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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思无邪-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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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秋,抵达彼处时,已白发齐眉。
  我们说郑女是可爱的,是因为她对感情的不绝望,这点我们达不到的执着。即使是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她仍相信转过这一处山坳,就能看到梦中的花园。诗中并无交代男子因何失约,后来有没有来。不解释,不交代结局,也是一种期待。
  No news is good news。也许,她会如愿,就像紫霞仙子和至尊宝在城头上对峙三天,终于在最后的一吻中袒露心迹。

  无心邂逅,有心艳遇。

  ——野有蔓草,零露溥兮
  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郑风·野有蔓草》
  晚上在古城的新华街喝茶,有名的艳遇一条街。看到人潮如水从身边过,红男绿女好像深海里潜行的游鱼,带着暧昧而不可言传的表情,互相窥测。在这里,有个默认的共识就是艳遇。于是看见这些人有着兽的迫切,却带着鱼的小心去期待艳遇就好笑。有那么一瞬间,我想逃开这喧杂的场合,带着喉咙里普洱茶的甘香离开。
  青石小巷波影微光,夜见独身回转客栈的路上,想起一直很喜欢的那首叫《偶然》的小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据说这首小诗是徐志摩为回应林徽因的一首诗而作,把他和徽因在英伦乃至尘世间的邂逅比喻成两点在暗夜的海面上的偶然交汇。林徽因很理性地回绝了徐志摩的求爱,而志摩也把这段恋情很深地埋藏于心中,至死,她都是他的人间四月天。
  艳遇是在对的地方遇见对的人,仰目心惊,瞬息间心花开遍,就像有个女子在桃花树下,她不期待能遇见什么,却在抬首间撞见了爱情。那男子站在不远处,她一笑,很快又低下头,问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吗?”虽然日后那女子也许会沦落为为生活锱铢计较的老妇,那清秀儒雅的男生也许只是个内心怯懦的无用男人,在生活中面目疮痍。
  这才是艳遇,爱情如落英缤纷。却不知哪一瓣会落到自己身上。而现在,艳遇是乡间伸出墙头的苹果树,有点身体柔韧性的人,都敢爬上墙头去摘,啃两口再丢掉,并且太多人打着一见钟情的旗号,去遮掩情欲的泛滥。
  真正的一见钟情,是这样的——一个男子走在开满狗尾巴花的野外,而不是坐在酒吧里听着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啜着红酒,一双眼睛像雷达一样搜索着目标,表面还要做出淡漠的样子;他遇见一个女子,是衣着清素眉目清亮,顾盼流光,而不是穿着刻意,娇娇嗲嗲,媚眼如丝;他握住她的手,而不是趁机揽住她的腰,接近她的嘴;也是适合心意,却不是想着适合一夜情,他拉她到隐秘处只为低低诉说相思,而不是立刻make love。
  比起现世男女感情的纠葛难清,《诗经》里的爱情诗,至纯至善到让人目酸。《野有蔓草》的风格,真的就像原野中随风摇曳的野草一样清新自然。
  诗的大意是这样的:
  原野上的芳草绿茵茵,草尖露水亮晶晶,遇见一位美人儿,眉目清亮多漂亮,没有约定巧相逢,称心如意多欢畅。
  芳草茂密绿茵茵,草间露水白茫茫,遇见一位美人儿,眉目婉转多清秀,没有约好巧相逢,同她藏好诉衷肠。
  诗以蔓草起兴,点出相遇是在长满野草的乡间。这是一个仲春的早晨,天刚亮,日未出。空气清新,露水还挂在草上,这时寂静的旷野上,有一个女子自自若若地走来,被一个心仪她的男子看见。娇艳欲滴的美人,身后是娇艳欲滴的露水,她像一枝沾满了露水的花,美得让人心软。她的出现让开着狗尾巴草的普通田畈也变得美不胜收。
  诗中描绘的场景其实非常简洁甚至普通,没有刻意的修饰和美化,可是往往越是简单,越是直抵人心。陌上花开;女子徐徐而来,意境无限。这样的一见钟情实在是引人入胜,被后世人不断被临摹重现。
  “野有蔓草,零露溥兮。”为后面的“与子偕臧”创造了特有的环境气氛。过去的注释都把“臧”理解为“善”或“美”,独有闻一多先生以为“臧”应该与“藏”同义,即“隐藏”之意,闻一多先生的见解颇有见地,也极富想象力。试想,一名男子在路上巧遇一位心仪已久的女子,那种惊喜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于是机不可失,大胆的小伙子拉着姑娘的手隐藏于幽僻之处,准备一诉衷肠。
  诗中的女子,容颜并没有过多的描写,却依然叫人印象深刻。她的美目是最主要标志。“清扬婉兮,婉如清扬。”目以清明为美,扬也是明。诗是以男子的口吻来切入,吟唱,但我们从这八个字也可以窥见女方的反应。情意是需要刺激策动的,男子的欣喜也感染了女子,她心中欢喜,顾盼生情,显然是两情相悦。
  我们绝对要支持男女交往的自由,绝对要相信“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句话,在有完全拥有一个人的冲动时不要羞拒。否则还不如“郑风”“齐风”里的大胆男女了。这对两千年后的人来讲,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只是,我们应该知道,心里有一个地方是留给真心的,游戏花丛不要紧,只要你确信在千帆过尽时还能找到适合心愿的那个人。
  当爱情褪去所有的形迹时,希望,遇见你,是在自在无碍的旷野,清洁如露水般地对视,真心盛开,而欲望如虫豸退避。一如两千年前乡间的寻常男女。
  可是,当艳遇变成了一见钟情的庸俗版以后,我们还有多少心胸可以用来承载真正艳遇时的喜悦? 当我们习惯置身繁芜世间,心眼忙乱,即使爱以神迹降临,又是否还能以孩童般明净的双眼望见?
  那野有蔓草的乡间,相看两不厌的两个人,毕竟是远了。我们看着他们的背影,因追不上,为可望不可及而心意荒凉,这样的心境,犹如站在一副古画前,看着画中人默默思量
  ——后来,徐志摩在给梁启超的信中说道: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他向旧式婚姻挑战的勇气着实可嘉,他说他要做中国离婚的第一人。只是可怜他的发妻,张幼仪。一个柔弱女子被丈夫抛弃心中是何等凄惨苦闷,婚变的痛苦是我们未经历过之人难以理解和体会的。之后的陆小曼风姿绰约,浪漫多情,正是对了徐志摩的胃口。但是她在花销上大手大脚和生活作风上的迷乱无度又使志摩为经济事务疲于奔命,一代才子竟为赚钱死于飞机失事……
  叹!
  爱情,不会永如诗章里所写的那样甜美无邪。她不是天真的白雪公主,也许更像复仇索命的女鬼。可惜我们常常看见的只是这面风月宝鉴的正面,而不是反面。谈情说爱无妨,我早已不信这玩意。爱情说残酷些,不过某一时段的激情的感觉,或者说 只有互相欣赏和喜爱,而且在公共活动和私生活都和谐的情况下,感情才是长远而且可以产生依恋的感觉的。爱情存在,的确存在,但是只不过是一个时期特殊的激情而已,说直白些,像高潮不会一直延续下去,但是会给你美好的记忆和感觉,只不过爱情的时间相对要长些而已。过了高潮期后还能相濡以沫的,我宁愿相信是亲情和依恋的感情了。当爱情转化为亲情依恋的时候,其实已经是世间难得的美好了。

  约会么?地点是你家

  ——东方之日兮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兮。
  ——《齐风·东方之日》
  当初,姜尚因为辅佐武王姬发建立周朝功勋卓著,在他东征三年剿灭东夷人的叛乱之后,周天子把东夷撤退所出让的胶东半岛,分封给了姜子牙,是为齐国。事实上,姜子牙本身就是东夷人,以姜子牙镇守胶东,颇有点儿“以夷治夷”的味道。姜子牙毕竟是异姓,也许是为了监督姜子牙,周王在齐国南面又设了鲁国,将大圣人周公封到那里。
  鲁国是周公的封地,却是由周公的儿子周伯禽来打理的,因为周公自己要忙着在京城里辅佐幼主,改造蛮夷的光荣任务就落在周公子伯禽的肩膀上,周小圣自幼受周大圣礼义教育的影响,他来到山东以后,即刻着手着力搞好鲁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全民的素质教育看得非常重,抓得非常紧。周小圣根据周大圣的“周礼”制定了一系列的礼教规范,要求全民学习。如此经过三年时间的整改,鲁国的东夷人全部被改造过来了,大家遵循着刻板有礼的“周礼”过着温文有礼,束手束脚的生活。与此同时,齐国领主的姜尚也在他的地盘治理着自己的王国。不过他的治国理念和周小圣完全不同,齐国的发展道路也因此和鲁国背道而驰。
  姜子牙本身就是东夷人,他没有革除东夷习俗,而是保留了东夷人的尚武风格和竞争精神,大力发展经济。姜子牙讲求经世致用,举贤上功,重用能人和功臣,他还鼓励经商,不拘一格地搞活经济,开发渔盐,鼓励妇女织造,刺激器皿手工艺生产,引导商朝遗民发展商业以补充农业的局限。(这种改革思路不要说是在当时,就是搁现在也不落伍啊,姜子牙先生真乃不世奇才也!)齐国在他的领导下经济持续发展,国力蒸蒸日上,一直是诸侯国里的强国,后来更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没有了呆板礼教的束缚,齐国的民风也开放,再加上当时的齐国盛产美女,哎呀,真叫人没奈何啊!经济富强民风开放美女风情冶艳,真是想收敛点都难。《诗经》十五国风,大多都是男泡女,惟有“齐风”是女泡男。尤以《东方之日》里写得最直接。
  一个齐国的女子和一个男子热恋,主动到他家中与他亲热,从白天到晚上与他形影不离,这样的大胆前卫恐怕连现代人都要自叹弗如。此诗以男子口吻起兴,写女子的热情,不见其淫邪,只见爱恋的热切。那男子也好,能受得情人的温存,虽是贪欢,更懂得尊重她的情感,并不认为她的投怀送抱就是轻佻。这样的男欢女爱即使在密室也是正大光明的,正合了“思无邪”的本意。
  《诗经》时代的社会风气并不拘谨,男女交往也不像后来礼教盛行时那么亦步亦趋的严肃,男欢女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齐女的开放还是骇人的。郑国在当时是有名的民风开放之邦,比起齐国来还是差了不只一截。《郑风·将仲子》里那个多情的女子,想着情人来相见,却忍不住央求她的情人:“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二哥啊,别翻越我家巷里墙,别折断我家的杞树枝),齐女的所为却应了牛峤说的“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这点为爱奋不顾身的精神,明里暗里都感染了后世的人。
  道学家们感喟着女子不循礼教而行的淫,却阻止不了读书人时时用文字构建关于女性的幻想:抱月而来的莺莺,自荐枕席的巫山女神,指水为誓的洛神宓妃……“枕边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齐女的率性明快烙在《诗经》里,是新人耳目的。因为大胆到烫手,让道学家们无所适从,就将它附会为新婚夫妇欢爱之词。如此虽然仍大胆,总算在礼教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过无论后世的道学家怎样掩饰曲解,都洗不去齐女为爱大胆付出的豪侠本色。
  齐女的风情如此,撩人又让人惊退,诸国的公子王孙像待在岸上观水的人,又想下水,又怕水深。到了绝色美女文姜出世的时候,“齐大非偶”已经隐隐成了一种社会成见。

  拒婚,以莫须有的罪名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
  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鞫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止?
  ——《齐风·南山》
  有时候,一句话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宣姜的一生丧于卫亲使的谗言,而文姜的一生却是毁在一句“齐大非偶”上。当初文姜到了适婚的年龄,齐僖公为美貌的女儿广招天下诸侯为婿,情窦初开的文姜看上了郑庄公的英雄儿子姬忽,认为他高大威猛,风度翩翩。齐、郑两国便为儿女缔结了婚姻。两人本该结为佳偶。关键时刻姬忽先生不知听信了哪个八卦男递过来的“齐大非偶”的传言,说齐国的民风开放,女子一旦大了,作风开放,暗指文姜虽然美貌惊人,却不宜室宜家,不适合做老婆。姬忽听过,就取消了与齐姜的婚约。这一闷棍把文姜彻底敲懵了!无论在什么时候。退婚对一个女孩来说都是大事,等同说人家发现你有缺陷,看不上你了!或者说,你完美无缺,我偏偏就是看不上,你奈我何?
  隔了千年,我们来看时仍不得不同情文姜莫名其妙被人摆了一道的遭遇:第一个真心喜欢的男孩不喜欢自己,不但不喜欢自己,还以“齐大非偶”这样莫须有的理由拒绝自己。这实在是窝囊透顶。换了任何一个女孩都受不了,何况自幼受人爱宠,如同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文姜呢。文姜何曾受过这样的羞辱?一气之下,恹恹成病。
  姐姐宣姜的婚姻不顺,时乖命蹇,总有些不由自主的的意思。比起宣姜,妹妹文姜却没有那么乖顺。晴雯临死对宝玉哭叹:“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 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 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恐怕文姜遭到拒婚的重大刺激,也有晴雯这种不忿之心。MD,既然担了“齐大非偶”的虚名,我就做给你看,免得死了都是冤死鬼。
  恰好此时与她兄妹情深的姜诸儿来探病(不能瞎说,开始他们真的是兄妹情深,后来不知道怎么感情迸发),文姜居然一不做二不休,竟和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姜诸儿之间,发生了男女私情。
  齐僖公知道以后,吓得半死,赶紧把女儿嫁给刚好赶过来求婚的鲁桓公。为了防闲,齐僖公还一反兄弟送亲的惯例,亲自将女儿送往鲁国成亲。姜诸儿心中怏怏不乐,但又不能形诸颜色,本拟自告奋勇地担任送亲赴鲁的任务,以便在路途中再图良会,不料却被父亲一口回绝。就在文姜出嫁的前一夜,姜诸儿难抑思念之情,在竹简上刻了一首情诗,辗转递到妹妹手中。诗曰:
  桃树有华,灿灿其霞,当户不折,飘而为直,吁嗟复吁嗟!
  姜诸儿的情诗,既赞美文姜美艳如桃花,更感慨其花落鲁地,字里行间,尽是无可奈何的叹息。然而文姜回答的一首情诗,却非常大胆而现实,诗曰:
  桃树有英,烨烨其灵,今兹不折,证无来者?叮咛兮复叮咛!
  意思是说:时不我与,为欢趁早,来日之事难以预料,何不把握眼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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