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的生活意见-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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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然而,他们似乎心满意足,我也过得优游自在。在和一对夫妻交往时,
很难同时和两位结为莫逆朋友。我觉得自己挺中运的——和任何一位相处都很快乐,但若同时拥有他俩,更不在话下。他们总是准时给我三餐,并深信新鲜空气和运动的益处,在我生病时,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唯一的缺点是,对卫生方面太过吹毛求疵。不过,没有人是完美的。就他们对我的关爱而言,我实在没有什么怨言。
如果可以提出一项批评的话——这是我的书,我想我有权这么做——那就是他们似乎无法抵抗社交生活的诱惑。哎!
他们的社交习惯实在是太夸张了。
※ ※ ※
他们常常大言不惭地宣示,他们爱好平静的生活、静若植物,而且颇能领略山林之美,在“太阳那颗金色的球体慢慢滑落西方时”(他们的用字,不是我的),啜饮一杯咖啡,然后准备上床就寝——这真是可笑的幻觉。这对夫妻不肯离开山居岁月一步,坚持隐居的生活,家里却是门庭若市,没有一天有空档。来访的不是邻居,也非那些老是来搅拌水泥的工人,而是一整个“都市人难民代表团。”大抵而言,声名狼籍、喜欢大声喧哗、酷爱饮酒、三更半夜不睡,还把音乐开得震耳欲聋;此外,最爱说人闲话。
我才不在意呢。这些人实在很无聊,然而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之下,我发现——躲在桌子底下偷听,就可大开眼界。
就这样我接受了好几年广泛而且极其多样化的教育。例如,我从中得知:新教城堡85年份的酒特别好;有一个市长喜欢穿着护士制服吹喇叭;写作是神圣的工作;被出版社剥削的可怜的艺术家;英法海峡隧道一开,英国的末日也就到了;邻村一个西点师傅和一个来自马赛的舞娘私奔;鹅肝和红酒可以延年益寿;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主事者都是见钱眼开的笨蛋;英国皇室有意前往好莱坞发展……可见,人生真是多彩多姿,如果你不让眼皮掉下来的话,保证可听到不少有趣的题材。更好玩的是,那些酒鬼离去后,我在厨房听到的评语。让我们再回到我那两位“老板”。
就在杯盘狼藉、人去楼空之时,身为主人的他们就轻言细语地交换意见。听他们说话真是一大享受,因此我连只字片语皆不放过。一开始、各自表示对食物的看法——女主人说,她的厨艺还不够好。她的“另一半”就说、你看客人不是把菜扫个精光,连骨头都啃得一干二净吗?
然后,对晚上的娱乐节目进行冗长的讨论,并发表对每位客人的意见。第三幕就是异口同声地说,六个月内不再理会这些“狐群狗党”了。
不过,好戏总是再次上演。他们明明口口声声地说:“再也不让他们来了。”接到电话后,说的又是完全不同:“下礼拜二见!”
就这样,人来人往,我也睁大眼睛、拉长耳朵,从中学到不少、使我具备有今天的修养。可说,观察和窃听就是我的教育基础。
就实用的知识而言,无可取代的是从困苦、挫折中得到的经验。常到我们家的水管工人所引发的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他名叫亨利,通常在近午时分现身。先把所有的工具在厨房地板上摆整齐——显然这是水管工程重大的一环,在这“热身运动”后,他才能开始研究活门、塞子和水流四溢形成的谜题。
于是,地上一排工具——铁糙、扳手、电钻、焊灯,还有一顶很特别的帽子,前头有一盏灯,以照亮黑暗的角落。工具定位后,他看了一下表,就准备外出吃饭。他说,水管师傅胃部空空,脑袋也空空,因此不能工作。女主人小心翼翼地越过这些工具,念念有辞地说,她真想放弃这幢房子,去住帐篷算了。她的“另—半”眼不见为净,早就去找事情做了,以远离厨房通常,我对水管没有多大兴趣,这会儿反倒有点好奇。因为水槽下面的橱柜传来一股愈来愈浓的异昧。我无法断定这是何物,但亨利说,依他专业之见,在水管的深处可能有一只,甚至是一群死掉的小动物。我对尸体并不会特别嫌恶——只要不是我的就好了。
凶此,我决定视察整个修理过程,看躲在厨房“消化道”里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亨利吃完午饭回来工作时,我的“老板”已经逃之夭夭了,这是他们预见灾难来临的应对之道。自从上回亨利修楼上马桶浮球阀的惨痛经验,他们山心里有数,做了最坏的打算。亨利铿铿锵锵地和那些水管搏斗。他们的成绩实在惨不忍睹,进行了12个回合,只赢10次。“老板”早就逃难去也,因此厨房只剩我俩。
接着,他调整了一下帽子,打开上面的灯,爬近水槽下方。他的诊断方式就是拿着铁锤乱敲一通。他一边工作,一边喃喃自语,我冷眼旁观他的工作进度,愈看愈无聊,除非你对那些生锈的接合处和钮曲的污水管有兴致。
他大概有所发现了。他的深呼吸声清晰可闻,还以心满意足的语气说了好几次:“啊,我找到了!”“哇!就是这个。”然后,从水槽下钻出,在那一大堆工具中翻找。我见状,趁他不注意,一溜烟跑进水槽下方的柜子。我一进去就知道塞在那U型管中的是什么东西。哇,臭死了,他难道没闻到吗?也许这就是水管工人——粗壮有力,嗅觉其差。
我确定那是只野鼠,正想着该让这家伙在哪儿入土为安时,突然有人敲敲我的肩膀。我转头一看——是亨利和他头顶那盏强而有力的探照灯。他急着要我滚蛋,因此拉着我的后腿,想把我拖出去,还一边说些不堪入耳的话,企图钻进来并把我挤到一边。
于是,我身上的基因开始作用,在这“杀戮战场”我不禁心生一股原始而狂野的欲望。再说,水槽下方也是我的地盘。然而,我还是先躲在他身后,探头到他肩上看那野鼠被挖掘出的经过。亨利用手肘推我,我也不甘示弱,向前挤。就这样过了几分钟。这真是一场意志的战争,最后,正如以往,我终于凭借着无可动摇的决心占了上风。
瞧,狗是不是比人类要来得坚定?试看看,看你是否有能耐把一头杰克拉萨尔狗从兔子洞中哄骗出来?
我想,若地方够大,亨利是不会在乎的。不过,这么挤,他一定觉得不是滋味。然而,他却向我点头示意,要我靠近一点,看他使用扳手。我实在是直肠子的笨瓜,我想我们的领土纷争巴经解决了,于是我放心地把下巴靠在他的肩上,好一探究竟。
真是大错特错了。他用扳手转开水管那一刻,立刻躲到一旁,那只死野鼠和好几加仑的水柱就这么喷上来,让我张不开眼睛。事后,他还说这场水灾都是我害的。
这个故事的教训是:千万别相信呆在一个小地方的水管工。
※ ※ ※
这种经验造成我情感上的疤痕。然而,除了水管工人,还有一些人也不好惹,邮差就是一例。他难道不明白,我只是绕着他的车子玩耍,别无恶意,为什么总是拿着一把石子,想要给我—点颜色瞧瞧?还有一个脚踏车骑士拿着车胎打气筒想要修理我,后来骑车时,它失去平衡,摔个四脚朝天;衬衫破了,脚上鲜血直流——真是恶有恶报。
不过,并非每件事都有如此公平的结局。
记住我的话:世间到处有陷阱,人心险诈不可测。
诌媚的艺术
据说,吾等狗族是人类家庭的装饰品、和善的伙伴、耐心的听众、先知先觉者、笑料的来源,以及地震警报器。但是,这几年来我发觉,这些美德对某些人来说并不够。依我的经验,对我们较有意见的总是女性。找想,或许她们小时候受到太多童话故事的影响。
※ ※ ※
在此地,最高贵的莫过于已成“村花”的碧珀格夫人。她年纪不小、身材高大,喜欢艺术品和极晶美酒——她认为这是非常英国式的作风。
她喜欢穿着颜色轻谈柔和、宽本蓬松的衣裳,香味袭人——或许是衣橱内的陈年干燥花的气味——手提袋也有爽身粉的味道。她搜集了好些小巧的陶瓷野猪和低头沉思的母牛。她的信纸下方则是群可爱的兔子。你应该看过,无疑地,她有一副好心肠,不过一开口就没完没了。
她以迷蒙的服神、嘴角带着微笑凝视着我时,我总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我不临阵脱逃的话,她就会轻轻地拍着我的头,姿势高雅却有点犹豫不决——有人拾起死麻雀时,就是这种姿态。然后,她开始叹气:“这狗儿,真是可爱。是不?”她谈起她那些可怜的兔子时,用的也是这种口吻。
“噢,我真想知道,它在想什么?”
当年,我满脑子想的无非是性交,或是下一餐的好菜。当然,这些她是不会知道的。我真想—头钻进汽车底盘,好让她的“自作多情”能够打住,但是我却抑制了这股冲动来迁就她。
每个人都知道她所谓的随身“锦囊”里总有一些小甜饼;因此,我决定以最深情的面容迎向她。她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后,果然拿出一块让我朝思暮想的饼干,并说道,“真希望它会说话。”
你瞧瞧,这么一位年长的女士居然讲这种傻话,连贵宾狗这种小马屁精听了都要为之脸红。事实上,我不需要讲话,一个人只要有最基本的观察力,就能知晓我的感情与希望。我的“老板”就相当了解我;邻人也不会对我有所误解。
最近,有位查税人员光临本地,他虽不是爱因斯坦,似乎也明白我的心思——因此落荒而逃,一只裤脚还有点湿。不过,这又是另一则故事了。
※ ※ ※
因此,虽然我不能言语,但我却认为我是最伟大的沟通专家。我的吠叫雄壮清晰、我的嗅觉胜过于言万语,我的尖声长鸣更教人闻之丧胆。此外,我的咆哮已成愤怒的最佳典范;轰隆一吼,小鸟惊骇纷飞,而踌躇不定的推销员更是拔腿而逃。不过,这样实在太伤喉咙,因此我很少使出这一招。
这些能力表示我音域宽广和音色多变,因此我可说有一副好嗓子。说来,太阳底下没有不会叫的狗,然而并不是每一只都会掌握时机、控制音调。狂吠乱叫并不能每回皆能引起人类的注意。
问问任何一个政客,就知道了,他会告诉你滔媚的艺术为何。如果你不会觉得太恶心的话,就可明白为了选票而甜言蜜语的,要比大吼大叫来得有用。
狗和人类实在没有多大的差别。“汪汪”无人理睬的话,试试展现你的魅力吧。请记住我的话。
依我之见,沟通的关键在于社会学家所谓的“身体语言”:表示哀求之意的爪子、不断抖动的尾巴、深情的凝视,以及狂喜的战傈……这些由专家来表现,简直比言语更有力。
我总认为自己是个专家——天晓得这是练习多久之后的成果。
就以前几天发生的事为例。那天,整个早上阴雨绵绵,到了中午,我的“老板”决定出外走走,并享受一顿悠闲的午餐。这常是他们顺应恶劣天气之道。我知道这真是自私的作法,完全没考虑到我的心情,不过,又有什么办法?于是,我只好跟那两只母狗乖乖地待在家里。从很多方面来看,它们不失为好伙伴,然而有点欠缺冒险精神,因此似乎无意跟着主人出门。我想,或许她们早年接受的训练过度,行为举止已经简化,至今仍无法复原。
于是,我只好自求多福,苦中作乐。先巡视一番——看看厨房是不是有残渣剩饭、试试门和电线的功能如何、重新排过屋里的小地毯……以显示我对这个家“尽心尽力”。
不知怎么,我突发奇想,想到楼上的客房一瞧。对我而言、那里一直是个禁地。天晓得,他们在楼上搞什么鬼。反正我总是不在欢迎之列。
于是我蹑手蹑脚地爬上去。咦,门怎么没关好?嘻,我可以进入这“豪华客房”一探究竟了。
天下的浴室都大同小异,一般而言皆弥漫着香皂的气味,干净得教我浑身不舒服。寝室可就大有不同了——脚下皆是长毛地毯、一团又—团软绵绵的垫子,哇!还有一张大床。真是好床,高度适中,光是枕头就有好几个,上面还铺着高级古典床单。在我看来,这无异于普遍的白床单;我对蕾丝绸可没有多大兴趣。就室内设计而言,我较属于“毛茸茸派”,长毛地毯才是我的最爱。
然而,这张床对我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如果你天天在地板上的小篮子过夜的话,就可明白我的心情了。于是,我一跃而上。一踏上去,脚底软绵绵地,让我吓了一跳,有如过去不小心踩到那头拉布拉多犬的感觉。一旦驾轻就熟了,我就开始探险、雀跃地跳上跳下,并把头靠在枕头上享受这难得的温存。
依我之见,把枕头排得这么四平八稳的,实在很不得宜。也许,人类睡觉喜欢这个样子,对吾等狗族而言,就有欠妥当。我们喜欢蜷曲着身体窝在一处睡,大概是想回归子宫的下意识(不过,我可一点都不想“旧地重游”)。
诸君可能还记得,我得和12个兄弟婉妹分享一切——唉,往事不堪回首。即使如此,我们仍有蜷曲身躯的本能,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吧。于是,我把梳头拖到大床中央,堆成一个圆形的窝。然后,心满意足地呼呼大睡。
不知过了多久,汽车的声音和那两只老母狗的吠叫吵醒了我。“老板”想必已酒足饭饱,打道回府了。
你可能不知道,养狗的人非常在意他们抵达家门时,是否全体列队欢迎,以确定大家忠心爱主。不过,把爱犬抛在脑后,迳行寻乐,至少也会有一点罪恶感吧。因此,他们回来后,总会给我们一点“甜头”,表示补偿之意。不管怎么说,迎接主人归来切切不可怠慢,得赶紧跑到门口,以明亮的眼神和活力十足的尾巴迎向主人。此外,更要表现“念主心切”,让主人明白,他们不在时,生命有如干涸的荒漠。我对这张“席梦思”再怎么依依不舍,也不可留多—刻,于是马上跑到楼下和那两只母狗恭迎主人回家。
直到晚上,事迹终于败露。
由于第二天有客人的即将来访,因此女工人拿着鲜花和一个装着除虫剂的细颈长瓶上楼去。客房是她精心安排的杰作,据说她还会为了床头该摆什么饮料——汽水?开水?——而煞费苦心。她喜欢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过,这么一来,他们不就更赖着不走吗?她的另一半就不同了,早早就想对这些客人说“再见”。因此,这桩婚姻势必大有问题。不管如何,女主人这会儿已踏入那“蜜月套房”了。
突然间,楼上传来一声惨叫。啊,大概是我的“枕头重整运动”让她大惊失色。于是,我一溜烟跳进篮子里,比老鼠从水管逃走的速度还快,女主人一来,我就假寐,装作毫不知情。我想,那两只老母狗中,必有一只成了代罪羔羊,真正的罪魁祸首便得以逍遥法外。
听说,近年来,冤情可说足家常便饭,因此我暗自希望这个事件能被列入《冤狱年谱》之中。
我双眼紧闭,竖起耳朵倾听暴风雨来临的前兆。女主人怒指床单上的脚印、弄皱撕裂的枕头,以及其他一两个小瑕疵,以致使她失去角逐“年度最佳家庭管理”大奖的资格。