止的调查结果作了一番总结。
  阿齐姆一人要掌管一切,为了赢得时间,他尽量把任务分派给下属。
  一部分警员去每户受害人家听取证词;另外一部分则挨家挨户地向居民们打听,谋杀案发生的夜晚,他们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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